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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贵州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经济增长速度自“八五”以来首次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8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4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9.2%。全省产业结构呈现积极变化,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1996年的36.2%、35.8%和28%变为35.2%、35.9%和28.9%。粮食生产连续第5年获得丰收,总产量达到1025.9万吨,比上年增长2.3%,连续4年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管理中保持了稳步增长,工业经济效益有所好转。全省1991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盈亏相抵,比上年减亏3.64亿元,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87.6%,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保持适度增长,投资结构有所改善,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比上年有所回落,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品市场货源充足,质量提高,销售额平稳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1.8%。市场物价涨幅持续走低,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全省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分别比上年上...
1997年,贵州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9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经济增长速度自“八五”以来首次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8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284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9.2%。全省产业结构呈现积极变化,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由1996年的36.2%、35.8%和28%变为35.2%、35.9%和28.9%。粮食生产连续第5年获得丰收,总产量达到1025.9万吨,比上年增长2.3%,连续4年创历史最高水平。工业在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管理中保持了稳步增长,工业经济效益有所好转。全省1991户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盈亏相抵,比上年减亏3.64亿元,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87.6%,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保持适度增长,投资结构有所改善,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5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增幅比上年有所回落,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品市场货源充足,质量提高,销售额平稳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亿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11.8%。市场物价涨幅持续走低,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全省商品零售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1.5%和3.4%。对外开放步伐加快,贸易出口额稳步增长。全年外贸出口总额4.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各项财政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达到104.68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5.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比上年增长13%;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4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4%,增长11.35%。财政支出111.82亿元,完成预算的94.9%,比上年增长12.3%。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县级财政状况继续有所好转,县级财力有所增强。财政赤字县从1996年的53个下降到46个。到1997年,全省财政总收入上亿元的县(市、区)已达21个。
一、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做到生财有道
(一)扶持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县级财源。作为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增强财政发展后劲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加强县级财源建设一直是近几年全省财政工作的重点。根据《贵州省扶持县级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办法》,在认真总结1996年扶持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地、县政府反复论证、认真审核,层层把关推荐上报,1997年省财政厅又与全省7个地(州、市)的16个县签订了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省财政拿出673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县级财源建设。至此,全省签订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的县从1996年的36个增加到52个,省财政直接扶持面达60%以上。
为使县级财源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地因地制宜,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地、县都专门成立了财源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落实财源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把财源建设作为“一把手”经济来抓。二是广泛引资,加大投入。对扶持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省财政通过对财政周转金集中重点投放和对各县所借到期部分财政周转金收回再贷以及提前使用定额补助等办法,努力增加对财源建设的投入。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启动和“引子”作用,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广泛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等用于财源建设。三是作好规划,选好项目。本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把财源建设与发展特色经济相结合,与扶贫攻坚相结合,与国有企业转机建制、扭亏增盈相结合。同时,完善财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行资金到县、项目审批权到县,以增强各县推进财源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搞好项目管理的责任心和约束力。四是分类指导,各有侧重。既扶持经济发展较快、增长潜力较大的县推进财源建设工作,促使其财政收入跃上新台阶;更注重帮助基础较差、财力困难县加快发展,使其财政困难能够逐步缓解。既立足于当前,充实壮大现有支柱财源,使之能更多地增加收入;更着眼于长远,努力开辟新的财源生长点,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五是机制灵活,奖惩明确。通过层层建立激励机制,实行财源建设目标责任制,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财源建设上有动力、有活力、有压力、充分调动了各级加强财源建设,努力促产增收的积极性。1997年县级财力得到明显增强。全省县级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16.21%,增收5.34亿元,签订财政收入上台阶目标合同县中有9个县提前一年达到1998年上台阶合同目标。全省86个县(市)中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县达21个,超5000万元的县达41个,地方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达6个,超5000万元的县达26个,分别比1994年增加14个、25个、5个和19个。
