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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云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9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3.0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825.0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555.0亿元,增长9.9%。在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推动下,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72.5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外贸共完成进出口总额20.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出口总额12.63亿美元,增长4.0%;进口总额7.71亿美元,下降3.2%。社会消费平稳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09亿元,比上年增长7.1%。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下降3.1%;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2.8%。
在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全年共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24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4%;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0.09%。全年共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28.01亿元,比上年增长4.73%。其中:省级支出完成86.41亿元,占总支出的26.3%;地(州、市)本级支出完成63.65亿元,占19.4%;县级支出完成122.52亿元,占37.4%;乡(镇)级支出完成55.43亿元,占16.9%。从资金...
1998年,云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9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3.0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825.0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555.0亿元,增长9.9%。在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推动下,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72.5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外贸共完成进出口总额20.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出口总额12.63亿美元,增长4.0%;进口总额7.71亿美元,下降3.2%。社会消费平稳增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09亿元,比上年增长7.1%。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下降3.1%;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下降2.8%。
在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全年共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和消费税)242.12亿元,比上年增长12.8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4%;地方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86亿元,比上年增长130.09%。全年共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28.01亿元,比上年增长4.73%。其中:省级支出完成86.41亿元,占总支出的26.3%;地(州、市)本级支出完成63.65亿元,占19.4%;县级支出完成122.52亿元,占37.4%;乡(镇)级支出完成55.43亿元,占16.9%。从资金的用途来看,在328.01亿元的一般预算支出中,生产建设性支出为104.49亿元,占31.9%;行政、事业性支出191.06亿元,占58.3%;其他支出32.46亿元,占9.8%。全省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22亿元,比上年增支16.15亿元,增长178.06%。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一、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
1998年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全省经济、资源优势的蔗糖、橡胶和有色金属等价格大幅下跌,企业经济效益严重滑坡;加之国家对烤烟实行“双控”(控制种植面积、控制收购数量)和对卷烟产量进行严格限制的宏观调控政策,作为全省经济和财政收入支柱的“两烟”(烤烟、卷烟)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建立在“两烟”高速发展基础上的地方财政收入,也由高速增长转为低速增长,少数地县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另一方面,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扶贫攻坚、下岗就业、举办中国’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治理滇池污染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财政资金供需矛盾极为突出。为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全省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在继续巩固、发展“两烟”优势,加快群体财源建设,不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同时,加强收入征管,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入任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省政府多次召集财税部门分析研究收入情况。针对上半年收入偏慢的问题,省政府及时发出了《关于抓好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紧急通知》,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将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到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并与各地签订了税收任务考核责任书。为了完成目标任务,各地都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一是大多数县又与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分税种下达指令性征收计划,将任务层层落实到每个征收单位,奖惩结合,严格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二是严格以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全省普遍开展了税法执法检查,打击偷漏税行为,纠正越权减免税。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并将一些附加和基金收入调入预算内。三是加大清理欠税工作力度。全省各级政府都组织了清理欠税工作组,对欠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清缴欠税。四是加强收入进度监控,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各级党政部门经常听取财税部门的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组织收入中遇到的问题,对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算收入任务,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抓好财源建设,打牢财政增收基础
(一)继续巩固支柱财源。为了缓解烤烟“双控”和卷烟限产给全省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省政府筹措资金支持调整种植结构和用于缓解烤烟限产地区的财政困难。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调整卷烟品种结构,提高了卷烟的单箱税利,为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奠定了基础。
(二)加快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制定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安排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大力促进对外开放,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继续实施“九五”县域财源建设规划。在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完成了全省“九五”县域财源建设选项定县及协议签订工作,省财政厅与17个地、州、市签订了财源建设总体协议,筛选确定了180个项目,覆盖83个县,与37个县签订了重点扶持协议,总投资86亿元,其中省财政协议扶持资金13亿元。“九五”财源建设项目已实施153个,其中有50多个已建成投产,有力地促进了县乡经济的发展。
(四)在“两烟”发展受限、财政增收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源建设,积极调整发展思路。通过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各地结合当地优势,逐步形成了比较清晰的经济发展和财源建设思路。如,西双版纳州提出了“巩固基础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繁荣第三产业、培植新兴产业、发展特色经济”的思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思茅地区普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财源建设项目责任目标未完成前,法人不得变动;完不成责任目标,责任重大者就地免职。
