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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分析预测财政收支发展趋势,研究编制财政滚动计划
(一)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1997年,我国国民经济在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财政运行也比较平稳。为了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了解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状况,年初财政部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汇报了1996年、1997年国家财政情况。根据党的十五大以后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势形和新任务,在认真总结1997年经济运行态势的基础上,对1998年经济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进行了预警分析,提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编制财政五年滚动计划。为了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振兴国家财政的要求,使国家财政“九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逐步得到落实,更好地发挥财政中长期计划对财政发展的指导作用,财政部研究编制了财政五年(1997~2001年)滚动计划,分析了今后五年财政收支发展趋势,预测了到本世纪末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分年应达到的目标,并从财政中长期计划的角度,对1998年增收节支措施以及预算安排提出了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重大财经专题研究
针对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情况,财政...
一、分析预测财政收支发展趋势,研究编制财政滚动计划
(一)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1997年,我国国民经济在宏观调控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呈现出“高增长、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态势,财政运行也比较平稳。为了使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了解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状况,年初财政部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汇报了1996年、1997年国家财政情况。根据党的十五大以后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势形和新任务,在认真总结1997年经济运行态势的基础上,对1998年经济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不利因素进行了预警分析,提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
(二)研究编制财政五年滚动计划。为了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振兴国家财政的要求,使国家财政“九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在年度预算执行中逐步得到落实,更好地发挥财政中长期计划对财政发展的指导作用,财政部研究编制了财政五年(1997~2001年)滚动计划,分析了今后五年财政收支发展趋势,预测了到本世纪末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分年应达到的目标,并从财政中长期计划的角度,对1998年增收节支措施以及预算安排提出了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重大财经专题研究
针对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财政收支结构的变化情况,财政部对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完成了一批研究报告。主要包括:《关于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的国际比较》、《关于我国财政赤字和债务问题》、《关于我国财政收入“两个比重”的测算分析和国际比较》、《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逐年下降的原因分析》、《新财税体制以来财政收入增长的结构分析》、《新财税体制以来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下降的原因分析》、《关于近几年财政支出增长的初步分析》、《财政职能的国际比较研究》等。这些研究报告对近几年我国财政收支、赤字、债务的发展变化情况做了认真分析,有些还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并针对我国目前财政职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关政策建议。同时,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财政部承担了“财政投资和财政信用”课题,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投资和财政信用发展模式做了全面分析,并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参照国际经验,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融资体制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制定1998年财税改革要点,积极参与各项改革方案的研究设计
(一)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财政部制定了1998年财税改革要点。主要内容包括: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现行税收制度,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积极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整顿分配秩序,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加快国债发行的市场化进程,完善国债市场体系;加强财税立法工作,促进财政法制化建设等。
(二)积极参与各项改革方案的研究设计,为深化改革做好准备。按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方案设计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对政府事权划分问题做了进一步研究,对不同性质的政府事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并针对目前政府间事权划分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了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政支出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承担了教育支出需求水平评估测算工作,设计了教育支出需求评估的数学模型,通过对影响支出水平的各种因素的比较分析,得出了各地区各类学校教育支出需求的初步测算结果。另外,为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收费管理,研究起草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办法。为了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住宅建设,把住宅业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参与了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对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思路提出了具体意见。
四、研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逐步理顺分配关系
(一)研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在分析总结1996年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的基础上,财政部与人事部共同研究制定了1997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职工工资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调整基础工资标准、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调整部分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建立高科技岗位津贴等,报经国务院批准后,陆续下发了有关文件。同时,还初步研究了199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其对财政支出的影响。
(二)继续完善企业工资政策。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共同对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以下简称“工效挂钩办法”)提出了改进措施,参与研究制定了外贸行业工效挂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批了中央企事业单位工效挂钩方案。与劳动部、审计署等有关部门研究了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了企业工资发放中的违纪问题,对深化企业工资分配模式的改革问题也做了初步研究。
(三)研究补贴及价格政策。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财政部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部委属院校教职工补贴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向国务院报告了研究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解决了厦门大学特区津贴问题。为进一步合理调整农副产品价格,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缩小剪刀差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此外,还对1998年调整水价及原油价格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预算外资金管理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1997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财政部研究界定了中央64个部委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将其中属于预算外资金的收费纳入中央财政专户管理。参与制定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的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做了相应的规定。与此同时,全国绝大部分地方政府也以人大立法和政府令的形式修订或颁发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法规,促进了预算外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2.继续开展对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为了巩固1996年清查成果,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预算外资金步入正常化管理轨道,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1997年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对电力、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处和纠正了一些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和规范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了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工作的开展。
