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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云南省国内生产总值14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7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669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454亿元,增长1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7.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7%。外贸进出口总额20.5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其中:出口总额11.42亿美元,下降14.2%;进口总额9.17亿美元,增长16.r%。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5亿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6.6%,比上年回落11.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8.7%,涨幅比上年回落12.6个百分点。
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又迈上新的台阶,实现了“双突破——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分别突破100亿元、200亿元大关,与国民经济保持了同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全省共完成财政收入332.19亿元,比上年增加46.93亿元,增长16.45%。其中:完成中央“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202.18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8.17%;完成地方预算收入13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8%,比上年增长32.2%。营业税、农业特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收...
1996年,云南省国内生产总值14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7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669亿元,增长10.9%;第三产业增加值454亿元,增长12.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7.4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7%。外贸进出口总额20.5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其中:出口总额11.42亿美元,下降14.2%;进口总额9.17亿美元,增长16.r%。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5亿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9%。全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6.6%,比上年回落11.5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上涨8.7%,涨幅比上年回落12.6个百分点。
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财政收入又迈上新的台阶,实现了“双突破——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分别突破100亿元、200亿元大关,与国民经济保持了同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全省共完成财政收入332.19亿元,比上年增加46.93亿元,增长16.45%。其中:完成中央“两税”(增值税75%和消费税)202.18亿元,增收15亿元,增长8.17%;完成地方预算收入130.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78%,比上年增长32.2%。营业税、农业特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全年共完成地方财政支出270.39亿元,比上年增支35.29亿元,增长1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当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两个根本性转变
(一)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加强宏观调控,搞好预算平衡。一是预算安排继续坚持适度从紧,量入为出的政策。1996年初预算安排全省地方财政收入109.45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1.29%;支出241.97亿元,增长2.1%。支出的安排,远远低于收入增长的幅度。财政支出除保证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农业、教育、科技、扶贫、重点建设等支出外,其他各项支出基本维持在上年的水平。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尽管由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增支因素较多,但执行结果仍然实现了预算平衡并略有节余。
二是加大支出结构调整的力度,确保重点。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为了保证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对支出结构了认真调整,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实行了“零基预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一般性生产建设支出,确保重点。特别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了对扶贫和救灾的支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九五”期间省财政每年筹集3亿元,建立扶贫资金,连续5年对506个扶贫攻坚乡每年每乡补助50万元。1996年全省财政扶持资金已达4.6亿元(其中省本级扶贫资金规模达3.4亿元)。扶贫攻坚的改土、治水、办电、通路和绿色工程建设等五大工程建设已启动,科技试验示范乡扩大到100个;还在扶贫攻坚乡建设了200所中心完全小学。经过努力,全省又有120万人解决了温饱问题,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上年的20%下降到16%。1996年,是云南历史上自然灾害极为频繁的一年。1996年初发生了丽江7级强烈地震,入汛后元阳和宁蒗、孟连等地又相继发生泥石流和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财政部门及时下拨了救灾恢复重建资金,全省用于抚恤和社会福利地方救济支出9.26亿元,比上年增长56.3%,1996年底灾区重建竣工项目已达1058项,新建120所“希望小学”、12所乡级卫生所,灾区基础设施已全面恢复,民房重建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1996年,国家对卷烟生产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取消了边贸烟生产,致使云南卷烟生产计划大幅度减少;卷烟生产计划与“两税”任务不相协调的矛盾十分突出。为确保上划中央“两税”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完成,省政府决定,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调整卷烟生产结构,将部分卷烟生产指标在地区间进行调控,由省级财政相应调整利益分配关系,并利用名牌产品的优势争取到省际间调剂指标103.9万箱,弥补了因国家生产计划调整而减少的税收。通过各级政府和烟草、财税等部门的努力,卷烟生产在纳税量减少21万箱的情况下,税利仍大幅度增长。1996年全省“两烟”(卷烟、烤烟)共实现消费税、增值税、农业特产税以及随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约237亿元,为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四是加强资金调度,搞好预算平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各种增支因素的影响,加大了预算平衡的难度。为此,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的紧急通知;省财政厅及时召开各地州市财政局长会议,抓贯彻、抓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识大体、顾大局,采取有效措施抓资金调度,抓增收节支,压缩赤字,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现了全省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节余。全省127个县(市、区),有97个做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了一部分历年赤字,使赤字逐年扩大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省滚存赤字县99个,比上年减少7个,赤字金额11.25亿元,比上年减少4928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培育规模经济。