(二)扶持企业发展,巩固壮大骨干财源。围绕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帮助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加快发展,做到企业增效,财政增收。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化资本结构、组建企业集团、增资减债等各项政策。二是进一步增加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1997年全省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达3.38亿元,比上年增加4439万元,增长15.14%,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其中省级财政用于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达1亿元,比上年增加4400万元,增长78.57%。三是采取财政贴息、银行贷款等方式,帮助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四是帮助企业加强基础财务管理,完善内部财务制度,搞好成本核算,降低生产费用,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努力扭亏增盈。
(三)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积极培植新兴财源。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国有经济的指示精神,各级财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各种优惠,扶持各地大力发展以小城镇为依托的集体、个体、私营工商企业和第三产业。省级财政安排2300万元专项资金,地县财政部门也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各地发展乡镇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过努力,全省一些县非国有经济提供的税收已占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做到聚财有方
(一)通过实行各级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实行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任务明确的全省组织收入目标责任制,促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把财政收入任务列为经济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省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检查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协调督促,对收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有效处理。具体负责收入组织工作的各级财税部门年初就根据收入预算,及时分解落实各地区、各税种收入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加强对具体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同时各级财税部门还建立了税源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和重点税源档案,认真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并按月、按旬、按日检查收入计划完成情况。财税部门有关领导经常深入基层,下到征管第一线,督促、指导各地的收入组织工作,现场协调、研究、解决征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财税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全省从上到下形成了组织收入的强大合力,确保了1997年各项收入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通过完善监控网络,加强对重点税源及纳税大户的征管。围绕全年的财税收入任务,各级财政与国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深入重点企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随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搞好预测,并针对全省财源结构的特点,密切注意和分析“两烟(烤烟、卷烟)”、酒、农业税收和契税、电力、轮胎、冶金、煤炭、金融保险等重点税源的变化情况,加强对其生产经营、资金运行及税款入库等情况的全面监控,进一步完善对地、县级纳税大户的监控网络建设,保证了各级纳税大户及重点税源的税款能及时足额入库,为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银行的通力配合,全省仅国税系统就清缴入库欠税3亿多元,其中陈欠近2亿元。
(三)强化征管措施,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一是开展地方税务登记证件年检验证工作,加强了税务登记管理。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措施,清理漏管户,建立了规范严密的税源监控体系。截至1997年12月底全省地方税务登记户数为222059户,比上年增加61516户,基本摸清了征管底数。二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并结合全省实际,开展了税收大检查和商业、煤炭行业增值税、酒类行业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专项检查。三是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调查,切实加强地方税种的征管。省地税局组织开展了地方税专项调查,营业税、小煤窑税收征管情况、资源税纳税人情况、屠宰税征管情况调查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调查测算。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了征管办法。经省政府同意,恢复了对免税期满的外商投资企业车船使用牌照税、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制定下达了全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切实加强了个人所得税征管。四是开展个体工商户建账试点工作。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下发了《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五是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抗税行为。1997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稽查,共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2.08亿元,入库1.94亿元;地税系统共稽查各类企业34152户,涉税案件立案1432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7件,查补税款2.29亿元,入库1.93亿元,有效地堵塞了税收漏洞。
(四)深化改革,促进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1997年,全省税务系统围绕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面实现了全省征管改革的第一步目标。一是纳税申报、集中征收得到进一步巩固。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不断增强,固定业户自行申报纳税率逐年上升,征纳双方责任进一步明确。全省国税系统固定业户纳税申报率城镇达96.8%,农村达91.6%。有近一半的县级办税服务厅实现了银行税务一体化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同时还加快了办税服务厅建设,广泛推行了设立预储账户、划账缴税、持卡缴税,一些单位还试行了IC卡申报审核制度和委托银行代征税款等。二是税收征管的电子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绝大部分县级税务局都已建成计算机局域网络,普遍采用了计算机征税,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三是县级征管组织机构调整到位。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征收单位的数量从原来的732个减少到387个,降低了税收成本。四是税务稽查工作得到强化。全省各级税务机构狠抓稽查机构建设,充实了稽查力量,普遍建立了“双层稽查、三级审理”的稽查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责任,提高了稽查工作质量。
三、严格支出管理,保证重点需要,努力做到用财有效
(一)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强农业发展后劲。1997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确保粮食丰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逐步提高农业增长的科技含量来安排财政支农支出。一是加大投入力度。全年财政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达6.3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同时,通过安排财政配套资金、财政贴息等形式,广开渠道,吸引资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政支农重点。本着努力增加生产性支出、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增长的原则,重点支持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适用技术推广、中低产田土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绿色产业发展、粮食自给工程等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通过改进和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健全对拨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办法,改变了以往“一拨二转三不管”的做法。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财政支农资金的审计检查工作,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狠抓财政支农支出进度。通过采取预算早安排、专款早下达,召开支出进度分析会,将省财政扶持资金与各地的支农预算完成情况挂钩等办法,确保了支出进度的完成。由于措施得力,全省财政支农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农业生产方面,1997年财政直接或间接投资近3亿元,推广农业适用技术186项,推广面积达100多万亩,农作物病害防治面积168万公顷。水利建设方面,财政共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36亿元,新建小型水库4座,续建配套76座,除险加固125座。建成农村小水电93座,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39万多公顷,水土保持面积27万公顷,解决人畜饮水工程2322处,帮助农村近100万人、50多万头大牲畜解决了饮水困难问题。乡镇企业方面,财政投入的信用资金和贴息资金约1亿元,扶持项目403个。农业产业化建设方面,中央财政投入1300万元,地方各级财政配套1300万元,引导项目区群众筹资或投劳折资2000多万元,共扶持产业化项目5个。
