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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6680.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6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08.41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3411.86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2260.07亿元,增长1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03.09亿元,比1996年增长15.9%,其中国有经济投资826.6亿元,增长16.7%。进出口总额238.77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18.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18.12亿元,比1996年增长9.6%。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9.3。
1997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512.91亿元,剔除列收列支的收入和基金收入等,比1996年同口径增长15.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39.7亿元,增长1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5.59亿元,增长14.8%,基金预算收入17.62亿元。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64.36亿元,比1996年增长15.9%,基金预算支出15.15亿元。总体上看,199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在连续几年较快增长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并首次突破了500亿元大关;财政支出保证了党政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分期消化老赤字的任务。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1997年,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完成6680.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96年增长1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08.41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3411.86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2260.07亿元,增长14.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03.09亿元,比1996年增长15.9%,其中国有经济投资826.6亿元,增长16.7%。进出口总额238.77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18.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18.12亿元,比1996年增长9.6%。全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99.3。
1997年,全省财政收入完成512.91亿元,剔除列收列支的收入和基金收入等,比1996年同口径增长15.9%。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39.7亿元,增长1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55.59亿元,增长14.8%,基金预算收入17.62亿元。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64.36亿元,比1996年增长15.9%,基金预算支出15.15亿元。总体上看,1997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在连续几年较快增长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一定的增长速度,并首次突破了500亿元大关;财政支出保证了党政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及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需要,实现了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分期消化老赤字的任务。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促进财政收支平衡
(一)进一步完善并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已进行了4年,江苏省已基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间财政分配体系,但少数市县对乡镇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未能落实到位。为此,1997年,省财政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并督促各地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到乡镇一级。针对全省地区间发展不平衡、苏北地区县市财力增长缓慢的实际情况,省财政厅在认真测算并充分听取有关市县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1997年度省财政对苏北欠发达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其主要原则是:有利于调动各地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考虑财政收入努力程度;在支出方面,限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过快增长。具体运作时采取政策性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相结合的办法,即根据各地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财力和财政收入努力程度及特殊困难等因素综合考虑,共计补助2.55亿元财政资金,缓解了欠发达地区市县财政的紧张状况。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1.江苏省各级国税部门始终把组织完成收入任务作为基本职责,采取严管增收、挖潜增收、查补增收、清欠增收等一系列措施,依法将应征的税款征收入库。全面推行上门申报纳税制度和集中征收,改进征管组织形式;建设全省征收广域网,改进征管手段;进一步规范征管资料管理,从而顺利实现征管改革三年大见成效目标,税收征管形成了新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收入任务的完成。1997年江苏省各项国税收入完成380.09亿元,其中工商税收364.1亿元。在工商税收中,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突破300亿元,达31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11%,超额完成了收入任务。
2.1997年,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成效显著,“一贯到户,各税统管”的传统征管模式已逐步被“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所取代,初步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税制要求的地方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江苏省各级地税部门加强稽查工作基础建设,积极推进稽查改革,规范了稽查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大力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对个人所得税单列计划、单独考核,狠抓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把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作为堵塞收入漏洞的有效措施。经过努力,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三年三大步:1995年完成5.1亿元,1996年完成9.74亿元,1997年完成15.3亿元,入库绝对数、同比增收数、增长百分比等指标均居全国前列。1997年,江苏省地税系统组织地方工商税收127.22亿元,比上年增收21.55亿元,增长20.39%。
3.1997年在国家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和农业遭受多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江苏省农业税收和契税征收工作仍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农业税收和契税累计入库21.1亿元,其中农业税10.84亿元,农业特产税3.4亿元,耕地占用税4.03亿元,契税2.83亿元。
