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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甘肃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7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42亿元,增长9.2%;第二产业增加值290.78亿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186.48亿元,增长12.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0亿元,比上年增长18.15%。其中:国有单位投资185亿元,增长16.25%,集体单位投资12亿元,增长55.64%;城乡居民个人投资22亿元,增长24.2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6%。全年实现进出口额5.18亿美元;新签利用外商投资协议额1.0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1%。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情况良好,基本保证了社会各项事业的需要。1996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82.27亿元,比上年增长20.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28%,比上年增长27.86%;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38.9亿元,基本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分配的任务。全省财政支出90.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当年新增赤字1.45亿元。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1996年,甘肃省财税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
1996年,甘肃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7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0.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42亿元,增长9.2%;第二产业增加值290.78亿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186.48亿元,增长12.6%。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0亿元,比上年增长18.15%。其中:国有单位投资185亿元,增长16.25%,集体单位投资12亿元,增长55.64%;城乡居民个人投资22亿元,增长24.22%。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6%。全年实现进出口额5.18亿美元;新签利用外商投资协议额1.0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0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1%。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情况良好,基本保证了社会各项事业的需要。1996年全省完成财政总收入82.27亿元,比上年增长20.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28%,比上年增长27.86%;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收入38.9亿元,基本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分配的任务。全省财政支出90.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当年新增赤字1.45亿元。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1996年,甘肃省财税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两个根本转变,为“九五”计划开好头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继续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1996年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对财税体制作了进一步改革、调整和完善,参照中央对省的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办法,结合甘肃实际,制定了省对地的《甘肃省过渡时期转移支付方案》,各地对县也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在搞好地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县对乡一级分税制体制,并对地县财力分配过程和行为加强指导,为促进财政运行机制的良性循环创造了条件。
在实施转移支付的过程中,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摸底测算,在中央对甘肃省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又筹措大量资金,集中对9个地市和2个少数民族州实行了转移支付。部分地市还筹集资金,加大对各县市的转移支付力度,有效地缓解了困难县,特别是民族自治州县财政困难的突出矛盾,在保工资、保重点、压缩财政赤字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1996年,中央分配甘肃省预算总收入为75亿元,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力争突破80亿元大关,以确保省内财政收支任务的平衡和当年工资的发放。为此,省财政实施了“两保一挂”的财政激励机制,即保财政收入增长,保当年收支平衡,完成任务与奖励挂购。全省各地政府部门和财税部门从大局出发,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省成立了由经贸委、财政、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抓收入协调领导小组,重点抓了13户利税大户的增收促缴入库工作。各地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重点纳税户、纳税企业的缴库进度制定旬、月计划,对拖欠的税款认真清理催缴,切实加强征管力度。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体工商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国税、地税两个系统加大征管改革的力度,建立了税收征管大厅57个,使税收征管由单纯的查征收缴向申报、代理、稽查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征管方式转变,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
全省各地财税部门在11月份对前10个月的分项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协调好财税等部门的关系,为财税部门组织收入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做到实现的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并结合清理“小金库”和预算外资金工作,将各项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时收缴入库,防止挪用、坐支和胡花乱用,为全面完成当年财政收入奠定了基础。
(三)建立“两保一挂”财政激励机制,保证职工工资的发放。近几年来,甘肃省地县职工工资拖欠严重,省委、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省财政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在加大对地州市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帮助地县缓解困难。1996年下半年,省财政厅又对各地州市实行“两保一挂”的财政激励机制,并下发了《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职工工资的发放和力争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规定,对欠发职工工资的地区从1996年9月份开始一律停止购买小汽车和高档办公用品,非生产性基建项目一律停止施工等一系列措施;对不拖欠职工工资,实现当年收支平衡的,则执行奖励措施。
