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西藏自治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6.98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9.18亿元,比上年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16.95亿元,比上年增长12.7%;第三产业增加值30.8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8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4.55亿元,比上年增长13.98%。外贸进出口总额11.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04.2,涨幅比上年回落3个百分点。
在国民经济加速发展、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改善、社会局势进一步稳定的同时,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财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转变。1997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95亿元,比年度预算超收4537万元,比上年增加5149万元,增长21.1%;全区财政支出完成38.21亿元,比年度调整预算超支2.0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实际比上年增加1.35亿元,增长3.7%。在财政部批复自治区决算时,除应返还自治区超收增值税的75%部分外,又增加了对自治区的转移支付等财力补助。这样,1997年全区财政总财力与全区财政支出相抵后,财政收大于支537万元,扣抵结转下年使用的中央专款1.11亿元之后,当年财政实际赤字1.05亿元。
1997年自治区地方财政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财政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迈出了较大步伐。
一、财税收入持续增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
1997年,全区税收收入突破4.80亿元,比上年增长26%,增幅在全国名列前茅。其中中央税收入1.52亿元,地方税收入3.28亿元。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征管力量得到调整充实,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节经济运行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财政部门重视开源增收,采取措施激励税务部门和其他执收执罚单位加强收入征管,对促进财政收入的较大幅度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部门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在重点支持农牧业、科技、教育和稳定局势、深化改革的同时,坚持推行“准零基预算”管理办法,制定并实行了《加强自治区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支出管理的程序和手段。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经费开支的做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加强了对人、车、会、电话等消费性支出的重点控制。
二、财税改革不断深化
1997年西藏自治区的财税改革,一是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依靠中央对西藏的特殊转移支付和新增定额递增补助,本着事权与财权相统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初步建立了自治区财政对地、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相应地建立了地、县财政增收、平衡、消化赤字的奖惩、激励机制,县级财政连年赤字的势头得到遏制,部分地区财政历年滚存赤字开始得到消化,各级政府的财政意识和体制约束得到增强。二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调整了化肥、石油成品油、拉萨电网电价等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税政条法工作在改革中起步,自治区财政厅修订完善了资源税暂行办法,规范了相应税种的征管。自治区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四是对预算外资金作了初步清理整顿,将部分预算外收入纳入了预算管理,提出了加强全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草案。
三、财源建设迈出新步伐
在前几年财源建设初见成效的基础上,1997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财源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了自1992年以来全区财源建设的经验教训,作出了《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决定》,安排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源建设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决定》的贯彻,对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开发和利用优势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和财政收入增长点,推进全区财源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借鉴内地成功经验,结合西藏实际,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并开始推行扶持企业发展、培植骨干财源的政策措施,激励税收增长,壮大企业实力,产生了良好的生财、引财、聚财作用。
四、国有资产管理得到加强
1997年,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法规,在努力做好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登记年检等基础工作的同时,紧密配合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在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西藏矿业股份公司的改组改制和股票上市以及拉萨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过程中,就解决资产重组、调整股权结构及加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发挥了职能作用,并在组建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五、整顿财经秩序,强化监督约束
1997年,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开展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认真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注册会计师事业有新的发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动员及时,部署周密,工作细致,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查缴入库违纪资金1778万元。
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严格监督约束,一是大力加强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了干部配备;二是通过审计监督,财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妥当的做法得到警醒和纠正,三是结合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的贯彻执行,注重财政系统内部制度建设,加强了内部监督约束。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陈凡彦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