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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11.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1.4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1291.08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1088.92亿元,增长11%。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953.2元,增长8.44%。全年农业总产值126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年工业增加值11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全部工业总产值4236.97亿元,增长14.6%。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1.6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5.33亿元,比上年增长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1%。外贸出口出现滑坡,全年进出口总额17.8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8%,其中出口12.83亿美元,下降11.3%;进口4.99亿美元,上升11.8%。全年协议利用外资15.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2%,实际利用外资12.6亿美元,下降7.1%。
1998年,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6.77亿元,比上年增长9.92%;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28.97亿元,比上年增长9.46%。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共完成285.74亿元,比上年增长9.71%。全省完成财政支出273.64亿元,同口径(剔除国债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8.03%。全省实现收支平衡,当年净结余3700万元,年终滚存结...
1998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211.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1.4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1291.08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1088.92亿元,增长11%。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953.2元,增长8.44%。全年农业总产值126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全年工业增加值1114.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全部工业总产值4236.97亿元,增长14.6%。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1.6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5.33亿元,比上年增长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2.1%。外贸出口出现滑坡,全年进出口总额17.8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5.8%,其中出口12.83亿美元,下降11.3%;进口4.99亿美元,上升11.8%。全年协议利用外资15.0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2%,实际利用外资12.6亿美元,下降7.1%。
1998年,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6.77亿元,比上年增长9.92%;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28.97亿元,比上年增长9.46%。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共完成285.74亿元,比上年增长9.71%。全省完成财政支出273.64亿元,同口径(剔除国债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长8.03%。全省实现收支平衡,当年净结余370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8.64亿元。截至1998年底,全省财政总收入超过10亿元的地市9个,超过1亿元的县市65个。超过1000万元的乡镇53个。全省赤字县市21个,比上年减少10个。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
1998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改善经济环境,为扩大内需、启动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筹措资金增加财源建设投入。1998年在取消财政周转金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及时调整财源建设思路,发挥本地优势和特色,狠抓本级财源建设,加强财税管理,并多方开辟资金来源渠道,改进投入方式,大力培植财源。省财政集中1.5亿元资金支持了10个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并与这些企业和主管部门签订了达产增效目标管理责任书,有效地拉动了银行贷款投入。通过加大农业产业化和综合开发力度,调整支农支出结构,先后支持了一批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高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其中,省本级投入农业产业化资金106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740万元),实现了财政增税、企业增利、农民增收的目标。浏阳市坚持不懈地调整财源项目,在巩固传统烟花鞭炮等优势财源的同时,狠抓黑山羊规模养殖、皮革加工等新的骨干财源,财源后劲明显增强,1998年财政收入达到4.33亿元,成为全省财政收入规模最大的县级市。
(二)认真贯彻落实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政策,大力清理整顿乱收费。为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重新核定了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将重新核定的项目向社会公布。1998年全省分四批取消收费基金项目78个,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0亿元,继续在15个县市开展了农村“费改税”扩大试点工作,使农村治理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不仅促进了收费单位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也促进了缴费单位的自我保护和抵制乱收费意识的形成。积极开展多种收费检查,有力地查处了乱收费行为,净化了经济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国债专项资金的争取、落实和管理工作。在中央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的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申报专项资金,争取了一批对全省经济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1998年,国家已安排湖南省104个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投资计划57.63亿元,其中中央拨款32.95亿元,转贷地方24.68亿元。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湖南省政府制定了《关于使用国家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水利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省财政厅及时制定了《湖南省国债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狠抓专项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同时,积极争取国外贷款,截至1998年底,全省利用国外贷款已建和在建项目70个,协议贷款金额25.2亿美元,实际使用18.04亿美元。同时,加快了在建项目的报账提款进度,全年累计向财政部、世界银行提款9500万美元,并进一步加强了世行贷款项目管理。
二、切实加强财政收入征管,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
