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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仅就粮食生产而言,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总产就由1978年的2924亿公斤提高到1984年的4073亿公斤。但是,自从1985年之后,我国农业生产出现了徘徊局面,特别是粮食产量连续数年一直在4000亿公斤的水平上下波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遭到破坏,农业生产条件开始恶化,耕地资源逐年减少,农业发展后劲不足。为了突破农业生产的徘徊局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产品的社会有效供给,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其中,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就是重要措施之一。
1988年初,在总结以往农业开发特别是商品粮棉油肉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设立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后改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从此.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拉开了序幕。
11年来,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获得了蓬勃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发范围不断扩大。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要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仅就粮食生产而言,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总产就由1978年的2924亿公斤提高到1984年的4073亿公斤。但是,自从1985年之后,我国农业生产出现了徘徊局面,特别是粮食产量连续数年一直在4000亿公斤的水平上下波动。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遭到破坏,农业生产条件开始恶化,耕地资源逐年减少,农业发展后劲不足。为了突破农业生产的徘徊局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农产品的社会有效供给,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其中,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就是重要措施之一。
1988年初,在总结以往农业开发特别是商品粮棉油肉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设立土地开发建设基金(后改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从此.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拉开了序幕。
11年来,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获得了蓬勃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开发范围不断扩大。目前的开发范围已扩展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涉及1336个县(区、市)和205个国有农(牧)场(不包括已经中止开发的农牧场),开发县数已占全国总县数的一半以上。二是投入逐年增多。中央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逐年增加,并带动了多方面的资金投入。1988至1998年的11年间,累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达到74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29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94亿元,与财政资金配套使用的专项贷款114亿元,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204亿元。这样规模的集中投入,对于改善我国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三是开发治理的面积越来越大。11年来,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2.59亿亩,开垦宜农荒地2887万亩,植树造林3561万亩,改良草场1997万亩。大部分项目区基本建成了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大大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四是效益越来越显著。11年间,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77亿公斤,棉花11亿公斤,油料24亿公斤,其中粮食增产部分约占同期全国粮食增产总量的40%。这对于保持同时期全国主要农产品的总量供需平衡,特别是促进粮食总量突破4500亿公斤大关,继而接近5000亿公斤,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兴建了一批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有效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据统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平均比非项目区高260元,多的达500元以上。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回顾11年的历程,农业综合开发之所以取得如此显著的成就,从根本上讲,是国务院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决策正确,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在实践中总结、摸索出的一套成功经验,保障了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一,开发宗旨明确,重点突出。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为主,适当开垦宜农荒地,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高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把增产与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农业综合开发在区域布局上,重点放在水土资源条件好、增产潜力大、投入产出比较效益高的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
第二,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力度。凡是经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中央财政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并要求有地方财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贷款、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做相应的配套。中央财政投资作为“引子”,以有限的资金,能够带动全社会对农业综合开发的大投入。在具体开发中,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支援为辅的原则,哪里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高,国家就增加哪里的投入。中央财政的投入,实行一半无偿,一半有偿,回收的资金继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
第三,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农业综合开发借鉴世界银行管理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都按照申报、评估、筛选、审批、实施、验收、管护的程序,进行严格管理,做到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要求做到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用于人员开支,把开发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上。
第四,在“综合”二字上下功夫。农业综合开发与常规农业的重要区别,是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措施配套实施,因而取得的不仅是单方面的效益,而是综合效益。同时,坚持集中投入,连片开发,先易后难,择优立项的原则,优先选择那些具备水源工程等外部条件,仅搞好田间配套就可发挥效益的项目,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1988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上到下形成了以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牵头单位、农口有关部门参加的高效的指挥体系,具体组织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按照总体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一个同心协力的农业综合开发执行体系。农业综合开发实行联合办公的办法,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编人员以外,还吸收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专业技术干部参加,形成了一支知识技术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
11年的农业综合开发,揭开了我国农业经济发展史上新的一页,成为我国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新形式。它全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了全社会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推进了农村经济的“两个根本转变”,奠定了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村奔小康的步伐。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重新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联合起来,解决了一家一户想办办不到、不办又不行的事情,稳定和完善了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它的战略意义在于,成功地探索了一种政府扶持、发展和调控农业的新形式,走出了一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新路子。
(本文作者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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