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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厦门设立经济特区以来,厦门市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财政经济快速发展,收支规模成倍增长,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厦门市发展最快,也是发展最好的时期。1998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0.11亿元,经济总量规模比1978年增长27.68倍,年均增长18.06%。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199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老口径)达56.66亿元,比1978年增长36.55倍,年均递增19.71%,其中“八五”时期年均递增27.36%。1998年全市财政支出达40.47亿元,比1978年增长91.98倍,年均递增25.37%。
一、集中财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特区投资环境得到巨大改善
由于厦门地处海防前哨,解放后的前30年,厦门基本建设投入甚少,基础设施薄弱,严重滞后于经济特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创办经济特区以来,市政府从市情出发,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战略,把投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集中有限资金用于港口、机场、道路、桥梁、水电、煤气、通讯、功能区开发、市政建设、旧城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1981年至1998年,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费的支出达44.25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5.67%。其中...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厦门设立经济特区以来,厦门市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财政经济快速发展,收支规模成倍增长,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厦门市发展最快,也是发展最好的时期。1998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0.11亿元,经济总量规模比1978年增长27.68倍,年均增长18.06%。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持续稳定增长。199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老口径)达56.66亿元,比1978年增长36.55倍,年均递增19.71%,其中“八五”时期年均递增27.36%。1998年全市财政支出达40.47亿元,比1978年增长91.98倍,年均递增25.37%。
一、集中财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特区投资环境得到巨大改善
由于厦门地处海防前哨,解放后的前30年,厦门基本建设投入甚少,基础设施薄弱,严重滞后于经济特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央决定创办经济特区以来,市政府从市情出发,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战略,把投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集中有限资金用于港口、机场、道路、桥梁、水电、煤气、通讯、功能区开发、市政建设、旧城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1981年至1998年,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基本建设和城市维护费的支出达44.25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5.67%。其中“六五”期间(1981~1985年)为2.9亿元;“七五”期间(1986~1990年)为9.2亿元;“八五”期间(1991~1995年)为16.3亿元;1998年达6.07亿元,比1981年增加5.87亿元,增长24倍。随着基本建设力度的加大,资金需求量很大,为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财政部门开拓思路,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引导国外贷款、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基础设施。兴建了厦门机场、厦门大桥、东渡码头一期、二期工程、嵩屿电厂、厦禾路、集灌路、同集路和324国道改造等大项目,极大地改变了城市面貌,城区迅速扩大,各项基金设施日臻完善,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1996年以来,厦门连续被评为全国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环境模范城市、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称号,同时被誉为综合实力十强和投资环境十强市。在加强基础设施的同时,为强化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于1994年率先成立厦门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严格工程预决算审核,控制规模,防止“三边”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发挥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立了基本建设管理新模式。1994年至1998年共审核2186个项目,参与184个项目工程标底的编制工作,审核金额82.33亿,核减9.06亿元,核减率为11%,节省了大量的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积极鼓励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迅猛发展
特区创建伊始,利用中央给的特殊政策,厦门采取一系列的优惠措施,鼓励外商投资,先后颁布了《厦门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等,对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投资鼓励类项目,如高新技术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农业项目等,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减免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外,还采取税收先征后返、暂缓征收场地使用费和国有资产收益、免征国家物价补贴、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财政政策措施给予扶持,同时加大对基础设施的资金的投入,减少财务审批事项,积极改善投资软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厦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通过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加上城市基础设施日益改善,投资环境日臻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招商引资,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外资企业和台资企业的蓬勃发展,繁荣了特区经济,增加了财政收入。至1998年底,厦门市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91.25亿美元,外商投资企业年产值达399.7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82%以上,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25%以上。外资企业成为厦门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支持外资企业发展的同时,厦门市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支持外贸出口。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困难,市财政部门累计投入12亿元,建立“厦门市外贸出口风险基金”,扶持外贸企业的生产经营。
三、支持国有企业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市财政通过实行“贷改投”核销了一批符合转拨资本金的财政周转金贷款,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1998年全市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降至44.92%,总体上讲已基本趋于合理,企业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此外财政部门还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鼓励企业发展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优惠政策,加大科技投入,支持企业走发展高科技产业和实施名牌战略的路子。推进了厦门市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建设,加快了一批老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全局,仅1998年,市财政就安排2200多万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再就业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建立了三条社会保障线,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同时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配套保障,促进了国有企业破产、兼并、减员、增效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换代。
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按中央规定建立粮食风险基金,认真清理粮食企业亏损挂账,加快粮食企业政企分开”,规范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和措施,促进粮食企业加强管理,降低经营成本。
四、把科技和教育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上,加大对科教文卫事业的投入力度
坚持“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增加科技投入,1981年至1998年,全市科教文卫累计投入52.84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的17.51%,特别是1991~1995年,该类支出总和达16.92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总数的21.40%,年均递增24.46%,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中:累计投入科技事业费1.23亿元,年均递增28.76%,支持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累计投入教育事业费25.02亿元,年均递增26.61%,有力地支持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建成了一批中小学校舍和添置更新了教学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县区办学的教学条件。与国家教委共建厦门大学和厦大工学院,联办厦大医学院,与省及国家有关部门联办集美大学,1994~1998年每年投入厦门大学共建经费1000万元,厦大工学院共建经费500万元,集美大学共建经费800万元。每年补助厦门大学等部属高校及省属大中专院校师生生活补助2566万元,大力支持了厦门大学等高校的发展,保证厦门大学顺利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预审,促进了教育兴市战略的实施。18年来,累计投入卫生事业费12.59亿元,年均递增24%,购置了大量先进的医疗设备,解决了“看病难”和乡镇医疗卫生落后的问题。
(本文作者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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