在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上,甘肃省的做法:一是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事权划分,解决工资拖欠的发放责任主体在地县,地县政府应主动承担所赋予事权,主动运用所拥有的财权,通过扩大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保证工资发放。省财政主要是通过给付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超汇等形式重点帮助特困县。二是省财政厅同各地政府签订工资兑现责任状,推行“两保一挂”的责任制度,以此硬化各级政府的责任。三是抓配套措施的落实,各级加快了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省对地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给付,财力较好的地州市还配套拿出一部分资金,加大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四)发挥财政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1.正确处理振兴财政与企业改革的关系,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两个根本转变。甘肃省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在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方面收到了成效。如:通过财政分配杠杆,引导产业结构、行业及企业结构的调整;通过财政建设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减少企业的社会负担;通过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不断提高反哺企业的能力,促进企业发展,等等。
2.调整财税政策。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后,甘肃省在用好用活国家的有关财税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调整和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财税法规和政策,并对重点企业实行了部分优惠政策,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营能力。
3.调整财政投资政策和结构。坚持“重点投入”的原则,把全面救济转向重点投入;对一般企业实行以财养税、即择优重点扶持;通过集中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
4.建立激励机制,支持企业改革。财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核算和考核体系,把企业扭亏增盈与财政贡献率同企业领导政绩、职工工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挂起钩来;把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机的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二、扶持企业发展,增强全省经济实力和财政发展后劲
1996年,甘肃省企业经济效益欠佳的问题比较突出,各地政府和财政部门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实际问题上做了很多工作,为企业发展生产、扩大销售、加强管理,解决了一定的问题。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扭亏增盈的具体政策措施,确定重点抓好100户扭亏有望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增利、减亏指标挂钩的办法。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四次全委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重点抓了省上联系的100户骨干企业和100户利税大户,研究制定了有关兼并中的土地增值税、企业补充资本金、清产核资后资本、欠税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企业加快改革步伐。
(一)继续搞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甘肃省财政部门结合省内实际对扭亏有望的企业大力支持;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果断决策、早给出路;并且对扭亏重点户和大户进行排队和重点跟踪,分解下达扭亏增盈的目标方案。1996年省财政拿出100万元专项基金,作为扭亏增盈有偿使用基金,分解下达到扭亏增盈工作做得较好的行业和企业,作为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流通设施建设以及生产经营急需的流动资金,并吸收银行扭亏专项贷款1700多万元支持企业发展。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参与和帮助企业健全内部分配考核办法,严格审查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监督工资性支出随效益的增减上下浮动,防止工效挂钩,挂增不挂减。二是督促企业自觉建立自补生产经营资金制度,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对亏损局面没得到扭转的企业,严格控制用贷款购买小汽车或发放奖金。三是财政部门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增加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技改项目的贴息,扩大技术改造资金的来源,并配合企业主管部门多方筹措资金,设立工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基金。四是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方向调节税,采取财政分级入库、分级返还的办法,50%返还企业,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五是在每年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技改资金,确保企业用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科技三项费用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实施细则》及甘肃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周转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省财政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关财政财务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的意见》。在强化企业财务管理方面还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企业基础管理、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建立起必要的原始记录、计量、消耗定额,抓好质量检查。二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重点抓贯彻落实,规范和完善现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财务制度。三是抓企业成本和资金管理,压缩不合理的资金占用,推行目标成本、责任成本,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入手,使企业内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充分利用财政导向作用,促进企业转机建制,搞好清产核资、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6年,省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了兰州三毛厂、酒泉钢铁公司、金昌化工总厂、凉州皇台酒厂等30户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一是依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处理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的财政、财务问题,对试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并加以推广,为全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经验。二是在试点工作中继续抓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落实和完善工作,帮助企业在用好、用活政策上下功夫,主要是参与企业财税改革方面的工作,实现统一税负、公平竞争。三是集中资金、确保重点、择优扶强、递级培植,在短时间内培养一批起步比较快、市场前景广、技术含量和规模效益高的龙头企业,以及利税增长较快的支柱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在培植财源生长点上主要依托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不搞低水平的建设,盘活资金存量,最大限度的实行资金统一集中管理,降低物质消耗,加强成本核算和考核工作。五是重点抓了10个县市的财源培植和30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已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加大农业投入,努力做好县级财源建设工作
1996年,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财源建设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通知》精神,制发了《全省县级财源建设工作“九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县级财源建设的目标责任。各级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加大农业投入,加快乡镇财政建设的步伐。
