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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陕西省实现生产总值1445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0.16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8075.42亿元,增长14.9%;第三产业增加值5005.6亿元,增长11.5%。人均生产总值38557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840.13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501.43亿元,增长28.9%;农户投资338.7亿元,增长5.2%。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47.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其中,出口86.52亿美元,增长23%;进口61.47亿美元,下降19.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8%,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3%。
201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800.0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4.15%,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00.6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2.23%,增长24.87%;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199.41亿元,增长11.15%。2012年,全省财政支出332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07%,比上年增长13.41%。全省年终累计赤字40.75亿元,其中:省级净结余7061万元,市县赤字41.46亿元;全省当年赤字13.09亿元,其中:省级当年净结余628万元,市县当年赤字13.15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1400.8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48.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52.31亿...
2012年,陕西省实现生产总值1445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70.16亿元,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8075.42亿元,增长14.9%;第三产业增加值5005.6亿元,增长11.5%。人均生产总值38557元,比上年增长12.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840.13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501.43亿元,增长28.9%;农户投资338.7亿元,增长5.2%。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47.9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其中,出口86.52亿美元,增长23%;进口61.47亿美元,下降19.3%。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8%,商品零售价格上涨2.3%。
2012年,全省财政总收入2800.0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4.15%,比上年增长18.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600.6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2.23%,增长24.87%;上划中央“四税”收入1199.41亿元,增长11.15%。2012年,全省财政支出3323.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07%,比上年增长13.41%。全省年终累计赤字40.75亿元,其中:省级净结余7061万元,市县赤字41.46亿元;全省当年赤字13.09亿元,其中:省级当年净结余628万元,市县当年赤字13.15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1400.8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48.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52.31亿元。
一、克难攻艰,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陕西省各级财税部门,一手抓财税政策的综合运用,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全年减免企业税费325亿元;一手抓协调征管,完善市区收入考核奖励办法,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和财税联席会,实行省财政厅领导包抓收入责任制,检查督促收入进度,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弥补税收短收缺口。全省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收入规模再上台阶。一是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增速位居全国第九位。2012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131.56亿元,增长21.17%,高于全国地方财政税收收入增幅9.07个百分点,在31个省市区中位居第九位。二是非税收入快速增长,对财政总体增收贡献较大。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管,特别是加大了对两权价款、石油开发费等重点非税的征收力度。2012年全省非税收入完成469.12亿元,同比增长34.75%,拉动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06个百分点。其中,两权价款等专项收入完成174.78亿元,同比增长18.93%;石油开发费等其他收入完成57.85亿元,增长3.29倍;矿权处置收入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3.8亿元,增长1.94倍。三是区域收入均衡增长,市、县级实力有所增强。2012年,关中、陕北、陕南收入保持了协调、均衡增长,三大区域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均在20%以上。11个设区市地方财政收入合计完成1073.5亿元,同比增长22.03%,全面完成财政收入目标任务;107个县(区)地方财政收入突破600亿元,完成656.89亿元,比上年增长25.99%。
二、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全省财政部门坚持把加快支出进度作为贯穿全年财政工作的重点来抓,省财政厅加大对省级部门支出进度通报力度,督促提前申报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省级专项资金预算在9月底前基本下达,比往年提前两个多月;对资金周转困难的市县,加强资金调度,区别情况超调度资金,缓解了市县资金压力。各市县财政局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建立一把手局长支出负责制,强化效能意识,优化办事程序,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快安排、快审批、快拨付。全省财政支出完成3323.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07%,超过省委省政府下达的85%考核任务7.07个百分点。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开展了车辆编制核定工作,在总量压缩的前提下,对全省执法执勤车辆、省级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进行了核定。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等行政开支。
三、实施“两轮”驱动,保增长措施及时有力
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资金、政策支持,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了贡献。一是结合陕西省确定的稳增长、促消费重点项目,全省财政支持经济建设资金达到745亿元,其中省财政一次性整合筹措资金11.28亿元,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资金,落实各项贴息补助政策,为稳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省财政通过资金保证、政策保证等多种方式保障工业增长。拨付资金1.76亿元,重点支持传统行业和新材料行业的技术改造、节能改造、安全生产及重大项目建设;拨付资金2.71亿元,重点支持自主创新技术就地转换、高端装备及先进制造业、产业融合及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拨付资金0.94亿元,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国际认证补助、平台建设等方式支持光伏和LED产业发展;拨付资金0.8亿元,支持环保节能新技术研发及节能装备制造、新能源项目;拨付资金0.5亿元,支持产业创新发展、产业化示范、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拨付资金1.17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项目。三是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安排服务业发展资金2.3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万村千乡示范工程项目等。安排资金0.24亿元,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和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培训人数8333人。同时,落实调结构、转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结构性税收减免政策,全年减免税235亿元。取消4项省级涉企收费项目,免征200家非生产性外贸企业水利建设基金和针对小微企业的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企业负担0.6亿元。
四、坚持民生优先,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全省民生支出合计完成2662.06亿元,比上年增长12.72%。分项目看,教育、文化教育与传媒、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支出增加额均在20亿以上。