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克服洪涝灾害带来的困难,奋力拼搏,在“抓、保、补、增”四个关键环节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抓收入。湖南省先后多次召开全省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收入工作。地税系统从年初开始就狠抓收入计划落实,严格目标考核,并陆续派出4万人次下乡、下税务所、下企业,帮助基层抓收入。国税系统提出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完成任务为天职,各级一把手对组织收入工作负总责,并明确目标,严格考核,奖罚兑现。财政农税部门面对特大洪灾对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征收入库造成大幅短收的现实,把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到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收入征管上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各地还严格遵守组织收入的“五个严禁”,即严禁收过头税,严禁预缴空转,严禁税务人员集资缴税,严禁税务机关担保贷款缴税,严禁买卖转引税款。
(二)加强对重点税源税种的征收管理,强化增收意识保收入。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分级管理制度,先后组织开展了省级税收交叉检查、“税控计价器”研制开发、压费清费保税、部分税种征管质量竞赛、汇算清缴改革试点等活动,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重点、难点税收税种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征管措施和办法,使这些重点税收税种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强化挖潜意识补收入。各地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作,开展全方位的税收宣传。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各级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配合,全面开展了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全年地税、国税系统分别清查出漏征漏管户50676户、51151户,补税罚款8281万元和6004万元。在农村建立了以自行申报、巡回征收、重点稽查为主,以协税、护税、代征、代收为辅的农村征管新模式,加大了个体税收征管力度,全年入库个体私营经济税收18.6亿元,占全省地税总收入的1/4强,比上年增收3.6亿元,增长24%。
(四)充分发挥财税检查和稽查的职能作用,强化堵漏意识增收入。1998年,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了收入混库和越权减免税收问题,省财政厅集中力量,开展了对6个地市省级预算收入入库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处了截留省级收入等违纪问题。各级财税部门认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清缴欠税的精神,深入企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清理欠税,全年全省共清理欠税6.8亿元,其中国税4亿元,地税2.8亿元,遏制了企业欠税过快增长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工商税收任务的完成。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开展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专项稽查和检查,全省全年地税稽查收入达6.2亿元,查补国税税款、罚款、滞纳金11.5亿元。
三、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和促进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到位
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从全省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筹措资金,促进了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按照中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要求,通过对全省下岗职工进行摸底调查,分清下岗职工与分流、失业职工的界限,规范了供给范围;对下岗职工培训、考试、证照发放等制定和落实了减半收费和免费等优惠措施,促进了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建立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到9月底止,全省基本达到了有下岗职工的企业100%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和下岗职工100%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认真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财政、企业、社会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积极筹措财政资金,1998年除中央对湖南的借款和拨款外,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1.56亿元。同时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设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财政专户,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较好地保证了该项资金的规范运作。
(二)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1998年,湖南省财政厅积极参与研究制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通知》和《关于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千方百计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建立省、地、县三级责任制,及时拨付各项补贴。1998年全省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7.07亿元。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清理粮食企业亏损挂账,加大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的消化力度,全年全省共消化粮食财务挂账5.9亿元。这些对减轻粮食企业负担,确保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积极参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根据中央有关精神,继续稳妥推进湘潭、益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制订了医疗制度改革有关财政措施,为1999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铺开打下了良好基础。在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财务管理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台了《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确保了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支付,顺利实现了中央行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移交地方。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了各地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了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把党的温暖送到了群众手中。
四、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1998年,湖南遭遇了百年罕见的特大洪灾,全省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投入了抗洪救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搞好资金调度,把救灾支出作为重中之重。抢险期间,除中央财政下拨的资金外,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防汛救灾资金1.25亿元,下拨水利建设基金9100万元,省财政专项调度资金3.36亿元。各级财政部门把防讯救灾资金视为灾区人民的“救命钱”,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及时拨付救灾款项,强化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为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开展为灾区献爱心的募捐和慰问灾民活动,仅省财政厅机关和干部职工的捐款就达64.49万元,并组织5个抗洪救灾小组深入重灾区了解灾情和救灾资金的落实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前往灾区参加当地的救灾劳动。
