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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70.2亿元,增长18.4%,完成预算的103%。加上各项体制结算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724.0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723.6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300万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5亿元,加上各项体制结算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262.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62.3亿元,收支平衡。
一、激励引导,多予少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体制倾斜,把更多的新增财力留在区(市)。2012年调整了市与区(市)的财政体制,将原属于市级的金融保险营业税、契税及市与区(市)共享收入,全部作为区(市)级收入;从2012年起,五市实现的收入增量全部留给五市,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各区实现的收入增量由市与区5:5分享,对各区上缴市级财力比上年增长超过20%的部分,全部补助给各区,充分调动区市发展经济、增加财源的积极性,区(市)财政保障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将给区(市)的20.6亿元专项补助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区(市)的财力自主支配权。实行新的财政体制后,区(市)级财力占全市的比重由2011年的58.7%提高到2012年的63.8%。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规模的扩大,新...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70.2亿元,增长18.4%,完成预算的103%。加上各项体制结算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724.0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723.6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4300万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2.5亿元,加上各项体制结算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后,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262.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262.3亿元,收支平衡。
一、激励引导,多予少取,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体制倾斜,把更多的新增财力留在区(市)。2012年调整了市与区(市)的财政体制,将原属于市级的金融保险营业税、契税及市与区(市)共享收入,全部作为区(市)级收入;从2012年起,五市实现的收入增量全部留给五市,市级不再参与分享,各区实现的收入增量由市与区5:5分享,对各区上缴市级财力比上年增长超过20%的部分,全部补助给各区,充分调动区市发展经济、增加财源的积极性,区(市)财政保障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将给区(市)的20.6亿元专项补助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强区(市)的财力自主支配权。实行新的财政体制后,区(市)级财力占全市的比重由2011年的58.7%提高到2012年的63.8%。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规模的扩大,新体制的激励效应将进一步显现。
(二)政策倾斜,将更多资源聚集到重点区域。建立健全财政支持县域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2012-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7亿元,支持市北区、李沧区、平度市、莱西市和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核心区、保税港区和红岛经济区发展。出台22条政策措施,支持平度、莱西等四区市突破发展,其中,将原四方、李沧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和按国家、省规定计提的资金后,剩余部分返还两区,并将李沧区实现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返还。同时,拨付2.96亿元,对建设完成的148个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给予奖补。拨付5.4亿元,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搭建市、县(市)、镇三级平台,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三)资金倾斜,把更多的财力投向基层。2012年,市对区(市)的专项补助为93.5亿元,增长22.3%。分区域看,对各市补助63.5亿元,增长23%;对各区补助30亿元,增长20.3%。分领域看,教育事业补助11.85亿元,社会保障事业补助13.2亿元,医疗卫生事业补助9.76亿元,节能环保事业补助7.72亿元,农林水事业补助20.51亿元,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事业补助10.68亿元,产业升级发展补助9.3亿元。通过加大对区(市)的补助力度,城乡差距、南北差距进一步缩小,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二、科学运筹,帮扶结合,经济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一)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科学调度资金66.2亿元,支持环湾大道、海湾大桥市区段接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投融资、体制优惠、收费减免、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等方式统筹安排41亿元,支持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红岛经济区、世园会、董家口等重点区域的重大项目建设。
(二)推动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设立2.5亿元蓝色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设立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孵化器建设补助、平台仪器设备资助及创业项目扶持等。财政注资1亿元,组建政策性科技担保公司,将新增蓝色高端新兴板块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标准由2%大幅提高至5%,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蓝色高端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
(三)帮扶企业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工作的意见》,推出32项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争取中央支持青岛市企业发展资金9.4亿元,扶持科技创新型企业。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调整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近8亿元。筹集6500万元建设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及担保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投放。争取中央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青岛市企业减免进口环节等税收22.2亿元。
三、加大投入,保障民生,财政惠民力度持续加强
2012年,市财政安排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达163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人民群众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
