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2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65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0.4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2600.6亿元,增长14.2%;第三产业增加值2269.2亿元,增长1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13.42亿元,比上年增长43.8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7.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0.55亿元,增长16.0%;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6.49亿元,增长15.8%。外贸进出口总值为89.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出口总值为35.74亿美元,增长65.53%;进口总值为53.31亿美元,下降18.88%。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0个,比上年减少8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610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3.01%。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520.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6.3%,比上年增长19.64%。其中,省级收入17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增长17.6%;市县收入344.8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7.8%,增长23.8%。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079.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2.9%,比上年增长17.3%。主体税种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地方小税种拉动作用明显增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五项主体税种累计入库267.14亿元,...
2012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65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0.4亿元,增长6.8%;第二产业增加值2600.6亿元,增长14.2%;第三产业增加值2269.2亿元,增长12.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13.42亿元,比上年增长43.85%。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77.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00.55亿元,增长16.0%;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6.49亿元,增长15.8%。外贸进出口总值为89.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出口总值为35.74亿美元,增长65.53%;进口总值为53.31亿美元,下降18.88%。全年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20个,比上年减少8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6100万美元,比上年下降13.01%。
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520.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6.3%,比上年增长19.64%。其中,省级收入17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增长17.6%;市县收入344.8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7.8%,增长23.8%。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079.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2.9%,比上年增长17.3%。主体税种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地方小税种拉动作用明显增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五项主体税种累计入库267.14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79.1%,收入同比增长21.0%;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车船税等地方小税种累计入库70.72亿元,同比增长28.0%,对地方税收的增收贡献率为25.1%。全省非税收入增幅平稳,结构进一步优化。2012年全省全口径非税收入完成416.6亿元,从2010年41.8%(390.18亿元)的高增长回落到2011-2012年连续两年的平稳小幅增长,表明全省各项非税收入基础进一步稳固,收入增长趋于正常。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继续保持稳中有升,占比从2011年的45.2%增加到46.1%;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占比也逐步扩大,从2011年的40.9%增加到41.9%,非税收入组成结构逐步成型。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2059.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5.4%,比上年增长14.98%。其中,省级支出416.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6.1%,比上年下降5.25%。市县支出1642.6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增长21.6%。
一、支持经济转型发展
(一)转变资金分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安排贴息、借款资金9亿元,支持部分地区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产业创业投资基金5.5亿元,吸引、带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入,集中扶持马铃薯、中医药和葡萄产业发展。拨付贴息、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同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免企业税收4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
(二)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资金的整体效益。投入资金140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5.6亿元,支持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安排资金70亿元,支持生态保护和功能区建设。落实资金40亿元,支持扶贫攻坚。拨付资金19亿元,支持村内道路、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拨付资金9亿元支持兰州新区加快发展。
(三)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支持外贸及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省属非工业困难企业改制;逐步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拨付资金5362万元,支持尾矿库项目做好后续治理工作;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3亿元,督促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拨付资金7586万元,重点支持技改项目贷款贴息和补助;拨付资金1.25亿元,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拨付资金7120万元,对产业聚集区特色中小企业发展给予支持;拨付资金560万元,扶持发展物联网项目。拨付资金1170万元,支持甘南州、天祝县藏区中小企业项目19个。
(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为甘肃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省财政厅认真解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紧抓中央扶持西部发展的政策机遇,结合甘肃实际,向中央各部委争取支持甘肃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和财力支持。甘肃省政府与财政部签署了《共同推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备忘录》,确定给予特殊综合财力补助40亿元,从2012年起连续五年每年补助8亿元。争取中央批准在甘肃启动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2012—2015年中央将补助资金20.8亿元。中央财政追加“5.12”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5亿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达到6.2亿元,比上年翻一番。争取中央在甘肃省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和省科技馆建设得到中央财力支持。经财政部办公厅批准,甘肃省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黄河魂”和“敦煌韵”两款即开型福利彩票,截至12月底,省内销售超过1700万元,13个兄弟省份认购3.5亿元。
