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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河南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全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4330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70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2010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1250亿元,增长9.5%。农业生产克服自然灾害影响,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945万吨,比上年增长1.3%,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720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3.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496.2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30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年进出口总额17.3亿美元,比上年减少8.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1998年全省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较好。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8.2亿元,比上年增长8.03%;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153.4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2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
一、强化收入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1998年,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趋缓,给各级组织财政收入带来了相当难度,为了确保完成年初省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收入任务,全省各...
1998年,河南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央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宏观政策,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全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4330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70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2010亿元,增长9.1%;第三产业增加值1250亿元,增长9.5%。农业生产克服自然灾害影响,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945万吨,比上年增长1.3%,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720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3.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496.2亿元,比上年增长9%。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30亿元,比上年增长14%。全年进出口总额17.3亿美元,比上年减少8.7%。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1998年全省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较好。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8.2亿元,比上年增长8.03%;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完成153.4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全年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23.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
一、强化收入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运行质量
1998年,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趋缓,给各级组织财政收入带来了相当难度,为了确保完成年初省人代会通过的预算收入任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上下一致,克服困难,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在财政收入连续几年较高增长之后,1998年初,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全省财政收入一度出现下降,工商税主体税种到6月份才开始扭转下降局面,这是以往几年所没有过的。面对这种形势,全省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增收节支的政策措施,加强税源调查和税收征管,大力清缴欠税,加强分散零星税源的征收管理,收到明显的效果。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分别增长112.2%、39.3%和31%。到年底,全年地方收入增长8.03%,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二)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在收入增幅下降和增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能否依法组织收入是1998年预算执行中面临的一个考验。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府下发了依法组织收入的紧急通知。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立足于规范管理、夯实基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组织收入,防止收过头税和虚抬财政收入,收入质量有所提高,收入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工商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7年的53.1%上升到56.1%。
(三)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税收增收任务。为了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及追加河南的税收任务,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强化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强化税收征管,保持了全省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全国增收1000亿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1998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工商税收入库201.7亿元,完成追加后计划的101.4%,比上年增长16.9%;地税系统组织各类税收102.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1%,比上年增长6.8%。
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省国税系统将国家下达的税收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市地,清欠计划明确到每个企业,在全系统实行局长包片、处室包市地(县)的办法。省地税系统在落实征收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局领导包片,处、科、股、室包点的办法。
二是狠抓征期入库,及时足额征收已实现税款。针对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困难,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强调了税收的均衡入库,明确要求各地当月实现税收必须当月入库。不得随意批准缓缴,对新发生的欠税一律严格加收滞纳金。据统计,省国税系统全年加收滞纳金7400万元,有效地保证了实现的税款及时入库,全年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新欠,与往年相比有了较大改进。
三是把清理欠税作为组织收入的“重头戏”,促进了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全省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各级税务部门把清理欠税作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重要环节。省里认真研究制定清欠计划,随同税收任务,下达到市地和具体企业。为了抓好落实,省政府连续召开三次清理欠税会议,由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强有力地支持了清欠工作的开展。省国税系统累计清理以前年度欠税27亿多元,清欠收入达到全部工商税收总额的13.4%,清欠比例平均达到63%,欠税额度压至12.6亿元,超额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任务。
四是加强税收稽查,清理漏征漏管户。各级国税、地税部门大力组建税收稽查专管机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了税收稽查能力,堵塞了税收流失。省国税系统通过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等形式,检查纳税户10.5万户,查补税款13亿元,入库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倍,增加6.4亿元;加收罚款及滞纳金3亿元,比上年增长3倍多。省地税系统在全省开展拉网式清查,累计清理漏征户3.7万户,漏管户5万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8191.1万元。与此同时,省地税系统累计稽查各类税务违法案件2.5万起,查补税款5.8亿元,罚款7000万元,实际入库5.4亿元,查补税款和入库税款分别比上年增长38%和35%。
五是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省国税系统全年累计对3436户(次)纳税人实施了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涉税金额达10.9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44件,收回税款3487.3万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375件,收回税款266.1万元。省地税局利用公安边防布控,成功地阻止了国外欠税人员出境,追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15.3万元,又迫使外国公司缴纳应缴税款30多万元。
六是清理税源,摸清底数,加强薄弱环节的征管。省地税系统在全省建立重点税源档案,将300多户企业纳入省级重点税源管理范围,澄清了税源底子,把握了收入大局,同时强化零星税源管理,加大了第三产业、高消费娱乐场所、高收入人员的税收征管力度。省国税系统针对暴露出来的征管漏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全年清查漏征漏管户6.1万户,罚补税款2645万元。加强对个体税收的征收,完成税收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7.1%。
