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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0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1.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3634.8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2916.7亿元,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654.1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全部工业增加值32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自营进出口总额625.63亿美元,增长7.4%。其中,进口288.72亿美元,增长2.5%;出口336.91亿美元,增长1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4%,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3.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2%。
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大连市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50.11亿元,比2011年实际增长15.2%。其中,市本级收入249.13亿元,增长2.8%;县区级收入500.98亿元,增长22.6%。全市公共财政支出890.96亿元,比2011年实际增长21.2%。其中,市本级支出355.09亿元,增长22.6%;县区级支出535.87,增长20.3%。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算账,全市公共财政收入750.1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亿元、中央的税收净返还6.20亿元、执行中上级专项拨款等121.85亿元,扣除对口支援上解资金2.17亿元...
2012年,大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00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1.4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3634.8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2916.7亿元,增长10.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654.1亿元,比上年增长23.5%。全部工业增加值32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自营进出口总额625.63亿美元,增长7.4%。其中,进口288.72亿美元,增长2.5%;出口336.91亿美元,增长1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24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3.4%,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3.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2%。
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大连市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完成750.11亿元,比2011年实际增长15.2%。其中,市本级收入249.13亿元,增长2.8%;县区级收入500.98亿元,增长22.6%。全市公共财政支出890.96亿元,比2011年实际增长21.2%。其中,市本级支出355.09亿元,增长22.6%;县区级支出535.87,增长20.3%。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政策算账,全市公共财政收入750.11亿元,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5亿元、中央的税收净返还6.20亿元、执行中上级专项拨款等121.85亿元,扣除对口支援上解资金2.17亿元后,2012年预算执行的总财力为890.99亿元,与全市公共财政支出890.96亿元相比,当年实现财政净结余300万元。
一、强化税收收入征管,贯彻落实优惠政策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应收尽收。2012年,地税局组织各项税收589.2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形成全市公共财政收入515.2亿元,同比增收86.1亿元,增长20.0%。其中,市本级收入183.6亿元,同比增收14.9亿元,增长8.8%;县区级收入331.6亿元,同比增收71.2亿元,增长27.3%。国税局组织各项税收556.2亿元,增收33.1亿元,比上年增长6.3%;海关代征税收488.3亿元,增收4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2%。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调控功能。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79亿元,比2011年增加15亿元。全面落实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市本级筹集资金3亿元,对外贸企业市场开拓、贸易融资等给予扶持,提升了企业出口积极性。落实结构性减税各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132.95亿元,有效激发了生产和消费活力,提高了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践行经济税收理念,依法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地方税源户享受税收优惠44.61亿元。其中:为12973户(次)符合条件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直接减免税22.34亿元;为489户(次)企业间接减免税4.32亿元;落实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政策使81.5万人减轻税负15.35亿元;落实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使4.5万个体工商户减轻税负2.6亿元。此外,批准20户(次)纳税人缓缴税款2.83亿元。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稳步发展
(一)持续扩大政府公共投资。统筹各级财力资源,发挥政府公共投入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支持城市地铁、202路轨道延伸线、渤海大道、国际会议中心、大连北站南北广场、东港商务区、市内道路桥梁改扩建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市本级安排配套资金10.65亿元,继续对大连沿海经济带重点园区建设给予扶持。在市本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规划,统筹调配资金,确保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顺利实施。配合财政部成功发行15亿元大连市地方政府债券,用于中华路跨华北路朱棋路立交桥、胜利路东段拓宽改造等市内重点道路交通工程。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支持科技研发和节能减排。安排贴息资金,重点支持瓦轴、大机床、中国一重等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拨付专项资金,对数控、LED、新材料等产业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进行扶持,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海外并购科技型企业等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投入力度,稳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工作的开展,通过财政补助方式继续推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金太阳示范工程、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等节能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拆炉并网228万平方米。大力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对大连港口开发和航运体系发展给予扶持。
(三)重点保障公益事业发展。继续做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市本级补贴支出15.50亿元,重点用于补助渔业、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及岛际、农村水路客运经营。安排资金18.20亿元,补助煤气、自来水、城市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企业,确保公共事业正常运转。深入落实粮油、肉类、农药、化肥等重要物资的储备机制,确保各类储备物资实物充足、轮换及时。
三、集中财力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一)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继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最低筹资标准由年人均230元提高至32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年人均200元提高至260元。进一步健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并将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纳入定点医院救治补助范围。全市财政筹集资金1.60亿元,建立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增强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保障能力。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结核病控制、艾滋病母婴阻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重大疾病防控项目,免费为城乡6.5万名7-9岁学龄儿童提供牙齿窝沟封闭治疗。深入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给予补助。