(一)教育事业得到优先保障。2012年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7%,创历史新高。其中,市级安排教育支出增长32.7%。统筹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较上年增长1.4倍,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拨付资金4亿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维修等工程;安排资金9400万元,对政府统一配置用于农村学校的600辆校车运行费用进行补贴。统筹安排1.5亿元,支持10所国家中职改革示范学校建设,安排1亿元用于青岛职业学校化解高校债务。安排2.8亿元支持与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共建活动。投入8200万元,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科书和作业本费用;拨付资金1.2亿元,资助全市24万人次困难学生。
(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安排就业资金4.7亿元,支持培训14.5万人,帮扶4.1万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增投入6.2亿元,保障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10元。投入6000万元,为全市7.7万低保家庭发放价值800元的基本生活用品。将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增长14.3%;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0元,增长15.2%,城乡低保标准及增幅均为全省之首,共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2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12.7亿元,落实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支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改造棚户区5280户。投入3.3亿元,支持新建农村住房2.7万套,改造农村危房4067户。安排供热、公交、自来水补贴资金13亿元,落实政府限价政策,稳定公用事业服务价格。
(三)医疗卫生保障范围继续拓展。新增3亿元大病救助专项资金,对低保家庭等困难人群以及患有重病的群众给予救助,努力避免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200元提高到每人240元。财政投入12亿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筹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资金3亿元,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生的护理费用给予报销。支持为全市8万余名小学生免费口腔检查和健康教育。投入3300万元,支持新建1847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
(四)惠农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规模化建设投入5.9亿元,超过了整个“十一五”的总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1万亩,全市耕地有效灌溉率达到79.9%;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亿元,支持治理土地32.7万亩、补助产业化项目33个,全力促进农业发展。发放良种、农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6.9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投入6亿元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支持解决2047个村庄、160万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统筹资金4亿元,实施贫水区综合治理工程,大力改善农村环境。
四、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生态城市建设深入推进
(一)支持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改善城乡环境。拨付11亿元,支持大沽河治理堤防工程和水源开发工程,堤防工程建设已在四市一区的40个标段全线展开。安排5亿元支持市容环境整治十大行动,新改建绿地731公顷,完成道路整治45万平方米,改造建筑立面23.4万平方米,整治居民楼院104栋。筹措4亿元支持城市河道整治,海泊河下游沿线绿化景观和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成功争取纳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从2012年起三年投入10亿元(中央补助4亿元,青岛市配套6亿元),让农村水清、地洁、景美。2012年已投入1.25亿元,实施污水处理项目19个,养殖污染治理项目1个,饮用水源保护项目2个。
(二)推进节能减排,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完成125.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支持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争取中央支持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1.4亿元和金太阳示范项目6.2亿元,推动青岛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争取国家扶持节能发展资金9.88亿元,支持9个节能重点项目建设和高效节能家电推广,促进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五、精细管理,强化监督,财政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
(一)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安排前,组织专家或中介机构对项目预算进行可行性论证和绩效评审,择优安排项目,节约政府投入。通过评审52个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审减预算4.4亿元,审减率为9.9%;选取39项专项资金进行预算评审,审减预算10.1亿元,审减率达28%。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全过程财务监管试点,将2012国际循环经济博览会、电子博览会、时装周等7项市级大型活动统一纳入全程监控。项目完成后,开展绩效评价和决算审查,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部门财务管理水平开展定性和定量分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
(二)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将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对差旅费等16项公务消费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规范公务消费的现金管理,在各区市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功能,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流向的分析、比对和实时监控,防范问题的发生。建设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4个网络化监管平台,将精细管理和风险防控紧密结合,在技术层面上将监管举措延伸到资金或项目运行的关键节点。将财政总决算、总预算和80家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建议。全年共主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件,比上年增加12件。把办好建议提案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重要任务,认真办理,跟踪问效,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比如:对代表委员集中关注涉及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的13项主办件,经过深入调研分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发了《关于完善区市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为区(市)的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王玉旭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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