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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安排2013年税收工作。下面,我代表税务总局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一要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明确税收工作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联系,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把科学发展...
同志们:
这次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安排2013年税收工作。下面,我代表税务总局党组讲四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税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
一要围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明确税收工作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联系,把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税收事业发展全过程。在价值取向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在工作主题上,要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工作重点上,要坚持推进依法行政、税制改革、税收政策调整、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税收事业的新发展。
二要围绕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把握好筹集财政收入与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平衡点,既要保持税收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又要适时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政策支持。要把握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着力点,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引导作用。要把握好税收调控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结合点,在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敏锐观察和准确判断形势发展变化,科学把握税收调控的力度、节奏、重点,着力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社会公平。
三要围绕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创新税收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税收体制机制。要不失时机地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使之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努力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税制顺畅运行、促进税法有效遵从提供有力支撑。要不断健全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加强跨境税源管理,增强税收的国际竞争力。
四要围绕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强调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牢牢把握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完善人才强税、廉洁从税保障机制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和谐的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要围绕提高能力素质和激发活力动力,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制度机制和激励手段,充分调动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围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构建以内控机制为主体的大预防工作格局,健全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大监督工作体系,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税。
五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一步规划税收发展前景。党的十八大根据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进行了充实和完善,提出了更具明确政策导向、更加针对发展难题、更好顺应人民意愿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税收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深入研究面向2020年的税收发展前景目标。要通过扎实努力工作,实现税收收入在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明显提高的基础上,随着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增长;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型税务机关基本建成;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更加合理,税收调控作用充分发挥;税收核心业务建设深入推进,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高、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不断降低;税务干部综合素质明显增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税务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中央部署,持续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要切实抓好学习培训,认真研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新修改的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把握“七个深刻领会”,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融会贯通。要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联系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丰硕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党的十七大以来税收工作成效显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七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坚持更新观念,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坚持创新制度,陆续出台了涵盖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的制度规范,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坚持探索实践,深入把握税收工作内在规律,积极借鉴国际经验,鼓励基层大胆实践,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税制体系建设、核心业务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地发挥了税收职能作用。特别是在发生国际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下,实现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8年至2012年,全国累计入库税款超过41万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年均增长16%以上,其中,2012年入库税款超过11万亿元,增收额超过1万亿元,增长10%以上。
五年来,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努力使税法得到严格规范公正执行和普遍遵从。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逐步完善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积极推动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规范、统一。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突击收税等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税收管理方式创新,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制约。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税收执法行为。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配合人大、司法、审计等外部监督。切实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五年来累计查补税款近5000亿元。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提高税收法治水平。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才能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保证税收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前进。
五年来,始终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涉及范围广、实施力度大、针对性强的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重要突破。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支持企业投资和技术进步;2012年先后在上海等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显现出积极成效;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的税收政策,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实施鼓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动漫产业等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调节收入分配、扩大消费需求,实施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上海、重庆开展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降低小排量乘用车车购税税率;2012年起对蔬菜等农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为促进外贸出口,连续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五年累计退税3.9万亿元。为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完善资源税,落实鼓励废旧物资综合利用、限制“两高一资”产品消费和出口等税收政策。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新一轮促进西部大开发,以及支持新疆等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在海南实行离境退税和离岛免税政策,在苏州工业园区和北京中关村开展支持创新创业的税收政策试点。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等优惠,实施支持教育、医疗、保障房建设、就业再就业、农村饮水工程等税收优惠政策。为营造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良好税收环境,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等制度,实现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税制的基本统一。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主动性,才能找准税收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位置,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五年来,始终把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作为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努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收征管水平。在纳税服务工作方面,按照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要求,积极构建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认真落实税法宣传“三同步”机制,连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简并报表资料,简化办税程序,推行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同城通办等服务,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完善国税局、地税局协作方式和内容,积极推进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短信系统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纳税服务考评,税务总局两年一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测评分数逐次提高。