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中国税务学会在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在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和税务学会的支持配合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努力开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群众性税收学术调查研究活动
1996年中国税务学会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了五个税收学术研究专题:1.关于税收基础化理论的研究,包括如何强化税收宏观调控力度,如何提高“两个比重”(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以及流转税税负转嫁的研究。2.关于税收如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研究。3.关于完善税制的研究。4.关于税权划分的研究。5.关于如何实现税收工作重心“两个转移”的研究。这五个课题的调查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1996年,提交各个课题组交流的论文共109篇,推荐到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上交流的论文30篇、综述4篇。这些文章内容十分广泛,包括税收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对提高“两个比重”的认识及具体途径;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执法权以及税收管理权的合理划分;从税收产业政策优惠,税收国民待遇,税收科技进步鼓励政策,以及税收政策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提出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化转变的税收对策,对于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也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意见。其中不少文章是经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成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用价值,对于提高认识,解决问题,改进工作,都将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组织推动课题调研活动中,牵头单位做了许多细致工作。例如,由重庆市税务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牵头的税收基础理论、税权划分课题,早在3月份二个牵头单位即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细分调研课题,明确调研重点,落实调研任务,拟定调研提纲。吉林省税务学会牵头的税收工作重心“两个转移”课题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单位归纳各种观点,针对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引导大家在研讨会上展开充分讨论,改变过去一个人照本宣科念论文的枯燥做法,启发大家思想观点交锋,增强与会者参与意识。由于牵头单位尽责尽力,使得1996年度学会调研工作的深度和论文的质量都有新的提高。
二、充分发挥学术研究委员会在组织推动税收学术研究活动中的作用
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学术委员会成员结合本地、本单位的选题,积极参加各个课题组的调研活动,参加相关课题的研讨会,参与整理课题观点综述及政策建议,协助课题牵头单位引导和推动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在群众调研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整理,向有关领导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如《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建议》、《关于税收政策如何配合实现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建议》、《西方国家税收征管的某些经验》、《关于税收中性问题的讨论情况》、《对当前财税收入与经济效益两者不同步的几点思考》等。三是学术委员会成员直接承担一些热点问题的专题研究。1996年7月召开的一次学术研究委员会上,就当前税收工作中的一些热门话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确定了研究专题,包括改进增值税的总体设想、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适当增加税率档次的研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筹资方式的选择、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必要性、税收国民待遇原则、建立地方税体系、税收征管模式、完善税制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两个比重”的关系等,请各学术委员进行调查研究,于1996年推出一批研究成果。
三、抓紧学会的组织建设
中国税务学会第三届换届以来,在学会组织工作上,面对各地税务机构一分为二,分别建立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新情况。在税务机构分设后,全国大部分省市税务学会积极进行换届选举,调整领导机构,健全学会办事班子,充实专职工作人员,规范学会工作制度,工作比过去更有起色。但是,也有一些地区,学会工作还未能适应新的形势,给工作带来一些影响。因此,税务机构分设后,学会组织形式迅速适应新的形势,以及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四、进一步拓宽了海峡两岸税务交流
自1990年以来,中国税务学会同台湾租税研究会一直保持着友好交往,互通信息,交换税务资料,开展学术交流,讨论两岸经贸发展带来的税务关系问题。1996年台湾租税研究会又有两次来访。
1996年4月台湾租税研究会理事长白培英率团来访,进行两岸税务交流,中国税务学会介绍了大陆地区的税务机构和人事管理体制,台北访问团介绍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制的演变及现状。双方还对进一步扩大两岸税务交流合作进行磋商,提出互邀高级税务官员以专家身份举行专题演讲,基层税务人员参加相互组织的研讨和讲习活动,以及扩大税务资讯交流范围等意见。
在台北访问团来访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会见了访问团一行,中国税务学会会长金鑫会见并宴请了访问团。
为了广交朋友,1996年8月中国税务学会还接待了台湾中华工商税务协进会代表团一行18人来访,进行了友好交流。
五、增补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及副秘书长
根据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会的建议,中国税务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确认通过:
1.增补沈阳市国税局赵士春同志、哈尔滨市国税局赵晓明同志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
2.增补成都市地税局张代平同志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
3.增补国家税务总局曾国祥、杨友军、王志宏、徐嘉彤、张伟、臧耀民、侣海林、陈联波、罗力勤等同志为中国税务学会理事。
4.根据学会工作需要,会议推举曾国祥、罗力勤同志为中国税务学会副秘书长。
(中国税务学会秘书处供稿,罗力勤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