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2年,西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701.0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0.41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241.65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78.98亿元,增长12.0%。人均生产总值达22936元,增长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9.98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其中民间投资219.09亿元,增长72.8%。进出口总额34.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9。
2012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1032.7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长54.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58亿元,按同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58.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5.34亿元,比上年增长19.4%。上解支出0.24亿元。收支相抵并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27.2亿元后,当年实现净结余200万元,其中地县净结余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8.1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4亿元。收支相抵,结余资金13.74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一、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扩大基建投资规模。落实前期经费基建垫款35.21亿元,支持墨脱公路、拉萨...
2012年,西藏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701.0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1.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0.41亿元,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241.65亿元,增长14.4%;第三产业增加值378.98亿元,增长12.0%。人均生产总值达22936元,增长10.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9.98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其中民间投资219.09亿元,增长72.8%。进出口总额34.2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4.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9。
2012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1032.7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长54.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6.58亿元,按同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58.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05.34亿元,比上年增长19.4%。上解支出0.24亿元。收支相抵并扣除结转下年支出127.2亿元后,当年实现净结余200万元,其中地县净结余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38.1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4亿元。收支相抵,结余资金13.74亿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一、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
(一)扩大基建投资规模。落实前期经费基建垫款35.21亿元,支持墨脱公路、拉萨城市供暖、村村通电“金太阳”工程、成都顺江苑基地、广播电视进寺庙、墨竹输变电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3.53亿元,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和寺庙公路通达工程。落实资金19.66亿元,完成884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和3671户棚户区改造任务。落实资金3.69亿元,支持“9·1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落实资金3.56亿元,实施41个中小河流治理规划项目和15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落实资金1.5亿元,支持加强地质灾害勘查及防治工作。落实资金2797万元,支持基础测绘事业发展。
(二)完善产业扶持政策。落实产业与企业改革、中小企业、外贸及企业扶持发展资金3.63亿元,支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落实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35亿元,实施21个重点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景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落实资金6601万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一)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继续实施农牧民安居工程,落实资金11.59亿元,将贫困户安居补助标准提高到2.5万元/户,完成69517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和抗震加固任务,提前一年完成边境县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惠及34万农牧民。落实资金6.96亿元,继续在100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实施“八到农家”工程,新增安全饮水人口30万人,基本实现了行政村村村通电话,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3.3%和94.5%。
(二)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落实农作物及牲畜良种补贴资金7156万元,种粮农民化肥补贴1亿元,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资金1790万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7366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550万元,促进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落实农牧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7亿元,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落实资金3.09亿元,涉农商业保险在全区实现了全覆盖。落实农牧民技能培训资金5929万元,培训农牧民12.5万人次。
(三)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落实资金5.46亿元,在29个粮食主产县及牧业县、22个非粮食主产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专项水利工程建设。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28亿元,在26个农业综合开发县治理土地49万亩(含草场),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28个,实施节水灌溉、林业生态示范、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2个。落实防汛抗旱补助资金1.03亿元,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落实资金1.65亿元,支持重点公益性农业科研项目计划,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1个、农业科技推广项目98个。落实资金6400万元,支持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390个,为6.8万户农牧民提供农牧业生产服务。落实资金1.85亿元,大力支持以青稞、牦牛、藏药材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发展。落实资金59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及菜篮子工程建设。投入资金2亿元,支持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特色产业项目56个,项目覆盖的农牧民人均增收约600元。落实资金13.56亿元,再度提高扶贫标准,将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牧民纳入扶贫扶持范围,实施扶贫项目1760个,在96个乡镇实施整乡推进扶贫。