二、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一)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2012年全省农业支出达到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进程,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财政支持新修梯田179万亩,解决了27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6万户,安排省级配套1亿元用于52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40亿元。拨付资金40亿元,支持落实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实现全覆盖,基本完成乡村两级组织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
(二)加快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全省共安排土地治理项目203个,其中国家土地治理项目122个,省级财政资金项目81个。项目总投资7.49亿元,比2011年的5.57亿元增加1.92亿元;共落实开发任务82.5万亩,比全年计划的80万亩超2.5万亩,比2011年的53.52万亩增加28.98万亩,农业生产条件逐步改善,土地耕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逐步提高。
(三)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益。按期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各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及时批复项目实施。全年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153个,其中财政补助项目82个、财政贴息项目71个,共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24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29万元。
三、开展“双联”富民行动
2012年,甘肃省委决定开展以全省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为重点,由40余万名干部联系40万特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省财政厅成立“双联”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双联”行动实施方案,建立领导负责、岗位责任、工作协调、宣传报道、考评督查等一系列制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双联”行动取得丰硕成果,财政厅被甘肃省委评为2012年“双联”工作优秀单位。
(一)职工捐款,设立基金。财政厅386名在职干部职工和114名离退休干部职工捐款87.91万元及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组织捐款40.68万元,设立了“甘肃省财政厅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帮扶基金”,专款用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
(二)争取资金,加大投入。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参股担保等方式,全力支持实施“双联”行动,扶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调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提出“四调整一严格”的要求,对贫困村筹资筹劳结构、财政奖补资金比例、项目上报备案时间等进行调整。中央和省级配套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双联”行动中的联系村。全省投入财政资金18.73亿元,建成项目6372个,新修村内道路16572公里,受益人口达到968万人。
(三)改善条件,强化基础。截至2012年底,财政厅负责的12个帮扶小组共计整修村社道路100多公里,修建桥梁2座,实施人畜饮水工程8项,新打水井10眼,铺设供水管道10多公里,土地整治5000多亩,修建河堤和排洪沟23公里,新建暖棚及沼气池260座,新建排水管道4公里。
(四)优化环境,服务民生。财政厅负责的12个帮扶小组共计硬化文化广场和小学操场1.2万平米,硬化居民巷道近3万平米,安装节能路灯300多盏。配发健身器材50套,建成650平方米舞台2座和文化活动广场8处。帮助联系村的小学和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建乡村少年宫和多媒体教室,设特长班,学国学,诵《论语》。维修学校围墙、水池和阶梯,捐赠桌椅和文化图书。为0-3岁儿童赠送营养包。
(五)争取农业银行总行在甘肃省打造利率低、期限长、手续简便的特色金属产品“双联惠农贷款”,5年授信300亿元,发放工作全面启动。由省财政厅对每年安排的贷款资金进行全额全程贴息,支持双联行动中58个贫困县、8790个贫困村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发展农业产业。
四、改善和保障民生
全省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及文化等涉及民生的支出共1571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76%。落实省委省政府承诺的“十大惠民工程”32件,为民办实事资金292亿元,其中省级支出65亿元。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拨付资金42.7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并实行资金预拨制度,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校改造、校车安全等民生实事。投入资金12.52亿元,实施农村幼儿园改建工程,支持改扩建10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安排下达全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以及寄宿制生活费补助资金24.7亿元;安排专项资金12.4亿元,为635所农村中小学新建食堂,配备食堂专用设备和教学设备。安排专项资金5.5亿元,支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博士点建设、精品课程、特色专业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提高办学质量。巩固两基成果,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1.2万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万名学子助学工程”。
(二)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2年下达各地就业专项资金10.11亿元,农民工劳务品牌培训项目补贴资金2430万元,支持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1874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月人均26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488元,农村五保户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800元。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医疗救助支出7.1亿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9.3万人次。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5.5亿元。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达到103亿元。下达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27.45亿元,为顺利推进全省危房改造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全面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最低为每人25元,省财政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16亿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10类41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财政共拨付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4.7亿元,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改水改厕、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等项目。实施农村贫困听障儿童免费救治工程。将22个县纳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启动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批试点。同时,舟曲、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基本完成,岷县、东乡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四)支持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级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争取中央支持1.02亿元,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及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扶持文化创意、电影电视、剧目创排、出版发行及演艺娱乐等重点项目。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安排省级配套资金1.74亿元,基本完成甘肃省290万户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任务。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启动全省“千村文化”试点项目。支持文化、体育场馆建设和精品剧目创作演出,实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补贴政策。连续3年安排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财政贴息资金,支持推进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
