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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天津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240.25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49亿元,比上年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643.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52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3.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完成5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0.7,在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物价涨幅进一步回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9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到100.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8%。“三资”企业出口增长45.8%,占全市出口的比重由上年的53.2%上升到62.5%;机电产品出口增长38.6%,占全市出口总值的41%。滨海新区经济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84.35亿元,增长20%,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29.1%上升到30.8%,提高了1.7个百分点,其中开发区、保税区分别增长30.4%和64.8%,对全市经济保持了较强的带动作用。
1997年全市财政收入170.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连续六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1.5亿元,比上年增长5.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基金收入1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财政支出122.78亿元,比上年增长...
1997年,天津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240.25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49亿元,比上年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643.87亿元,比上年增长11.8%;第三产业增加值52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3.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完成535亿元,比上年增长14.1%。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0.7,在经济较快增长的同时,物价涨幅进一步回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9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百亿美元,达到100.2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0.8%。“三资”企业出口增长45.8%,占全市出口的比重由上年的53.2%上升到62.5%;机电产品出口增长38.6%,占全市出口总值的41%。滨海新区经济快速增长,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384.35亿元,增长20%,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29.1%上升到30.8%,提高了1.7个百分点,其中开发区、保税区分别增长30.4%和64.8%,对全市经济保持了较强的带动作用。
1997年全市财政收入170.99亿元,比上年增长11%,连续六年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61.5亿元,比上年增长5.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9.91亿元,比上年增长13.8%。基金收入19.58亿元,比上年增长18%。财政支出122.7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在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1997年,天津市财政收入结构有所改善。地方固定收入增幅较高,占天津市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55.3%提高到60.1%。各类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比重由11.4%上升为12.6%,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比重由62.7%下降为52.7%,非税专项收入和基金收入完成了收入预算。
财政支出没有突破预算,支出结构继续改善,保证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支出。在压缩和节减行政消耗性支出的同时,增加了社会保障支出,集中财力用于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公安政法、企业改革、农业发展等方面,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1997年,天津市各级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把握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前进”的总体要求,深化财税改革,健全财税职能,加强财税管理,强化财税监督,圆满完成了全年财税工作任务,促进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一、克服减收增支困难,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1997年,天津市组织财政收入面临突出的困难。部分企业生产下降,资金紧张,下岗职工较多;主体税种增幅回落,欠税增加;刚性支出增加,预算平衡难度大等。面对突出困难,各级财税部门努力抓好增收节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预算执行中的关键问题,严格执行收入目标责任制和预算进度考核,从扎扎实实的工作中寻找加强管理、增加收入的途径。1997年年初就抓收入落实,立足于抓早、抓紧、抓好,加强税源监控,圆满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在加强预算收入管理的同时,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将罚没收入、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48项行政性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分四批取消了98项行政性收费。
(三)加强财政监督,减少收入流失。1997年,市财政局在清理预算外资金、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减少了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保证。同时,进一步清理整顿了财经秩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法制环境。
二、调整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职能
(一)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公共财政职能。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集中资金用于社会公益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证了平津战役纪念馆、自然博物馆和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等重点建设项目支出需要。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支持高校教学楼建设及实验室装备等教育发展项目;支持医院改扩建、农村妇幼保健所等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等医疗卫生项目,改善农村卫生院医疗条件,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实施监狱改造布局调整、新建检察院、法院办公楼和缉私缉毒等政法建设项目,增强了政法系统办案能力;集中财力支持以海河干流为主的防洪体系、以路桥建设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滦工程维修和危陋平房改造以及渤西和陕西天然气进津等基础设施项目。