二、调整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1998年,财政收入增幅下降,预算执行中又出现了弥补粮食风险基金缺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调高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四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等一些重大政策性增支因素。各级财政部门服从和服务于改革的大局,克服困难,在保证科技、教育和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的同时,努力保证推进改革和维护稳定方面的重点支出。省财政多渠道筹措粮食风险基金,全年共拨付粮食风险基金14.3亿元,支持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支持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筹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全年共安排财政资金3.2亿元,基本保证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支出。落实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四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政策,省级分别按高于同级行政部门的1.3倍和0.5倍调整了省公检法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公用经费标准,各市地也按照要求较好地落实了政法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要的经费,推进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对各项重点改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履行了财政职能,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发展。
三、认真贯彻实施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发展
1998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抓住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反周期调节的有利机遇,认真论证、筛选、上报国债投资项目180多个,争取国债转贷和补助资金22.9亿元(不含中央有关部门直接安排的项目),增加了全省道路交通、市政环保、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省财政厅结合河南实际,认真制定国债资金转贷管理办法,坚持特事特办,及时拨付国债资金,保证了国家拨付的国债资金按时足额到达有关市地和部门,促进了投资效益的发挥。进一步加强与世界银行和其他国际金融组织的联系合作,全年新增国外贷款项目5个,承诺贷款额2.7亿美元,报账提款5586万美元。认真落实对纺织品、煤炭等出口产品适当提高退税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等政策,加大“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执行力度,对一般贸易出口收汇给予贴息,支持了外销产品的出口。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治理乱收费,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基金、收费项目212项,可减轻企业负担5.8亿元,增加了企业可支配资金。
四、发挥财政职能,支持科教兴豫和经济结构调整
一是积极参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工作。针对全省各地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有关情况,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黄河经济协作区联合协作办法》、《关于培育发展大企业集团的有关政策意见》、《关于放活国有小型企业的补充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深化企业改革,加快企业改组、改制,增强企业活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结合贯彻实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措施,支持了重点企业加快发展。以纺织企业压锭为突破口,认真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和各项政策,促进了工业企业调整工作的开展。1998年,省财政累计拨付纺织企业压锭改造补贴资金6864.8万元,销毁落后棉纺纱锭26.7万锭,完成了年计划的101.2%,支持了纺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
二是加大科教投入,支持科教兴豫战略。各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多方筹措资金,千方百计保证科学、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省财政当年投入1172万元,支持了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的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安排1300万元,重点支持了高校筒子楼的改造。根据国家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专项贴息的要求,筹措安排贴息资金8867万元,拨付相关企业,支持了国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了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优化支农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扶持力度。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大趋势,1998年各级财政进一步明确支农投资重点,积极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省财政投入资金1750万元,支持10个县进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试点;投入3400万元,支持建立了9个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园区;安排资金9375万元,建立了53个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区;扩大面向广大农民的“科普及实用技术传播工程”和“绿色证书工程”,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农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五、强化支出管理,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支出约束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转变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在借鉴国际和国内部分省(市)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省财政先后对会议定点接待、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用煤、公务用车、办公机具、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实行了政府采购试点。通过集中采购,总节支额达600余万元,综合节支率达16.7%。省直单位政府采购的试点,为今后全省各地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做了有益的尝试。
二是政法系统装备共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政法系统设备使用效率,从1998年4月起,省里开始组织实施政法系统通信专网建设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政法部门先后召开多次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验收评比办法,投入财政资金2500多万元,截至1998年底,全省18个市地政法部门的二级专网已顺利完成,有5个市地开通了对县(市)政法部门的三级专网,基本形成了省、市地和部分县(区)公检法部门集电话、图文传真、电话会议为一体的现代化政法通信联络系统。初步估计,专网建成后,每年可节约通信经费600万元以上。该项专网的建设,一方面挖掘了资源潜力,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约了维修和通讯费用,提高了财政投资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也有效地增强了全省政法系统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是以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审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支出管理。1998年,各级财政部门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认真组织工程预(结)算审查工作,全年累计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15.4亿元,平均审减14.9%。通过审查,对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压缩工程建设中的不合理支出,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产生了良好作用。
四是组织专项检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1998年6月至8月,省财政厅抽调力量,对全省34个贫困县的215个乡、141个村、163个项目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是1996、1997年省财政分配下达和市地县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应配套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财政公益性扶贫资金等。检查结果表明,几年来全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及时召开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现场会,通报了检查结果,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下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检查,较好地解决了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乱提管理费、挪用浪费等问题,对促进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改进财政监督方式,强化经常性监督