五、深化财政改革
(一)认真贯彻国家税收政策。及时转发国家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调整、车船税税率修订、增值税起征点调整、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等一系列税制改革政策,按照中央政策标准调整车船使用税税率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保障新的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顺利实施;严格落实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积极做好部分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改革试点工作。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完善配套措施。一是总结“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研究完善配套制度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完善“以奖代补”方式,加快乡镇财政机构建设,推动乡镇财政工作向正规化方向发展。二是研究支持兰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财政措施政策,报请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省对兰州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三是规范省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办法,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当年补助市县资金1340亿元。规范财政转移支付程序,促进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先建后补”补助方式,规范分配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报请省政府下发了《甘肃省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开展绩效预算管理试点,重点选取财政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城市和边境地区等的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五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的各项政策要求,做好公开“三公”经费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资金支付范围从公共预算支出延伸到政府性基金及其他所有财政资金,扩大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制定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推广基层预算单位公务卡应用范围;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全省共撤销财政专户879个。同时,对部分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检查和清理,纠正了违规开立、使用、变更及撤销银行账户的现象。
(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以预防腐败”试点为依托,与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对全省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进行评估,重点围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公开、专家库管理、代理机构选择、供应商资质审核等关键环节,查补制度漏洞,严格操作规程,强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六、强化基础工作
(一)财政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监督面进一步扩展,监督力度逐步加大。充实监督机构,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2012年全省共检查5793户行政企事业单位,查出违纪户数712户,涉及各类财政违规、违纪金额5.45亿元,纠正问题资金3.39亿元,查补财政收入2858.4万元。全面开展省属金融机构的年度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完成3户省属金融机构2011年度财务和经营管理情况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妇女小额担保贷款、5.12灾后农民住房重建贷款和甘肃信托9个信托项目等专项检查工作,通报、纠正和处理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规范制度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财政服务能力。自开展效能风暴和民评工作以来,省财政厅通过明察暗访、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多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自查。对自查自纠和民评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限时整改。
(三)加强财政干部职业教育,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2012年全省财政系统共组织培训78603人次,全省财政干部人均培训3.7次、13.7天;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培训25660名,实际培训25997名,计划完成率为101.3%。做好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培养要求,发布了《甘肃省会计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组建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举办会计高端人才培养班,其中两位学员入选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四)财政科研成果丰硕。完成2012年度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财税政策研究》、中国财政学会民族地区财政研究会招标课题《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问题研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县级财源建设》、《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促进农村居民提高收入水平的财政政策研究》等课题,在第五次全国财政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中获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在全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中获三等奖五项;在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奖评选中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
七、税务系统工作概况
(一)国税。2012年,全省共组织国税收入538.98亿元,同比增收74.6亿元,增长16.07%。国税收入整体运行平稳,主体税种、主要行业、各个级次、大部分地区税收均呈增长态势,实现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二)地税。2012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579.2亿元,同比增收78.6亿元,增长15.7%。其中:地方税收完成337.9亿元,完成省政府考核计划320.2亿元的105.5%,同比增收61.8亿元,增长22.4%;社会保险费完成226.5亿元,同比增收13.8亿元,增长6.5%;其它收入完成14.8亿元,同比增收3亿元,增长25.6%。全系统深化“以查促管”工作,全年共检查纳税户2748户,查补入库税款、罚款和滞纳金4.9亿元;强化“以票控税”措施,增收3.2亿元;进一步提升“信息管税”水平增收5.9亿元;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增收2.8亿元;大力清缴欠费,做到应缴尽缴,保证了社保基金的足额入库。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李昕诺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