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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5.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1.47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803.67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1340.12亿元,增长9.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18元,比上年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08元,比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快于地区生产总值1.3个和2.3个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45.38亿元,比上年增长33.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2%,低于年初预期调控目标1.8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
2012年,海南省公共财政总收入1016.6亿元,增收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09.4亿元,增长20.4%,完成预算的100.3%;转移性收入607.2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44亿元、调入资金23.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0.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亿元。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50.8亿元,增长18.6%,占85.7%;非税收入完成58.6亿元,增长32%,占14.3%。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背景下...
2012年,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55.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1.47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803.67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1340.12亿元,增长9.4%。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918元,比上年增长13.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08元,比上年增长14.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分别快于地区生产总值1.3个和2.3个百分点。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45.38亿元,比上年增长33.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2%,低于年初预期调控目标1.8个百分点。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5%。
2012年,海南省公共财政总收入1016.6亿元,增收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09.4亿元,增长20.4%,完成预算的100.3%;转移性收入607.2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44亿元、调入资金23.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0.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亿元。在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350.8亿元,增长18.6%,占85.7%;非税收入完成58.6亿元,增长32%,占14.3%。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背景下,税收收入仍然保持了较高占比,公共财政收入结构保持合理。海南省公共财政总支出1016.6亿元,增支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911.7亿元,增长17.1%,完成预算的98.1%;转移性支出104.9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3亿元、债券还本支出29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24亿元、调出资金1.9亿元、结余结转48.8亿元。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348.8亿元。
2012年,海南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83.9亿元,增收9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04.8亿元,增长6.1%,完成预算的86.7%。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83.9亿元,增支9亿元,比上年增长2.4%。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92.8亿元,下降3.2%,完成预算的77.8%。
一、促进经济保持平稳发展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实行结构性减税,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至规定幅度上限,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下调至法定幅度下限5%。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5亿元,争取中央代理海南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0亿元,用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拨付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2.4亿元,刺激消费扩大内需。
(二)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力争取离岛免税政策放宽,实现提高购物限额、增加商品品种、扩大购买数量和放宽适用年龄等4项政策调整,免税店扩面经营取得阶段性成果。免税政策实施以来累计销售额为33.6亿元,较好地促进旅游服务行业发展。拨付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亿元,注资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亿元,支持国际旅游岛投融资平台建设。拨付1.5亿元用于旅游促销,加强省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举办海南金椰子高尔夫球公开赛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等。
(三)扶持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拨付6亿元加快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补助4亿元支持海口市工业园区建设,拨付9000万元用于海口综合保税区和东方工业园区建设。安排7.2亿元,支持中小企业以及文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拨付金融类扶持资金1.1亿元,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四)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支持民生科技等8个方向91个研发项目,支持201个自然科学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省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专项和引进集成创新专项、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支撑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
(五)发挥财政调控稳定物价作用。及时拨付资金,建立生产生活物资储备,确保按期轮换。发放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学生物价联动补贴,支持菜篮子基地建设。下达成品油价格改革资金12.9亿元,确保行业经营者利益。
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2012年,全省民生支出656.9亿元,增长20.1%,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72.1%。省财政共下达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资金53.9亿元,超出年初计划10.3亿元。
(一)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56.5亿元(含省本级支出和补助市县支出,下同),增长15.2%。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财政部口径)为15%,超额完成财政部规定的14%目标。支持新增农村幼儿园学位2.5万个,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支持建设8个市县思源学校,新增初高中学位1.9万个。比国家提前半年扩大免学费中职教育范围。高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达到每人每年1.3万元。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
(二)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就业补助支出2.5亿元,增长19.1%。全面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开展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重点扶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孵化基地投入,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
(三)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支出54.9亿元,增长3.2%。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幅度创历年新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由每月70元提高至每月85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支持农村敬老院、城镇中心养老院和省托老院建设。
(四)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32.6亿元,增长4.9%。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设乡镇卫生院周转房,支持省眼耳鼻喉头颈外科医院建设,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
(五)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保障支出23.7亿元,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和库区移民危房改造。全省城乡保障性住房开工12万套,完成计划的112.5%,竣工11.2万套。
(六)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亿元,增长24.5%。支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农家书屋等六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三、支持“三农”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省财政共安排农林水事务支出81.2亿元,全力促进“三农”发展。
(一)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11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83宗,受益人口65万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整治土地和农田28.5万亩,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8个重点市县小城镇建设规划和18个市县村镇规划。
(二)扶持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支持18家瓜果菜重点生产基地、27家畜禽重点生产基地和20家水产品重点生产基地建设;扶持全省2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扶持29家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科技创新与推广;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扶持8家农业加工企业、5家养殖产业企业和2家种植产业企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步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共发放惠农补贴15.7亿元,受益农户达102万户,补贴农机具7.5万(台)套,基本实现水稻种植良种全覆盖,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推广橡胶良苗。农业保险试点实现全省覆盖,提供保险保障金额127亿元。对金融机构实施奖励和风险补偿,全年撬动农民小额贷款35亿元。
(三)支持农业林业机制体制改革。拨付14.3亿元用于支持农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充农垦退休职工养老金缺口等,支持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设省、市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19个、乡镇服务网点202个。
(四)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支持全省11个贫困重点县720个重点村实行扶贫“整村推进”。支持开展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5.2万人次。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012年,拨付6.4亿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林区建设。建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重点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补偿提标工程,将全省1345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管护标准提高至每亩20元,建立了生态效益补偿逐年增长机制,补偿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启动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落实资金3.1亿元,新造林19.2万余亩。完成省级2个国家太阳能光电项目验收评估,建立全国首个一地两用金太阳示范工程,支持海口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拨付8224万元,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拨付6亿元,加快市县污水管网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五、创新财政体制机制
(一)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提出新一轮省与市县财政体制调整方案,制定市县财政收入上台阶考核奖励办法,修改完善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办法。财政部根据重点支出保障、供养人员控制、财政管理水平等指标,开展了2011年度县级支出管理绩效试评价,海南省综合得分排名全国第一,有7个市县位列全国200强。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梳理完善各部门项目支出规范体系,加快推进预算管理系统建设,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公布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试点。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预决算项目151个,评审金额50亿元,核减3.5亿元。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本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求。全力推进公务卡和“一卡通”改革。精简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撤销财政专户184个。出台采购当事人和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加强采购行为管理。政府会计改革试点进展顺利。着手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充实完善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规范省直学校、教育培训类事业单位通用的专业资产配备标准,加强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资产管理。稳步推进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提高财政供养人员待遇。实现省和市县政府预算、除涉密部门外的省级部门预算全面公开,推进省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完成全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考核。实施会计领军人才计划,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成效显著。会计集中核算改革不断深化。开发启用项目库、银行账户等多个管理信息系统,财政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彩票监管,配合打击治理非法彩票。
(三)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企业和部门的检查,共发现违规金额17亿元,补缴税款1.7亿元,责令调账10.6亿元,追缴财政资金100万元,处理处罚109户单位。
(四)防范财政风险。做好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化解高校债务10.9亿元,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亿多元。启动清理核实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完成建省以来57个外债项目历史档案和账务清理工作,追回欠款7000多万元;加强风险评估,对提款项目实施动态监管。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吴晓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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