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2年,审计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各地区认真执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努力推进各方面工作,保持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2012年度预算任务。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55920亿元,预算执行报告数为56132.42亿元,决算草案报告数为56175.23亿元,加上年初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8875.23亿元;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64120亿元,预算执行报告数为64148.27亿元,决算草案报告数为64126.31亿元,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8.92亿元,支出总量为64375.23亿元;中央公共财政赤字为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77565.7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限额之内。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的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在加大结构性减税、扩大“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依法加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2年,审计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各地区认真执行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努力推进各方面工作,保持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2012年度预算任务。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55920亿元,预算执行报告数为56132.42亿元,决算草案报告数为56175.23亿元,加上年初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8875.23亿元;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64120亿元,预算执行报告数为64148.27亿元,决算草案报告数为64126.31亿元,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8.92亿元,支出总量为64375.23亿元;中央公共财政赤字为5500亿元,与预算持平;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为77565.7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限额之内。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的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在加大结构性减税、扩大“营改增”试点的基础上,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中央公共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9.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住房保障、农林水、节能环保、社保、医疗卫生和教育支出分别增长44.6%、25.3%、23.1%、22%、17.2%和15.7%,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动结构调整和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依法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财政财务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各单位和地区补征税款、追回资金、调整账目等涉及1056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137亿元,纠正违规用地30多万亩;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00多项;审计查出的112起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已有660多人被依法处理。具体整改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署已于2013年1月16日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