(一)加强监督检查,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效益。1996年财政支农资金调整预算数为12.96亿元,比1995年增长16.3%,全年实际完成9.77亿元,比上年增长13.8%。为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针对近年来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了监督检查、规范管理。一是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省财政厅为此制发了《甘肃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对部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内专户核发;同时对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一些支农资金,如“三西资金”(三西指宁夏西海固地区、甘肃河西地区、定西地区)、“扶贫资金”等,也根据《办法》规定纳入财政渠道,实行专户管理。二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财政支农周转金进行了清理整顿。完成了部分管理职能的转移交接工作,重新制定了《甘肃省财政支农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级单位使用的逾期周转金进行了清理检查。三是完成了全省防汛资金的清理检查和省级农、企事业单位1996年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和预算外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部分违纪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财政支农资金有效的发挥了作用。
(二)突出财政支农重点,加大扶持力度。1996年,甘肃省财政支农工作主要抓了三个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
1.农村财源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农村财源建设以发展农林特产、实施“富民富县”工程为主要内容。1996年省财政厅召开了第二次全省发展农林特产培植地方财源工作会议,确定进一步扩大重点扶持范围,使全省省扶重点县达到19个,同时对部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县、市也从资金上给予适当的支持。在支持农村财源建设工作中,省财政共集中投入扶持资金2140万元,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农林特产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
2.“五九”粮食自给工程建设开始实施。经财政部批准,甘肃省共有17个县被列入“九五”粮食自给工程1996年度投资计划,总投资4400万元。为搞好这项工作,省财政厅向省政府做了多次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全省粮食自给工程实施动员大会,就实施粮食自给工程的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资金安排等进行了全面部署,省政府与各地、州、市和有关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1996年全省在粮食全面丰收的基础上实现了自给。
3.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农业综合开发。1996年是甘肃省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列项扶持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第一年,全省共有17个县列入开发范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3000万元。在这项工作中,省财政厅主要抓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省内配套资金的筹集等项工作;省财政还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进度、投资规模、效益目标等方面进行了合理安排与监督。到1996年底,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良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三)加快农村财源建设,为壮大县乡财政实力做贡献。1996年,甘肃省财政部门把抓好农村财源建设作为增强县乡财政基础的头等大事来抓,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农业财源建设富民兴县。以发展农林特产为主要内容的农业财源建设,已成为甘肃地方财政收入最具活力的增长点。1996年,全省农业特产税收入2.55亿元,比1995年增长56.3%,是各税种中增幅较高的。发展农林特产已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县乡财政收入的支撑点。1996年,全省财政收入农林特产税超过100万元的县达到44个,比上年增加15个,达到了财政增收,农民增收的目的。
2.农业财源建设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创税农业,已成为甘肃省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1996年,14个地州市中农林特产税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有庆阳、平凉、天水、陇南、甘南、武威6个地区,对完成省财政收入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庆阳地区1996年财政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比上年净增1.16亿元,增长29.86%,其中仅农林特产税就达到9878.2万元,比上年净增4182.9万元,全区乡镇财政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有61个乡镇。
3.创税农业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甘肃省创税农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对推动农产品加工增值和形成产业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庆阳地区的烤烟生产已初步形成从种烟、烟叶生产到加工的“龙型”产业,1996年仅烟产业就提供税收1.6亿元。
四、强化监督检查,搞好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甘肃省财政部门在各项财经监督检查工作中,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事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防止重复检查,加重单位和企业负担。各地县也相应地建立健全并强化财经监督领导体制和办事机构,充实、稳定、建设好财经监督检查干部队伍,使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预算收入的财政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财政收支的综合管理职责,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对本级预算收入征收机关征收预算收入情况和本级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规范和整顿分配秩序的工作。同时,大力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税收的日常征管,认真清理和坚决查处地区和部门擅自越权制定税收政策的问题。
二是开展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机制。根据实际,开展了对财政预算专项支出资金,特别是财政扶贫款、防汛抗旱款,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款、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款和重点财源建设投资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国有企业的一些财务开支,特别是垄断行业和亏损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工资、奖金和福利开支等,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控制在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之内。
(二)开展预算外资金的清查和管理工作。主要采取重点抽查与整章建制相结合,同级抽查与上级抽查下级同时并举的方式,选择部分重点部门和项目,并对发生过违纪问题的单位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复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初步摸清了全省45.18亿元预算外资金的家底,其中各项基金20.12亿元。查出各类违法违纪资金7.2亿多元,其中私设“小金库”742万元。通过检查,还发现和纠正了一些地方和部门越权擅自设立基金、乱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挪用、乱支预算外资金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加强财政专户管理,1996年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率比1995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做到了“基本摸清底数,遏止两滥势头,严惩违纪行为,奠定管理基础”,基本实现了阶段性目标。
