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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中央财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增长并超额完成了本级预算任务。
一、中央预算完成情况
1998年,中央财政总收入为5489.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48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597.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中央财政总支出644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3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332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958.01亿元,比调整预算赤字数额减少1.99亿元。
1998年,中央财政收支按照单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一)中央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998年,中央本级预算收入48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597.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中央本级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各项税收4824.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其中:
消费税814.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主要是加强征管和清理以前年度欠税,相应增加收入。
增值税272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主要是积极财政政策的收入效应在增值税上的体现,以及各地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
1998年,中央财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增长并超额完成了本级预算任务。
一、中央预算完成情况
1998年,中央财政总收入为5489.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收入48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597.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中央财政总支出644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3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332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958.01亿元,比调整预算赤字数额减少1.99亿元。
1998年,中央财政收支按照单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一)中央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998年,中央本级预算收入48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地方财政上解中央收入597.13亿元,完成预算的99.8%。中央本级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各项税收4824.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其中:
消费税814.9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8%,主要是加强征管和清理以前年度欠税,相应增加收入。
增值税272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主要是积极财政政策的收入效应在增值税上的体现,以及各地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两次增收节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税务部门积极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理欠税力度,相应增加收入。
海关代征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555.5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比预算超收55.51亿元。主要是海关加强征管,加大了打击走私工作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收入。
营业税234.5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主要是1997年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税率提高3个百分点,1998年翘尾增收。
证券交易印花税180.26亿元,完成预算的138.7%,比预算超收50.26亿元。
国有企业所得税和地方金融企业所得税396.94亿元,完成预算的87%,比预算短收59.47亿元。主要是执行中追加了政策性银行利差补贴。
关税313.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比预算超收13.04亿元。主要是海关加强征管,加大了打击走私工作的力度,相应增加了收入。
城建税2.93亿元,完成预算的83.7%,比预算短收5700万元。
其他各税42.38亿元,完成预算的141.3%,比预算超收12.38亿元。主要是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到期,相应增加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收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436.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超出预算39.24亿元。主要是为了鼓励部分产品出口,缓解东南亚金融危机给我国外贸出口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国务院决定,1998年国家先后提高了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主要有水泥、钢材、船舶、煤炭和7类机电产品及5类轻工产品。
(2)企业亏损补贴74.67亿元,比预算减亏19.33亿元。主要是1998年煤炭企业下划地方,从8月份开始,由亏损补贴改列补助地方支出,相应减少补贴额。
(3)煤代油专项收入19.3亿元,完成预算的128.7%。
(4)其他收入93.44亿元,完成预算的89.9%,比预算短收10.46亿元。
(5)专项收入2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6)教育附加收入1.58亿元,完成预算的83.2%。
(二)中央预算支出完成情况。1998年,中央财政本级支出31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13.6%;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332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0.1%。中央本级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1)基本建设支出609.5亿元,完成预算的149.8%。主要是为了拉动经济增长,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增发国债,追加了基本建设投入,用于对环保、市政工程、农林水基础设施、交通通信、粮库建设、农村电网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投资。
(2)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148.42亿元,完成预算的87.1%。
(3)增拨企业流动资金21.46亿元,完成预算的69.1%。主要是试点城市的工业企业所得税返还因企业效益不好,纳税少,返还相应减少。
(4)地质勘探费82.1亿元,完成预算的94.6%。
(5)工业交通商业部门事业费46.37亿元,完成预算的96.9%。
(6)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68.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3%。
(7)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241.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8%。其中:教育事业费123.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3.3%;科学事业费85.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3.8%。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中央财政从1998年开始连续三年实行中央级教育事业费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政策;大幅度增加基础科研经费,开展“知识创新工程”等。
(8)抚恤和社会救济费6.34亿元。