4.全年共办理出口退税56.84亿元,提前完成了前两年欠退税款的清退工作,当年出口退税进度大大加快。全年办理三资企业超税负返还8亿元,新办外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1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江苏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顺利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三年实现全省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标。1994年底全省财政赤字市县有50个,赤字额为16.79亿元。1997年是省政府制定分三年消化财政老赤字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为了确保消化赤字目标的实现,省财政厅召开了部分县市财政平衡工作座谈会,总结了两年来全省各地抓财政平衡工作情况,交流了培植财源、狠抓收入、压缩支出和确保平衡的经验。会上省财政厅还出台了加大财政平衡奖励力度的措施,并明确要求各地1997年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消化老赤字任务,有条件的县市要力争提前完成任务。会后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发展经济、增加财源、确保平衡、消化赤字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97年底全省财政净结余2.7亿元,完成了1995年省政府提出的用三年时间消化财政老赤字的目标,摆脱了连续8年财政赤字的局面,实现了全省财政收支平衡,各市、县均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大多数市县完成了省下达的消化老赤字的目标,为振兴江苏财政、实现“九五”财政经济发展目标打下良好的基础。到1997年底,全省赤字市县数由1996年的22个,减少到11个;赤字市县净赤字额由1996年的5.71亿元,减少到2.7亿元,消化老赤字3.01亿元。1997年全省又有盱眙、金湖、涟水和淮阴4个县财政总收入跨入了亿元县的行列,使全省亿元县(市)总数达到60个。
二、积极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江苏省省委、省政府确定1997年作为江苏省的“经济结构调整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中心,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试点、组建企业集团、进行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以及对上市公司进行审核等工作,为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贯彻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意见》,制定了江苏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制定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组建集团过程中的资产、资本占用情况进行评估、核实等,规范了企业集团公司的财务行为,强化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加强了对国有股权和国有股股权收益以及集体等公有资产的管理;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加强企业外部监管,行使所有者权益,认真做好核销银行呆账、坏账工作,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兼并、破产企业的资产重组。
(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首批120户省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已完成改制,通过所得税返还、“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资本金、税后利润留存、增提折旧、发行股票及职工出资入股等方法,企业增资减债初见成效,120户试点企业吸收资本金21.6亿元,增加净资产39.73亿元,资产负债率由试点前的71.7%降至61%,同时企业办社会职能有所分离,富余人员开始分流,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
(三)“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并逐步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1997年,南京、常州等5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列入兼并、破产及减人增效的企业153家,其中破产43家、兼并60家、减人增效企业50家,涉及银行呆坏账准备金22.5亿元,各商业银行总行批准核销18.7亿元,超过了国家限定的16.75亿元的规模。通过试点,适应市场经济的机制正在形成,一批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盘活存量资产86.1亿元,实现了低成本扩张,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抓大放小”、企业兼并等工作取得新的突破。199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成立东联集团的决定,财政部门及时处理了南化(集团)公司和省石油公司上划过程中涉及的财政财务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南京钢铁厂兼并江苏冶金机械厂、宝钢集团兼并常州和苏州两家冶金机械厂过程中财政财务问题的测算、协调工作,保证了兼并、联合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认证16个重点工业企业集团1997年经营大纲,提出了1997年重点企业集团工作三个升级,即规模升级、技术升级、效益升级,做到一个优化两个提高,即产品结构优化、提高资本经营能力、提高跨国经营能力;并对每个省重点企业集团、每个支柱产业及支柱产业的重点企业进行目标认定,与其签订了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为保证“放小”工作有章可循,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关财政问题的意见》,对改制企业财产损失的处置、净资产的调整、改组后企业的财务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规范了全省中小企业的改制工作。
(五)积极支持并做好组建上市公司的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运行质量。1997年,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了11户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以及国有股权设置管理方案,包装上市5家国有企业,募集资金53.93亿元;审批了7户企业配股方案,帮助5户企业转让国有配股权4384.17万股;完成了12家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或配股的资产评估审核工作。
三、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大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江苏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各级财政预算内用于农业支出的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幅度,必须分别高于财政总支出计划安排和实际完成数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千方百计筹集和调度资金,努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为实施科技兴农计划,省财政安排农业科研和农业科技推广经费1.57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十大技术项目建设及粮棉油单产增一成活动;全省建立了21个种子产业化基地县和8个财政支持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试点县,提高了农业的科技含量。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全省安排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周转金1.03亿元,选择扶持了与农户、市场联系紧密,产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28个项目。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的抗灾能力,省级财政安排防汛经费1.3亿元、抗旱经费1.2亿元、淮北中低产田改造资金1.2亿元、水利基金1.5亿元,为加强农业灌溉项目累计提取世行贷款1.03亿美元,为农业的稳产高产奠定了基础。农业综合开发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77亿元,顺利完成了农业综合开发三期工程;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织的验收评比中,江苏省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做法和经验被在全国推广。为保证国家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的落实,敞开收购农民议价粮,弥补国有粮食部门超正常库存粮食的费用和利息支出,各级财政部门加快了粮食补贴资金拨付速度,对中央和省专储粮的补贴资金改过去按半年预拨为按季预拨,不仅减轻了企业负担,而且减少了企业亏损,全年累计拨付各类粮食补贴资金约11亿元,并大幅度增加了粮仓维修资金和建仓贷款贴息。同时加强对粮食企业的监管,开展了粮食资金审计和专项检查。按责任状考核兑现了1996年各市县消化老挂账,并筹措5.4亿元资金消化老挂账,到1997年底未消化本金为8.64亿元。