(三)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1996年,全省共抽调12052人,组成2891个检查组,先后对26542个国有、集体、行政事业单位和68295个工商个体户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资金3.35亿元,应收缴入库1.54亿元,已收缴入库1.4亿元。同时,收回欠缴的税款2056万元。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工商个体户给予了经济处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了经济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甘肃省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在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抓紧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把财政监督逐步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的安排,1996年,甘肃省开展了以下几项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对地县乡财政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偷税、逃税、抗税和有税不征,越权减免以及截留挪用上缴财政收入;预算内转预算外,编假决算,空列结转,虚报赤字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对1994年以来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范围主要是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两西”(河西、定西)资金、以工代赈物资和资金、扶贫贷款贴息。三是对“三资”企业近两年财务收支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对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或土地僧值费的征缴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对其他一些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和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抽查摸底。六是对税收性和非税收性财政收入征收解缴入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深化产权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健全专职机构,建设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
1996年,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机构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又有四个地区成立了县一级、三十多个县成立了科一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有10个省级厅局和大中型企业成立或改建了“资产财务处”。各地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抓紧干部的业务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使广大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不断提高。规定了三条自律原则,即“一不谋私、二不偷懒、三搞五湖四海”,对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自律要求。
(二)摸清“家底”,做好统计分析考核,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1.深化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为解决国有企业前几年清产核资中的遗留问题,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对1995年清产核资工作中资金核实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清产核资企业资产报废处理回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文件,对企业的资产、资金损失挂帐情况,逐笔逐项认真审核,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的“家底”。截至1995年底,全省19274户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975.36亿元,国有资产存量为420.5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84亿元,增幅为38.67%。全省国有资产存量中经营性资产为292.69亿元,占总量的69.59%;非经营性资产为127.89亿元,占总量的30.41%;负债总额为524.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67%。
2.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对全省清产核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着手进行清产核资成果的开发和利用,提出了“存量资产分布和营运情况报告”,并对存量资产的结构、营运现状作了数理分析,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得到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肯定,并为政府制定搞活国有企业和放开搞活小企业的政策提供了依据。
3.完善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强化政府宏观管理手段。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掌握国有资产营运状况,根据调查资料分析部分国有资产未能保值增值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对保值增值指标进行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合理;配合保值增值指标考核办法,制定保值增值考核与“工效挂钩”的具体意见。全省纳入考核的省级企业为419户,地县纳入考核的申报户数为1568户,分别占应考核户的81.9%和47.02%;盈利企业保值增值额为4.3亿元,保值增值率为103.8%;亏损企业保值增值额(亏损额)为5000万元,盈亏相抵后的国有资产保值率为102.32%。
(三)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地位。一是参与组建控股公司,确定产权经营主体,本着资源有效配置、形成规模效益、增强调控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原则,1996年完成对省建材经营总公司、三毛集团公司等34户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试点企业试点方案审核中,认真把握资本核实、资本保全、优化结构、有效营运几个关键,不断改进和完善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引导企业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二是注重政策研究,不断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新途径。通过调查研究,结合甘肃省实际,出台了《关于小型企业产权重组中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对小型企业资产重组中产权转让收入、收缴、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做了条理化、便于操作的规定。三是为企业制度的各项试点创新提供配套服务。抓好国有股权的规范管理,开展股份公司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工作,参与企业破产、兼并、拍卖等重组过程,适时研究改制的具体方法。四是依据国家政策,为企业排忧解难。如按清产核资政策冲(核)销国有企业长期遗留下来的损失挂帐和潜亏、政策性亏损挂帐,并按国家有关政策,为省属医药、化工等系统审核“贷改投”资金1.43亿元。
(四)加强内部管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基本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一是产权登记规范管理体系已初步形成,并不断拓展登记范围。二是产权纠纷调处力度加大,界定工作走向深入。三是评估工作逐步完善,管理手段不断加强。四是逐步形成产权转让及监管体系,规范产权变动行为。五是重视政策研究,法规建设走上规范化道路,1996年陆续制定了《甘肃省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办法》等配套法规、制度和办法共50多个。六是确立了资源性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理清了资源性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路。七是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网络的建立,扩大了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国有资产管理动态,支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不断强化各项业务工作,继续抓好财会职工队伍建设
