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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由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三个层次组成。其中《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规范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基本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的规定,历时4年多,财政部完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工作,并于2012年2月7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全面反映财政改革成果的需要。2000年以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展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已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等财政改革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收支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不断创新和充实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而原《规则》的相关内容相对滞后,迫切需要作出修改,实现与财政改革要求的有效衔接。
(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财政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和...
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由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三个层次组成。其中《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是规范全国120多万个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的基本准则。根据《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批复》的规定,历时4年多,财政部完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工作,并于2012年2月7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全面反映财政改革成果的需要。2000年以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类等各项财政改革陆续展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制已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等财政改革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及收支管理等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不断创新和充实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而原《规则》的相关内容相对滞后,迫切需要作出修改,实现与财政改革要求的有效衔接。
(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财政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和基层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的预算、收支、结余、负债、资产等管理、财务监督、绩效评价等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同时,原《规则》颁布实施十多年以来,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日益复杂,财务管理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相关规定已与当前的管理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予以修订完善。
(三)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健全的财务制度体系是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创新,适时在《规则》中吸收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符合新时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律的内容,有利于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满足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同时,一些影响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财务问题,如财务风险增大、对外投资不规范、财务监督较弱等问题,迫切需要在修订《规则》时予以解决。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完善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核心。按照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规程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是在编制单位预算时,将一个单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做到一个单位一本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采用不同预算编制办法,遵守预算编报的法定程序。按照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将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作为确定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依据。结合单位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等。二是严格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制度,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调整。要求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当规定的预算调整事项发生时,事业单位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以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性。三是增加事业单位决算管理的要求。加强了决算管理,体现预决算管理的完整性,有利于改变重预算、轻决算的倾向。
(二)实行“大收大支”管理,健全了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需要,根据编制综合预算的要求,《规则》进一步拓宽了事业单位收支管理空间,健全了相关收支管理制度。一是将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除“事业经费”以外的基本建设、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财政拨款,纳入财政补助收入范畴,其相关的支出也相应纳入事业支出的范围,建立起了以“各类财政拨款”为核心的,包括单位各类收支在内新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大收大支、收支统管”。二是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三是增加支出管理要求。要求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加强经济核算和支出的绩效管理、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等。
(三)根据实际财务管理需要,完善了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制度。为满足对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两类不同性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要求,《规则》在结余的管理上作了较大的修改。一是在预算管理方法上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即事业单位应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使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二是将原“结余”划分为“结转和结余”,将结转和结余又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两部分。三是对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资金实施区别管理。明确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执行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财政拨款结余不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不再转入事业基金。只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四)加强财务监督,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财务监督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则》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要求对事业单位财务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事业单位要形成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并自觉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全面做好《规则》的学习贯彻工作
(一)印发学习贯彻《规则》通知。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新《规则》颁发为契机,全面检查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完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增强财务人员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同时通过电视和报刊等宣传媒体,加强对新《规则》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
(二)开展系统培训工作。一是举办了中央部门、地方财政部门和专员办3个培训班,进行了系统培训;二是《规则》起草小组成员应邀赴各地方、各部门进行培训授课;三是组织编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对《规则》各项规定作了系统讲解,特别是对新旧制度对比有变化内容进行了重点、详细解读。
(三)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一是印发《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中小学、高校、科学、文化、体育、文物、广播、计划生育等8个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修订工作,全面夯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制度基础。
(财政部教科文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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