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加强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管理的主要措施
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以来,财政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一)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批复。从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开始,财政部要求中央部门从基层单位逐级汇总编报“三公经费”预算。2011年,开始正式批复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并明确提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着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2012年预算编...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加强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管理的主要措施
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以来,财政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加强“三公经费”执行管理,积极推动“三公经费”公开,着力构建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一)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批复。从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开始,财政部要求中央部门从基层单位逐级汇总编报“三公经费”预算。2011年,开始正式批复中央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并明确提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有关要求,着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2012年预算编制,财政部根据厉行节约工作的新要求,按照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分开、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开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并进一步规范编报口径,提高了“三公经费”预算编报的准确性。
(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10-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中,财政部按照零增长原则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控制。其中,2011年按照国务院要求,按2%的比例进一步压缩了相关部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编制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时,为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在继续按照零增长原则严格控制的基础上,公务接待费预算又总体压缩了4.3%。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连年下降,“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规模大幅下降,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工作也逐步规范(中央本级2010年-2013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详见下图)。
(三)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为切实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财政部明确要求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预算规模。对部门提出申请追加预算事项中涉及“三公经费”预算的,财政部也进行了严格审核和控制,并要求报请国务院同意后方可追加,有效地控制了执行中追加“三公经费”预算。
中央本级2010年-2013年“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四)积极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2年7月,财政部公布了中央本级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和2012年预算安排总额。按照国务院要求应公开的95个中央部门全部公开了本部门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2年预算数。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情况。公开的部门进一步细化公开了车辆购置数和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成为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亮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基本思路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在已制定的制度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配置使用和公务接待等经费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结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情况等,调整完善“三公经费”相关开支标准,为“三公经费”预算编报和审核提供合理依据。
(二)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中央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工作。
(三)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预算编报口径,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切实增强“三公经费”预算约束力,要求中央部门年度执行中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年初批复的预算规模。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原则上不在执行中追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四)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积极督促、指导中央部门做好本部门的“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对“三公经费”有关问题的关注。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辛蕾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