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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天津市国内生产总值1340.6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亿元,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658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604.6亿元,增长13.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87.1亿元,增长1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74.3亿元,增长15.2%。进出口总额106.2亿美元,增长3%。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下降3.4%。
全市财政收入1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未包括基金收入):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8.6亿元,增长11.7%;地方财政收入101.4亿元,增长9.2%。全市财政支出155.1亿元,增长8%。其中:市级支出88.7亿元,增长12.4%;十八区县支出45.5亿元,增长7.8%;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支出20.9亿元,下降6.7%。
1998年,天津市财政地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克服了前所未遇的困难,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和税收增收目标,为促进全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财政预算任务
(一)团结奋斗,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及经济增长趋缓对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重重困难,天...
1998年,天津市国内生产总值1340.6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亿元,增长8.1%;第二产业增加值658亿元,增长7.1%;第三产业增加值604.6亿元,增长13.2%。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87.1亿元,增长1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74.3亿元,增长15.2%。进出口总额106.2亿美元,增长3%。零售物价总水平比上年下降3.4%。
全市财政收入18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其中(未包括基金收入):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8.6亿元,增长11.7%;地方财政收入101.4亿元,增长9.2%。全市财政支出155.1亿元,增长8%。其中:市级支出88.7亿元,增长12.4%;十八区县支出45.5亿元,增长7.8%;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支出20.9亿元,下降6.7%。
1998年,天津市财政地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团结奋斗,顽强拼搏,克服了前所未遇的困难,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和税收增收目标,为促进全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财政预算任务
(一)团结奋斗,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及经济增长趋缓对组织收入工作带来的重重困难,天津市财政地税部门坚持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征收管理入手,集中力量,突破难点,清理欠税和漏征漏管户,不足10户即收缴2亿元;清理假校办和福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所得税等收入,有效地增加了零散税源收入;加强行政性收费和基金收入管理,将各项收入纳入预算增加了收入。特别是地税部门在接收国税部门移交收入征管任务、国家税务总局两次追加收入指标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征管,较好地完成了税收征收任务。
(二)积极落实支出预算,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继续落实返还企业所得税政策,运用扭亏增盈资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以财政贴息等方式增加银行贷款,帮助企业发展生产。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自给工程的同时,将支出重点转向农业种子、节水工程以及科技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增加城乡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大面积危陋平房改造,加快海河干流防洪体系和海档工程建设,提高了城市载体功能和防洪能力。增加天津市信息港工程和科技产业项目投资,改善科研单位技术装备条件,全面推进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支持高校基础实验室和校园网建设,完成了教师住房建设任务。建成了市检察院、法院和法院乡镇派出法庭等办公设施,以及市第一监狱迁建等狱政设施改扩建任务。
(三)贯彻国家的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适度快速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转贷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科学确定项目投资;落实企业外汇贷款以税还贷、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及纺织压锭等政策,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同时,实施了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主要是,对全市国有、集体和私营经济实行无差别税收政策,促进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完善外商企业投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投资和再投资;实行增加投入、财务宽让、税收优惠的科技发展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加快危改难点大片拆迁建设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开发商参与危房改造。
(四)积极支持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各项改革,落实有关财税政策。制定并落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兼并破产、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等政策,推进发展大型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造和公司上市、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等工作。完成了全市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账的专项核查,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顺价销售、资金封闭运行”等项粮食改革政策。对部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购建职工住房情况进行调查,参与制定房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了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的市场化。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落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加强财税管理,健全财税职能
(一)积极落实“六个统一”措施,努力健全财税职能。统一财政,将162项基金和收费分别纳入预算和专户管理,将社会保障资金纳入专户收支统管,将外国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改由财政统一管理。统一税政,取消了部分非政策性减免税和以争取税源为目的的不规范的税收优惠措施。统一财权,通过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在涉及财税职能的工作中积极主动管理,在涉及重大宏观政策决策中积极主动参与。统一税权,调整国税地税部门分工,理顺征管范围;搞好税务所建设,加强边远地区的税收管理;加强协调监督,强化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义务。统一预算,努力改进和加强基础工作,掌握预算编制有关的现状、经济、政策及管理等四个因素的主要内容,制定预算标准和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统一核算,强调分工协调和监督制约,建立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的机制;加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实现规范核算;扩大计算机管理范围,提高了核算水平。