(二)集中财力,加大财政扶贫工作力度,打好扶贫攻坚战。贵州省作为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主战场之一,为早日消除贫困。解决群众温饱,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继续落实对贫困地区的财政优惠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对极贫户的农业税减免和灾歉减免共计8400万元;安排420万元的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对使用财政周转金实行较低的占用费率;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对全省48个国家级贫困县,将省财政集中其增值税增量的10%以及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四个税种收入增量的50%全额返还。二是大力筹措扶贫资金,集中资金投向,突出扶贫重点,主攻扶贫难点。1997年,全省财政用于扶贫的无偿、有偿资金共计10.13亿元,比上年增长34.60%;扶贫贴息贷款8.5亿元,比上年增长73.47%。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建立责任制,实行资金到县、权力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按照适当集中、分片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安排。对中央投放的扶贫资金,包括扶贫信贷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开发资金以及其他各项扶贫资金,主要集中投放到国家重点扶持的48个贫困县,尤其是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岩溶地区、边远高寒山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重点用于加强贫困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解决人畜饮水、改善基本生产生存条件,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培植财源,解决贫困群众温饱。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贵州扶贫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实现了事前审批论证、事中跟踪检查、事后审计监督,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1997年全省又有13个贫困县、174万人越过了温饱线。
(三)发挥激励机制作用,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一是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切实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标准工资发放困难。1997年初,在认真总结1996年“以奖代补”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适当调整,省财政厅与全省47个财政特困县签订了1997年度,“以奖代补”合同,省、地两级共安排资金2.81亿元,帮助财政特困县解决标准工资发放的困难。1997年,享受“以奖代补”政策县的标准工资基本做到了正常发放。同时,为增强县级财政实力,缓解县级财政困难,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省财政安排1.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财政特困县1995年以前欠发的标准工资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及时兑现奖励,调动县级财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1997年3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财源建设表彰电话会,对那些在加快财源建设、促进财政收入上台阶、“两保一挂”、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消化赤字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县进行了表彰奖励,省级财政共安排奖励资金8000多万元。由于激励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努力,全省县级困难的状况逐步有所缓解,县级财政收入增幅高全省平均水平,县级财政实力有所增强。1997年财政总收入(老口径)超过亿元的县已达21个,财政赤字县比1996年减少7个。
(四)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按照实行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要求,针对全省财政供需矛盾突出的特点,为严格执行《预算法》,明确各级的财权与事权,规范支出预算管理,省委、省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追加,凡超过预算的支出,财政不予弥补。二是凡涉及支出预算的调整、追加预算经费的,须先征求省财政厅的意见。对确需追加的一次性专款,1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厅审批;10~50万元的,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审批;50~100万元的由省委书记或省长审批;100~500万元的,由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长办公会审批;超过500万元的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省委常委会审批。三是坚持在划分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原则,对过去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对地、县在体制之外增加的专项补助,已经到期的不再执行,尚未到期的按规定执行到期,没有明确期限的,经清理后逐年压缩,原则上三年后不再执行。今后省级财政原则上不再在体制之外安排一定几年的专项补助。四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省财政原则上不为项目贷款承诺或担保。如有特殊项目非经省财政承诺担保的,必须经省委常委会或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省政府办公厅行文明确,省财政方可承诺担保。各地、县也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财政支出的预算管理制度。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还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在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增加对农业、教育、科技等投入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和《贵州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若干行为实施细则》精神,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进一步加强了对人、车、会、电话等经费的支出管理,并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公费出国出境。
(五)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需要,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1997年省政府确定了当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并建立了责任制。省财政厅作为其中五件实事的责任单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财力比较困难、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通过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合理调度并提前拨付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圆满完成了贵阳龙洞堡机场建成通航、仁怀市后山乡等18个乡通公路、威宁县石门乡等25个乡农村电话通话、建成300个农村地面电视卫星接收站、省博物馆维修工程竣工和省图书馆改扩建工程开工等重点项目,保证了省政府“十件实事”的落实。