1.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为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打牢基础。多年来,云南省一直把农业放在各项经济工作的首位。1996年,全省财政支农投入在连续多年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又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支农投入(含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事业费、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达41.5亿元,比上年增长37.2%,其中用于农业科技推广的资金达3.78亿元,占整个支农资金的9.1%。支农资金的增加,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了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科技推广。《云南省“九五”农业发展纲要》确定的科教兴农工程、滇中现代化农业示范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粮食自给工程、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工程、畜牧业现代化工程、扶贫攻坚等10大工程已顺利启动,其中仅省级财政集中投入的资金就达6.4亿元。农业综合开发向纵深推进,合并了滇西南、金沙江两个开发区,形成覆盖13个地州市、50个县的大区域农业综合开发格局。
2.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为经济的腾飞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勒紧腰带打基础的方针:一不盖办公大楼,二不盖宾馆,三不建娱乐设施,集中资金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工业,致力于改善云南的投资环境。为了完成“八五”与“九五”重点项目的衔接及新开工重点项目的起步工作,基本建设投入按照保竣工、保投产和保新开工重点项目的原则,灵活调度资金,加大施工黄金季节资金拨款力度。在重点建设项目中,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最好。1996年全省基本建设支出完成35.44亿元,比上年增长7.15%,主要用于能源、交通、污染治理、矿业开发等。全省40项重点在建项目,有13项建成投产,为云南经济的腾飞和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巩固和加快发展四大支柱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云南省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两烟”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省第六次党代会在认真总结“两烟”发展经验和对云南省情进行再认识的基础上,从云南实际出发,作出了加快发展“四大支柱产业”的决策,即要在巩固发展烟草产业的同时,重点培育以食品为重点的生物资源开发产业,以磷化工、有色金属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和旅游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财政部门一是在预算资金的安排上,加大了对四大支柱产业的投入。1996年,省级财政按规定先后安排资金3亿元,分别用于支持创汇农业、矿业开发和旅游产业的建设。二是在周转金的使用上,服从全省经济发展战略,调整资金投向,集中保重点。省财政重点扶持了一批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上规模的资源深加工项目,支持烤烟收购,促进优势资源的开发。
(三)依靠科技进步,落实科教兴战略。根据省第六次党代会关于“科教兴滇”的战略决策,1996年,云南在对科教投入连续多年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对科教的投入,全省教育事业费支出41.36亿元,比上年增长30.3%,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支持重点高等院校发展等。省级财政重点安排了支持云南大学进入全国“211工程”(面向21世纪,建设100所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款1000万元,省属6所重点大学专款2200万元,学校危房改造专款15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省属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还安排补助地县教育专款2.43亿元,用于帮助地县解决办学经费困难,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巩固基础教育。各级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实施了世界银行贷款扶持贫困县义务教育项目。1996年,云南大学顺利通过了国家“211工程”预审。全省又有9个县(市)实现“普九”教育;22个县(市)实现“普六”教育;10个县(市)基本扫除了文盲。至此,全省已有24个县(市)实现“普九”教育,74个县(市)实现“普六”教育,30个县(市)基本扫除了文盲。1996年全省科技投入达4.32亿元,比上年增长39%,主要用于农村科技扶贫,科技产业开发、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其中,省级财政重点安排实验室中试基地经费1400万元,运转经费4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经费500万元,学科带头人培育经费200万元。另外,卫生事业费的投入也比上年有较大增长,支出达1.6亿元,比上年增长26.8%,全省的卫生医疗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积极推行各项改革,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税,依法理财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分税制成果。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和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针对云南省的特殊情况,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施“过渡期”财政管理体制。这一体制从1994年到1996年运行已3年。实践证明,这一决策是正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它毕竟是一种过渡体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根据省政府领导关于“大稳定,小调整”的指示,省财政厅在大量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测算、反复论证,拟定了《1997年至2000年省对州市行署财政管理体制方案》上报省政府。该方案的基本原则是:重机制建设,促财源培养,保预算平衡。对原上缴地区,原则上保1995年地方既得利益;对原补助地区,在1995年定额补助数基础上,根据公务员正常晋级等个人增资因素适当增加定额补助;简化决算事项,对个别上解项目略作调整。其主要内容是:划分收入范围,以财力定支出,短收少支,超基数分成,自求平衡。