(二)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增加科学、教育事业投入。1997年天津市财政局注意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支持天津大学、南开大学进入“211工程”,装备了154个高校基础实验室,并筹措资金建成30万平方米教师住房;同时积极筹措资金2200万元,支持天津市信息港工程建设,1997年已建设市政府领导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和市信息港网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补充科技发展总公司资本金,增加科技成果推广基金,加快了科技产业化进程。
(三)增加社会保障支出预算,以解困、扶贫和稳定物价为重点,健全社会保障功能。逐步提高保障基金归集范围,对拥军优属保障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生产周转金(就业经费中的扶持生产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多渠道筹措职工解困基金,保证下岗待业职工的基本生活;继续增加抚恤救济和公费医疗预算支出;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活困难职工和离休干部“两费”(医药费、离休费)所需资金,为实现社会稳定提供了物质保证。统筹使用各种补贴资金、市场风险基金、专项储备基金,发挥政府对市场物价的调控作用,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增加农业生产后劲。1997年,全市财政支援农业各项支出3.72亿元,比上年增加6051万元,增长19.5%。1997年,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天津市开始实施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19.2万亩中低产田进行了改造,为提高粮食产量奠定了基础。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增加科技兴农投入。1997年,市财政安排专款176万元,装备了畜牧所生物制品实验室、植保所新型农药制剂型加工实验室的科研设备,通过新型农药制剂的研制生产,加强了畜禽疾病及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实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试点,投资100万元,在静海实施小麦、玉米两茬平作、高效均衡、高产综合配套技术推广,规划三年完成推广30万亩任务,小麦、玉米两茬单产将由580公斤增产到700公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集中资金对北辰区永定新河实施深槽蓄水工程,兴建了津南区八里台水库,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加防汛资金投入,对静海团泊水库进行护砌和防洪河道抢险加固工程,保证了天津市汛期安全度汛。通过蓟县绿色食品示范区和山区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建设,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深化企业改革,增强发展后劲
(一)加大企业改革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建立国有企业资本金预算,增加工业发展基金、扭亏增盈专项基金,落实补充流动资金和专项外汇贷款以税还贷等政策,1997年退税和各项支出共计14.8亿元。实施配合“抓大放小”的财税政策,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制定和实施了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大型企业集团、资产重组、资本运营和放活小企业等财税政策。完善企业兼并、破产有关财务政策,妥善解决了企业重组中的资产、债务及经费等方面问题。
1997年市财政局参与审查了14户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方案,核实了国家资本金,对企业产权进行了界定,核销了列入破产计划的14户国有企业的债务7.36亿元,用5.3亿元资产安置了8336名在职职工;对28户企业实施了兼并,及时解决了兼并过程中有关财务、财政、税收问题。28户企业共计免息2.7亿元,使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增设工业发展基金和扭亏增盈专项基金,帮助国有企业走出困境。从1996年开始,市财政部门相继拿出3亿元资金,帮助72户国有工业企业,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启动生产。通过建立扭亏增盈专项资金项目贷款责任制等措施,使企业生产经营明显好转,经济效益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大部分下岗职工得到了安置。截至1997年底,共发放贷款3.3亿元,其中技改贷款1.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72户企业1997年完成产值24.96亿元,比上年增长9%;实现销售收入23.35亿元,比上年增长6%;亏损3800万元,比上年减亏47%,其中,有13户企业扭亏,占72户的18%,减亏企业18户,占25%,安置下岗职工4511人,各种税金增长33%。
(三)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引导企业走内涵发展的道路。1997年市财政部门对列入新品计划的36个新品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免征所得税的优惠,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新产品,极大地增强了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向高新技术型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为科技发展总公司注入资本金,建立科技成果推广基金,加快了科技产业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步伐;合理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利息收入补充世界银行偿债基金,减轻了企业债务压力,为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积极推动价格改革,对公共交通、民用煤、燃气等项补贴进行了市场调研,改变并核实了补贴算账办法。1997年仅民用煤、燃气补贴比1996年减少4000万元。改革财政补贴制度,采取不同的财政补贴方式,逐步打破政策性亏损企业依赖政府的思想,促使其参与市场竞争,并针对财政补贴的储备商品保值增值问题,成立了专项基金会,专门管理此项工作。
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调整和完善税收制度。制定实施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就业的税收措施。统一规范税收减免政策,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了企业平等竞争。结合税制改革开展经济税源调查,制定强化主体税种管理措施,加快了地方税体系建设。
(一)加快税收征管改革步伐,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创造有利条件。天津市税务部门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进程,在建立办税服务厅、税务信息网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证等方面向征管一线倾斜,体现了税收工作重心向征管和基层转移的指导思想。1997年新建、改建办税服务厅16个,7个分局完成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升级,两个分局实现了与市局计算机联网。截至1997年底,有13个地税分局实行了征管改革,所管理的户数占纳税户总数的62.9%,改善了税收服务,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改进和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加强主体税种运行情况的监控,统一规范税收减免政策,按照财务制度对私营企业实行建账管理;加强房产税、土地税、印花税等税源调查,完善征管措施,提高了税收管理水平。开展税源调查,严格减免税审批。与此同时,把税务稽查工作作为保证征管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以税务稽查为重点,健全税务稽查制度,充实稽查力量,加大稽查力度,使稽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年稽查户数2.5万户,查补税款2.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3%和78.8%。