(二)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第八年落实国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将养老金月人均发放标准提高了197元。市本级拨付资金7.10亿元,继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80元/月提高至100元/月。进一步完善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财政筹集资金4.50亿元,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720元/年和480元/年,并相应提高了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向全市16.8万城乡低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困难群体发放“两节”临时救助资金。加大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提高残疾人康复救助补助标准,为1万名听障高危居民实施免费致聋基因筛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5.30亿元,落实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扶持政策。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一)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一是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投入3077万元,专项用于改善农村幼儿园保教条件。二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免收托保费。安排资金719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393万元,全市近4000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益。三是扶持普惠性公办幼儿园发展。安排资金2.27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31亿元,对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公办幼儿园,按照实际在园幼儿数和生均运行成本,给予运行补助。覆盖城乡近600所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惠及6万幼儿。四是支持收归政府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开办。投入734万元,对收归政府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安排一次性开办补助。
(二)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一是免费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28.8万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二是继续贯彻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政策。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按小学750元/年,初中950元/年的标准拨付运转保障经费。三是着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投入1.6亿元,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班班通”项目;投入1.2亿元,对现有中小学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投入5000万元,更新教学设备、实验仪器等。四是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师资水平。投入1650万元,倾斜农村地区和薄弱环节,针对骨干校长、教师等开展多层次的专题培训,拓展教师视野,提升教师素质;投入1300万元,安排城市教师下乡支教,选派农村教师进城研修,以城带乡,扩大城乡教师交流范围,促进区域均衡。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一是安排6000万元,支持中职和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二是安排1000万元,扶持中职国家级示范校建设;三是安排2000万元,用于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和参赛经费;四是安排1.1亿元,免收中职学校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五是投入1000万元,支持农村职教中心和乡镇职校建设,促进农科教相结合。
(四)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2012年,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按年生均8000元标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免除学生在校生活费用。为全市11所特殊教育学校购置康复、辅助、启智设备设施。
(五)实施奖助学政策。年投入资金近亿元,构建奖助学体系,实现了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覆盖,确保10万贫困学生接受基本、公平教育的权益。
五、提供资金保障,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一)推动城乡文化事业协调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和便利性。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支持农村电影放映、乡镇文化站和村活动室建设、农家书屋、广播电视节目覆盖、送戏下乡等农村基层文化工作。提升城市文化层次,实施公共图书资源共享,落实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扶持剧场低票价惠民演出。鼓励文化艺术创作,开展新人新剧目评比。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为报业集团、艺术院团转企改制和京剧团打造国家一流院团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扶持文化产业发展,扶持重点和特色文化企业及产业项目。不断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和大型活动顺利开展,支持群众文化活动展演、“打造文化大连”系列活动,以及服装节、文物精品展等。
(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一是牵头负责十二运大连赛区组委会财务工作。建立健全组委会财务管理制度,跟进执行审计,规范组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核拨运行经费,保证了组委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开展预算编制培训,组织预算编报,按照节俭办全运、统筹资源的原则,对安全保卫、食品安全、技术保障等组委会各部室上报预算进行审核。二是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组织群众体育活动,支持竞技体育日常训练和参赛。
六、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
2012年,全市财政用于“三农”支出168.5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市本级47.62亿元,增长32.9%。
(一)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年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综改办推进规范化管理的部署,要求所有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必须履行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标准文本申报、竣工验收等管理程序,并做好档案管理。对2011年项目,实行回头看,落实整改;对2012年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市本级筹集资金3.45亿元,带动农民筹资筹劳和社会投入2.3亿元,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机制,有效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二)支持水利建设。一是投入9575万元,实施农业高效节水灌溉20万亩。二是投入2920万元,用于全市51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5.5万亩;投入2亿元,用于河道生态建设,全市共完成重点河道生态工程建设102项,治理河长281.6公里。三是投入农村安全饮水项目1亿元,村民筹资酬劳和社会投入2.11亿元,完成96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了1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三)推进中低产田改造。一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基础设施为投入重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财政资金支出3.53亿元,扶持26.5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和1.67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建成排灌站32座、拦河坝25座、衬砌渠道90.74公里,修机耕路162.42公里,造林1.66万亩,购置农业机械11台套。二是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结构升级。按照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的原则,以各地区优势特色农业为扶持重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资金支出8064万元,支持了28个财政补助项目和48个贷款贴息项目,新建厂房及储藏库4.12万平方米,撬动银行存款9.36亿元,提升了农业竞争力和持续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2012年,市财政局同农行联合开展了合作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同供销社联合开展了新型合作示范部门项目。同时,强化项目前期科学立项、中期监督检查、后期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绩效评价工作,全面推行项目专家评审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水平。