(四)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资金2.53亿元,农村综合服务保障经费1.51亿元,村委会居委会兴办经济实体资金2000万元,提高农牧区综合活动能力,推动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巩固农村综合改革的成果。以强基惠民驻村工作为契机,落实资金6014万元,支持实施全区40个村开展以村容村貌整治和人居环境建设为重点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区寺庙在编僧尼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从月人均2439元提高至2704元,工伤、生育保险实现自治区级统筹。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健全,落实资金4384万元,为所有驻村驻寺人员、城乡居民、在编僧尼及援藏干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将城市低保标准从360元/月提高至4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人均1450元/年提高至1600元/年,五保户供养标准从2200元/年提高至2400元/年。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临时物价补贴资金3948万元。三大节日(即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落实资金1.12亿元,为城乡低保对象、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五保户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落实资金4.95亿元,确保各地及时、有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落实资金3552万元,做好孤儿基本生活经费保障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就业援藏工作,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落实资金9.5亿元,确保新增人员的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需求和及时足额兑现自治区2万个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落实资金1223万元,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进行奖励。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行城镇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民办学校定额免费补助政策,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三包”经费年生均标准达到2500元。落实资金1.44亿元,启动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惠及近24万名农牧区学生。继续实施高等教育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专业免费教育政策。落实资金5.73亿元,改善教育基础办学条件,支持城乡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信息化建设,启动农牧区中小学浴室建设试点。落实资金8552万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实训能力。落实资金1.92亿元,支持地方高校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落实教师培训经费3019万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资金7.23亿元,将农牧区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从年人均260元提高至300元。落实资金8403万元,支持实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十一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区所有寺庙在编僧尼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落实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1.7亿元,加强疾病防治、妇幼卫生及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落实资金2378万元,对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接受手术治疗发生的交通及生活费用等进行补助。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2407万元,缓解农牧民群众购药用药支出压力。落实资金8768万元,实施医疗救助28244人(次)。落实资金1.8亿元,支持74个县医疗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备,进一步改善县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医疗业务能力和水平。落实计生事业费5593万元,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优生优育。
(四)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落实文化发展资金1.03亿元,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实现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发展强区的战略转型目标。落实资金6842万元,全面实施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基层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政策,支持实施2368个农家书屋和1787个寺庙书屋全覆盖。安排资金2.49亿元,支持广电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节目质量,推进西新工程(即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建设。落实资金2.02亿元,支持重点文物、寺庙及历史遗迹维修保护。
(五)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94亿元,支持实施农牧业、特色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藏医药研发、新能源等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落实资金1.29亿元,支持西藏科技馆科普展教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落实资金3809万元,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科技富民强县、科普惠农兴村工程,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科技对农牧业生产的贡献率达到43%。
四、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资金15.96亿元,全力支持“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开展,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落实资金9.15亿元,支持创新寺庙管理和构建寺庙管理的长效机制,及时兑现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经费。落实资金23.36亿元,强化政法经费投入,保障了各级政法部门办案、装备、基础设施及维护稳定经费需求。落实资金2.2亿元,强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和寺庙警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便民警务站和驻寺警务机构装备配备水平。落实治安、消防辅警员工资1.38亿元,充实基层维稳力量。
五、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落实资金21.1亿元,实施草场禁牧及草畜平衡面积达8.94亿亩。安排资金10.96亿元,确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造林等林业生态保护政策落实。落实资金3.24亿元,在54个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落实资金4000万元,开展湿地保护试点工作。落实资金5812万元,支持完成“一池三改一棚”户用沼气配套建设达17.5万座,惠及80余万农牧民。落实资金6872万元,支持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和监测网建设,开展27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资金6523万元,用于纳木措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和城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完成1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其中:免费供应农牧区10万只。实施村村通电“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投资10.24亿元,发放并安装15.36万套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完成54座集中光伏电站建设,基本实现行政村通电率100%的目标。
六、缓解基层政府压力
以缓解基层财政面临的主要矛盾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2012年,自治区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75.18亿元。落实基层政权建设和西部政权建设资金2.08亿元,支持乡镇“小食堂、小澡堂、小温室”建设,改善基层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能力。落实资金4亿元,支持地(市)所在城镇美化、绿化、亮化工作,提升重点城镇提供公共服务水平和吸纳就业能力。加大边境地区投入,落实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6亿元,支持边境地区公益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工作量”和“普惠性”边民补助1.84亿元,调动边境群众参与边境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序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73个县市区,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全面完成。七地市全部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政府采购社会代理工作进展顺利。财政投资评审纳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代行中央财政监督职能工作稳步推进。优惠政策协调落实工作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再次提高2个百分点,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和按月住房补贴政策得到落实。彩票公益金中央专项补助体制取得重大突破,由财政部代理首次发行西藏地方政府债券10亿元。三江流域水电开发、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等重大领域财税政策研究工作扎实有效。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建立,支持昌都地区加快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出台实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用不断增强。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次仁卓嘎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