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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7年中央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项怀诚所作的《关于199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8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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