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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厦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1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1亿元,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1374.01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1417.85亿元,增长1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32.64亿元,增长18.1%。进出口总额744.91亿美元,增长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1.9亿元,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元,增长11.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2.1。
2012年,厦门市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748.8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地方级收入完成432.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全市基金收入209.6亿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收入146.97亿元。全市公共预算支出470.5亿元,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304.82亿元。全市基金支出222.85亿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支出132.2亿元。
一、力促经济增长,财政规模持续壮大
(一)支持创新环保促转变。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重点制造业技改补贴,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卫星导航应用研发基地、城市三维规划仿真系统等科技平台建设,促成稀土研究所、棕榈油深加工、天马微电子等重要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累计引进157人“双百计划”人才支持特区建设。出台总部经济发展...
2012年,厦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1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21亿元,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1374.01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1417.85亿元,增长1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32.64亿元,增长18.1%。进出口总额744.91亿美元,增长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1.9亿元,增长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6元,增长11.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2.1。
2012年,厦门市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748.8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地方级收入完成432.27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全市基金收入209.6亿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收入146.97亿元。全市公共预算支出470.5亿元,其中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304.82亿元。全市基金支出222.85亿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支出132.2亿元。
一、力促经济增长,财政规模持续壮大
(一)支持创新环保促转变。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实施重点制造业技改补贴,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卫星导航应用研发基地、城市三维规划仿真系统等科技平台建设,促成稀土研究所、棕榈油深加工、天马微电子等重要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发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作用,累计引进157人“双百计划”人才支持特区建设。出台总部经济发展鼓励政策,推动观音山、杏林湾、新站营运中心加快建设。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培育动漫影视、数字内容、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华强文化产业园完成基本建设。加大服务外包和重点物流项目扶持,鼓励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高合同能源管理配套奖励标准,鼓励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机构实施节能改造,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建设节能示范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金太阳示范项目、公交出行信息系统、车辆智能化管理等环保项目发展获得中央资金支持。
(二)加大企业帮扶稳增长。应对国际经济后危机和政策性减收的双重影响,发挥积极财政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减免部分涉企收费,降低五项社保费率,全年降低企业负担23亿元;设立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通过风险补偿、贷款奖励、融资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制定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加快中标货款支付进度,减轻企业投标成本压力。落实电价补贴和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相关措施,鼓励企业增产多销。提高展位费补贴标准,帮助企业拓展新市场。对60家承接订单存在困难的企业给予融资贴息,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完善企业上市鼓励激励措施,全年有1家企业成功上市,9家企业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及时兑现品牌奖励资金,全年新增16件中国驰名商标。
(三)拓展开放型经济增动力。完善并综合运用外贸扶持措施,在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促进外贸稳步增长;加大贸易救济力度,支持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实施台湾水果和水产品入境奖励,大嶝对台小额商品市场交易免税额由3000元增至6000元;加大两岸经贸交流交往,推动涉台展会及合作办展;支持台资机构来厦投资和发展;成功举办第四届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成立厦门市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促进会,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取得实效。促进购物消费,支持特色伴手礼、厦门老字号评选等活动,扶持便民连锁经营网点,保障投洽会、台交会等重要盛会,促成石材机械工具展览会、茶产业博览会等大型会展项目落户厦门。推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启动建设,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成功获批。推广“海峡旅游”品牌,支持办好“中秋旅游嘉年华”、“台中闽南特色庙会”等特色旅游活动,提升旅游对内需的拉动作用。
二、推动改革创新,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
(一)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制定出台营改增过渡性财政扶持办法,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顺利启动。投身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大潮,推动设立厦门京道联萃泽创业投资基金、厦门赛富创业投资基金、赛富股权投资基金,为改革发展带动更多社会投资。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导向作用,加快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对台贸易中心“一区三中心”建设。顺利上报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优化示范区投资建设机制。开展邮轮母港用地收储和前期规划,加快解决港口改革进程中的瓶颈问题。
(二)全力保障发展资金。财政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五大战役”和“一体化、同城化”用款需求;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和资本金,支持金圆集团成为两岸金融中心建设主力军。基本完成政府融资平台整改,逐步完善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系统,全面清理评估欠缴地价,提高土地出让金收缴效率,充实城市建设资金。完善房屋征收费用包干办法,解决区级征地拆迁难题。对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开通绿色审核通道,财政审核提速提效。以市政府规章出台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投融资预决算审核,加快竣工财务决算办理。
