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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青海省实现生产总值1884.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81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091.98亿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615.75亿元,增长11.1%。全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幅增加,总投资达到1920.03亿元,比上年增长33.9%。城乡消费市场活跃繁荣,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69.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1%。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66.3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364.4元,比上年增长16.4%,全年进出口总额1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6%。其中,出口额7.3亿美元,增长10.3%;进口额4.3亿美元,增长64.2%。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19.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8%,增长18.2%,增收49.3亿元。其中,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3.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7%,增长12.4%,增收14.7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7%,增长22.8%,增收34.6亿元。全省总财力1307.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增加189.6亿元。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8亿元,增长22.8%,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6%;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省对下各...
2012年,青海省实现生产总值1884.5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6.81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091.98亿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615.75亿元,增长11.1%。全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幅增加,总投资达到1920.03亿元,比上年增长33.9%。城乡消费市场活跃繁荣,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69.9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3.1%。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66.3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364.4元,比上年增长16.4%,全年进出口总额11.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6%。其中,出口额7.3亿美元,增长10.3%;进口额4.3亿美元,增长64.2%。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19.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8%,增长18.2%,增收49.3亿元。其中,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3.2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7.7%,增长12.4%,增收14.7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6.7%,增长22.8%,增收34.6亿元。全省总财力1307.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增加189.6亿元。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8亿元,增长22.8%,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6%;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省对下各类补助总额达到607亿元,同比增长19.4%。其中,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总量达到77亿元。基层政府财力进一步增加,保障民生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一、全力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投资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创新投入方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综合施策稳增长。把加强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综合采取预算安排、财政贴息、垫付资金以及借款周转等方式,支持提前启动交通、校园安全工程、保障房、东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和农牧区畜用暖棚等重点项目实施,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保持稳定增长。二是优化结构促调整。针对工业增速下滑,省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围绕工业提速增效、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大幅度增加对循环经济、企业技术进步、园区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共投入资金46.7亿元,落实减免税80.2亿元,有效遏制了工业经济下滑,促进了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进一步提升。三是双轮驱动破瓶颈。为解决融资难题,积极推动财政职能与金融工具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与金融政策融合效应的最大释放,及时出台财政支持金融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资金20.3亿元,促进融资平台做大做强,支持成功发行保障房私募债和组建大型担保公司,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扩大信贷投放,财政和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双轮”驱动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四是合力推进重协调。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四区两带一线”(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青海湖地区、三江源地区,沿黄河发展带、沿湟水发展带,兰青-青藏铁路发展轴线)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和城镇化建设,加大对“三农”、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扶贫攻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坚持财力下移,持续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不断提升基层财政保障水平,跟进做好玉树灾后重建资金保障和资金清算、资产移交等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
二、千方百计增强保障能力
2012年,省财政立足全省发展大局,全面强化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和加快支出进度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保障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投入368亿元,增长28.7%,为重点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狠抓财力组织。一方面针对工业经济下行、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等因素带来的收入增幅趋缓等新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会同税务等征收部门,加强分析协调和收入组织,确保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另一方面深入挖掘和研究青海省特殊性因素,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确保了中央补助稳步增长。二是创新财政支出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了加强支出管理,省财政跟进做好保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采取提前预拨、垫付资金、坚持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强化支出责任等措施,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总体实现零增长。
三、着力支持改善民生
2012年,各级财政始终坚持把提升民生水平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青海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着力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全省财政民生支出896亿元,比上年增加171亿元,增长23.6%,比重达到75.4%,确保了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一是围绕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稳步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了补充公积金制度,提高了目标考核奖励、取暖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补助标准,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高增长。二是围绕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扩大高龄补贴范围,积极支持扩大城乡就业和低保、残疾人康复及生活补助、孤儿补助、救灾等社会救济福利政策的有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统筹支持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幅改善。三是围绕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安全工程建设,启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学前教育工程,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面并提高补助标准,完善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高原旅游名省建设、打造特色文化体育品牌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全面落实财政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措施,提高了基层组织、社区管理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夯实基层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
四、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继续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推进工作,在积极推进全省各项重大改革的同时,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狠抓财政管理改革,切实增强管理效能。一是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日益健全,基本支出全部实现实名制管理,公用支出实现定额标准管理。二是国库管理改革既定任务基本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除玉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任务基本完成,实现了改革单位和预算资金全覆盖。公务卡制度(除玉树所属县外)全面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覆盖各级财政。深入开展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加强省级部门银行账户管理。三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实现了县级以上执收单位全覆盖,省级非税收入过渡户全面取消并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核审批程序更加完善,实行了采购项目分段负责制,强化对评审专家、违纪供应商以及履约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采购行为更加规范。五是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建立了绩效评价反馈、专报、激励、通报等机制,省对下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已经步入常态化管理,省级部门重点专项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综合绩效考评等工作有序开展。六是农牧区综合改革在青南三州(黄南、果洛、玉树)全面实施,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新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七是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各级财政大平台、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财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为财政各项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技术支撑。八是进一步夯实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在全面完成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软件建设和服务功能,搭建民生服务平台,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乡镇财政就地监管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九是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省各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支出信息也陆续公开。省级财政及所属43个部门和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5个地区本级财政及所属187个预算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十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督导各地各部门通过多种方式陆续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重点民生及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信息,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继续坚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认真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努力建设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五、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坚持把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作为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始终,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特别是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支农、社保、医改、就业培训、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乡镇财政监管、三江源地区生态补偿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部署和财税政策及时执行到位。围绕玉树重建资金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重建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加快重建资金拨付进度,确保了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和重建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特别是随着重建项目的陆续完工,及时调整工作重心,跟进出台了重建资产移交、项目资金清算、工程结算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等管理办法,并适时开展了相关工作。围绕强化内部管理,对州(地、市)及所属区(县)财政局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厅内业务及预算管理部门实施了内部监督和延伸检查。同时,统筹抓好对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六、始终重视干部队伍建设
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并努力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一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选拔任用干部,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积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通过民主推荐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公开招考等方式,有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年内共选拔任用处级干部6名,平职交流调整处级干部4名。同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的监督检查。二是坚持大规模培训干部,以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为核心,继续实施财政干部培训工程,面向全系统举办了财政局长、业务骨干、财政基础知识等6个重点培训班及各类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1803人次,培训面达到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总人数的95%,有效提升了各级干部研究政策、制定政策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三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建立预防、约束、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及时分析干部职工的工作、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采取措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周国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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