(四)继续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拨付支农资金,对农业科技推广、都市型现代农业、海洋渔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中的主导作用,投入资金1500万元,用于新品种新技术引进推广。支持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实施,为大规模造林绿化和生态林建设提供财力保证。落实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继续对农业机械购置实行地方累加补贴。加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全市43个低收入村3000多户农民直接受益。安排补助资金,全面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增强了农业抗风险能力。投入扶持资金4.7亿元,支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新发展设施农业15.5万亩,建设标准日光温室设施农业小区2707个,其中新建500亩以上集中连片设施农业大区70个,做大做强设施蔬菜、水果、食用菌优势产业基地。及时拨付资金,用于“8·03”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农村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支持海洋牧场建设、水产良种、健康养殖、鱼虾蟹放流等项目,为大连海洋渔业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
(一)稳步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发展。一是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持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2012年大连市全地区采购预算80.18亿元,实际采购70.56亿元,节约资金9.61亿元,节资率为11.99%。市本级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3.83亿元,实际采购29.31亿元,节约资金4.53亿元,节资率为13.39%。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升级改造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启动区市县专家抽取联动机制;对专家库管理实行统一安装新版《大连市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网络版》、统一专家抽取程序、统一专家资格审查程序、统一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统一培训等;创建了一套远程培训考试系统,便利对全市政府采购行业内人员建档、培训、考试、统计等。三是充分发挥基础平台作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全年共组织完成采购项目开评标活动1748次,日平均采购场次8个;共完成市本级抽取专家项目1191个,总共抽取专家18536人次,确认出席参与评标4152人次;新增专家203名,其中本地专家166人,外地专家37人。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提供网络业务咨询265家次。四是组织完成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协议供货等全局性采购项目,全力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需求。2012年5月,市政府采购办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8家保险企业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服务期限两年,车辆商业险保费折扣率为70%。协议供货采购确定22个产品类别,入围生产厂家62个,涉及品牌87个。还确定大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大连沈大苏宁电器有限公司作为补充定点协议供货商,可供货物包含空调、电视等7种产品,协议供货期限为一年。五是组织政府采购培训与考核,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专门聘请财政部、省财政厅及高校政府采购专家授课,对全市35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各县市区政府采购财政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集中上机考试。
(二)构建现代国库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截至2012年末,大连市本级除市国家安全局和部队系列的单位外,其余全部预算单位均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所有财政性资金也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15个县区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其中11个县区完成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二是全面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2012年底,大连市所辖县区全部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三是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2012年8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实施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市直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2012年底,大连市所辖县区已全部启动公务卡制度改革。
八、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组织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一是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注重对被查单位的全方位监管,严肃查处了成本核算不实、票据使用不规范、偷漏税等会计失真问题。二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联动检查。对辖区内3户粮食企业和4户电力企业实施检查,除检查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外,重点关注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政策以及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三是组织开展保障房项目检查。选择金州新区和瓦房店市保障房项目开展检查。通过检查,摸清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链条、土地取得、工程进展、分配管理等情况,确保了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落实到位。四是组织开展惠民工程检查。共计检查项目执行和建设单位56户,涉及项目资金11亿元,完成了对项目管理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计检查相关单位17户,涉及各类财政资金64.58亿元,查处违规项目资金756.01万元,查处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1.34亿元。五是组织开展财政收入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了对非税和税收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津补贴专项检查、党政机关公务车问题清理和胜利路沿线动迁、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工作。
(二)完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一是落实中央部署,推进“小金库”治理常态化。为期三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已基本结束,市财政局把“小金库”治理融入日常监督工作之中,完善协调机制,并着力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制定检查组长联席会审制度、财政部门内部沟通交流制度、举报案件转办制度,为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打下基础。同时规范检查程序和文书填写工作,完善检查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执法行为。先后对《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辽宁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修改建议,促进了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加强财政监督队伍建设。经市编委研究同意,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高配为副局级,大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稽查大队编制并入财政监督检查局,核定编制由8人增加至17人。加强对县区监督工作的指导,要求县区至少配备3名专职监督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升格、高配。日常检查中,通过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充实检查力量。要求监督人员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
(大连市财政局供稿,史晓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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