五、改善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
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
(一)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1998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151.79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0.31亿元,增长15.4%。为了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收费征管体制改革和综合财政预算改革的通知》,省财政厅也出台了《湖南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关于省直单位预算外资金委托银行划缴财政专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稽查办法》等。这些制度,有效地规范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强化了财政职能。同时,狠抓基础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省本级及常德、永州等地顺利实现了财政综合收费业务与预算外资金开户银行的联网,全省14个地市均实现了收费征缴分离和罚款判罚分离。抓住收费票据的印、领、用、管各环节,采用举办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等手段,更进一步加强了收费票据的管理。开发预算外资金账务管理新版会计软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一是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努力强化财政职能。改革政法部门预算资金分配办法。规定政法部门各项收费及罚没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在全省推广省公安厅实行财务机构统一、银行账号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收支计划统一和财务管理统一的“五统一”做法和省直政法系统装备共建做法。改革事业经费分配方式,推行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事业发展或目标任务挂钩办法。二是大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到位。如在确保工资发放上,完善工资管理办法。出台了《关于建立工资基金专户、保证国家工作人员工资按时发放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开设“工资基金专户”,并完善工资发放兑现月报制度和工资发放奖励制度。在确保支农支出上,优化支出结构,支农资金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等重点项目倾斜,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改革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着力推行政府采购。1998年,省本级先后对消防设备、政法系统装备等实行了5次政府采购,节约资金900多万元,节资率达21%;同时,财政基建投资项目也实施了政府采购,成功地对省博物馆、省政协财政基建投资项目的设备采购实行了公开招标,节约资金80万元,节资率达25.8%。四是严格专控商品的审批和管理,加强控购调节基金的征管。针对湖南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的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适时调整了控购力度,发出了《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停止非生产性小汽车审批的紧急通知》,全年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11.66亿元,比上年下降10.52%,压缩新购小汽车721辆,压缩资金支出1.1亿元。同时,加强控购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全年共征收控购调节基金8100多万元。
(三)加强财政监督。一是为确保救灾款物的到位,与有关部门一道组成救灾款物督查组,深入重灾区检查救灾款物发放,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处理。二是为刹住粮食企业虚报亏损的不良风气,加大了对粮食企业财务检查审计力度,重点查处了岳阳城陵矶、小港粮库、汩罗市粮食局弄虚作假,虚报粮食亏损挂账7800多万元的问题,使粮食企业普遍存在的虚报亏损之风得到了遏制。三是针对部分地方、单位财政商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开展了全省财政商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检查,查处了违纪违规案件。四是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与单位签订了预算外资金管理责任书。五是为节约财政投资,加强了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工程预算结算审查。1998年仅省财政厅就审减设计概算投资6690万元,直接审查14个项目审减结算投资额3600万元,审减率25.04%;委托审查18个项目审减结算投资额3400万元,审减率23%。六是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执法情况和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完成了全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清理整顿和省会计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七是继续推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开展了建账监管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全面完成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全省共清理集体企业35688户,其中符合清产核资条件的企业11727户;同时,在食品、建材等11家大中型企业开展了国有资产经营效绩评价。二是谨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参与了国有企业改造和股份制改造。按照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稳步推进了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三是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全年共有8637户企业办理了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登记资产总额1926.31亿元,国家资本278.51亿元,国有资产总额485.02亿元;共进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18729户,登记资产619亿元。四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并及时加强资产处置管理的检查监督,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行为逐步规范,同时,重点抓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的专户储存管理,避免了资产处置收入的流失。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额2.65亿元,资产专户储存发生额5112万元。
(五)加强财政信托资金的管理和风险防范。一是严格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包括实行目标任务考核,制发省公司缴存、退款和对账、核算等办法,理顺办事处与省信托投资公司的缴存关系以及结合新的贷款分类办法,进行了清产核资。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公司系统的监控管理。采取完善月报制度,对省公司和地市证券营业部逐个清理整改和组织全省交叉大检查等措施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寻求规范化的信托业务空间,努力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努力,取得了证券承销资格,实现了承销佣金零的突破。四是进一步强化贷款催收,努力盘活存量。全年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了结老贷款项目21个,收回贷款本金7000多万元,利息1800多万元。五是完善服务设施,提高证券业务经营水平。年末信托投资公司系统资产总额74.02亿元,比上年增加5.38亿元,增长7.84%;年度负债总额63.29亿元,增加4.88亿元,增长8.35%;所有者权益10.73亿元,增加4900万元,增长4.78%;全年营业收入1.83亿元,减少1400万元,下降7.1%;利润5400万元,减少1200万元,下降17.9%。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欧阳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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