(二)为了促进地方国有工业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档次和科技含量,省财政集中安排1.3亿元周转金扶持重点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加大对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安排7000万元技改贴息资金,对全省209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双加工程”(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重点企业集团技术改造给予贴息,引导企业使用银行贷款28.3亿元,启动全省技术创新工程。努力遏制国有工业企业亏损上升趋势,对各市下达了1997年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增收节支和扭亏增盈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扭亏增盈的投入力度,全省安排4000万元扭亏贷款贴息资金,引导银行资金4亿多元,帮助156户扭亏有望的企业扭亏为盈,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156户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1474.3万元,比1996年增加效益1.98亿元,其中134户企业实现了扭亏,占扶持总户数的85.9%,在扭亏企业中无锡健宏药业集团和金坛柴油机厂实现利润均超过1000万元;减亏企业6户,扭亏、减亏面90%。为了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源建设的要求,1997年,省财政在总结第一批财源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把1996年利润在1000万以上的19户骨干企业列入省级财源建设重点扶持企业,安排财源建设资金95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安排8500万元,集中培植一批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有较大影响的后续财源。为了支持科技进步,省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1亿元,重点支持10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0项重大产学研联合项目,100项重点新产品开发投产项目,建设了14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7个重点企业集团技术中心。
(三)省财政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扶贫力度和资金投入,采取“输血”和帮助“造血”相结合的办法,帮助苏北欠发达地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逐步增强财政自给能力。在实际帮扶工作中,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形式。一是安排1.1亿元专项周转金,用于省政府确定的苏南苏北合作产业转移示范工程,抓住苏南地区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产业升级的机会,利用苏北廉价劳动力等自身优势将一些企业吸引到苏北地区来发展,1997年共组织实施了26个南北合作产业转移示范项目,总投资达3.54亿元,有19个项目在1997年底建成。二是安排2000万元扶贫低息周转金,重点帮助经济欠发达的市县因地制宜发展一些养殖业和农业深加工项目,其中一部分资金直接借给村和农户,帮助这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向苏北欠发达地区借出(或续借)财源建设周转金近2亿元,支持这些地区重点骨干企业的发展,培育了财源,增加了财政收入。三是安排专项扶贫救灾经费1000万元,其中500万元用于贫困县乡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和生产帮扶,500万元用于200个贫困村的草房改造。此外,一次性安排1440万元贴息资金,对全省480个贫困村实行扶贫到村,包干帮扶。为实现1997年底99%以上的无电户通电目标,省财政厅积极参与扶贫通电资金的筹措、集中,并根据《江苏省扶贫通电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通电资金投资计划,及时拨付扶贫通电资金2.25亿元,全面完成1997年扶贫通电工程投资资金的拨付工作,确保了25万户无电户通电目标的完成,把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四、着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大科技投入,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安排火炬基金970万元,用于沿江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的建设,1997年省火炬基金规模已达6000万元。为引导银行等金融部门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的投入,省财政还增加了火炬项目贷款贴息基金,1997年安排1000万元火炬项目贷款贴息基金,较上年增加700万元,增长233%。为支持苏北星火产业开发带的建设,省财政1997年安排省星火基金800万元和星火计划贴息基金550万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60%和20%。为培养江苏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省财政专项安排经费500万元。1997年末全省由财政供给的各类科研机构381个,自然科学研究人员9457人,社会科学研究人员267人;全省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4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6人;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7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252项,地市级科研成果奖864项;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449个,课题成果率为49.17%,应用成果率为60.88%。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努力体现优先增长的要求,重点支持“211工程”和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以及部分部、省、市属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为完成省属高校教师住房10万平方米建设任务,1997年省财政继续通过基本建设渠道增拨省属高校教师住房建设资金2000万元,并从省集中的教育地方附加费中安排了6400万元建房补助经费;专项安排2000万元资金,解决在宁高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为帮助市、县加快改善中小学教师住房条件,1997年省财政预算除继续安排中小学住房建设补助100万元外,还从省集中的教育地方附加费中安排市、县教师住房建设补助费1000多万元。为了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1997年省财政预算继续专项安排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500万元,并从省集中的教育地方附加费中安排补助经费1160万元,用于全省中小学薄弱学校的改造。安排扫盲教育专项经费100万元,并从省集中的教育地方附加费中安排经费40万元,用于农村扫除青壮年文盲补助。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制定了《关于改革与完善对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并增加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省级重点专科建设资金以及专项设备购置费,加大了对省和市级医院的基本建设投入,改善了群众就医条件。下拨乡镇卫生院改造专项经费1215万元,对159所乡镇卫生院进行补助。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九五”期间省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每年递增15%的规定,1997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增加计划生育事业费300万元;为配合省计生委关于分三年完成100个计划生育示范站建设任务,1997年省财政专项安排补助经费200万元。