四、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努力做到管财有法
(一)继续深入开展对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完善有关管理措施。根据中纪委八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等五个部门《关于继续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财政、审计、物价、监察、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实力量、精心组织,把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作为整顿经济秩序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深化清查工作、巩固清查成果、促进制度落实、纳入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了清理检查工作,并对1996年清查后处理纠正的情况进行了抽检复查。据统计,全省共组织重点抽查人员1635人,重点抽查小组545个,重点抽查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民政、教育、城建、卫生等部门,抽查户数为2318户,超过30%的重点抽查面。在清理检查过程中,有的地区制定了“清查汇报、集体定案、重大案件跟踪反馈”办法,有的县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难、处理难的问题,提出了“不专户就转位,不交钱就交权”等措施,确保了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通过重点抽查,共查出隐瞒漏报预算外资金2089万元,继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24个,收取金额144万元,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4988万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1.23亿元,违规支用金额1383万元,“小金库”资金93万元。对查出的有关问题,都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已缴入财政预算资金1587万元,已存入财政专户资金4578万元,重点抽查罚款金额161万元,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案件5起,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通过清理检查,进一步整顿了全省财经秩序,严肃了财经纪律。
(二)结合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开展,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精神,省委、省政府专门制定了贯彻意见,全面部署了全省的治乱减负工作。按照省领导提出的“加深认识、加大力度、加强责任”的要求,各级均建立了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形成了治乱减负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各级财政部门结合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清理了涉及企业负担的各种收费。按照中央“切一刀”的精神,1997年全省先后公布取消了房屋产权登记费、建筑安全监督费、技术鉴定咨询费、计划外车皮加价费等88项收费,暂停设计合同检审费等两项收费。在此基础上,还全面清理了省级财政、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文件及项目,并逐一对照中央精神,提出取消、保留、合并、降低标准等意见。同时,还停止了审批涉及企业负担的各种收费项目。通过治乱减负,企业改革的外部环境得以净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
(三)在巩固清理检查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把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对合理开支认真审批、及时拨付,保证用款单位的正常需求;对不合理的开支则严格把关,予以纠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按不同性质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不断努力,1997年全省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据统计,1997年全省事业行政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已达19.24亿元,比上年增加10.48亿元,增长119.63%。事业和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率为57.92%,比1996年有较大提高。通过加强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了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渠道,促进了预算内、外资金的统一核算,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做好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根据各部门行政性收费的实际情况,先后与省民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按规定将各部门的行政性收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
五、服务改革,加强监管,努力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有所发展。全省按时完成了199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及汇总、分析、上报工作。经统计:1996年全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企业4348户,比上年增加147户,增幅为3.5%。其中:盈利企业2379户,比上年增加179户;亏损企业1969户,比上年减少32户。省、地两级考核企业达100%,县级考核企业达85%以上。全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16.19%(未扣除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客观因素)。在加强考核的同时,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得到加强,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形成。
(二)产权登记年检和资产统计工作顺利完成。1997年,按时完成了1996年度全省6068户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年检和占有产权登记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如期完成了全省11923户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年检率达100%,补登新增户数1473户,国有资产登记总额增加20亿元。
在加强行政事业资源性资产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处置和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两项审批制度,全年共审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60项,处置资产账面价值1920.7万元;直接审批省级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管理性资产6项,金额506.4万元。
顺利完成了资产统计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据统计:1997年全省共汇编户数17426户,国有资产总额401.89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229.02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56.99%;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72.87亿元,占国有资产总额的43.01%。取得了全省国有资产存量、总量、分类、分布及效益情况等方面较为准确的数据。经过分析,全省不良资产为19.65亿元,其中三年以上应收账款为16.52亿元,占全省不良资产的84.07%。
(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逐步深入。按时完成了1997年的资产评估统计工作,对全省44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年检,合格率为100%。省国有资产管理局调整健全了资产评估资格审查小组,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国家把关,为行业发展做贡献”的宗旨,进一步加强了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在此基础上,重点抓了县级资产评估机构和专业性资产评估机构的组建工作,共批准新建临时资产评估机构10家,其中县级资产评估机构4家、地级资产评估机构3家、专业性资产评估机构3家,审议通过8家转为正式资产评估机构。为搞好全省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中国有企业破产财产评估工作,对全省21家申请从事该项资产评估工作资格的机构的有关情况及资料进行了审查。