(一)认真做好基建财务管理工作。1996年是甘肃省财政部门从建设银行收回其代行的财政职能后,第一年履行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的职能。通过一年的努力,理顺资金渠道、拓宽工作领域,为全省基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向全过程、全方位过渡奠定了基础。
1.强化基建预算管理。一是加强省级基建预算管理,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建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全年共审核省级投资项目290个,下达省级基建支出预算12批,拨付资金2.47亿元。二是充分发挥地、县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地、县建设项目资金,通过省财政厅划转基建支出预算的方式,全年下达地、县基建支出预算17批,资金2.07亿元。地、县财政部门严把拨款关,加强了监督管理。
2.合理调度拨付资金。积极调度拨付资金,保证基建项目的资金需要,并及时了解建设单位的困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建设项目上,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全年基本建设支出完成5.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65%。
3.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对国家补助和省里安排的重点建设项目,省财政千方百计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截至1996年11月底,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已按下达的预算全部拨付到位。同时,为了合理有效地调度资金,先后深入重点项目景电二期延伸工程、东乡南阳渠工程、引大入秦工程、兰化大化肥工程等工地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重点工程中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4.理顺资金渠道,规范资金管理。一是省财政厅与“两西”指挥部联合发文规定,将原由省“两西”指挥部直接拨付地县农建部门的“三西”专项资金基建费纳入地县财政基建预算管理,并设立专户。二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自筹基建资金的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动用自筹基建资金需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后,方可申请自筹计划指标,由财政基建管理部门下达拨款通知书。三是对扶贫专项基建资金改业务部门管理为财政部门管理,将基建支出逐级划转到县级财政局,并实施财政监督。四是地质勘探费的补助资金,原由省计委直接拨付地县用款单位,从1996年起改由省财政厅直接下划地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五是按照财政基建管理机构的职责,将原由财政厅文行处管理的国土整治事业费划转基建部门管理,保证了财政基建管理工作的完整性。
(二)管好用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资金。一是加快引进世行资金的步伐。1996年甘肃省共有四个新的世行贷款项目生效,即河西走廊(疏勒河)项目;疾病预防项目(卫生七项目),扶贫教育三项目和农垦种子商业化项目,共引进世行贷款1.76亿美元,使世行贷款规模达到4.4亿美元。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清偿债务。1996年甘肃世行贷款已进入偿债高峰期,总量近2亿元,省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1996年初预算安排3500万元,缺口还有1.6亿多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按期偿还。省财政厅及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了情况,研究制定了《世行偿债资金暂行办法》及具体方案,圆满的解决了这一难题。
(三)实行适度从紧的控购工作方针。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总额为7.49亿元,其中专项控制商品支出总额为5.85亿元,为财政部下达指标3.8亿元的154%。从全年执行情况看,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消费呈平衡增长的势态,在具体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专项控制商品指标的管理。1996年财政部控办下达甘肃省专控指标3.8亿元,省控办按照区别对待、宽严适度、满足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的要求,将专控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到各核算单位,并要求对下达的指标从严考核,不得突破。二是抓好专控商品的审批工作。1996年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当前小汽车审批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购买小汽车控购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购买专控商品资金来源审查工作管理的通知》三个文件,为控购审批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加强专控商品附加费的征收。征收附加费对控制集团消费、减少财政支出和遏止铺张浪费等有着积极的作用。针对缴纳附加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省控办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全年征收专控商品附加费4000多万元。
(四)切实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要求,甘肃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实施意见》,要求分三个阶段在自查的基础上有目标地开展重点检查。对1995年以来的会计建帐、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业务处理、资金使用、成本核算等要做到全面检查。据统计,全省有17000户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工作,占应查户的90%,违纪单位3319户,占应自查单位的19.52%;违纪金额4851万元。
(五)抓好财会人员专业培训,促进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1.做好培训工作。1996年,省财政部门在财会队伍培训工作中重点抓了会计电算化和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强化工作。在会计电算化培训方面,共举办培训班60期,参加培训5880人,考试合格3530人,合格率为60%。在注册会计师培训方面,先后在天水、陇西、兰州等地分别举办CPA综合培训班,并先后派出有关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各种不同层次的专门培训班,分期分批组织赴新加坡、香港、美国、加拿大开展境外培训,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及时了解国外注册会计师业务发展情况。
2.认真组织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全国考试工作会议之后,甘肃省成立了专门的考试机构,分别组织实施会计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一是做好考前的辅导工作,对应考者起到帮助和指导作用。二是严格考试环节,严肃考试纪律,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培养合格有用的会计专业人员。三是认真做好评卷和登分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四是抓好考试成绩的录入工作,在试卷成绩登记的基础上,跟踪复核。
3.积极做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的联合工作。1996年,省财政厅经多次与省审计厅充分协商,于10月下发了《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甘肃省注册审计师协会实行联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两会”联合,随即办理了436名注册审计师转为注册会计师的发证工作和695名非执业会员的“转会”工作,实现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的统一管理。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刘文哲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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