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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7067.9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48.91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7825.3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26393.71亿元,增长9.2%。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307.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9838.15亿美元,比上年上升7.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8。
2012年,广东省财政收入完成14728.04亿元,增长7.76%。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29.18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02.71%,比上年增收714.34亿元,增长12.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73.88亿元,增长11.55%。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387.86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00.91%,比上年增支675.46亿元,增长10.06%。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81.68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05.79%,比上年增收160.82亿元,增长13.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82.61亿元,增长12.43%;非税收入完成99.07亿元,增长23.76%。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62.64亿元,比上年增支60.06亿元,增长7.48%。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1847.03亿元(不含深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203.3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
2012年,广东省实现生产总值57067.92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48.91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27825.3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26393.71亿元,增长9.2%。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307.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9838.15亿美元,比上年上升7.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8。
2012年,广东省财政收入完成14728.04亿元,增长7.76%。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29.18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02.71%,比上年增收714.34亿元,增长12.9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73.88亿元,增长11.55%。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387.86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00.91%,比上年增支675.46亿元,增长10.06%。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81.68亿元,完成省年度代编预算的105.79%,比上年增收160.82亿元,增长13.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82.61亿元,增长12.43%;非税收入完成99.07亿元,增长23.76%。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862.64亿元,比上年增支60.06亿元,增长7.48%。省财政向市县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1847.03亿元(不含深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调资补助203.32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经济均衡发展。
一、抓好增收节支,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2012年,针对较为严峻的财政收入增长形势,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狠抓增收节支,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支出管理,全省财政运行情况良好。一是收入增幅缓升趋稳。2012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95%,财税收入累计增幅连续8个月平稳回升,财政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全国各省市第一。二是收入质量较好。全年全省税收收入占比达81.5%,非税收入增幅从最高点的53.2%平稳回落到19.57%,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改善。三是民生保障有力。全年全省各级财政民生支出共完成4864.16亿元,同比增长13.75%,占全省支出的比重达65.84%,比上年同期提高了2.14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用于10件民生实事资金1424.35亿元,实际拨付资金1649.8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15.83%。四是厉行节支效果初显。采取严格的支出控制措施,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进一步下降,从2006年的25.04%下降到2012年的8.8%。
二、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转型升级
2012年,省财政统筹安排各项资金近1600亿元,通过集中投入及差别化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安排产业结构调整资金5亿元,支持实施先进制造业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工程等;新增安排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支持工业设计基础研究、设计成果产业化等;安排省部院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6亿元,吸引国家重大项目落户广东。二是支持扩大内需。完善促进消费和提高居民收入的各项财政政策,全年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45.24亿元,拨付种粮农民直补资金26.7亿元;研究制订支持物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改善内需增长环境。三是支持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深入推进“双转移”战略(珠三角地区相关产业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安排49.5亿元,从促进产业集聚、提高转移企业的比较优势等方面入手,优先扶持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加快发展。四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在2010-2011年安排近40亿元的基础上,2012年再安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76亿元,用于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五是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究开发投入;设立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发放小微型企业等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偿;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先后对小微型企业减免缓征6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推进建设幸福广东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全年全省各级财政民生支出共完成4864.16亿元。一是公共教育方面。拨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54.78亿元;下达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68亿元;安排奖补资金8.71亿元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教师工资待遇“两相当”;预拨资金19亿元,支持各地筹措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安排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实训中心(基地)建设资金3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按照每人6000元的标准,对符合“上岗退费”政策学生给予退费补助;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二是公共卫生方面。下达村医补贴专项资金1.6亿元,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予以补贴;实施积极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三是公共文化方面。安排专项资金1.45亿元,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达标给予补助;安排专项资金3894万元,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安排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和“渔船通”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共计1.41亿元,推进广播电视服务均等化。四是公共交通方面。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建设,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继续通过省级交通建设资金,安排农村客运站亭建设,推进农村客运发展。五是生活保障方面。