(四)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初见成效。1997年,全省城镇集体工商企业清产核资试点1762户,占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总户数的28.76%。通过清产核资试点,基本摸清了试点企业家底。在明晰产权关系、帮助企业卸下部分历史包袱过程中,既为试点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了一定条件,也初步掌握分析了第一手资料,为1998年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全面铺开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五)健全规范公司制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完成了对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经贸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规范管理工作,指导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公司、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上市过程中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加快了这些公司的上市步伐。此年,还帮助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增资配股中的国有股权管理及贵州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国家股转让中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促进了这些公司国有股权的合理流动以及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六)加强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为加强企业集团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建立了较为规范、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积极参与全省22户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并会同有关部门重视对企业加强理论指导,不断规范国有资产授权持股经营的操作程序,完成了13家省审批公司国有资产的清理,在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进展。同时,按照《贵州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授权为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意见》规定,积极参与企业集团组建方案论证的全过程,认真搞好国有资产授权持股经营等工作,完成了对贵州物资集团公司、贵州长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冶金控制(集团)公司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授权持股经营和授权省轻工厅、冶金厅代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职能的试点工作。
六、坚持两手抓,努力推动财政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十五大召开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财政厅党组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了部署,提出要把十五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贯穿于全省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在学习中密切联系贵州实际、联系财政工作实际,做到学习有主题、有讨论、有记录、有实效。同时,还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宣传板报、看有关录相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十五大精神。通过学习,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加深了对国情、省情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财政工作的信心。二是积极开展“双学”活动。通过制定规划,分阶段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了学理论、学党章活动,并与学习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三是深入进行“三讲”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江总书记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重要讲话及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三讲”的具体要求,对照检查,加深理解,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通过“三讲”教育,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正建设,增强了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
(二)落实措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通过开展争创“三优”活动,促进文明机关建设。省财政厅专门成立了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省财政厅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创建活动的试点处室,遵义市财政局还被列为全省“文明机关”示范点。各基层财税部门因地制宜,把争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与创建“文明财政所”、“文明税务所”、“最佳办税服务厅”等结合起来。“创三优”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岗敬业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服务质量,美化了机关工作环境。二是通过学习大关精神,增强做好财政工作的动力。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学大关活动的决定》,财政厅党组多次座谈讨论,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学大关活动的决定》,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罗甸县大关村实地考察学习和参观大关展览。通过开展学大关活动,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等不靠、苦干实干的大关精神的认识,激发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使大关精神真正变成了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的精神动力。三是通过树先进典型,展现基层财政工作者的风采。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12家单位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中,经省财政厅推荐上报,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贵州省铜仁市六龙山乡财政所龙绪刚同志光荣当选,荣获首届“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于1997年10月20日出席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财政部领导的亲切接见。
(三)完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得到加强。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抓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定期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照《廉政准则》等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深化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二抓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贯彻落实。逐条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完善。全省财政系统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制度建设,在资金审批、款项拨付、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均根据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办法,以强化监督。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厅党组议事制度》,规定凡属于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须经厅党组集体研究后作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三是清理用公款配备的通讯工具取得初步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实施细则》,各级财政部门在开展清理工作的过程中,从自身做起,率先把本部门的清理工作做好。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省财政厅机关所有用公款配备的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和传呼机全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林宏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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