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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围绕改革发展,财政监督法制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财政部门监督办法》颁布实施。《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于2012年3月2日颁布,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第一部规范全国财政部门监督行为的综合性规章制度,对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宣传落实,组织全国专员办和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在山东青岛市召开专题座谈会,并专门发文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和落实到位。
(二)财政监督顶层设计方案正式印发。为促进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监督检查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充分调研、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深入发展。
(三)预算监督制衡机制建设取得成效。为有效防范财政权力运行风险,针对目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薄弱环节,积极构建预算监督制衡体系框架,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意见》,经部党组会和部长办公会审议后,已原则通过。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积极参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充分履行部内牵头单位的职责,落实部内分工方...
一、围绕改革发展,财政监督法制机制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财政部门监督办法》颁布实施。《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于2012年3月2日颁布,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第一部规范全国财政部门监督行为的综合性规章制度,对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宣传落实,组织全国专员办和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在山东青岛市召开专题座谈会,并专门发文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和落实到位。
(二)财政监督顶层设计方案正式印发。为促进财政监督科学发展,监督检查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在充分调研、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推动财政监督工作深入发展。
(三)预算监督制衡机制建设取得成效。为有效防范财政权力运行风险,针对目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薄弱环节,积极构建预算监督制衡体系框架,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机制的意见》,经部党组会和部长办公会审议后,已原则通过。
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积极参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充分履行部内牵头单位的职责,落实部内分工方案,抽调骨干力量参加中央检查组,赴浙江、上海等地重点检查了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项目。按照中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辽宁、大连、吉林、广东、广西及深圳等地部分科研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检查,积极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整改违规问题。
(二)连续开展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在总结前两年检查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全国专员办对2010年至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抽调检查人员475人,累计检查320个市县的3669个中央公共投资项目,涉及投资总额3699亿元,发现违规问题近2000个,涉及资金45亿元。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共下发146份处理决定并通报有关省份,积极督促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局会同预算司组织全国专员办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了233个地区(包括省、市、区县本级)的财政部门,延伸检查1600多家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摸清了被查地区的债务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和偿债风险,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积极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范化管理。
(四)组织开展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织8个专员办对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等3类水利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共抽调检查人员80人,检查了37个市县的185个项目,涉及投资34亿元,发现违规问题284个,涉及金额2亿多元。
(五)积极开展规范地方津贴补贴专项检查。按照国务院第137次常务会议精神,组织专员办检查了部分省市津贴补贴实施情况。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类纠正的原则,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三、突出工作重点,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
(一)组织开展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局会同税政司组织12个专员办,对6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2010年至2011年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累计发现各类违规金额695亿元。
(二)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情况。指导督促上海专员办成立“营改增试点跟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快报制度,定期反映实施动态和有关问题,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组织开展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及里程认定核查工作。组织6个专员办对云南、天津、浙江、广东、重庆、贵州省(市)政府申报的362条收费公路项目、17006公里收费里程和1725.78亿元债务余额进行核查。最终认定债务余额1586亿元,核减139.78亿元,认定收费里程14310.48公里,核减2695.52公里。
(四)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专项检查。组织5个专员办对科技部管理的863计划、97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有关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专项检查后续处理工作。对2011年开展的10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问题进行集中审理,确认违规问题企业553户、问题中介机构28家,及时下发处理决定要求相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真整改。
(六)督促整改土地整治相关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专项调查违规问题。向吉林、新疆等9省(区、市)人民政府集中通报了调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共涉及土地整治问题资金473.09亿元和新增耕地1.7万公顷,督促纠正有关违规行为,有力地推动了土地整治相关制度的修改完善。
四、以改善民生为主题,保障财政民生政策和资金发挥实效
(一)继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考核验收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连续4年组织29个专员办对29个省(区、市)421个县(市、区)的6050所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了抽查,延伸调查了10.57万个债权人,涉及债务190.61亿元,占全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974亿元的19.6%,为债务的妥善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组织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织8个专员办就地开展检查,累计抽查了23个县46个乡镇所属的145个行政村,实地走访了1500余户低保家庭,严格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违规问题,为保障农村低保政策落实及资金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组织开展教育资金专项检查。组织13个专员办对财政部追加教育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高校生均拨款情况、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央高校预算资产财务情况等开展检查。在查纠问题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成因,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供政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织3个专员办对2010年至2012年各级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地检查了14个县(市、区)、27个乡镇、74个行政村的202个项目,涉及资金37.59亿元。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有效推动了奖补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政策落实到位。