(二)集中力量加强征管工作。清理非政策性减免税,分别采取取消减免税、对有困难的以先征后返作为过渡措施、对有特殊情况的暂时保留减免的办法,使清理非政策性减免税工作推进了一步。清理企业欠税,采取税源调查、重点稽查和制定计划的办法,清理收缴了一批大户的欠税。加强零散税收征管,对个人所得税、契税、房产税、车船税以及各种类型纳税人的应交税款加强征管,有效地堵塞了税收的流失漏洞。加强税收宣传,强化税务稽查,实施重点专项检查,提高了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工作成效。全市21个地税分局全面实施征管改革,完成计算机广域网建设一期工程,建立了市局网管中心和信息数据库,开通与市内6区和涉外分局7条广域网线路,所有税务所都配备了计算机,初步建成了天津市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税收征管手段有了明显提高。
(三)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资金配置效益。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要求,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保证政权建设、基础产业、科技教育、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费、电话费、出国经费、购车费等开支。建立项目备选管理制度,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设备装备、高校基础实验室和校园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粮食自给工程、监狱和劳教狱政设施建设等重要支出项目和投资领域,实行了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聘请专家组参与决策,按财力情况顺序安排支出的制度。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劳务和服务等一些投资领域,试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在高校普遍推行了供热公司集中供热服务,以固定资产折旧重置供热设施的办法,提高了集约化供热和环境保护水平。制定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强化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督,逐步实现了财政规范化管理。
(四)支持企业改革,加强企业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为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三年脱困目标,落实纺织企业压锭和消化粮食企业亏损挂账等政策,加强财政补贴管理,改进了企业资金运营、成本费用、资产处置、利润分配等财务监督。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开展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规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加强国有资产考核和国有股权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流动重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加强政府外债风险管理,制定了外债担保管理办法,初步规范了政府外债管理。
(五)转换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为实现财政监督职能向全面实施财政收支监督的转换,基本完成了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的组建工作,制定财政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对部分直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使财政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进展。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推动了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对全市80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涉外机构和955名注册会计师分别进行了清理整顿和执业资格审查,以及对所有财务会计人员广泛进行会计准则和股份制公司会计制度等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促进了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改观。
(六)加快财税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财税科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清理并废止了1994年以来过时的财政、地税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补充修订了不完善的制度,制定了涉及财政预算、税收征管稽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以及政府外债管理等一系列新制度。在此基础上编纂了《财税政策制度选编》和《内部管理制度选编》。与此同时,以建立政府公共财政为主题,积极开展财税科学研究,探讨财税实践、基本理论、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课题,提高了财税工作人员工作的自觉性和科学性。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好财税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市财政局党组和基层单位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和政绩考核,加强和充实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集体议事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整体结构达到了党建目标责任制要求。在民主推荐和考核的基础上,采取选拔和配备处级干部,调整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等措施,使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力量得到了明显加强。
(二)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作用。各级党组织十分重视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努力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圆满完成财税任务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完成了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新一届机关党委担负起了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重任,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
(三)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整顿基层窗口行业作风,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面向社会进行行风评议,制止吃拿卡要和拨人情款、收人情税等不正之风,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广泛开展“岗位立功、服务立功”、“让纳税人满意在地税”等活动,涌现出了一些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地税分局征收所,有力地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为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开展了以税务稽查技能、高新知识补充更新和提高专业学历为重点的业务培训教育,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
(四)加强内部制度管理,机关建设逐步规范化。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市局机关收发文的自动化管理,基本完成了机关档案升级达标。制定并实行了机关财务核算、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职工公费医疗等新的管理制度。职工福利和后勤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为全面完成财税任务提供了保障。
(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供稿,王克彬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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