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2年,山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1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97.9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7009.1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4405.9亿元,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76.3亿元,比上年增长24.5%。进出口总额15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出口总额70.2亿美元,增长29.4%;进口总额80.3亿美元,下降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2%。
2012年,山西省财政总收入共完成2650.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0%,与2011年决算收入相比,增长17.24%,增收389.7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516.3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94%,超收137.12亿元,增长24.97%,增收302.95亿元,加中央补助收入1273.4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0.24亿元、调入资金53.7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3320.71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759.4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5.67%,与2011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6.74%,增支395.61亿元,加上解支出20.15亿元、调出资金4...
2012年,山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112.8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97.9亿元,增长6.0%;第二产业增加值7009.1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4405.9亿元,增长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176.3亿元,比上年增长24.5%。进出口总额15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出口总额70.2亿美元,增长29.4%;进口总额80.3亿美元,下降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6.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5%,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2%。
2012年,山西省财政总收入共完成2650.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20%,与2011年决算收入相比,增长17.24%,增收389.7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516.3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9.94%,超收137.12亿元,增长24.97%,增收302.95亿元,加中央补助收入1273.4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10.24亿元、调入资金53.73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全省财政收入总计为3320.71亿元(不含国债转贷资金)。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759.4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85.67%,与2011年决算数相比,增长16.74%,增支395.61亿元,加上解支出20.15亿元、调出资金4.0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6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3亿元,财政支出总计为2856.31亿元。收支相抵,全省财政年终滚存结余为464.40亿元,剔除结转下年的支出447.20亿元,全省净结余为17.20亿元。
一、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一)推进转型综改区建设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施“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财政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和财税专项实施意见,支持22个产业转型园和科技创新园建设,对“一市两园”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园区转型项目,给予财政奖励、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建立园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面享受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争取财政部支持,设立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支持第四届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首届晋商大会和其他招商引资活动成功举办。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力度进一步加大,山西省政府与财政部签订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战略合作协议。省财政拨付资金34.5亿元,支持发展资源地区转型和接替产业项目494个,扶持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项目229个,对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产能置换和产品深加工予以贴息补助,新设立3支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组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开展“晋善晋美”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和景区开发建设。拨付资金27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结构调整。
(二)确保结构性减税政策执行到位。一是提高全省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至国家最高上限。增值税起征点为:销售货物调整为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调整为500元/次(日)。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20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调整为500元/次(日)。全省有15.1万户增值税纳税人,6.4万户营业税纳税人不再缴税。二是根据国家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受益,年减免企业所得税额为3700万元。三是继续执行残疾人就业享受税收优惠。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四是清理取消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三)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节能减排。通过盘活资产权益、注入资本金等方式充分调动建设主体投资积极性,全年累计筹措各类资金396亿元,支持山西省公路、铁路、大水网等重点工程建设。拨付资金27.54亿元,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完成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200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对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给予补偿,支持实施节能重点循环经济、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污染治理工程,推进全省65个黄河、海河流域县及重点镇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强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治理。
(四)增加收入促进消费。提高公务员津补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优抚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政策,为全省工薪阶层年减税17亿元。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价格调控基金、商品储备补贴及临时价格补贴政策,促物价稳定。拨付资金2.8亿元,支持实施消费惠民政策和产品促销活动。
(五)支持实体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大力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意见》,设立小微企业扶持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扩大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规模,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全年拨付资金10.11亿元,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省财政对财政总收入3亿元以下的县工业企业每年新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集中部分实行返还,对县级税收收入每年新增部分,按省集中增加额的20%奖励给县;对扩权强县试点县,省、市财政按上缴省、市级收入增加额的50%实施奖励;同时制定《山西省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革命老区的转移支付力度。2012年共下达省对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资金约907.86亿元,比上年增长18%。
(六)支持生态文明建设。2012年,省财政共下达20亿元,支持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汾河水库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奖励及水土保持,推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和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效益补偿和林业生态建设,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涉及县和一些生态建设较好的县进行奖补,支持太原市环境综合治理。
