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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是重庆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重庆直辖市的设立,为重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性机遇。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直辖市建设“一年起步”的战略目标。199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75亿元,比上年(按现重庆直辖市口径,下同)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582亿元,增长13.1%,第三产业增加值485亿元,增长1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90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外贸进出口总额16.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9%。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比上年回落4.4个百分点。
1997年,重庆市在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5亿元(包括财政基金预算收入1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4%,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市地和区市县级财政收入完成44.6亿元,比上年增长21.6%。此外,上划中央财政消费税和增值税收入完成43.4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15.2亿元(包括财政基金预算支出14.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2%,...
1997年是重庆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重庆直辖市的设立,为重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性机遇。国民经济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势头,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直辖市建设“一年起步”的战略目标。199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75亿元,比上年(按现重庆直辖市口径,下同)增长1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582亿元,增长13.1%,第三产业增加值485亿元,增长14.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0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90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外贸进出口总额16.7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9%。全市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比上年回落4.4个百分点。
1997年,重庆市在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4.5亿元(包括财政基金预算收入15.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1.4%,比上年增长16.2%。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2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市地和区市县级财政收入完成44.6亿元,比上年增长21.6%。此外,上划中央财政消费税和增值税收入完成43.4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全市财政支出完成115.2亿元(包括财政基金预算支出14.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4.2%,比上年增长15.5%。其中,市级财政支出45.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市地和区市县级支出7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2%。
一、大力支持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继续把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增加农业投入。重点用于粮、菜、畜牧和多种经营等12个产业化工程,以及水库整治、中低产田改造、长江上游防护林建设和水土保持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全市支农及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6.7%,资金到位率达95%,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支农资金拨款到位率不低于90%的目标任务。
(二)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抓大放小”的战略决策,积极参与和支持优化资本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大集团、大公司战略,加快推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中小企业改革,制定和落实财政、财务配套政策。核销了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损失1.43亿元。市财政围绕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安排用于补充企业国家资本金2.4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3.68亿元,对25户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全额转增国家资本金1.16亿元,支持企业改组,用于企业破产、兼并和解困资金5470万元,建立再就业工程基金1亿元,大力支持支柱产业、优势行业和重点企业发展。
(三)积极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对商贸中心建设、连锁便民店、粮食供销、物资、金融、旅游、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开发区和小城镇建设,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扶持。加强利用外资和外债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外国政府赠款4.3亿美元,重点发展工业、林业、卫生、城市环境改造等行业,并设置了外资管理专户。
(四)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4.96亿元,保证了人民大礼堂、人民广场、解放碑中心购物广场、菜园坝广场、珊瑚公园、石门公园、袁家岗立交桥、两江滨江路、红石路、谢陈路、涪陵体育场、万县沿江路、黔江新华大道、西部引水工程、梁沱水厂、唐家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的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还拨付专款4000万元整治市容市貌,推进灯饰工程和绿色工程建设。
二、抓好增收节支,确保重点支出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税收征管。各级财税部门落实了收入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治税,改进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加强清缴欠税,对隐性收入加强了监督和稽核,严厉惩处偷税、骗税、抗税行为。加大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力度,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得到加强。切实搞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至1997年底已查出违纪金额3.1亿元,应上缴财政2.9亿元,已入库2.49亿元。
(二)统筹安排,确保重点。一是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推进九年义务制教育进程和扫盲工作。1997年市级教育事业经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8.6%。并拨付专款2000万元解决四川省划转高校的在建工程遗留问题,改善了办学条件。二是加大科技投入,市财政安排科学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7.4%,科技三项费比上年增长32.9%。支持引进科技人才以及科研单位和企业重点攻关项目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增加了科技发展基金。三是加大财政扶贫攻坚力度,认真实施扶贫脱贫规划,拨付扶贫资金2.73亿元,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人畜饮水、特困县义务教育、修建乡村路桥和卫生设施。四是积极支持卫生事业的发展,拨付专款3806万元,用于口腔医院、外科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等的改造和设备购置以及地方病防治。五是大力支持精神文明建设,安排专款保证了“红岩魂”、三峡画展、“巫山神女”进京展演,“庆直辖、迎回归”等一系列重大文艺活动的需要,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拨付1600万元,兴建传输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的广播电视网。拨付2000多万元,用于参加第八届全运会和全国青少年运动会以及改善体育设施。
(三)增加政策性补贴,维护社会稳定。各级财政共拨付粮油、肉菜、煤炭和公用事业补贴6.2亿元,促进了国家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的落实,稳定了市场物价。借拨16户破产企业清算应急费3543万元,94户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费及贴息2467万元。对城镇低收入者发放基本生活费和帮困补贴2206万元。拨付专款2200万元,提高公检法技侦能力,配合“严打”,禁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坚持量入为出,严格预算约束,加强经费预算定额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办公楼和机构人员编制,精简压缩会议,控制评比表彰活动,继续执行办公电话费包干、公费住宅电话限额报销办法,试行政府公开采购招标制度,节约财政资金350万元。实行对重点工程的基建监理制度,全年审查项目128个,审查投资总额8.99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5%,节约国家投资1.3亿元。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区市县经济发展
(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下放权力,加快区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落实了有关下放工商行政管理、城管、教育、卫生等管理体制,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国土出让收入分配比例,降低近郊六区原体制递增上解等涉及财政的事项,加快了小企业下划区市县管理改革的步伐。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监督营运体系。搞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核实了2909户集体企业的资产总量、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数额,核销处理资产损失7.1亿元,明晰了企业产权,为企业改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1784户企业和4502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保值增值指标考核体系。
(三)抓好财源建设,发展区市县经济。市财政在调度资金、安排专款和财政周转金等方面给予了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和各区市县较大的支持,对人均财力偏低的区市县给予一定补助,缓解财政困难。各区市县在开展财政收入创亿元和乡镇财政收入晋档升级活动,加强基层财源建设中取得了较大进展。
四、加强财政管理和法制建设
一是搞好财政立法工作,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会计管理监督条例》、《重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执法检查,实施财政“三五”普法的宣传教育,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民的财政法律意识。二是规范预算收入解缴、征管、退付、支出的程序。加强会计工作和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健全会计法规、制度、核算体系。三是切实加强对预算外资金设置、收支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收入征管和支出拨付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开展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取消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108项,减轻了企业和农民的负担。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蔺卫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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