(9)社会保障支出14.15亿元。主要为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增加支出。
(10)国防支出92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
(11)行政管理费18.57亿元,完成预算的116.5%。主要是新成立的部门(如:稽查特派员总署、国防科工委等)增加开办费及正常经费增加了行政管理费支出。
(12)公检法支出32.58亿元,完成预算的127.1%。1998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力度,并增加了对贫困地区政法机关的专项补助。
(13)武装警察部队经费128.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
(14)外交支出39.9亿元,完成预算的91.6%。
(15)对外援助支出37.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
(16)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5.84亿元,完成预算的70.8%。
(17)商业部门简易建筑费8600万元,完成预算的86%。
(18)政策性价格补贴支出363.9亿元,完成预算的155%。超支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保护价收购棉花,增加棉花收购价差补贴支出;二是增加挂账利息支出。
(19)税务等部门事业费194.6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
(20)其他支出130.79亿元,完成预算的143.8%。主要原因:一是行政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后,纳入预算的收费收入增加较多,支出相应增加;二是补助地方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增加支出;三是组建海关缉私警察及海关装备增加支出。
(21)教育附加支出3900万元,完成预算的39%。其原因除了教育附加收入只完成预算的83.2%外,主要是预算执行过程中下划地方1.58亿元。如果按可比口径计算,则超额完成预算。
(2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12%。
(三)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1998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14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9%,上年结转收入74.21亿元;1998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7.71亿元,完成预算113.9%,其中,结转下年度支出74.09亿元,补助地方支出6.05亿元。
二、强化税收征管,超额完成预算收入任务
1998年,我国经济发展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在一些重点税源增长缓慢甚至下降的情况下,中央财政收入仍超额完成预算,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海关加强征管,加大打击走私工作的力度,整顿规范了经济秩序,相应增加了税收收入。二是随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逐步到位,来自电力、钢材、建材等产品的税收增长幅度明显提高。三是税务部门贯彻国务院“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切实加大税收征管的力度。在主要经济税源不足和缺乏政策性增收因素的情况下,清理欠税和开展打击偷、逃税及骗税活动取得了重大突破。
三、实行积极财政政策,拉动经济增长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极为严重,我国国内发生的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尽管国家相继采取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增加信贷资金供给以及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等刺激经济增长的措施,但是,1998年上半年经济增长仍呈下降趋势,为此,中央决定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措施为:一是扩大债务发行规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结构。主要是:发行10亿美元的外债;向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国债和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举债所筹集的资金重点用于农林水利、交通通信、环境保护、城乡电网改造、粮库粮仓、城市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二是调整财政预算方案,增加财政支出。主要是:增加教育科学投入、增加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支出、支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等等。三是完善扩大出口的各项财政政策措施。主要是:加快出口产品出口退税进度,逐步扩大“免、抵、退”办法的适用范围,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等。四是清理整顿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分三批取消了收费和基金共727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70多亿元。
这些政策的实施,拉动了经济增长,对完成1998年国民经济增长目标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促进了我国投资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后劲。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引导了各方面投资,增加了财政税收。据国家统计局估算,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1998年全国增加税收约130亿元。
四、调整支出结构,支持改革发展
1998年,中央财政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项目。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支出比上年增长90.7%,其中农林水利基建支出增长1.5倍。
(二)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中央财政通过增列支出和亏损补贴等方式共拨付资金和借款168亿元。
(三)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央财政用于粮食政策性补贴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02亿元。
(四)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从1998年起,中央财政本级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所占比例连续三年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同时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启动了知识创新工程,增加了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投入。1998年中央财政教育事业费和科学事业费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37.2%和27.9%。
(五)大力支持抗洪救灾。共拨付抗洪等各种救灾经费130多亿元。
五、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促进支出管理改革
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可对政府采购资金从支出项目的确定、采购行为的规范到采购成效,形成全方位、系统化的制度管理。1998年,中央财政为促进支出管理改革,积极推行政府采购。一是努力探索研究政府采购理论。吸收政府采购的国际经验,结合国情,提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框架和工作思路。二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立法活动。根据国务院精神,研究《政府采购条例(草案)》,并形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三是指导、推行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开展政府采购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地方政府采购的立法工作和具体实践。同时,积极参加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政府采购专家组的各项活动。以此推动和促进我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促进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管理改革。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程继斌、王明景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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