在税收征管方面,大力推动管理创新,积极稳妥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明确了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总体思路。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不断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分类管理,不断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稽查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强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探索加强税收征管的新举措。切实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顺利通过全球税收论坛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同行审议。深化信息管税,试行网络发票,推进与工商、质检、银行、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信息向税务总局集中。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2012年7月1日核心征管等应用系统在重庆成功试运行。强化信息运维日常管理,为税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深入研究和把握各税种管理规律,针对薄弱环节,通过源泉控管、部门配合等方式,加强增值税、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征管,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征管,进一步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加强社保费征管,五年来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社保费收入2.78万亿元。实践证明,只有统筹抓好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才能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五年来,始终把激发活力、创新管理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线,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抓好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工作。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努力拓展干部职业发展空间。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专业化人才与复合型人才、高层次人才与基层业务骨干一起抓,突出抓好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服务基层,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积极推进税务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2008年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有1000多个集体和260多名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强税,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才能激发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促使各类人才竞相涌现,推动税收事业更加兴旺发达。
五年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政治和纪律保证,努力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税。按照中央部署,初步搭建起具有税务特色的惩防体系2+1+4的总体框架。积极探索源头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自上而下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基本形成了以明确责任为基础、权力制衡为核心、流程控制为主线、完善制度为根本、公开透明为保障、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许多税务机关成为当地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了覆盖教育、监督、惩治、预防、纠风等工作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树立“制度、责任、阳光”的监督工作理念,探索整合执法监察、执法督察、巡视监督、内部审计等监督资源,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两权”运行的监督,并将监督成果转化为规范用权的制度措施。出台《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案例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信访举报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基本建成廉政教育“六个一”工程,初步完成了较为系统、实用性强的廉政教材,形成了“一主两辅三区域”的廉政教育基地格局,已有13所税务院校被命名为税务系统廉政教育基地,有2000多个单位被当地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经过五年来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惩防体系建设第一个五年规划的目标任务,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源头预防更加有效,教育成效更加明显,监督制约更加有力,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更加突出,行业形象不断提升。实践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增强广大税务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总的看来,党的十七大以来的五年是全国税务系统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经受各种风险考验、砥砺奋进的五年,是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的五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站在历史新起点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需要不断解放思想,着力解决部分税务干部管理理念陈旧等问题,牢固树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符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相吻合、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需要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部分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税收收入增长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需要不断深化税制改革,着力解决税收制度和政策体系尚待完善、税收调控的前瞻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等问题,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需要不断加强核心业务建设,着力解决纳税人关切的事项,以及税源专业化管理特别是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跨境税源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需要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税务干部队伍活力不足、专业化能力不强,一些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税务干部队伍。
三、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2013年税收工作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重大。
2012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当前形势,对2013年经济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概括起来就是要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突出抓好两方面系统性工作。一是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按照减税的总体取向,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体系。统筹考虑深化税制改革与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做好规划设计,实现相互融合,将一些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的税收政策上升为税收制度安排。二是按照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着力提高税收收入增长的质量。坚持依法征税,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收过头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空转等虚增收入现象,确保税收收入增长没有水分,形成各级政府真实可用的财力。
根据中央部署,做好2013年税收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以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和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推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要坚持依法征税,努力实现税收收入预期目标。把握好税收收入形势。2013年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既要完成税收收入目标,又要坚决避免收过头税。抓好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规范征管秩序。把提高税收收入增长质量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做好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源变化趋势,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深入贯彻“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抓紧做好税收征管法修改工作。探索建立现代化反避税法律体系。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约束和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加强税收法制教育,引导干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的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改进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执法风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助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围绕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关键环节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化解税收争议。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积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研究实施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扩大内需、支持发展实体经济、推进城镇化等税收政策,完善和落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流通业等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要鼓励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研究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税收政策,制定促进农业科技应用等税收政策,继续运用税收手段支持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营项目、“走出去”文化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要支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合理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收范围和征税环节,完善资源税,制定环境保护税改革方案。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实施促进西部大开发、新疆困难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要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支持残疾人、军转干部、随军家属、退役士兵等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继续认真落实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密切跟踪和认真分析实施情况。
