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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07.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比计划目标高出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增加值750.8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971.7亿元,增长1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50亿元,比上年增长8.3%。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为3.8%,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比计划低2.2个百分点。
1997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209.9亿元(包括基金预算收入27.59亿元),为预算的111.33%,按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8%。财政支出262.2亿元,为预算的114.2%,按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6.1%。其中:支援农村生产、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9.85亿元,比上年增长32.7%;教育事业费支出36.1亿元,比上年增长22.2%;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5.76亿元,比上年增长26.6%。1997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重点事业的发展需要。
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培植财源
(一)支持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工业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1997年,北京市财政局积极参与《加快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及时提出了相关的财政、税收、...
1997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07.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5%,比计划目标高出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1%;第二产业增加值750.8亿元,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971.7亿元,增长1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50亿元,比上年增长8.3%。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幅度为3.8%,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比计划低2.2个百分点。
1997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209.9亿元(包括基金预算收入27.59亿元),为预算的111.33%,按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0.8%。财政支出262.2亿元,为预算的114.2%,按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6.1%。其中:支援农村生产、农林水气等部门事业费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9.85亿元,比上年增长32.7%;教育事业费支出36.1亿元,比上年增长22.2%;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5.76亿元,比上年增长26.6%。1997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重点事业的发展需要。
一、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培植财源
(一)支持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工业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1997年,北京市财政局积极参与《加快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及时提出了相关的财政、税收、财务方面的政策意见,保证了加快工业改革和发展18条政策的顺利出台,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所得税返还和调整企业产权处置收入处理等方面的政策。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对有产品、有市场,但资产负债率偏高的16户企业,分两批给予6660万元资金支持。1997年实行所得税100%返还政策的市属国有工业企业由56户扩大到90户,全年返还额超过1亿元。市财政继续安排技术改造贴息贷款资金1.5亿元,用于支持国有工业企业技术进步,集中支持国家产学研项目、市优质名牌产品、“双加”(加大企业改革进度,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项目和1997年重点竣工项目;安排调整经济结构资金3.5亿元,集中用于支持轻汽、轮胎、玻璃仪器厂等企业进行重点技术改造: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13亿元,集中用于支持农业、工业、城市规划及高新技术的科技投入。北京市财政局通过拨付结构调整资金、技改资金、科技开发资金和返还税费等方式,共对国有工业企业集中投入资金近11亿元。1997年,北京市财政支持电子城、建材城、纺织一条街建设和汽车工业整合及组建棉纺集团、铜牛集团,扶持一批重点企业。支持北京市工业技改项目、拳头产品、新技术开发等,提高了国有企业的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并为重点企业注入国家资本金。
(二)加快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国有商业整体素质和规模效益。1997年北京市政府领导提出,本市商业结构调整要以现有的商业上市公司为龙头,通过控股、参股、联合、加盟等形式,联合仓储、批发、区县连锁店等进行资产重组,形成大型商业集团。为此,北京市财政局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并着重在税收返还及财政体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在政策上积极支持企业加速集团规模化发展。为支持北京市商办工业结构调整,推动技术改革和技术进步,扩大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北京市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确定了商办工业结构调整的第一批重点扶持对象,并从结构调整资金中安排1300万元予以支持。由于这些项目的产品有市场、经济效益好,并与“菜篮子”工程密切相关或是有优势的老字号传统名牌产品,将成为商办工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全面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财税优惠政策,共返还各项税收5.2亿元,支持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北京市财政部门积极参与研究、制定支持外商投资高新技术和鼓励区县利用外资的优惠政策,促进了对外开放。还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高科技民营企业的发展,培育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北京市财政部门配合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对国有资产经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成立了北京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开展了信息服务、政策咨询等项业务;采取股份合作、承包租赁等形式,对企业进行改组、改制,对部分破产企业资产及部分小企业进行出售拍卖。此外,还开展了集体企业清产核资扩大试点工作。
