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年以来,甘肃财政在改革中不断发展,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从财力上支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基本保证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在经济总体实力增强的基础上,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20年来,经济的相对高速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1978~1997年20年间,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4%以上,1997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81.4亿元,比1978年的64.05亿元增长了11.2倍。在此基础上,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财政收支规模也不断壮大起来,1978年全省财政收入仅为20.5亿元,1980年为14.9亿元,经过“六五”时期恢复发展,“七五”期间,财政收入开始进入了一个稳步增长的阶段,“八五”时期尤其是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财政收入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1994年财政收入达到62.6亿元,到1997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90.5亿元,是1978年的4.4倍。同时,财政支出也由1978年的14.7亿元达到1997年的104.3亿元,是1978年的7.1倍。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全省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的财政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从20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历程看,财...
1978年以来,甘肃财政在改革中不断发展,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政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从财力上支持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基本保证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在经济总体实力增强的基础上,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20年来,经济的相对高速发展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1978~1997年20年间,甘肃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4%以上,1997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81.4亿元,比1978年的64.05亿元增长了11.2倍。在此基础上,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财政收支规模也不断壮大起来,1978年全省财政收入仅为20.5亿元,1980年为14.9亿元,经过“六五”时期恢复发展,“七五”期间,财政收入开始进入了一个稳步增长的阶段,“八五”时期尤其是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财政收入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1994年财政收入达到62.6亿元,到1997年,全省财政收入达到90.5亿元,是1978年的4.4倍。同时,财政支出也由1978年的14.7亿元达到1997年的104.3亿元,是1978年的7.1倍。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全省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要求的财政体制框架初步形成
从20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历程看,财政体制改革为各级财政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甘肃省坚持按照国家关于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走过了统收统支——分灶吃饭——分税制这样一条逐步探索,逐步完善,逐步推进的改革历程。先后经历了4次较大的改革。第一次,1980年实行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1982年改为“总额分成”,即按收入总额省分成80%,上解中央20%,中央补助5000万元。1983年兰炼、兰化等9户企业划归中央,甘肃省由上解省变为补助省,确立每年由中央补助1.93亿元。第二次,1985至1987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第三次,1988至1993年实行“大包干”财政体制,即“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上缴(或定额补助),一定五年不变”,给各地以更大的自主权。第四次,1994年以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6年,为进一步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甘肃省在本省建立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在中央给予甘肃省转移支付补助额十分有限(7000万元),省级财力并不宽松的情况下,省财政又挤出6000万元用于加大对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对民族州县适度增加政策性转移支付照顾。1997年,甘肃省按照科学、公正、合理和规范的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甘肃省财政用于转移支付的配套资金比例在全国是最高的。同时引入以“三保一挂”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激励机制,主要内容是:变拨款为借款,变补助为奖励,保证财政收入增长,保证职工工资发放,保证财政支出平衡,并与奖惩挂钩。这一要求,省政府与14个地州市和首批10强县分别签订了“三保一挂”责任书。
4次改革可以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前三次为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改革,虽然打破了过去“统收统支”的局面,扩大了地方自主权,调动了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但由于其根本的指导思想还没有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中解放出来,因此体制仍然存在着较大的缺陷。第二阶段改革即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才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由于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指导思想,第二阶段的改革比较深入,因而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规范了中央、省和地县的纵向财政分配关系,在事权划分的基础上,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权所在,充分调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体制基本框架。
三、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支持财源建设
20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财源建设的认识不断深入,思路不断明确,从抓县级财政扭补,到抓财源建设,政策措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强化,效果也逐渐显露。尤其是分税制以来,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坚持把支持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多方位、多层次、多税种的财源建设,财源的结构、质量、规模都取得了可喜的变化。一是农业基础财源继续巩固。多年来,全省财政部门一直重视对农业的投入,根据分税制体制实施所形成的新的分配格局,制定了大力发展农林特产、加快地方财源建设的规划,精心组织,重点扶持,使全省农业特产税收1996年达到2.47亿元,开辟了财源建设的新路子。二是骨干支柱财源稳定发展。多年来,省财政通过预算安排,财政信用,减税让利等方式对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确保了支柱财源的稳定增长。三是新兴后续财源初见规模。财政部门从政策和资金上积极支持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使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成为我省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四是重视解决县级财政困难,狠抓县级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上台阶工作。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县级财源建设成效显著,现已有18个县实现了动态扭补,有20个县分别跨上了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和1亿元的台阶。
(本文作者系甘肃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