(四)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在本世纪末把江苏建设成“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对宣传文化事业的财税优惠措施,制定了《江苏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开征、使用、监督以及预算的编报、核批等管理办法,增加了对省级重点文化设施的基本建设投入。
(五)加快全省环保战略的实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支持苏南环保项目建设,累计提款2.14亿美元,使苏南地区的工业污染源通过技术改造得到了有效治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拨款2702万元用于解决淮北高氟和污染严重地区改水问题,新增受益人口123万。针对部分市、县将征收的部分排污费转为预算外资金,减少了污染源治理资金的状况,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局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执行排污费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通知》,并对申请资金的污染企业进行技术和财务审核,及时下达资金,促进治污工程顺利进行。省财政还安排专项经费60万元,支持省环境信息网建设。
(六)全省财政共安排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96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1500万元,省辖市财政958万元,区级财政505万元,支持全省13个省辖市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此外,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配合省房改办做好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各项工作。1997年全省14个城市均向国务院申报1998年国家安居工程项目,省财政厅在省房改领导小组申报实施安居工程的城市及规模时,积极配合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审核工作,出具地方配套资金证明。省财政还继续加大对政法建设的投入,保证了反腐败斗争所需的办案经费。
五、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了切实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后,省财政厅立即组织贯彻落实。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省财政厅对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作了专门部署,并强调下半年加强财政管理的重点要放在加强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特别是非生产性支出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对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建立良好的财务会计工作秩序五个方面。按此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继续狠抓财经秩序的整顿,财政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为加大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力度,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省级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从省级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等多方面规范了省级预算管理。结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分行业财务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事业单位组织的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非生产性支出在年度预算确定后,一般不再调整追加。
(二)加强非生产性支出管理,遏制非生产性支出增长过猛的势头。
1.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的办法和措施,规定除工资和补贴措施外,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新的增支措施出台,除救灾、粮食补贴等特殊情况外,财政一般不安排新的追加支出。
2.从行政费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着手,逐步完善省级单位行政费管理制度。配合省有关部门制定了“人、车、会、电话”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其中关于小汽车和电话费的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批转执行。
3.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关于“支出预算的安排优先保证工资的发放”精神,对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实行按月均衡拨款办法,保证各单位按月发放人员工资。
4.会同省人事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工资福利待遇等财务开支标准制定权限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补贴、津贴等方面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制定权限和修改权限,一律集中在财政和人事部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无权自行决定。纠正了个别部门超越权限,擅自规定发放补贴的做法,制止了乱发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现象的蔓延。
此外,财政部门与编制部门密切结合,认真清理现有人员编制,研究制定控编减员的具体措施,对擅自增人增编的单位,财政一律不核拨超编人员经费。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制发了《江苏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开展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制定了《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规定》。1997年,全省共查出违纪金额29.67亿元,其中违规收取金额1.8亿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资金23.22亿元,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1.75亿元,违法乱纪支用金额2.23亿元,违规挪用金额4835万元,“小金库”发生额967万元,对查出的各种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为了做好省级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还制定了《省级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对省级106个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项目及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撤销了多头开设的银行账户843个。建立和完善省级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格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规模日益壮大,省级全年累计缴入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达42亿元,比1996年增长一倍。
(四)进一步加强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构建国有资产营运层次,成立了一批省、市两级综合性资产经营公司。省政府批准组建的江苏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所有权职能。南京市等9个省辖市也相继组建了市级综合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1997年全省多形式、功能互补的国有资本营运层次初步构成,对全省以资产重组为中心的经济结构调整和开展资本经营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2.1997年,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顺利完成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统计、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年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等基础管理工作。
