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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6524.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69.97亿元,增长1.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516.73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738.00亿元,增长10.9%。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为4.1∶53.9∶42.0。人均生产总值为85475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01.4亿元,增长2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29.26亿元,增长15.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7%,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965.73亿美元,下降1.6%,其中,出口614.45亿美元,增长1.0%;进口351.27亿美元,下降5.9%。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4.53亿吨,增长4.5%;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567万箱,增长8.0%。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02元,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475元,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36.51亿元,增长7.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25.50亿元,增长10.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8.44亿元,增长10.4%。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7.2%,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0.91亿元,负增长2.0%,其中地方财...
2012年,宁波市实现生产总值6524.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69.97亿元,增长1.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516.73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738.00亿元,增长10.9%。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调整为4.1∶53.9∶42.0。人均生产总值为85475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901.4亿元,增长2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29.26亿元,增长15.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7%,比上年回落3.6个百分点。外贸进出口总额965.73亿美元,下降1.6%,其中,出口614.45亿美元,增长1.0%;进口351.27亿美元,下降5.9%。港口货物吞吐量完成4.53亿吨,增长4.5%;集装箱吞吐量完成1567万箱,增长8.0%。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02元,增长1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475元,增长1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
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36.51亿元,增长7.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25.50亿元,增长10.3%;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8.44亿元,增长10.4%。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7.2%,地方财政收入中税收部分所占的比重为92.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0.91亿元,负增长2.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5.32亿元,增长7.3%。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8.60亿元,增长9.0%。市对下转移支付126.3亿元。全市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稳中求进调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向财政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亿元,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落实轨道交通、打通“断头路”等项目市级财政性资金22.27亿元。
(二)落实稳物价促消费政策措施。市级安排970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菜篮子市场供应,防范副食品市场风险,支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菜市场改造提升等稳市场保供应工程。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调整机制,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市级拨付高成长企业发展资金1.78亿元,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计划”专项行动。市级落实各类科技专项资金5.04亿元,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建设。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其中市级2亿元,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制订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创建智慧城市和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市级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3.05亿元,支持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
(四)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级落实1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力度。制定推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财税扶持办法,明确扶持方向和方式。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扶持政策,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
(五)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落实外经贸发展资金4.73亿元,研究出台服务外包、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外贸优势企业激励等16项政策措施,重点加大对进口、境外参展、出口信保的扶持力度。
(六)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继续支持中心城区“禁燃区”建设,提前一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专项行动。制定生态环保财政扶持政策,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强化征管保增长,税收组织收入质效稳步提升
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共组织各项收入896.7亿元,增长10.9%,增收88.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595.7亿元(含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增长9.6%,增收52.3亿元;社保基金收入228.7亿元,增长16.9%,增收33.1亿元。
(一)强化税收分析和监控。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及政策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加强主体税种及重点行业、新兴行业的税源分析,开展税收收入定期预测和分析工作。全面开展重点税源监控工作,落实重点税源监控制度,提高数据信息应用水平。加强会统数据管理,健全会计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
(二)抓好税费管理。加强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实现企业所得税备案、审批事项电子化流程管理。加强限售股转让、自然人股权转让等个人所得税征管,全年预扣预缴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2.1亿元,征收自然人转让个人所得税5.9亿元。进一步推广完善营业税差额征收申报办法。开发完成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系统软件,在全市应用推广存量房评税系统和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系统,初步建立房地产基本资料库,市区实现地税部门与房管部门的数据共享。探索开发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税比对软件,继续开展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比对和代征工作。做好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调整,在全市范围开展社保费户管清理工作,制定《加快推进宁波市按工资总额征收社保费工作总体方案》,完成体制调整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水利建设基金征收和减免管理办法。调整残保金征收标准。
(三)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兑现2011年度加计扣除优惠政策335户,折合优惠企业所得税1.7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政策,兑现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224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5亿元。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兑现2011年度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2630户,优惠所得税1313万元。取消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减负6800万元。
(四)夯实征管基础。开发纳税评估应用系统,完成票表比对软件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纳税评估案例评选。开展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加强对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的后续管理。规范个体税收管理,完善提高税收起征点后的征管办法。推进信息交换共享,加强对非正常户、失踪户的监控管理。开展数据清理,提高系统数据质量。
(五)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2012年税收执法督查。注重税务稽查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加大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力度。开展发票专项整治和区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资本交易项目检查。2012年,各级地税部门共检查纳税人2638户,合计查补收入2.97亿元。
(六)优化纳税服务。完善涉税办事制度,重建办税业务流程,通过精简和合并流程等手段,使原有办税业务优化比例达65%。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发和应用,推动实体办税向网上办税转变,纳税人网上办税业务比例达到72.6%。推广应用CA数字证书办理涉税事项,大力减少审批事项数量,全年审批事项削减率在30%以上,办理效率提高30%。全市办税服务厅基本实现标准化。
三、保障民生促和谐,支持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一)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市级筹集各类水利资金,推进市重要河道、农田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提升防洪治涝、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支持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及时向全市47万农户发放2012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1.18亿元。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农信贷力度。下达市级以上补助资金1.1亿元,在全市实施250余个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安排2.21亿元专项资金推进美丽新家园建设和欠发达乡镇跨越式发展。安排并争取资金支持抗击“海葵”台风和灾后重建。
(二)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2012年全市教育支出为141.7亿元,增长20.5%,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达16.5%,完成中央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中央和市两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78亿元,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式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倍增行动计划”。提高高等学校生均经费,支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完善帮困助学扶持措施,新增投入3000万元全面实施爱心营养餐工程。制订实施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面,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打造公益性文化品牌。
(三)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全市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9.01亿元,比上年增长34.8%。全市安排9.57亿元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充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办法,加大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扶持力度。稳步提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目标,全年发放低保资金2.29亿元,惠及3.93万户。构建新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全年医疗卫生支出分别为56.38亿元,增长19.5%。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分别达到每人每年370元和405元。开展基本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控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项目经费到50元。全部县(市)区级公立医院统一实施了综合改革。
(五)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全市落实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19.12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融资7.05亿元。
四、深化改革强管理,财税体制机制活力有效增强
(一)深化财政改革。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实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将所有项目支出纳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基本覆盖到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全市全年完成国库集中支付金额662.72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金额575.91亿元,占比87%。市本级全面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全市累计发放公务卡6.4万余张。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透明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出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做好宁波市加入政府采购协议(GPA)研究和出价工作,建立全市网上采购竞价平台,推广应用“金财”采购信息系统,全年政府采购金额174.61亿元,资金节约率8.4%。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理规范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推进政法体制改革,做好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前期工作。落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绩效工资改革稳步推进。
(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管理体系,2012年起试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对新设立的支出项目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确定了45个本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对5个项目引入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全面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配合做好财政部对宁波市财政专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督查工作。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市级政府性投资公司债务调查,配合财政部做好对宁波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范围扩大到60个,并首次公开财政总决算。开展对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社保基金、“三农”资金等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完成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检查和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专项检查工作。金财一期工程宁波市建设项目顺利通过财政部验收。完善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信息平台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初步建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库,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分大宗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统一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挂牌交易。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培分离”。配合审计署成都特派办做好2012年对宁波市开展社保资金专项审计,市审计局201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原局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高朋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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