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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3479.3亿元,比2011年增长15.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84.3亿元,增长19.9%。全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3.1%,比2011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为59.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看,各项税收收入1560.6亿元,增长15.7%;非税收入523.7亿元,增长34.5%。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417.5亿元,增长13.4%;地市合计收入1666.7亿元,增长21.7%。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79.4亿元,增长13.6%。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896亿元,增长15.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6.4亿元,下降12.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7.8亿元,下降11.5%。
一、加强财政政策调控,助推经济强省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体制、资金等手段,拉动全省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是加大投资力度。全年完成省以上财政投资461亿元,重点支持省部铁路共建项目、石家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业调整、农村饮水安全、新建廉租住房、农村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扩大消费需求。发...
2012年,河北省全部财政收入3479.3亿元,比2011年增长15.3%。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84.3亿元,增长19.9%。全部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13.1%,比2011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为59.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目看,各项税收收入1560.6亿元,增长15.7%;非税收入523.7亿元,增长34.5%。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417.5亿元,增长13.4%;地市合计收入1666.7亿元,增长21.7%。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79.4亿元,增长13.6%。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896亿元,增长15.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6.4亿元,下降12.4%;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47.8亿元,下降11.5%。
一、加强财政政策调控,助推经济强省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财政政策、体制、资金等手段,拉动全省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是加大投资力度。全年完成省以上财政投资461亿元,重点支持省部铁路共建项目、石家庄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业调整、农村饮水安全、新建廉租住房、农村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扩大消费需求。发放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22.6亿元,带动相关产品销售202.78亿元。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发展实体经济。落实33.2亿元油价和猪肉供应差价补贴,完善化肥、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促进物价稳定。三是支持沿海地区崛起。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给予“核定基数、超收全返”的财政体制优惠,落实资金60亿元支持大规模开发建设,推动沿海增长极率先发展。四是支持科技创新和改善环境。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省科技和节能环保支出161.9亿元。在落实科技法定增长要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将环境改善列为财政支持重点,集中财力支持北戴河海域环境综合治理、衡水湖和白洋淀水质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科技富民计划等重点工程实施。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50.6亿元支持节能环保,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统筹省以上资金50.17亿元,推动实施太行山山前平原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投入8.4亿元,支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草原保护、水土保持、新能源开发等,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五是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省财政落实109.3亿元,采取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贴息等多种方式,助推工业强省战略、“双百工程”、服务业拓展计划等深入实施,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做大做强,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航空、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快速增长。
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支持和谐河北建设
2012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115.5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77.5%。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省财政教育支出888.3亿元,增长36.2%,达到了财政教育支出占比18%目标,学前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进展顺利,高校债务风险基本化解,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以上。落实资金57.07亿元,有效保障了全省1.64万所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惠及学生680多万。免除106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安排奖补资金1.19亿元,解决18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筹措资金20亿元,推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下达补助资金2.54亿元,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学生46.47万;落实资金11.2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安排资金2.89亿元,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同时,筹措落实省级资金2.4亿元,与中央补助资金共同支持学前教育4大类7方面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国家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惠及学生70万人。二是支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连续第八年提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2年达到月人均1745元,同比增长11.08%。筹措省以上补助资金244亿元,保证了全省260万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按时足额发放。下达资金50.47亿元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适时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310元和139元提高到325元和149元,建立了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下达省以上补助资金40.7亿元,保障了全省280万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三是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保基本”,加大城乡医保和公共卫生投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围绕“强基层”,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各级财政投入资金9.6亿元,完成近1.6万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筑牢了基层医疗网底;省财政筹措资金1亿元,用于县级中医院重点专科和“治未病”中心建设,全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安排基层医疗机构化债资金5.07亿元,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4.49亿元,下达基本药物和综合改革奖补资金1.88亿元、零差率销售补助4.66亿元,有效调动了各地推进改革的积极性。四是支持做好就业工作。安排就业资金18.24亿元,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增加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前培训补贴等,有效鼓励了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支持实施“大学生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医”服务基层计划,不断提升大学生就业水平。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政府投资213.9亿元,开工建设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29.4万套,竣工15.3万套,新增廉租补贴户数1.63万户,分别超出2.7个、2个和25.4个百分点完成全省责任目标。六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3亿元,增长11.7%。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筹集资金1.59亿元,按时完成全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任务,为13488个行政村配备了图书;安排资金7600万元,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给予场次补贴;筹措资金3.37亿元,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投入4.06亿元,支持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文化产业引导资金2亿元,支持动漫产业发展基地、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等一批经济社会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安排文化产业振兴奖励资金1亿元,奖励文化建设先进市,并支持文化创意基地、影视产业基地等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七是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保基本、保基层、保重点”,进一步提高环京“护城河”防线等维稳重点地区经费保障水平,圆满完成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安保资金保障任务,有效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支持相关部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有力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