3.积极参与深圳口岸体制改革。按照深圳口岸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对深圳口岸纳入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明确深圳口岸查验单位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关于深圳动植检系统和卫生检疫系统预算外资金缴拨办法规定的通知》,对深圳口岸收费上缴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具体办法做出了规定。
4.建立中央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从1997年开始,财政部对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收入上缴中央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按计划核拔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加强了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时,审批了25个中央部委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几十个部委所属高校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二)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新财税体制顺利运行的情况下,预算外资金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
1.预算外资金收入情况。1997年,全国预算外资金收入2826.00亿元,比1996年下降27.4%。其中,地方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115.90亿元,下降48.4%,占整个预算外资金收入的4.1%;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2414.32亿元,下降28.9%,占整个预算外资金收入的85.4%。
2.预算外资金支出情况。1997年,预算外资金支出2685.54亿元,比1996年下降30%。其中,基本建设支出502.03亿元,下降66.3%,占整个预算外资金支出的18.7%;行政事业支出1280.19亿元,增长2.1%,占整个预算外资金支出的47.7%。
六、积极参与治理“三乱”,加强收费管理
(一)积极参与治理“三乱”,努力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治理“三乱”问题十分重视,1997年又把治理企业“三乱”作为一项工作重点。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治乱减负工作。
1.治理企业“三乱”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决定》的精神,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计委、审计署、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组成的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国的治理企业“三乱”工作。按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财政部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基金、集资、罚款等进行清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取消了第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29项,基金217项,调整降低了22项收费标准,约减轻企业负担百亿元。
2.继续做好稳定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1997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暂停审批一切面向农民和乡镇企业的收费项目,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农民负担清理检查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收费管理,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管理的通知》等法规制度。
3.治理向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的乱收费。根据国务院指示,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务院三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对涉及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了《关于清理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收费项目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国务院办公厅对涉及湖北省和重庆市的收费项目清理情况进行了批复,分别作出了处理决定,使三峡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乱收费问题得到了抑制。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审批管理和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台新的收费、基金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为了加快我国水利建设步伐,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抗灾能力,规范各地出台的水利建设基金管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代国务院研究起草了《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了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了促进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再就业,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再就业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并已上报国务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精神,财政部重新修改了《行政性收费管理条例》,并已上报国务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行政事业收费(基金)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公布了两批不征税收费、基金项目名单。
另外,为了加强全国收费、基金资金的收支管理,从1996年起,财政部建立了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收支统计报表制度。
七、积极参与住房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住房资金和土地收入的监督管理
(一)积极参与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根据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精神,财政部配合有关部门对加快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大力发展住宅建设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积极参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财政部门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职责。代国务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参与制定和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积极支持海域使用制度改革。
(二)认真研究制定住房制度改革和土地领域有关财税政策和财务管理办法。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行为,财政部研究起草并多次修改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住房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职工已购公房再交易财政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土地收益征收管理办法》。
(三)加强住房资金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监督管理。为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各级财政部门继续开展住房资金和土地收入专项检查工作,对查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认真处理,并提出了加强住房资金和土地收入监督管理的措施。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机构管理费用、预决算以及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财务收支决算的审批工作,通过规范这些机构的财务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和安全保值。
八、联合举办省部级干部“财税改革与发展”专题研究班
为了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要向各级政府领导宣传普及财税知识的指示精神,帮助省部级领导干部熟悉财税理论、政策和法规,了解财税改革与管理情况,经中央组织部批准,1997年9月2日至18日,财政部与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办了省部级干部“财税改革与发展”专题研究班。财政部协同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制定了办班方案,组织汇编了研究班授课材料,并为组织授课等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在研究班授课期间,会同国家行政学院和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26期办班简报,整理了研究班学员关于财税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结束后,与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整理了办班总结和有关动态及建议,并向国务院作了报告。为了认真总结研究班的成果,在财政部、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同志的主持下,以研究班讲课材料和教学资料为基础编写了《中国财税改革与发展》一书。
九、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
(一)圆满完成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的各项技援项目。财政部与亚洲开发银行专家共同开展了“预算外资金支出与收入管理”的课题研究。派人陪同亚洲开发银行专家在国内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先后派出两个考察团考察了有关国家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结合我国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预算外资金管理提出了政策性建议。同时,还完成了亚洲开发银行技援项目“城市公共财政”的立项工作,为1998年开始执行该项目做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完成了与世界银行合作的“公共支出管理”研究课题的项目背景报告。
(二)完成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报送政府财政统计数据和接待IMF财政经济形势磋商代表团工作。根据IMF协议第四条规定,成员国有义务定期向IMF报告本国的即期财政经济形势,具体方式包括,一是接待IMF磋商团,二是向IMF报送统计数据。1997年3月和10月,财政部先后两次接待了IMF磋商团,详细介绍了我国的财政经济形势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还按IMF要求,向其报送了转换成国际标准框架的1995年度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统计数据。
(财政部综合与改革司供稿,汪义达、陈为群、邱江涛、王伟华、杨晋明、胡忠勇、王新祥、张秋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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