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根据1997年10月在烟台召开的第三次理事会议决定精神,1998年,中国税务咨询协会重点抓了分地区的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工作。中南地区和西北地区以及西南地区的四川、重庆和成都分别于5月、8月、10月召开了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会,提交了50多篇论文,从税务咨询代理产生的历史背景,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以及健全规章制度,搞好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对促进税务咨询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认真贯彻《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协会立即组织了学习,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并利用宣传媒体,强调各地协会和各税务咨询代理机构要以贯彻这个规定为中心,全面提高税务代理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规范代理行为,保证税务代理工作始终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各地区协会也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执业税务师资格认定考试、举办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组建地区协会的工作有所进展。
根据理事会的精神,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积极进行组建地区协会的工作。湖北省武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于1998年12月14日正式成立。其他地区的协会组建工作也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四、开展会员的入会登记管理工作
1998年,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向各地发出了做好会员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原则,要求已成立地区协会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进行会员登记工作,其他地区第二批进行。据14个已成立地区协会(缺浙江、山西省)报来的材料统计,1998年已登记的团体会员共为1500个,个人会员8500人。
五、加强税务咨询代理宣传和信息反映工作
在努力办好《税务咨询通讯》会刊的同时,重视调查研究工作。1998年,协会先后在河北、四川、湖北、宁夏、青海、甘肃等地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探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税务咨询代理行为以及加强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当前税务咨询代理机构的清理整顿问题,与行政机关脱钩问题,强化行政管理问题,明确法定业务问题等向国家税务总局报送了3期《税务咨询信息反映》,得到了领导的重视。
六、继续开展海峡两岸交往和国际交往活动
1998年3月3日,台湾会计师联谊会会长梁再添来协会,作了工作性拜访,表示愿意互通信息,加强合作,并希望协会早日组团访问台湾。10月9日,接待了日本东京都税理士会丰岛支部代表团共22人。双方分别介绍了组织机构,职责任务,以及加强行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开阔了视野,增进了友谊,彼此之间都表示了进一步合作的愿望。1998年,韩国税理士会再次正式向协会会长发来函电,邀请能尽快访问韩国。协会已将此列入1999年的外事计划。
(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供稿,刘文彬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