(五)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针对种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联合调查;对媒体反映部分地区城镇居民社会保险覆盖面“水分”过大,参保人数和实际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等问题进行联合核查;参与核实农机骗补问题;对人民来信反映建行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实地核查;配合开展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回头看”检查;对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等。
五、突出预算监管主线,拓展财政监督的领域和范围
(一)全面推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35个专员办全面推开综合财政监管工作。通过制发配套文件、举办培训班、座谈交流、开发信息系统等方式,稳步推进综合财政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掌握了基层预算单位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建立起了比较有效的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和流程,有力促进了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意识的增强。
(二)强化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首次采取“上下联动”方式,组织34个专员办对6个中央部门及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针对2011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对8个中央部门下发了处理决定,依法对有关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
(三)指导专员办做好日常审核审批工作。认真做好中央非税收入直接征收工作,全年累计征收入库2121.77亿元。积极协助催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家收入,全年催缴资金近3亿元。指导专员办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年检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审核工作,共审批同意开立银行账户3561个,年检账户78863个;审核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86.34亿元。2012年,全国专员办对涉及8个业务司共69项财政资金开展了审核审批,申报企业和单位50079户,审核审批申报资金2835.07亿元,剔除资金136.8亿元,核定资金2698.27亿元,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的事前把关作用。
(四)调整优化专员办日常审核事项。按照“突出重点,抓大放小,优化结构,注重实效”的原则,取消了3项日常监管事项,将国家储备冻肉费用利息补贴审核等8项日常监管事项改为事后抽查,调整了新农合、居民医保等5项日常监管事项的审核内容和方式。
六、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深化会计监督和金融监管
(一)强化会计监管职能。一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全年组织专员办累计检查了106户企业、57家会计师事务所,发现各类违规问题资金2555亿元,查补税款22亿元,有效整顿和规范了会计秩序,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二是认真做好会计监督集中审理和处理处罚工作。监督检查局首次成立审理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处室和廉政风险联络员为审理委员会成员,对处理处罚工作进行统一指导、集中把关,有效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对2011年会计检查涉及的110户企业和54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审理,切实加强审理质量控制,确保处理处罚的客观公正。三是积极推动跨境会计监管合作。
(二)深入开展金融监管。一是组织开展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发现金融企业各类财务会计核算违规问题资金557亿元,业务违规问题资金629.37亿元,资产风险管理违规问题资金311.6亿元,查补税款近3亿元。二是结合地域金融发展特点,组织专员办就地开展对外国政府贷款在建项目和部分专项财政金融政策进行检查,建立网络沟通机制,及时预警违规行为。采取事前审核与事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专员办对金融奖补资金进行审核,首次对金融企业违规套取财政补贴资金做扣回处理,有效提高审核成效。
七、结合重点工作,完善财政内部监督机制
(一)扎实开展重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对部属单位的内部监督检查,在加强合规性检查的基础上,注重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衡作用。为规范检查程序,研究制定了《内部监督检查有关注意事项》,有效促进内部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建立审计问题防范和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审计问题防范与整改工作的若干规定》,积极构建责任明确、全程跟踪、运行有效、督查有力的审计问题防范和整改长效机制。顺利完成2011年度部内审计问题整改的核查工作。
(三)重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形成了《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及《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重点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表》。充分发挥财政部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作用,认真完成其他司局风险防控方案的评审和课题研究等工作。
(四)配合完成巡视和离任审计工作。配合部巡视办先后对9个专员办开展巡视工作,注意讲究方法,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反映问题。配合人教司对10个单位负责人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分工负责经济责任审计部分。
八、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地方财政监督工作的整体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财政监督的指导力度,注重综合指导,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全面协调发展。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先后赴河北、西藏等10多个地区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掌握第一手材料,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二是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的上下联动,选取粮食行业、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行业,采取部、省、市、县四级联动方式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全年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累计投入22352人,检查了24786户企事业单位、1558家会计师事务所,发现违规问题资金817.61亿元,处理处罚6257户,补缴税款5.37亿元,对2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处罚,对26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三是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和大力宣传地方财政监督。积极协调《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和《财政监督》杂志采访报导基层先进典型经验,扩大宣传,促进工作。四是以《财政监督检查简报》等为平台,及时传达部党组的重要指示和工作要求,加强学习交流,促进业务水平提升。五是完善与强化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代行部分中央财政监督职能,积极协调解决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申请驻藏中央单位监管工作经费。
九、夯实基础工作,提升财政监督成效
(一)统筹确定年度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由部统一组织专员办开展的重点检查调查项目,首次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大大提升了重点检查调查项目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对专员办自行组织的专项检查和调查工作,经监督检查局局务会研究统筹后予以确定。
(二)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一是积极推动与部内业务司的信息共享。进一步开放数据端口,逐步实现监督检查局、专员办与部内有关司局和当地财政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二是加快开发和应用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综合财政监管信息化平台和专员办综合业务办公平台二期建设,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检查软件的开发工作,正式推广运用专员办财政直接支付网上申报审核系统。三是建成专员办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的优势,改革会议形式,加强会风建设。四是全面推广使用专员办办公自动化系统,主要文件基本实现无纸化运转。
(三)多层次多渠道宣传监督成效。一是继续办好局内各类信息刊物,以《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工作通讯》、《财政监督检查简报》、《情况反映》、《专员办查处案例专报》和《财政监督研究资料》等为载体,做好内部宣传工作,积极反映财政监督成果,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专题信息。二是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外宣传力度,为财政监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注重外网宣传报道,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四)加强业务培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成功举办了首次“财政监督大讲堂”活动,针对财政支出监督业务、财政金融与会计监管、财政监督综合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应用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暨国家收入督缴工作等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结合重大专项检查项目,做好前期部署和后期审理的培训,做到统一政策,统一进度,统一处理。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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