(四)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要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机制创新和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涵盖理论基础、制度安排、业务规范、平台建设、组织保障和考核评价等在内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整体框架,积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做好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解读工作,坚持谁制定谁解读,增强统一性。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着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认真解决办税程序繁琐、报送报表资料过多等问题。开展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落实情况检查,促进及时受理、有效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落实依法诚信纳税激励措施,推动建立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社会惩戒体系。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税务总局、省局两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开展运行效果评估分析工作,提高热线接通率、回复及时率和准确率。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拓展网上办税厅功能,完善税务网站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其纳税咨询、网上办税、在线访谈等征纳互动效能。办好税务报刊,多出精品图书,发挥其在税法宣传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展纳税服务资源。坚持鼓励、引导、培育与规范、管理、监督相结合,支持发展涉税中介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的合作,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鼓励成立纳税人学校等组织,规范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支持开展纳税志愿服务活动。
(五)全面强化税收征管。要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抓紧修改完善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突出抓好税收风险管理,要有专门机构从事税收风险监控工作,统一开展税收风险信息采集、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风险任务应对推送和考核评价,形成税收风险的闭环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着力做好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积极探索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税收征管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大胆探索和实践。推进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把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作为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完成省级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组建工作。合理确定大企业标准,明晰各层级税务机关、内部相关部门、国税局地税局之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业务体系,开展跨地区征管数据协作,探索建立税收遵从评价体系。健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大企业风险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等工作。改进大企业个性化服务,逐步建立税企高层对话制度和大企业联络员制度,做好税收遵从协议的谈签和执行工作,积极开展事先裁定工作试点。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重点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推进税务稽查现代化建设,深化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充实、完善省、市局稽查力量,开展税务稽查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加强各税种管理。重点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征管风险防范工作。切实抓好非劳动所得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强化社保费重点费源企业管理,推行自行申报制度,不断提高社保费征管水平。深化信息管税。下大力气抓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做好在部分地区的扩大试运行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制度安排,继续推进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通过互联网采集外部信息工作,大力推广网络发票,努力提高信息分析利用水平。加强信息化日常运行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要深入研究国际资源流动与跨国公司运营的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积极应对各国之间的跨境税源争夺,切实维护我国税收权益。以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为重点,增强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透明度和确定性,加大双边磋商和预约定价工作力度,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以构建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为重点,建立关联交易利润水平监控体系,加大调查调整力度,拓展工作领域,统一执法标准,完善反避税机制。以强化税源监控、识别税收风险、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以保护境外投资企业和个人税收权益、加强中国居民境外所得税管理为重点,完善“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以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和打击跨境逃避税为重点,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以增强我国在世界税收领域的话语权为重点,主动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进一步深化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国际税收管理保障体系,促进提高我国税收管理的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六)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围绕抓班子、激活力、强素质,不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紧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完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和统筹使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逐步在地市局以下基层税务机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以建设学习型税务机关为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着力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千人工程”和“十万人工程”为重点,强化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提高攻坚克难能力。以一线干部为重点,改进基层干部培训,提升岗位胜任能力。建立健全各类税务人才库。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党章,切实做到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梳理和总结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成效和经验,谋划、拟订贯彻落实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问责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源头预防。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科技防腐能力。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树立一批廉政文化示范典型,营造廉洁从税的良好氛围。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学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以及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规范督察内审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措施,使之成为更具国际化、权威性的监督手段。继续对部分省国税局开展巡视工作,组织第二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四、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了重要讲话,中央印发了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新要求。税务总局党组已经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作风大转变推动税收事业大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中央坚持求真务实、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税收工作与经济社会生活联系紧密,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税务部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自觉性、坚定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实践经验,又要到条件艰苦、问题较多的地方去解决实际问题。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搞迎来送往。继续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要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改进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检查、考核和评比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充分运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要厉行勤俭节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奢靡之风。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并向社会公开。推进节约型税务机关建设。要坚持真抓实干。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执行力。加强协调配合,坚决防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沓等现象。提高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公文运转等工作效率。对基层请示和反映的问题要限期答复。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对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要从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税务总局领导要带头执行中央规定。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中央规定和税务总局要求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考评奖惩,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同志们,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前景光明而美好,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奋力开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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