(三)加快城乡协同发展。推动岛外四大新城核心区建设,加快岛内旧城旧村改造进度。确保厦安高速公路厦门段顺利通车,推动厦漳跨海大桥顺利合龙。开展轨道交通一号线资金筹措和银团贷款工作,夯实轨道交通建设基础。支持绿化彩化、景观提升,推动筼筜湖清淤整治,加快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等一批水利设施建设,优化生态环境。支持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13个重点村改造和3个老区山区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防洪减灾和生产条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民人均纯收入居全省首位。
三、加大民生投入,社会环境更趋和谐
(一)破解“医食住行”难题。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扩大基本药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50%和75%。对10种平价蔬菜、储备冻肉、9000多吨定向供应大米予以价格补差,保证食品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改善市民居住条件,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完成全年2.9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支持公交车购置更新和运营补贴,推动建设一批停车楼、地下停车场;增加隧道管养经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收费改由财政保障,确保出行安全。
(二)减轻就学就业和生活压力。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农村义务教育午餐膳食补助,统一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舍安全加固工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比例达到80%;对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实施生均补助,鼓励民办中小学购买更新专用校车。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提高本市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低保、“五老”人员和高龄老人生活保障标准,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办法;支持新建、完善29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提高幅度居全国第二。
(三)促进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推动实施广电高清电视一期改造,实现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促成闽南大戏院建成投入使用,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保障厦门体育健儿参加大型赛事,并在伦敦奥运会实现一金两铜的重大突破;加快建设社区健身公园和农村健身路径,支持举办厦金海峡冬泳等全民健身活动。保障市政务服务中心顺利启动,支持“三警合一”改革。
四、优化运行机制,资金效益稳步提高
(一)财政管理更加科学。研究制定新一轮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为市区同步发展创造科学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将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调整公共经费定额标准,实施车辆定额分类管理。统筹使用历年项目净结余资金,严格落实发展经费细化比例,确保预算可执行性;试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考评指标库;开展重点评价工程,选取市民较为关注的项目实施网上民意调查;全年共完成事前绩效考评项目52个,涉及资金量7.2亿元,净核减资金3.9亿元,绩效考评结果成为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执行监督更加到位。加强财税部门沟通协作,提高税源分析和收入预测能力,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出台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确保《厦门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落实到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顺利运行,86家试点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使用纳入系统管理,在方便缴款人缴款的同时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提高资产处置效益,拓展专项收入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来源。顺利完成市、区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确保新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双压缩”;严格控制各单位出国费、车辆运行购置费、接待费、会议费、用油用电用水等费用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确定第四轮48家定点饭店、压缩各项庆典和专题活动经费,缩减行政成本。持续开展市对区、对预算单位综合考评,在各区、各预算单位公布考评成绩和排名。试行财政专项资金交叉检查,检查涉及金额8.15亿元;对全市131户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金额4383万元。加强财政基层建设,实施内部审计、镇街财政建设调研和财务检查。大力清理往来款,开展财政专户整改,降低财政资金风险;实施新增债务自查,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三)财政改革更加深入。实现无纸化直接支付,初步建成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规模逐年扩大;公务卡改革执行情况纳入对区、对预算单位综合考评指标,岛外pos机投放量比2011年增长24%。出台市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系列配套制度,监管框架基本健全;市财政局成立公共资源监管处,市行政事业资产中心加挂市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牌子并顺利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备案监管审查,配置网站上线运行,指导各区初步建立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体系。政府采购管理更趋严格,重新归类评审专家并实行分级管理,公开征集扩充专家数量,建立评审专家家庭成员关系信息库和随机抽取语音自动通知系统,最大程度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实行大额项目招标文件预公告制度,完善电梯、部分通用医疗设备等大宗货物集中采购方案,提高大宗采购服务质量和采购效率;严格特殊采购方式申请,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规范并统一竞争性谈判规则,推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
五、转变工作作风,文化建设成果喜人
(一)深化效能促财风转变。加强机关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干部队伍凝聚力显著增强。开展警示教育、道德讲堂系列活动,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和廉政意识。开展“深化效能年”活动,建立推行“马上就办”制度,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或承诺审核时限的40%以内,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时限全国领先。建立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2012年共容缺受理行政审批25件;配合市行政审批办做好财政审核、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等有关行政审批及服务项目进驻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制度,建立并公开统一标准的审批服务指南和流程。
(二)优质服务促形象提升。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28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好第六届“公共财政服务日”,通过网络、电视和报刊等多种形式,宣传财政各项惠民政策,将财政服务传递到全市的每一个角落。开展会计、医保、教育等下基层、进学校活动。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云平台上线运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现网络面授双轨制。优化升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实施财政专网改造,完成财政平台一体化验收,财政智能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建设服务型、智慧型网站,厦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荣获2012年度“中国政府网站优秀奖”。
(三)推广文化成果促团队和谐。将财政文化提炼成果与财政团队建设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巩固和弘扬财政文化成果,形成求真、务实、创新、勤政的发展氛围,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理财、守清廉的干部队伍。成功举办第六届、第七届“公共管理与公共财政”系列专题讲座,拓展财政工作新思路。将财政文化体系纳入新录用人员培训课程,统一财政办公物品标识,实施财政文化成果展示;组织社区共建、弱势群体关爱等志愿活动,展现财政队伍良好形象。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王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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