财税大检查取消后,加强社会审计机构的工作势在必行。适应这一形势需要,1998年,各级进一步强化了对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1998年1月至6月,河南省有关部门对全省398家会计师事务所和3464名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审计报告合格率低于60%的276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整改通知书,清理取消了298名兼职、挂名、跨所执业和超龄的注册会计师;此外,还有120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办所条件不合规或执业质量问题受到撤销处理。清理整顿工作的开展,对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秩序,促进全省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公正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与此同时,淮阳、孟州等县(市)开展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对改革会计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注重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建设的同时,加强了财政的日常监督职能。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2734户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进行清查审计,基本核实了财政应补未补数额,为按期消化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奠定了基础。为了加强住房资金的管理,在省里的统一部署下,全省15个市地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加强住房资金管理提供了依据。针对省直少数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较乱的现象,省财政厅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整顿,核减银行账户493个,为加强单位财务收支统管和避免财政资金风险创造了条件。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迅速的状况,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联合年检,参检企业达到1770户,增强了“三资”企业依法经营,自觉纳税的意识。
七、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1998年省财政进一步扩大了对县(市)的转移支付覆盖面,在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新增转移支付额度4亿元,并首次把困难的市地本级财政纳入转移支付范围。截至1998年底,河南省已连续五年对县(市)财政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累计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总额达23.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县级财政状况的改善。据1998年统计,全省县级财政的平均财力已达到1.16亿元,县(市)间的财力差距逐步缩小。
(二)在省直行政单位实行综合财政收支计划。按照国家颁发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要求,从1998年1月1日起,省直单位开始实行综合财政收支计划,把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使用。经过一年的运行,省级多数预算执行单位在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的基础上,认真编制了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1998年,省级51个部门所属的318个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预算外专户收入18.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3%,支出18.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2%,预算外资金80%以上用于事业发展和生产建设,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八、适应形势要求,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8年,河南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全力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依法管理国有资产力度,在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一是延展产权登记管理。在继续进行国有独资企业产权登记的同时,加强了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产权登记,集中开展了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编写了产权登记及变动登记分析报告,明晰了产权归属,为实施国有资产监管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全省统一布置,统一培训,统一操作程序,统一工作标准,加强内部协调和数据的衔接、会审,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和分析报告的编写,共有7个市地、16户企业开展了国有企业效绩评价试点,郑州、鹤壁、安阳、三门峡等4个市地实施了国有资产季度监测。三是按时完成了1997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到1998年底,共有6571户企业参加考核,扣除客观因素后,国有资产减值21.89亿元,保值增值率为96.14%,较上年的100.95%下降了4.81个百分点。四是改进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情况年度检查,对7家违纪机构责令停业整顿。五是加大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和纠纷调处力度。制定《河南省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条例》,健全了流失查处工作力度,全年受理流失案件15起,已经查实,处理3起,维护了国家权益。
(二)参与“抓大放小”,积极探索公有制体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服从和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加强对企业改制、改组的监督和指导,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管理,在资产清查、产权界定、资本金核实、资产评估立项确认、资产处置、产权转让、收益管理、产权变动登记、授权经营、资产划转、股权设置和管理等环节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向国家有关部门呈报了河南神马、宇通客车等6家股份公司的国有股配股方案,审核批复了洛阳春都、莲花味精等7家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方案。
(三)加强收益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在省里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普遍重视对国有资产转让收入和经营收益的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出资者受益权,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准备了条件。漯河市组织收缴国有资产收益3641万元。三门峡、南阳、鹤壁、周口等地对国有产权出让收入和国有股权收益专户储存,集中投向国有经济应当控制的支柱产业和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促进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四)圆满完成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对24620户“挂靠”集体企业进行了清理甄别,按时完成了7272户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价值重估、资金核实和报表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到1998年底,全省共有14697户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完成了清产核资,摸清了全部公有制经济的“家底”。
(五)大力培育中介市场,实行规范运作。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全省取得执业资格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到26家,以省产权交易中心为龙头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成功组织了黄河流域经济协作区产权交易会,促成企业并购等产权交易项目347宗,共盘活资产存量5.15亿元,帮助妥善安置职工2.8万人。举办了产权交易经纪人培训班,为112名考试合格者颁发了经纪人资格证书。认真履行对拍卖机构和公物拍卖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责,开展拍卖机构年度检查,严格审批手续,全年取得拍卖资格的中介机构已有67家。
九、狠抓两个文明建设不放松,精神文明建设结硕果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果。1998年省财政厅机关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机关作风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坚持不懈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组织学习、专题讨论、演讲交流、知识竞赛等形式,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报告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结合各项活动,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二)努力完善育人、选人和监督机制,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崭新局面。财政厅党组十分重视干部素质培养,先后选派70多名业务骨干到大专院校培训。举办硕士学位研究生班,厅机关和厅属单位10名干部经过学习取得了硕士学位。鼓励青年干部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先后选派31名处、科级干部到县乡挂职、参加对口扶贫、社教和基层党建工作,使他们在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第一线得到锻炼。通过不断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使一批比较优秀的中青年干部迅速成长起来,全厅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财政机关廉洁高效的部门形象。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十分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较好地发挥了廉政建设为财政事业保驾护航的作用。坚持以教促廉,开展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强化廉政教育。坚持以制保廉,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使廉政建设与加强财政管理得到有机的结合,堵塞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实现治本治源。坚持以廉带廉,对资金分配和干部任免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厅党组严格按照议事规则,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加强廉政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和省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各项要求,认真清理公款配备通讯工具,从严控制会议,简化迎来送往,改进工作作风,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的赞扬。在全厅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省财政厅机关连续几年被评为省直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机关干部自愿开展为灾区捐物捐款、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献爱心活动,累计捐款捐物达20余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供稿,李文兵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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