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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
一、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70.03亿元,比2013年(下同)增长8.6%。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41370.03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785.56亿元,增长8.3%。加上补充中央和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2091.4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93亿元,支出总量为154870.0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13500亿元。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93.45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7.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65493.4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61.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8.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2570.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0.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2.34亿元,支出总量为74993.45亿元。收支总量...
2014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
一、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70.03亿元,比2013年(下同)增长8.6%。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141370.03亿元。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785.56亿元,增长8.3%。加上补充中央和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财政结转下年支出2091.4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93亿元,支出总量为154870.0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赤字13500亿元。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93.45亿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7.1%。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65493.45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61.11亿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8.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2570.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0.2%)。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2.34亿元,支出总量为74993.45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9500亿元,与预算持平。2014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95655.45亿元,控制在年度预算限额100708.35亿元以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57.84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5876.58亿元,增长9.9%。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51591.04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27467.6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215.49亿元,增长7.9%。加上补充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1259.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93亿元,支出总量为131467.6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400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54113.65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51463.83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4108.08亿元,为预算的98.5%,下降3.3%。加上2013年结转收入907.13亿元,地方上解收入24.38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5039.59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19.49亿元,完成预算的86.8%,增长3.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963.8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55.62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20.1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50005.57亿元,增长4.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606.08亿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1355.62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51361.19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48499.96亿元,增长1.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4.8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8524.3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1227.8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大于支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7.59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13.71亿元。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0.91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33.3%。加上2013年结转收入152.19亿元,收入总量为1563.1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19.12亿元,完成预算的89.9%,增长45.1%。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增长183.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143.98亿元。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6.68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4.59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大于支的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186.46亿元,为预算的104%。其中,保险费收入29104.0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446.36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669.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当年收支结余5517.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408.76亿元。
二、深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较早制定的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个改革方案。同时,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年度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安排,狠抓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开。配合完成了预算法修改工作,并就财政系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作出部署。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中央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各省区市全部公开了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和本级部门预算。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编入预算草案,提高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比上年减少三分之一以上。组织开展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清理甄别工作,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顺利推进。健全关键期限国债定期发行和续发机制,首次发布关键期限国债收益率曲线。按市场化原则组建新一届(2015-2017年)国债承销团。扩大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并启动试点。二是税制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行业范围,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在全国范围纳入营改增试点。研究制订消费税改革方案,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同时清理规范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积极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立法相关工作。向全国人大报送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工作建议时间表。三是围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入开展研究。系统梳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情况,调研分析国防、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监督等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四是其他重要改革进展顺利。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通过了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在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基本完成中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工作。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推动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地方普遍出台了实施意见或办法。积极支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金融体制等其他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切实抓好对财政和经济社会领域重大长远问题的研究,陆续启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我对周边国家经济战略等项目研究。各地财政部门按照中央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财税改革。一些省份印发了本地区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不少地方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操作办法。
三、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有效发挥
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各项措施,有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一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稳定市场预期,财政赤字既没有扩大、也没有缩小,同时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情况,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实施定向调控,提高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扩大投资需求,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中西部铁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实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实行普遍性降费,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适当降低地方出口退税增量负担比例,加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鼓励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技术出口。对760多种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等进口,推动实施战略性“走出去”项目。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挥财政政策的精准调控优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实现粮食产量“十一连增”。落实农业“休养生息”政策措施,启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相关试点。组织开展大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改革试点,认真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及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涉农各项补贴政策,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调整优化农业综合开发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2818.6万亩。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启动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探索支持建制镇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力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总结评估上海自贸试验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和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开展调整相关税收规定、促进贸易多元化的试点。大力支持公共科技活动,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并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等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企业加快设备更新和科技研发创新。启动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支持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选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领域15个重点方向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调整完善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政策。启动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创建、电子商务与物流协调发展试点,支持全国农产品骨干网络建设。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支持力度,深入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进一步整合资金,加大对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
四、保障改善民生取得新进展
区分不同层次的公共性,积极推进民生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一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膳食补助标准。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推动建立完善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财政补助方式,提高中职学校运转水平。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将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纳入国家资助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二是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完善个人账户、健全缴费激励机制”的主要工作思路,积极参与改革方案设计。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三是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覆盖面。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扩大救助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并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新增737个县和17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四是调整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整合中央补助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出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贴息政策,新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基本建成510万套。支持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五是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制定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鼓励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六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制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建立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部分省份省直机关与省会城市市直机关津贴补贴同城同待遇工作。
五、对外财经工作成果丰硕
围绕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秉持大国财政理念,积极开展多双边财经交流与合作。一是新多边机构筹建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14年12月31日,23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签署了筹建亚投行备忘录,总部将落户北京。金砖五国签署成立金砖开发银行的章程协定,总部落户上海。二是北京APEC财长会达到预期效果。推动发布了APEC地区成功开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实施路线图等文件,在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等领域形成了多项务实成果。三是对外关税谈判取得重要成果。推动结束中韩、中澳自贸区实质性谈判。推进中日韩、中国-斯里兰卡等自贸区谈判。中美双方就信息技术协定扩围问题达成一致。同时,成功开展第六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的经济对话、第六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第二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全面启动中德高级财金对话机制。充分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赠款和外国政府贷赠款资金。深度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
六、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
认真组织预算执行,在规定时限内批复中央部门预算,加快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在全国人大批准中央预算后30日内下达。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已经在省级全面实施,并积极稳妥地向市县级推广。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基本覆盖县级以上预算单位的基础上,推动乡镇分类实施改革。积极推广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地方财政专户1.1万个。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重点加大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重大专项等资金的监控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大力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着重防控8类风险。通过流程再造,建立起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结合强化预算管理和需要,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进一步加强预算评审,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完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财务配套制度体系。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顺利推进中央单位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印发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8项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预算管理系统初步实现集成贯通。
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工作,主动查找财政工作中“病症在下面,病根在上头”的问题,上下衔接,联动整改。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老干部服务、工青妇、巡视监督、财政科研和财经智库建设、财经新闻出版、会计人才培养和资格评价、资产评估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清洁发展基金、机关事务管理、财税博物馆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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