二、支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1997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事业支出的需要,依法保证了农业、教育、科技等项支出。
(一)增加农业支出。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全年拨付资金近7亿元,重点支持了农业产业化、山区致富工程、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兴农项目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将几类资金捆起来使用。一是集中1.6亿元资金,支持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项目91个,有力地推动了北京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二是集中资金,保证市政府确定的60件实事的完成;三是重点支持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通过返还所得税1200万元,提高了城乡贸易中心的筹资能力,为这家本市国有农口企业中唯一的上市公司和利税大户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四是将肉蛋菜奶生产资金的支持重点向本市具有优势的良种繁育体系倾斜。1997年,北京市财政部门按照扶优扶强战略,将资金向优势企业和支柱产业倾斜,向有市场、有效益、有创新能力的项目倾斜,向行业龙头和区域化经济倾斜。首先通过支持大发正大集团和华都集团的发展,在本市形成行业龙头,使肉鸡生产步入良性发展道路。第二,改变肉蛋菜奶资金传统补贴支出形式,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补贴政策,1997年本市生猪生产盈利,蛋鸡生产亏损,北京市财政局及时停止对生猪生产的补贴,对有一定规模的蛋鸡生产进行补贴,先后两次对三万只以上的规模蛋鸡场和种鸡场及时补贴1400万元。第三支持各区县区域经济发展,如支持顺义县商品粮基地和高产示范田建设及生猪产加销一条龙建设,支持门头沟区发展旅游业,支持密云林果发展和经济沟开发等,使各区县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区域经济和支柱产业。
(二)加大教育投入。1997年,市本级教育经费重点安排中小学危房补助经费1500万元,市属高校重点学科、重点课程、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各1000万元,北京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争取进入国家教委“211工程”建设费4000万元,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程2000万元,山区教育工程500万元等。北京市高校结构调整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市属高校由26所调整为12所,提高了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改善了中小学基础薄弱校办学条件,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
(三)加大科技投入。1997年,北京市财政局继续支持科学普及和科技成果推广,促进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北京市科学事业费增长27.2%,重点保证了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安排专款1036.8万元,用于加强中试基地建设;自然科学基金1997年共资助项目93项,资助总金额79.1万元;安排科普经费600万元,举办比较科技周,更新科普画廊等,极大地提高了全市人民的科普意识,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市属科研院所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流动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市财政局拨专款2000万元,建立科技周转金。
(四)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1997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安排资金30.48亿元,保证了阜外大街、崇文大街、白颐路、北苑路改造工程竣工通车,以及陕甘宁天然气进京工程、市第三水厂改扩建工程等60多个项目的进行。增加投入1.09亿元用于环境整治,为迎接香港回归和党的十五大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增加拨款1亿元,用于本市社区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改革,改善农村卫生条件,预防各类传染病以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等。拨付宣传文化发展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街头文化设施建设及精神文明产品的生产。
(五)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1997年,北京市财政部门共发放抚恤、社会救济和扶贫减灾资金3.4亿元,保证了调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非城镇户口社会救济对象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等支出。其中:安排最低生活保障线支出640万元;发放粮油帮困卡1.2万张,支出资金600万元。拨付资金2000多万元,采取托管等措施,妥善安置下岗待业职工的生活,支持搞好再就业工程,确保社会稳定。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截至1997年底,北京市90%以上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集额达18亿元。
三、严格支出管理,压缩财政补贴
(一)加强行政事业费支出管理。1997年,北京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开始逐步实行“收支统管”为前提的零基预算的编制方式。1996年底,市财政局对市级单位收支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并经过反复研究测算,编制了1997年行政事业预算。在编制1997年市本级工交商事业费预算时,将工交商事业费中按差额预算管理的8个单位,如:市化工职业病防治疗养院、北京工业设计院、市节能中心等单位,1997年预算安排与1996年下达预算相比核减经费300万元,取消了原拨给的职工各项补贴,促使这些单位自我发展,在预算管理上实现了一项突破。市财政局建立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跟踪反馈制度,对使用情况进行效益评估,改变专项资金只管投放,不问效益的状况。如,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制定的《文教行政及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同市文物局签订了“1996年市文物局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总投资1104万元,其中北京市财政补助700万元,市文物局自筹404万元。市文物局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效益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本身实际情况,集中资金,对下属8个博物馆签订了专项资金效益考核指标,到1997年6月底,签订合同的项目均按计划完成。