三、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明确重点,优化方式,在财政政策和资金投入上不断向“三农”倾斜,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438.8亿元,增长19.9%,有效推动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一是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9.4亿元,着力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落实15亿元实施123万亩土地治理,打造农业科技服务平台。投入现代农业项目县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19.2亿元,支持82个粮食生产县开展农业灌溉和节水项目建设,整合引导各级各类资金22.6亿元投向农田水利,提高灌溉保障能力。投入4.6亿元,支持南水北调配套、双峰寺水库建设和引黄入冀补淀,增强水资源配置能力。投入4亿元,支持68个应急度汛工程、26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20个县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和全省小麦“一喷三防”,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二是支持粮食生产。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应对农业灾害,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品种增至14个。奖励77个粮食生产先进县2.65亿元,调动地方抓粮、兴粮、增粮积极性,为实现粮食“九连增”做出了贡献。三是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围绕发展特色农业,筹措资金7.5亿元,支持16个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17个县果树结构调整,全省畜牧业“四个体系”(组织领导、环境条件、科技支撑、社会服务)建设和328个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园(场)建设,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以引进战略投资项目和创建知名品牌为突破口,投入2.3亿元支持376个农业产业化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品牌建设,推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快速提高。投入农业技术推广、农业高产创建、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资金6.2亿元,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投入5680万元支持485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四是支持农村民生工程建设。以推进基层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全省投入78.8亿元在2.3万个行政村建设农村公益项目。安排3.3亿元,支持2150个村实施幸福乡村计划示范和农村新民居建设。落实资金23.8亿元支持7·21暴雨等救灾和灾后重建。各级财政投入16亿元,支持解决59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投入3.9亿元,支持24个国有垦区和50个国有林场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省级配套资金6.5亿元,与中央补助资金统筹使用,有力促进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顺利进行。五是落实扶贫开发和惠农补贴政策。落实“举全省之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制定《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完善财政扶贫政策体系,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引导带动各类扶贫投入210亿元推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探索扶贫资金投入新机制,继续深入开展“连片开发”、“贫困村互助资金”、“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等试点工作。发放农作物良种、农机购置、水库移民、退耕还林、能繁母猪等惠农补贴44.3亿元,在体现政策导向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九连快”。
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中央和省级专款地方配套管理,促进全省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构建市县财政运行监控和预警机制,增强县级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能力。对沿海地区和国家级贫困县继续实行超收全返的优惠政策,对其他地区实行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深化省级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改革,扩大试点市县编制范围和资金规模。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组织试编了114个省级预算单位《2011年部门绩效预算》,形成全国首部省级预算绩效文本。对201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审核,实现了部门项目预算与绩效预算同步部署、同步编制、同步批复。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和政府采购改革。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基础平台,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16624个,全省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建立;531个乡启动试点,加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改革目标。制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资金运行规程》等制度办法,使财政资金运行机制更加顺畅,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规避财政资金风险。作为财政部确定的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点省份之一,成功编制了省级第一份权责发生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出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在全国率先应用代理机构培训网上报名和无纸化考试系统,全年采购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实现对货物、服务、工程领域的政府采购全覆盖。四是全面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强化预算执行“五个严控”(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预算追加、“吃空饷”),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围绕规范财经管理秩序和完善监督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理顺和加强省级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办法。拓展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开展绩效监督。深化财政向部门和重点项目派驻监督改革,完善省市向下级派驻监督工作,全面应用即时分析监控系统和财政财会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加强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行业监管,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及其他领域专项检查,督导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控机制、提高人员素质,全面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六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出台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办法,提高了地方债券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制定了省级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从科学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加大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部署。通过多措并举,规范管理,全省债务余额和债务率实现“双下降”,债务结构不断优化,运行趋稳。七是资产管理实现新突破。将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核纳入部门预算编审程序,省级一级部门资产收入基本都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在省直部门开展了新增资产购置计划审核工作,共审减重复、超标和不合理购置计划8.5亿元,重新核定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编制和公安等8个系统的执法执勤车编制,对全省事业单位3.2万辆公车进行了清查统计。建立省直政府公物仓,面向省直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和省级文化企业,开启了产权登记工作。八是着力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坚持高标准启动、高质量实施、高效率推进财政所标准化创建活动,先后出台11项政策文件、组织召开了全省标准化建设推进会,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落实。全省101个县(市、区)984个财政所整体通过省级验收,全省53%的县全部完成创建任务,实现财政所办公环境明显改善,干部素质明显提升,业务工作全面规范。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王巨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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