五、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制定政府性基金、财政担保基金、科技三项费用、库区扶贫基金等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范预算管理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保证重点建设和事业发展的同时,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贯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接待费、邮电费、差旅费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努力节减一般消耗性支出。严格控制汽车、通讯、办公等设备购置,逐步对预算单位试行项目备选、政府采购、高校供热企业化管理等节支措施,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改进支出管理方式,提高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根据建立政府公共预算的要求,增强事业发展和财政支出的计划性,在学校布局调整、地方高校实验室装备和校园网建设、监狱劳改设施改造、法院布局调整等项目实施中,逐步推行了编制中期规划,实行项目备选,试行政府采购,专家评估论证,财政与主管部门决策的管理办法,并初步制定了有关的管理制度。
围绕健全财政职能,加强各项资金管理。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核实预算外资金收入,制定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组建非税财政收入专管机构,促进了预算外资金管理。与此同时,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基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的监督,建立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制度,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扩大财政资金管理范围,增强政府财政管理职能。按照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采取建立政府基金预算,建立财政专户和综合财务计划等形式,改进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增强了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支持企业改革
1997年,天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实现国有资产优化重组,制定了支持企业改革的若干规定;落实“拨改贷”本息余额转增国家资本金政策,为79户企业增加了国家资本金;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从资产评估、产权变更、企业兼并和破产清算四个环节,参与54户兼并和破产企业清算,按照政策办理了产权变更和资产评估,进一步促进了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以国有资产的流动促进资产重组,解决隐性的资产流失问题,提高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适应资金运营的需要,改进和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初步摸清了全市集体企业资产“家底”。开展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工作,扩大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规范集团内部公司之间产权关系,开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加强资产运营检查分析,强化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七、整顿财税秩序,强化制度建设
围绕财税改革和健全财税职能,全面加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财税秩序。坚持依法办税、依法理财原则,针对经济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对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重点稽查,防止了税源流失;二是贯彻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民政等预算外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三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对房改资金、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
全面加强财税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纳税户管理、税务稽查、专业发票管理等税收征管制度;科技三项费用、科技成果推广基金、基本建设银行开户、库区基金征收管理、科技成果推广基金等管理制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非税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等20多项管理制度。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1997年,天津市财税部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紧密结合财税实际工作,从发挥财税职能,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研究并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和政绩考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项制度。以改进行业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责任组织网络,认真贯彻中纪委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制定机关会议、接待等项制度,清理公费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进一步加强了公务用车和干部住宅管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制定规范服务标准,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聘请社会特邀监察员进行执法监督。广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为适应财税改革和健全财税职能需要,加强了干部业务培训。组织财税干部建账、查账技能培训,财税政策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落实“九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选送业务骨干参加研究生班学习,继续抓好干部学历教育,改善了干部队伍文化结构,提高了干部业务水平。
以思想和组织建设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市委组织和综合经济管理工委的部署,实现了新老班子的顺利交接。按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岗位交流,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供稿,白洁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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