(二)积极推进公费医疗改革,压缩公费医疗经费支出。为加强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的公费医疗管理,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发出了《关于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公费医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改变原来由区(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审核、报销的办法,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审核、报销工作,以便市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了解情况,分析支出增长原因,提出控制支出的有效措施。为顺利完成这一工作,北京市财政局配合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效果。1997年1至3月(改革前),北京市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支出1.26亿元,比上年同期支出增长86.5%,月人均支出910元;1997年4至7月(改革后),医药费支出90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月人均支出488元,比1997年1至3月每人每月支出减少422元。为进一步深化医疗改革,在北京市市级单位全面实行公费医疗经费由医院包干管理的办法,市财政局同市公费医疗办公室实事求是地测算市级公费医疗实际支出,对医疗单位确定一个医药费人均实际支出控制指标,以此作为考核指标进行奖惩,并由参与改革的医疗单位同所在区县公费医疗办公室及享受单位分别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定书”,明确各自管理责任,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向医疗单位颁发了“市级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定点医院”铜牌。这一改革加大了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力度,使医疗改革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控制医疗费的过快增长,杜绝浪费,1997年市财政局会同市卫生局、市劳动局研究制发了《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同时继续进行卫生事业体制“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改革,并与改革公费医疗管理结合起来,在1996年市三家医院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1997年8月在全市实施,改革进展总体情况良好。
(三)对社会集团购买专控商品严格审批,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了党政机关汽车、住宅公务电话、移动电话、会议费、招待费标准及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办法,并付诸实施。
(四)压缩财政补贴。1997年,市财政局按照理顺价格、完善机制、加强了管理的思路,加大了压缩财政补贴的力度。在保证城市公用事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础上,采取“总额控制,剥离亏损,优化结构,减少补贴”的办法,控制补贴规模。对公用企业实行“分线管理”,促进企业进一步剥离经营性亏损,加强内部管理,挖掘潜力。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一起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核实补贴的范围和定额,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变“普惠制”的补贴方式,建立了粮油、副食品风险基金。按保护价收购议价粮25亿斤,保护了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粮食企业“两线运行”机制,根据市场状况取消了大白菜补贴。1997年北京市财政补贴总额为60.3亿元,比上年减少10.1亿元。
四、加强税收征管,加强法制建设,加大财政监管力度
(一)加强税收征管。1997年北京市各级税务部门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对纳税人自核自缴、自行申报的管理力度。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监控和管理,改进征管方式和手段,征管质量不断提高。1997年北京市地方税收的纳税户数已达22万户,比1996年增加2.5万户,通过税务检查补、罚、缴税款4.4亿元。在全市税务干部的努力下,1997年北京市工商税收完成21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营业税完成97.45亿元,增长19.4%;增值税(25%部分)完成33亿元,增长11.7%;个人税得税增长18.9%;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增长38.8%。工商税收的大幅度增长,为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法制建设。1997年市财政局完成了对《北京市会计工作管理办法》(草案)的多次修改,积极参与了其他立法活动,对北京市1997年拟订的24项各类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财政的条款严格审核,从法律角度为健全财政职能把好关。市财政局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举办了两期法律培训班。
(三)1997年北京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共查出并入库违纪金额7.8亿元。同时,市财政局开展了三资企业、国有土地收入、住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等专项检查。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检查中,查出各种违纪支出、逾期未缴纳土地收入等八个方面的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通过检查,防止了财政收入的流失,严肃了财经纪律。
(四)清理各项收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一是按中央五部委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情况,对全市六个部门的预算外资金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7.1亿元,已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建立并强化了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审批制度。经过努力,北京市预算外资金专户存储率已达85%,市级实行专户管理的单位已达230户,全市实行专户管理已达2000户。三是按照中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企业的448项收费进行了重新审核和清理,经北京市政府审议批准,取消和调整了6项建设项目收费,取消了31项企业收费,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工作,实行收费票据年检和日常使用验旧换新制度,并统一和规范了医疗收费等专用票据,解决了多年遗留的票据不统一问题。
(五)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管理。1997年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办法。制发了《会计账簿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北京市会计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规定,加强了会计人员的岗位培训。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财政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规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经过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注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开展了行业内的清理整顿工作,提高了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对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年检。
五、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做好国债发行、世行贷款管理工作