安排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1亿元,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逐步将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向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临时价格补贴资金4.1亿元,帮助276万人减轻春节期间因物价上涨对生活的影响;安排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3.9亿元,对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生活、医疗等给予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2012年全省平均提高幅度为每人每月171元左右,比上年增长10.4%;安排10.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安排专项资金4.12亿元,通过临时生活补贴的方式加大对低保对象保障力度。六是就业保障方面。安排技工学校建设专项资金2.85亿元,构建国际水准的技能教育体系;安排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7亿元,用于对法定年龄内的农村中青年劳动力均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安排专项资金近5亿元,用于对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就业扶持对象给予职业培训等补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七是医疗保障方面。完善现有参保政策,巩固并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继续安排1亿元,将全省28.4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安排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救助资金6000万元,从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提留20%作为基本医疗救助金,用于补助困难地区开展对低保对象、五保户等城乡特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八是住房保障方面。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分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32.8亿元;安排3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公租房;安排1.55亿元,支持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排1亿元,支持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安排10亿元,推进10万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工作,支持解决贫困农民“住有所居”问题。九是残疾人保障方面。安排5.7亿元用于残疾人各项事业发展,并率先出台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四、健全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支持“三农”全面发展
一是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安排7.31亿元建设62.5万亩现代标准农田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安排59.09亿元,支持全省建设46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安排8亿元积极引导市县科学开发低效园地山坡地;安排水利资金约100亿元,推动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二是支持农业生产,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安排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1.84亿元,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安排海洋渔业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经济综合发展资金等2.98亿元,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和现代渔业;安排政策性农(渔)业保险、农房保险、政策性森林保险等补助资金1.6亿元,进一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三是支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省财政安排约1.5亿元,运用财政激励政策支持推进山区县农村综合改革;安排2.9亿元,在全省范围铺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安排1.5亿元,推动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搬迁工作。继续坚持“以奖代补、分类扶持”的原则,安排9.65亿元,支持扶贫工作;安排3.62亿元,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五、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确保“财力下移”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在明确市县保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奖补机制,帮助市县消化基本财力保障缺口,提高困难县财力保障水平。2012年,省财政多方筹措资金,顺利完成了全年124亿元缺口消化任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提高至年人均7.6万元。二是扩大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范围。将龙川县、五华县、博罗县、阳春市、徐闻县、高州市、英德市、饶平县、普宁市和罗定市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范围,明确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第二批试点过渡期规定、财政收入划分、划转补助上解基数、年终结算、新增补助、财政报表报送等有关事项。三是探索落实特定区域扶持政策。制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横琴、前海等重大开放平台发展的意见,落实对中新知识城、南沙新区、深汕(尾)特别合作区、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等重点区域的财政扶持政策。
六、推进各项税制改革工作,改进税源培植方式
一是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二是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税前免征额。按照中央部署,落实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税前免征额,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三是实施减免小微企业税费等税制改革措施。印发《关于减免缓征部分企业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对小型微型等四类企业减免缓征37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环境和生态保护与节能减排。2012年安排节能环保专项资金18.29亿元,比上年增长35.81%,重点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广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支持循环经济能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助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2012年省财政共安排17亿元用于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和实施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等;安排8.4亿元,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三是建立财政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出台《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补偿与激励相结合,将转移支付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效挂钩,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达到与其他地区基本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增强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八、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快财政工作转型
一是探索开展为民办事征询民意改革试点,2012年省级财政选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小型农田水利、农村危房改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4项民生项目开展试点工作。二是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改革,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公布实施了首批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三是继续深化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2012年继续安排62项、约66亿元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四是深化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范围,2011年以来共对12项、120多亿元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第三方评价。五是运用财政激励政策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加快农村综合改革进程。六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提早预算编制时间,建立预算编制征询意见机制,扩大政府预算编制范围,试编3年后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正式提交省人代会审查。七是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开展财政会计核算从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改革试点,做好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八是探索开展经营性领域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改革。九是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并率先试行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预算信息公开。十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决策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财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李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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