(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2012年,全省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33.32亿元,比上年增长22.62%。落实科技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的低税率优惠,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50%的税前扣除。省财政共安排科技专项资金4.4亿元,共支持了科技重大专项、成果推广计划、基础研究计划、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等科研项目800多项。其中筹措科技重大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煤层气抽采关键技术及示范”、“现代煤化工关键技术及示范”、“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技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电子信息领域关键技术”、“新能源关键技术”和“新材料关键技术”等7大类科技重大专项,共扶持重点项目61个。配合国家科技惠民计划的实施,下达科技惠民计划专项资金2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50万元、省级资金1000万元,支持了7项科技惠民计划的实施。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一)扶持农民增收致富。支持出台小杂粮、设施蔬菜、山老区“一村一井”、移民搬迁补贴等10项惠农新政,新增补贴资金31.4亿元,资金总规模达50亿元。将薯类纳入粮补范围,按每亩60元标准补贴,小麦、玉米、杂粮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了20元、17元和37元;10.33万户农民购买农机具享受到财政补贴,支持培训42.5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产粮(油)大县、设施蔬菜大县、生猪生产和调出大县实施财政奖补,扶持设施蔬菜、标准化果园和规模化猪场建设,支持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下达扶贫资金19亿元。支持实施吕梁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扶贫开发试点,支持做好干部包村增收和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完成290个村整村推进、1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取得新成效,全省又有40万贫困人口脱贫。支持开展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二)支持农业增产增效。支持改造中低产田39.56万亩、治理大同盆地盐碱地4.0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2.5万亩;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力度。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撑项目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发展40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和60个“一县一业”基地县;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保障抗旱保墒、防洪度汛等经费需要。
(三)支持农村社会发展。2011年、2012年两年累计筹措资金300亿元,支持建成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即道路硬化、便民连锁店、文化体育场所、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投入5亿元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有序启动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试点工作,成为全国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省份。村级管理费提高到村均5万元。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一)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2年,全省教育支出558.03亿元,比上年增长32.3%,占公共财政支出的20.22%。支持发展学前教育,下达学前教育资助经费3926万元,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资金1.45亿元,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资金2.28亿元,幼儿园专项补助经费2000万元。在21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实行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下达中央补助资金2.09亿元,专项用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受益学生达43.45万人。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86所,在70个县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下达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7711万元,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建成50个省级中职实训基地,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学生,普通本科高校生均经费由9000元提高到12000元以上,高校新区基本建成。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下达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中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共计8.44亿元,全省近50万大中专和16.5万高中学生获得资助。
(二)支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促进就业。2012年,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7%。城乡居民养老和低收入群体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320万名60岁以上的城乡老人领到了养老金,246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八连增”,月人均达1876元。针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金困难问题,将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调整到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全省新增城镇就业51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组织1.5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至每人每月1100元。
(三)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2012年,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80.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8%。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机构,进一步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印发《全省财政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补偿办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制定《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和终末期肾病四种重大疾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减轻农村居民因重大疾病而造成的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药品收入补助标准由4元提高到5元,对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全省住房保障支出85.65亿元,比上年增长0.94%。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9万套,竣工18万套,6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五)支持文化产业发展。2012年,全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20亿元,比上年增长24.98%。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产业布局调整优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和163个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山西出版集团、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山西演艺集团、山西日报传媒集团、山西广电传媒集团、山西影视集团六大文化产业集团健康运营,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再结硕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四、加强税收征管,全省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国税收入稳中有增。2012年,全省国税收入共完成1316.74亿元,同比增长5.78%。一是努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进行税收资金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税收资金安全监督,规范税收核算管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确保税收资金安全。二是强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督导。先后七次召开全省收入形势分析会和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三是扎实做好税收分析工作。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层层组织开展税收征管状况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点。四是全面强化各项征管措施。组织开展专项税收稽查,共查补入库税款36.23亿元。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2年全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免抵退税126.3亿元。
(二)地税收入实现新突破。一是科学组织收入有序推进,地税收入快速增长。2012年,山西省地税系统累计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270.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05%。其中,各项税收完成957.27亿元,增长23.82%,为年计划的106.96%;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完成190.27亿元,增长2.86%,为年计划的100.14%;其他规费收入完成123.32亿元,增长12.7%。二是管理创新取得积极成果,征管质效显著提升。三是服务大局展现新的作为,税收环境不断优化。四是依法行政扎实有效开展,法治理念深入践行。五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综合素质持续提升。
五、提升理财水平,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全省11个市本级和131个县(市、区)完成或启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市县级全部完成会计集中核算转轨工作,11个市本级和107个县(市、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入试点阶段。公务卡改革覆盖范围扩大到省直111个一级部门、975个基层预算单位和全省98%的县。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企业由21户扩大至109户,11个市全部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施省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量化考核,省财政及71个省级部门公开了预算,对209个项目实施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对546个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缴稽查和使用管理,稽查出欠缴漏缴基金和应提未提“两金”(即煤矿转产发展基金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5.82亿元,全年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90.27亿元。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全年审减资金7.69亿元,审减率达11.63%。继续对乡村财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财务会计秩序。
(山西省财政厅供稿,张小三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