(一)加强预算管理基础工作。1997年,市财政局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按照财政部规定将部分政府性建设专用基金和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市财政局对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专门下发了文件,43项收费按分工落实到局内各个处室,规范预算管理。北京市财政部门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清理财政预算往来,完善预算会计工作,对历年财政借款进行了清理,涉及56个单位,共催回欠款9482万元。配合财政部预算司和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对新会计制度进行讨论和修改,共举办研讨班3次,为新会计制度的顺利出台做了大量工作。1997年9月,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布后,举办了北京市事业单位和区县财政部门会计人员培训班两期,共培训3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1998年新制度的执行做好了准备工作。
(二)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基础工作。1997年,市财政局筹备召开了北京市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了北京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和相关的配套办法,对今后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财政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进行了工业企业扩大报表报送范围的试点,同时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进行试编合并报表试点。积极推进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试点工作,试点企业范围由100户扩大到200户,借助社会中介力量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粮食风险基金和副食品风险基金实施意见》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市财政局草拟了北京市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规定了这两项基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制定了实施城镇低收入居民粮油帮困卡措施有关财政财务暂行办法,以确保资金和管理到位。制发了《北京市集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就《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提出贯彻意见;建立市属国有商业粮食企业所得税登记制度,加强对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的监督力度。
(三)加强会计管理基础工作。1997年,市财政部门为适应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需要,规范和加强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失业保险基金、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等会计核算办法,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保证企业会计核算正常运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理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规范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的会计核算,市财政局与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制发了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实施意见。同时,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编写了《个体工商户财务会计核算教程》。市财政局制定了本市《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和《财政周转金会计核算办法》。为规范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以及出租汽车企业内部单车经营的会计核算,与有关部门联合,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办法。
(四)按照国务院主要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要求,1997年北京市总计发行各期国债237.2亿元,超额14.5亿元完成中央分配的任务,兑付各年度到期国债券31.1亿元。按财政部要求,开展了国债代保管业务的清理检查工作。1997年,经过市人民银行、市证监会和市财政局的共同努力,北京证券公司和北京财政证券公司实现了合并重组。
(五)1997年,市财政局对历年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还款情况进行清理检查,为规范世行贷款管理,掌握项目进度,及时还贷奠定了基础。到1997年底为5个世行贷款项目累计支付1.13亿美元。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视调查研究工作
(一)财政干部改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市财政局共确定了102项重点研究课题,由局领导负责的局级重点课题15项,其中“我市财政收入的中长期分析及预测”、“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对策”等课题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区县财政局的调研课题紧紧围绕财政工作的难点、热点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有的已形成正式政策、规定。
(二)加强精神文明和干部队伍建设。市财政系统各级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理论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普遍重视。市财政部门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大文件,领会精神实质,转变观念,指导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迎接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如组织参加种植“香港回归纪念林”活动,举行迎香港回归形势报告会等。1997年,市财政局首次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会议研究提出了今后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中央“八条规定”的措施及要求,财政局领导作了题为《总结经验、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由于此次会议主题突出,采取了以会代训的方法,促进了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财政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1997年,为在财政系统弘扬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市财政部门开展了“双创建”、青年文明岗、公务员挂牌上岗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财政局公务员考核和对处级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在广大财政干部中引起了较大的震动和反响,广大财政干部的精神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宣武、海淀、丰台等区县财政局,在机关内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干部有序轮岗,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金波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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