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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93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12.1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6374.45亿元,增长14.0%;第三产业增加值4151.26亿元,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8.04元,比上年增长1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98元,比上年增长14.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772.9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11.40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245.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8.16亿美元,增长17.6%,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6.49亿美元,增长11.3%。
2012年,吉林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0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比上年增长22.5%。全年完成税收收入760.57亿元,增长21.8%,其中实现企业所得税111.21亿元,增长22.8%。税收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3.0%,下降0.4个百分点。基金预算收入516.7亿元,完成预算的82.8%,比上年下降16.2%。财政支出2471.2亿元,完成预算的90.7%,比上年增长12.2%。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与支出总计相抵,结余3624万元。
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
2012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93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2.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12.11亿元,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6374.45亿元,增长14.0%;第三产业增加值4151.26亿元,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8.04元,比上年增长1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98元,比上年增长14.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772.9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711.40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245.7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8.16亿美元,增长17.6%,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6.49亿美元,增长11.3%。
2012年,吉林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0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比上年增长22.5%。全年完成税收收入760.57亿元,增长21.8%,其中实现企业所得税111.21亿元,增长22.8%。税收收入占地方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为73.0%,下降0.4个百分点。基金预算收入516.7亿元,完成预算的82.8%,比上年下降16.2%。财政支出2471.2亿元,完成预算的90.7%,比上年增长12.2%。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与支出总计相抵,结余3624万元。
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2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40.6亿元。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2年全省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的资金达887.6亿元,比上年增加103.5亿元;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1亿元,比上年增加18亿元;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7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大型灌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实施对县(市)下放省共享收入和对中心城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特色产业园区)给予税收返还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2年省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7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四是完善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探索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的有效途径,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探索运用股权投入、债权投入、贷款贴息和无偿补助等多种支持方式。制定了《吉林省省级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选择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开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初步建立了财政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促进创业就业。筹措拨付资金30.3亿元,支持完善小额贷款担保、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就业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就业。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措拨付资金118.5亿元,保证了企业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企业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标准由1186元提高到1370元。筹措拨付资金43.1亿元,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221元和年人均1144元分别提高到243元和1259元。筹措拨付资金40.6亿元,确保了优抚对象抚恤费和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费及时足额发放,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三是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筹措拨付资金150.3亿元,支持开展棚户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建设等“八路安居”工程和“暖房子”工程建设,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筹措拨付资金8.2亿元,解决了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一是支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筹措拨付资金131.1亿元,重点用于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和开展节水增粮行动。二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筹措拨付资金107.6亿元,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以及农机具购置、增产技术和农业保险等补贴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三是扩大农村消费需求。筹措拨付资金5.6亿元,支持开展家电、摩托车、一汽自主品牌汽车下乡,拉动农村消费42亿元。四是拓宽农民融资渠道。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在全省48个县(市、区)开展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2012年发放贷款61亿元,36万农户受益。五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拨付资金15.1亿元,支持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四、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筹措拨付资金451.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全面完成国家关于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目标任务。增加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落实义务教育、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政策,化解高校债务和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建立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园安全财政奖补机制,支持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农村薄弱学校和中小学操场改造等。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筹措拨付资金60.8亿元,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改革。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元,分别提高到240元和251元。三是支持科技创新。筹措拨付资金6亿元,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和建立完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等。四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筹措拨付资金47.5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送戏下乡、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和开展“全民阅读”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落实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扶持和培育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五、继续深化财政改革
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了政府性基金预算,省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扩大到50家,汇总编制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二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完善省直部门预算项目库,以部门预算编制为主要内容的省级财政信息系统平台开通运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扩展到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实现了县级以上全覆盖。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将除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省级建立了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完成政府采购额202.7亿元,比上年增长15.3%。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省级选择旅游发展等9项财政专项资金和74个部门项目支出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各市县全面开展了试点,初步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四是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吉林省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办法》。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电子信息系统集中监管平台建设,不断健全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五是扩大预算信息公开范围。上报人代会审查的财政总预算,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等内容外,省级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
六、加强财政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
财政“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省直机关第三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全面完成,市县陆续启动实施。财政行政审批程序和方式日趋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开展了预算编制与资产管理结合项目试点。财政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力度不断加大。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全面开展,乡镇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金财工程建设顺利结束,完成验收。财政投资评审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估成果逐步扩大。社保资金管理绩效明显提高。政府债务管理逐步细化。财政罚没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会计政策法规、准则、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会计人才培养、考核、继续教育等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扎实开展。省珠心算代表队第20次蝉联全国少数民族珠心算比赛团体冠军和全能冠军。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张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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