(二)积极支持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一是研究制定了地方企业“九五”财税政策,保持对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保持对企业必要的投入,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省财政厅制定并报请省政府批转了《关于地方企业所得税减免和财政返还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税制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国家的利润分配关系,明确企业一律按33%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财政对企业的扶持通过预算列支的方式进行,其力度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加大,从而形成了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机制。二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促进企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步伐。1996年全省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共完成15.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继续安排8000万元资金,实施“扶亏计划”,帮助扭亏有望的企业进行产品结构调整,使其走出困境。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的选报和审核工作,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改组、改造方案的制定,使云维、马龙化建、大理造纸、云天化等一批大中型企业成功地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企业集团),加快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步伐。三是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努力探索国有资产经营的新路子。根据省政府的指示,1996年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选择8户具有一定资产规模、基础管理较为完善的省级企业集团进行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明确由集团公司对其所属紧密层企业的资产进行经营,并依据集团对企业持有的产权(股份),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系,实施规范化的股权管理;集团公司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进一步理顺了集团公司与下属企业的关系,有利于发挥集团的资产优势,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四是以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为契机,加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步伐。1996年,国务院确定昆明市为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省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以此为契机,以兼并、破产为突破口,加大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步伐,共有12户优势企业兼并了12户劣势企业,盘活存量资产2.5亿元;21户企业实施破产,近6亿元的存量资产得到盘活利用。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省财政厅会同省人事部门研究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发布了《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试行办法》和《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改革试行办法》,初步规范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另外,积极参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安排,云南省曲靖、开远两市被列为全国扩大试点城市。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财政部门积极参与了省医疗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会同体改、卫生、劳动等部门帮助指导两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制定改革试点方案。
(四)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1.研究制定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改革要求,云南省国税、地税系统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1996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并已开始实施。
2.改革传统的征收方式,逐步建立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地税系统广泛推行了“三自纳税”制度;通过采取“纳税人预储存款,银行代征税款”的办法,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税收征管;同时按行业或划片以及税款多少等适当调整了纳税期限;将过去用现金缴纳税款“一税票”的做法改为实行一票多税,分别核算。国税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征管改革思路,在部分地区实施“自核自缴”制度试点。
3.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加大税收征管监控力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全省税务系统从199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地税系统除怒江、迪庆两州外,其余15个地州市及其下辖的68个县级地方税务局(分局)进行了税收核算办法改革,初步建立了新的税收会计核算体系。国税系统通过推行税收会计改革,扩大了会计原始凭证的来源,设置了反映税源、滞欠、减免等税收情况的会计科目,调整了会计帐表册指标及格式,使税收核算实现了由实征数向应征数延伸,基本形成了一个完整反映税收资金运动过程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会计核算为主线的核算体系,发挥了税收会计反映和监督的作用。同时,积极推进计算机的应用,改进了征管手段。全省地税系统已有18个县(市)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室),运用计算机进行征管;国税系统在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现已有31个区局和县城分局建立了计算机征管应用系统,把征管的大部分过程都纳入了计算机的监控管理之一。
4.加强税务稽查机构建设。全省地税系统已组建各级稽查分局112个,稽查人员已占一线征管人员的35%。全省县以上国税局已组建稽查分局144个,占应设立数的96%,共选配稽查干部922人,占税务干部总数的6.7%。初步形成了一支有战斗力的稽查队伍和一套可行的规程,为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税、依法理财。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和省委关于实施依法治省的决策与规划,1996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将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起草并经省人大通过颁布了《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云南省会计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二是制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发布了《关于地方企业所得税减免和财政返还的规定》、《云南省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三是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试行办法》、《财政信用资金和世行贷款配套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纳税人“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四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省财税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或修订了厅(局)机关工作规则、厅(局)机关工作人员守则、厅(局)机关接待工作规则及印刷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制定了财税系统“三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将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整个机关工作之中,做到常抓不懈。通过以上工作,逐步将整个财税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财源建设步伐