(一)大力推进教育质量建设,促进教育公平。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8.94亿元,改建幼儿园951所;拨付专项资金4.69亿元,支持建立健全学前一年免费制度、幼儿资助制度及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制度,免除了43.83万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为8.77万家庭经济困难学前一年幼儿每生每天补助3元生活费,按照200元/生·年的标准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5310所幼儿园补助了公用经费。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促进普通高中发展。支持实行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拨付资金31.17亿元,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统筹资金9.39亿元,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三是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改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拨付资金4.59亿元,免除32.45万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减轻学生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拨付资金1.95亿元,支持县级职教中心、综合性实训基地、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改善了职业院校教学实习条件。四是支持高等院校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统筹资金36.02亿元,提高省属高校生均经费。引导和鼓励省属高校化解银行债务47亿元,有效降低省属高校债务负担和财务风险。拨付3.65亿元,支持985、211工程大学和省属研究型大学建设。
(二)提高城乡居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一是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水平。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和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府补助水平的通知》,省财政下拨补助资金70.92亿元,全省新农合政府补助提高到人均250元,较上年增加50元,加上个人缴费,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人均300元;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50元,较上年增加50元。二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5元要求,足额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9.4亿元。三是为进一步调动村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补助力度,将现行的按村卫生室补助调整为在规范设立村卫生室和按服务人口数量配置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按乡村医生补助的办法。省市县财政按照平均每个乡村医生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多种因素,采取绩效考核的办法进行补助。
(三)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2012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到月人均1888元。从2012年7月起,全省所有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部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同时,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完善本省的结算办法,将中央负担的基础养老金、省级负担的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一并纳入结算范围。在就业方面,投入资金4.65亿元,用于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引导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107.13亿元,直接扶持就业10.79万人,带动就业31.61万人。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全省提前6个月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年底前开工率100%的任务,开工率居全国前列。移民搬迁方面,省财政筹集、整合资金34.78亿元,支持陕南8万户、29.5万人,陕北2.2万户、8.8万人实施移民搬迁。
五、夯实农业基础,支持“三农”投入力度加大
2012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达到430亿元,比上年增长12.42%。重点支持渭河、汉江综合治理、引汉济渭等大型水利工程和小农水、城乡供水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支持粮、果、畜、菜等主导产业发展及125个农业园区建设,加大对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惠农政策,兑付各类惠农补贴资金62.4亿元。推行小麦、玉米、苹果等17项农业保险试点,为131.49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43.93亿元,全年保险赔款1.07亿元,受益农户6.02万户。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支持移民搬迁、整村推进等扶贫重点工程,促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六、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预算公开工作。完善省级部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调整省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省级单位基本支出保障水平。推进综合预算编制,所有资金实行统筹安排。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清理,推进“项目库”建设和早编、细编专项资金预算,做好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的细化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省本级已在963个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资金量增加到1020亿元;全省11个设区市已将所有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107个县区也全部推开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进行了公开,协调、督促43个省级部门按要求通过各自信息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2011年全省决算及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督促2011年公开部门预算的10个省级部门在决算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各自2011年部门决算情况。指导市县做好部门预算改革和预算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督促市县做好部门预算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
(二)推进支出绩效评价改革。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绩效工作考核办法》,对预算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及工作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2012年要求省级部门至少选取1项专项资金,各设区市和省管县财政局选取2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试点。针对省级部门和市县的实际情况,分别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指导各部门和市县财政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一是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与西安市、咸阳市和西咸新区财政局沟通协调,研究制定了各级财政收入缴库、财力划分的具体办法。二是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韩城市实行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有关财政体制问题的通知》、《关于省级与渭南市调整对韩城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后有关预算管理和收入缴库问题的通知》,对省市收入下放、财政收入缴库、收入基数上解、省级和渭南市对韩城市的财力补助基数及韩城市财力上解基数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对韩城市实行省财政直接管理的体制,支持了韩城市省内计划单列市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指导督促各有关县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我省重点示范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要求调整完善31个重点示范镇的财政体制,基本上理顺了县级与重点镇的事权,配置了与重点镇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力,实现了重点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权责统一。四是落实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了支持大西安、渭南陕西东大门建设财税政策,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区域协调发展财税政策体系。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李宝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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