3.大力培育和发展全省产权交易市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997年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初步建立了以省产权交易所为中心的全省产权交易会员体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法人股股权转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全省产权转让信息网联网形式,形成了以省产交所为中心、各市产交所共同组成的产权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了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社会化产权交易市场。1997年,全省产权市场挂牌交易项目248项,其中国有产权92项;共成交119项,其中整体项目成交38项;共涉及国有资产42.82亿元,涉及职工48625人,已安置35268人,支付安置费用7.05亿元。
(五)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事业单位不断完善财务制度。
1.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鉴于苏南、苏北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两费”(中方职工物价补贴,外方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的具体规定,要求各地将“两费”征收权归属财政部门,规定严格的减免标准,明确财政部门征收的“两费”全部用于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保证了“两费”征收的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的布置,江苏省开展了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决算的检查工作。1997年共检查1251户企业,发现有违纪问题的企业1038户,查出应补缴财政收入1.15亿元;为解决财政部门对查补收入缺乏收缴手段问题,下发了《关于财政部门查补地方财政收入统一使用<收入缴款书>的通知》,防止了财政收入的流失。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为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专款专用,省财政厅与省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决定》和《江苏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财务管理试行办法》,促进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省的顺利实施。
3.加强世行贷款项目采购及物资的管理。为合理有效地使用贷款,防止损失浪费,制定了《江苏省利用世行贷款采购管理规定》;为防止因企业改制而发生世行贷款债务悬空,及时制发了《关于做好企业改制过程中世行贷款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财政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责任和要求。
(六)开展1997年度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省共组成8664个工作组35977名检查人员对65066户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42%,全面完成了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40%的要求。全省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3亿元,已入库12.81亿元,入库率为96.1%。同时,还清理收回各种欠税5951万元,查出退库收入5914万元。
(七)加强会计管理和会计队伍建设。
1.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继续完善会计核算制度。继续加强对《会计法》的宣传,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关于对违纪会计人员解除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及时转发财政部1997年出台的全国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并做好在企业运行的指导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证券公司等会计核算制度。
2.推动会计电算化事业再上新台阶。会计电算化培训考核工作在全省得以普及,1997年度全省7万人参加培训考试,有5.8万人取得合格证书。全省共有1200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通过脱离手工记账审批,另外许多企业已从单一财务会计逐步向企业MIS系统、商业POS系统过渡。
3.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1997年全省共有102185人参加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取得会计员资格6601人,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7427人,取得会计师资格5259人。1997年省财政厅共收到216份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经过评委客观公正的评审,有102人获通过。
(八)积极参与减轻企业负担和农民负担工作。对全省涉及企业负担和农民负担的收费、罚款项目进行了清理,以省政府名义公布了第一批涉及企业和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取消38项、合并15项、降低收费标准12项,同时对国家规定降低标准的22项企业收费项目进行了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清理各种基金、收费、罚款项目计1205项,发文明确取消项目919个,可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根据中共中央控减农民负担精神及1996年粮食市场价格下跌的实际情况,为照顾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原定于1997年调增农业税计税价格每50公斤8元的计划,经报省政府批准,暂缓执行,从而使全省农民少负担农业税1.6亿元。制定下发《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规范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严格依法行使农业税收征管职能,杜绝以农业税收名义收取各种费用和税费混征的现象,严格执行农业税收减免政策,保证减免税款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农户手中。此外,还会同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电价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各地自行确定的附加在电价上的各种收费项目;对建设项目收费进行清理,取消了48项建设项目收费。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素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创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省财政厅在1997年初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对系统内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任务等作了原则性部署;随后,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于4月召开了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了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交流了各地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做法。省财政厅结合省级机关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从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着手,在机关政务运转、后勤保障、环境美化等方面制定了14项规章制度,并编印成册,人手一本,对照执行。全省各地财政部门也迅速掀起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潮,纷纷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反腐倡廉、加强内部管理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从而在全省财政系统逐步形成了廉洁、文明、团结进取的可喜局面,促进了财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李小平、张作雄、夏晓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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