中共云南省第六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把发展县域经济,实现粮食、财政、生态三大平衡作为“九五”时期云南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由于“烟财政”的特殊结构,云南财政收入近10年来虽然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综合经济实力却一直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1995年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786元。从财政的角度来看,1995年全省县级财力仅29.96亿元,而支出达到79.76亿元,差额近50亿元;巨大的收支差额严重制约了云南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五”时期,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加强了对发展县域经济的领导和投入。各级财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继续实行财政有偿支持政策来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指导,组织实施了财政“八五”“减补创亿”规划,通过提前预拨财政补贴和借给财政周转金的办法,把“吃饭钱”变为“种子钱”,变“输血”为“造血”,培植、建成了一批县级新财源,初步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县域经济。1995年全省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达到18个,占全省总县数的14.2%;财政收入达到5000万元至1亿元的县34个,占全省总县数的26.8%。虽然有41%的县财政收入超过了5000万元,但真正实现了收支平衡的却只有20来个县,只占全省总县数的16%。另外,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财源分布不均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60%和财政收入的70%集中在总人口不到30%的昆明、玉溪、曲靖3个地市;而占全省总人口70%的其他14个地州市,其国内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只分别占到全省的40%和30%。1995年全省127个县(市)中,属国家级贫困县的就有73个,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13.2%;贫困面之大、贫困程度之深,当数全国首位。所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培育县级财源,是云南财政经济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任务和切实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战略举措。
为了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县级财源的步伐,199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总结“八五”财源建设成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九五”财源建设规划。8月,省政府在昆明召开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了“八五”财源建设的经验和先进县(市),研究、部署了“九五”财源建设规划,明确提出云南省“九五”财源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和主要措施。根据这次会议精神,省财政厅进一步讨论完善了《云南省“九五”时期县域财源建设实施办法》。省政府批转了这一《办法》,从而标志着云南“九五”财源建设将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县级财源为重点,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和规模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实行项目管理的原则,积极培植地方财政收入亿元县,大力扶持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县,采取重点扶持和单项扶持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先备选,后扶持和运用财政有偿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大力拓展财源项目融资渠道等措施,加大发展县域经济、培育县级财源的力度,以改变县域经济薄弱、县级财源不发达和财源结构单一且分布不均的状况,逐步缩小县域经济的差距,努力实现到2000年县级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标。
四、整顿财税秩序,加强财税管理,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税环境
(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重点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附加了进行清理。全省有18369个单位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了5415个单位。共查出预算外资金征收项目840个(其中收费项目719个,基金项目79个,各种附加项目11个,其他项目31个);查出各种违纪金额25.53亿元(其中应缴未缴财政专户22.89亿元,未使用规定票据金额8242万元);清查后已缴入财政预算内1630万元,缴存财政专户2.17亿元。通过清理检查,初步摸清了全省预算外资金规模,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预算内外统筹奠定了基础。
(二)根据全国会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关于整顿会计秩序“约法三章”要求,以依法建帐为中心整顿会计秩序,自查、重点检查和社会检查相结合,推动了全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进程。
(三)加强财政周转金管理,制定财政周转金管理实施细则、会计制度、办事制度,为顺利实行周转金统一管理打下了基础。在日常工作中,对周转金的管理更加注重项目的贷前调查和贷后的跟踪问效;加强对到期、逾期借款及占用费的催收工作;对预算外沉淀资金借款;按只收不贷的原则,积极回收借款;大力推行电算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资金管理。
(四)继续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1.4万多个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45.23%,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4.51亿元,应入库金额3.88亿元,已入库3.73亿元,入库率为96.1%,同时,还清理收回历年欠缴税款4.32亿元。大检查为严肃财经纪律,完成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大检查中,受财政部大检查办公室的委托,对中央驻滇单位的检查也取得较好的效果。全省共检查中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311户,查出各种违纪金额7459万元,应入库4114万元,已入库3693万元,入库率为89.8%。税务部门加大了对违法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1996年国税部门共受理各种涉税案件997件,初查处理964件,立案334件,结案382件,挽回经济损失7536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1996年,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个中心,抓源头、打基础、建机制,各项基础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一)产权登记工作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经过几年的努力,全省基本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产权登记管理制度,掌握了每户国有企业的资产存量、构成、营运效益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建立了企业资产档案,使产权登记真正成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监管手段;同时为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企业改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等工作创造了必要条件,也为分析国有资产营运效益和产权变动状况奠定了基础。