三、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重视对农业投入,调整和优化农业支出结构。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把农业放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本着“增加投入,优化结构,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集中资金,择优扶持”的支农方针,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产业化发展。重点加强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推广,保证了《云南省“九五”农业发展纲要》确定的农业十大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全省12个地州市实施农业“名、特、优、稀”工程,重点发展种植业;安排1亿元资金,推动特色农业发展,已初见成效;农业综合开发区扩大到13个地州市的52个县,预计整个项目区的农民可增加收入2.65亿元,人均增收101元;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做到扶贫资金早安排,早到位,管理严,突出效益到户。在全省17个地州市的113个县的410个乡镇推广了农村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省财政安排资金1亿多元,加上银行贷款和上海市的对口帮扶资金,共计投入小额信贷资金3亿多元,加快了全省扶贫攻坚工程。1998年全省又有85万贫困人口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二)实施“科教兴滇”战略,积极支持科技、教育等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各级财政在预算安排上调整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增加科技、教育投入。1998年全省科技三项和科学事业费支出5.41亿元,其中省级科技三项支出达1.54亿元。当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省院、省校合作”,提高全省的科技、教育水平;安排教育专项资金6000万元,支持云南大学实施“211工程”及省属六所重点院校建设,促进高校改革和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全省又有一批县实现了“普六”或“普九”义务教育目标,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7%,小学、中学的辍学率分别比1997年下降0.31和0.39个百分点。继续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卫生和防治防疫倾斜,城乡医疗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继续实行“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支持文化、体育、广播等各项事业发展,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三)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云南省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纲要》,省财政以财政资金为导向,加大对企业技改的投入,支持企业的技术进步。将技改、扶亏、转产资金及支工周转金等部分财政资金转增国家资本金,为企业增资减债。继续执行省属企业所得税超基数返还政策。安排工资扶困金和产品有销路的困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解决省属困难企业工资发放问题。支持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继续实行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积极支持纺织企业压锭改造,支持华侨企业、森工企业改制试点与人员分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帮助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摆脱困境。
(四)增加基本建设投入。1998年,云南省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好扩大内需的申报工作,争取到中央国债转贷资金22.7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公路、机场、环境保护、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省级又自筹资金10亿元,借给各地用于经济干线公路旅游景点建设。省财政严格按照预算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加强了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此外,大朝山电站、曲靖电厂、滇池污染治理等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加快,昆明机场扩建、城市道路交通改造工程即将完工,世博会场馆和多数配套工程已经完工,广大铁路等13项重点工程建成投产。
(五)积极支持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确保社会安定,推进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省财政安排1000万元资金支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民心工程”的实施,积极支持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分流工作计划,按“三三制”原则,全省财政安排资金1.17亿元,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补助。省财政共支出救灾资金4.9亿元,保证了救灾抢险、灾民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丽江地震灾区省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恢复重建任务即将完成;及时安排了宁蒗、宣威地震和来宾煤矿瓦斯爆炸等灾害的应急抢险资金,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控制行政事业费支出取得成效。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增收节支制止奢侈浪费,支援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八不准”,大力控制“人、车、会、话、医”支出。从严控制新增人员,控制行政费开支。在全省范围内对公费购置、安装移动和住宅电话进行了清理,对移动电话的配备范围、通话费用和住宅电话的补贴范围及标准等,都作了严格规定,对超范围配备的移动电话,作收缴和拍卖处理。划分会议类型,明确会议审批权限、经费开支标准和渠道,严格控制会议费开支。各地严格控制车辆购置,省级行政单位在换届后购车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购车经费比上年减少580万元,很多地县把1998年定为“无购车年”。采取措施,加强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如西双版纳州将门诊和住院费个人负担比例提高到15%至35%,初步遏制了公费医疗费过快增长的势头和浪费现象。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统筹有新的突破。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统筹工作,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和《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统筹管理暂行规定》。通过努力,省、地两级基本实现了财政专储向财政专户的过渡,财政专户率比上年提高了16.1个百分点。省级和除玉溪、临沧地区本级以外的15个地、州、市本级和106个县实行了预算外资金统筹管理,全省集中统筹预算外资金4.2亿元,减轻了预算内压力,增强了单位的节支意识,为实行综合财政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1998年初,省政府决定对预算内外资金、基金、财政周转金、减免税政策、财政补贴、内外债、财政收支秩序和会计工作进行清理整顿。各级财政部门把“八个清理整顿”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狠抓落实。通过清理整顿,省政府取消了不合理收费166项,省级取消基金项目21项,建立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机制;基本摸清了政府性债务和担保情况,对世行、亚行及外国政府贷款做了清理,借鉴和推广世界银行资产管理办法,强化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落实债务责任;压缩财政补贴2.8亿元;纠正了越权减免税行为;整顿了财政收支秩序;规范了会计管理。与此同时,大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不断规范财政管理,先后出台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统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云南省利用政府性外债的担保和外债、外援配套资金匹配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财政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四)加强财政监督,注意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在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保证重点需要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实行事前论证、事中监督、事后验收,促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继续抓好消除县级财政赤字工作,实现了全省财政收支平衡。为了实现减少县级财政赤字、确保预算平衡的目标,省政府与各地签订了1998年“消除赤字,平衡预算”,以奖代补考核目标协议,各级狠抓落实,逐级签订目标考核协议。在预算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从预算外筹措资金,用于消化赤字、平衡财政预算。经过努力,在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全省又有22个县摘掉了赤字帽子。
(六)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继续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在对资产的绩效评价、统计、季度监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评价、监测管理有了新的突破。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管理,强化产权的法律凭证作用,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
(一)研究和制定了省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遵循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程序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增强预算安排的透明度,硬化预算约束,为1999年实行“零基预算”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了《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暂行规定》和《云南省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暂行规定》,在省级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在省教委、省机械厅和楚雄州进行公务用车改革试点。
(三)积极支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敞开收购、顺价销售、封闭运行”的三项政策,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粮食补贴范围和标准,保证粮食风险基金和财政应负担的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对粮食财务挂账进行了审计,摸清了底数,为消化粮食财务挂账、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打下了基础。
(四)进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监督管理弱化,难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违纪问题较为突出的状况,部分地县积极稳妥地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对改革会计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确保了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计毅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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