在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工作的同时,1996年完成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对省、地、县三级独立核算的11071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登记,初步掌握了全省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分布。在此基础上,拟定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发布了《云南省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规范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申报、审批、监管、有偿使用及处罚管理等,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体系。一是成立了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初步建立起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下的统一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二是狠抓机构清理,外聘专家对评估机构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三是组织首次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工作,有90人获得通过,同时,还组织了4期“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培训班,培训800余人,促进了资产评估操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统一化。经过努力,全省资产评估工作有很大发展。1996年,全省共有评估机构123户,评估从业人员1800多人,完成评估值207亿元,增值一倍多。
(三)资产统计工作形成制度。1996年较好地完成了上年度的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工作,重点抓了国有资产统计年报的布置、培训和全省3万多户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统计工作,实现了国有资产统计“自下而上、逐户填报、逐户录入,层层汇审、逐级上报”的数据收集程序和方法,增强了国有资产年度报表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产权界定工作逐步开展。全省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产权界定作为保卫国有资产的重要手段,坚持“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开展产权界定工作。在企业改制、产权交易、兼并、破产中,坚持先界定产权归属,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中开展的产权界定工作,增加国家所有者权益4.88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权益。
在认真抓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的“家底”,帮助企业卸掉历史包袱近60亿元,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了条件,省清产核资办公室还利用3年来的工作成果,对各种数据资料进行专题研究与综合分析,圆满完成了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总表、经营性国有资产总帐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帐的编报与总结,为省政府实施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了218户试点单位。经过努力,已完成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等工作。
六、坚持“两手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996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财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六次党代会及省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并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极大地提高了广大财税干部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正气的思想政治觉悟。二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市场经济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联系实际,开展学雷锋、学孔繁森的活动,弘扬正气,树立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的精神。
(二)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将组织建设作为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组织程序考察、任命和调整了一批干部,从而使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得到增强,为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省财政厅积极协助省委组织部对厅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厅机关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经厅党组研究任命和晋升了105名干部的职务。全省17个地州市国税局都已配齐了党政班子,133个县(市)级分局基本上都成立了党组并配齐了行政班子。省级财税部门都制定和完善了有关干部考察、任命及管理制度。
(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勤政务实、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全省各级财税部门都十分重视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勤政务实、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除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外,还通过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提高办事的科学性,以防患于未然。一年来,全省财税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成效突出。省厅(局)领导和各处、室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脚踏实地,深入基层,扶贫助教。省财政厅干部职工先后向灾区、贫困地区捐款7万多元,捐物2786件;资助文山州西畴县莲花塘乡新建“希望小学”一所。全省财政系统先后有138个先进集体和150个先进个人受到财政部和省政府的表彰。
(四)加强业务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6年省财政厅制定了全省财政系统“九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采取学历教育与专项培训相结合、函授与面授相结合、普及与提高并重等方式,加强干部职工业务教育培训。省税务系统结合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能手竞赛活动。省地税部门先后组织了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业务培训和会计知识、税收法规、稽查规程和计算机技能培训,把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与岗位练兵紧密结合起来,收到较好效果。省国税系统有9名干部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税收征管能手”的称号。
(云南省财政厅供稿,计毅彪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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