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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1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75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775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1265亿元,增长9.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建设继续加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000元,比上年增加414元;人均生活费支出3788元,比上年增加359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453元,比上年增加295元。全省商品零售价格上涨9.3%,涨幅比上年回落9.2个百分点。
在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9亿元,为预算的111.41%,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88%;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37.67亿元,为中央核定任务数的97.7%,比上年增长11.31%。全省财政支出完成326.73亿元,为预算的87.46%,比上年增长13.1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当年净结余4391万元,但仍有历年累计赤字5.18亿元。
此外,四川省积极开展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完成了国债发行兑付任务,省财政系统发行和承销国债...
199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215亿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75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1775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增加值1265亿元,增长9.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8.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00.1亿元,比上年增长16.7%,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建设继续加强,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4000元,比上年增加414元;人均生活费支出3788元,比上年增加359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453元,比上年增加295元。全省商品零售价格上涨9.3%,涨幅比上年回落9.2个百分点。
在经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9亿元,为预算的111.41%,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88%;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完成137.67亿元,为中央核定任务数的97.7%,比上年增长11.31%。全省财政支出完成326.73亿元,为预算的87.46%,比上年增长13.1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当年净结余4391万元,但仍有历年累计赤字5.18亿元。
此外,四川省积极开展国债发行兑付工作,完成了国债发行兑付任务,省财政系统发行和承销国债10多亿元,兑付到期国债14亿元。为国家建设筹集了资金,维护了国债信誉。
一、增加财政投入,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
199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以“增收保支促平衡”统揽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缓解收支矛盾,调整支出结构,搞好资金调度,运用有限的财力,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重点开支,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针对四川属农业大省的实际情况,大力增加农业投入,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稳粮调结构、增收奔小康”的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把增加农业投入摆在重要位置予以保障。1996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达24.7亿元,比1995年增加3.25亿元,增长15.15%,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1.3个百分点。在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厅又先后发了两个关于加快支农支出进度的文件,并专门调度资金,力保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各级财政集中资金重点支持以水利为核心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种养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支持科技兴农,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深化,各项国家立项工程进展顺利,攀西等项目全面通过国家验收。同时,加大了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为四川省在大灾之年夺得农业丰收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缓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1996年,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抓农业的劲头抓工业”。为此,各级财政相应增加了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扭亏增盈、重点技术改造以及解困、帮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把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各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业经济现场会”提出的缓解国有企业困难的财政政策措施,在预算安排和资金调度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各级都按规定筹措了支持特困企业的“帮困资金”,对帮助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特困企业渡过难关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元市财政局为了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向国有企业派驻了财务总监;达川地区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采取“一挤、二筹、三引”的办法筹措企业生产建设资金近亿元,定点帮扶28户骨干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宜宾地区对地级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实行了目标管理。
(三)加大扶贫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缓解财政困难。省财政通过把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绝大部分用于扶持贫困县,并结合贯彻省政府《关于增收节支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意见》,对贫困地区的增收节支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允许贫困县把农业税提价增收部分用于解决工资发放的困难;省、市地州财政在资金调度上进行重点支持和照顾等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地区的财政困难。省财政还通过安排“双扶”资金扶持一些农业大县调整经济结构、狠抓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贫困地区特别是财力倒差县(人均供给财力不足人均供给最低必要财力保障线的县)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在财源建设和增收节支工作中积累了经验。
(四)支持对外开放事业,大力推动利用外资工作。全省全年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农发基金贷款的签约金额达3252万美元。同时,还为“西南扶贫”等项目作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五)积极开展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工作。省政府与各地签订了责任书,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支持下,高度重视这一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了目标责任。到1996年底,全省算总帐,消化粮食挂帐13亿元,超过中央下达目标5.5亿元,超73%,超过省下达目标4亿元,超44%。
(六)集中资金,重点支持教育、科技、文卫、计划生育等事业的发展。省财政厅会同省教委制定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实施方案,项目进展顺利,推动了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进程。增加了宣传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建成并开通了政法部门“二级通讯专网”,实现了资源共享,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尽力安排开展“严打”斗争所需经费,为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同时,省对市地州行政经费定额考核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该项工作获得财政部奖励。支持粮食价格调整、房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支持农村卫生“三项建设”(指妇幼保健站,卫生防疫站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县建设,绵阳、泸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的宣传发动和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二、狠抓收入,强化征管,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和税收法制建设,地方税收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一)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圆满完成地方各项收入任务。1996年,各级税务机关继续按照“一心一意搞征管,集中精力抓收入”的工作思路,始终把组织收入工作置于中心位置,深化征管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完善征管办法,规范征管行为;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强化对高收入行业的税收征管;切实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税收大检查,做到重点税源与零散税源并重,申报、征收、检查各环节并举,全方位挖掘收入潜力,有力地保证了地方税收的均衡入库,使地方各项收入在前两年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促进地方财政收支平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统计,1996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地方各项收入117.07亿元(不含重庆市,下同),比上年增长30.8%,为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122.4%。其中,地方工商税收71.04亿元,增长30%;农业税收28.4亿元,增长42.2%;基金附加收入5.33亿元,增长77.7%。
(二)推地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新的征管模式初步形成。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104个基层征收单位进行了征管改革试点。城区内固定业户按期申报纳税率达85%以上,农村固定业户达70%以上。计算机在征管改革中的应用得到进一步推广,部分城区建立了局、所两级税务管理计算机体系,一些农村税务所也配置了计算机,并采用远程通讯与城区计算机联网。积极推行税务代理制度,成立了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章审批了109个税务代理机构和一批税务师,税务代理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基层征收单位按照税收会计改革的要求,基本实现了从应征数开始核算,理顺了会计核算关系,使各项税收报表数据更加全面、准确、及时,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完善税收计划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税收执法水平得到提高,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全省开展了重要税种专项检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布署的税收执法检查,特别是通过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屠宰税、农业特产税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纠正了少数地方平均摊派征收屠宰税、农业特产税的问题,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开展耕地占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全省共检查占地减免单位5万多户,查出违规减免项目77个,查补税额300多万元。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税收基本法》起草的有关工作。与有关方面配合,完成了《四川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实施条例》(草案)的草拟工作,已上报省政府待批。积极探索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建设问题,税收执法力度得到提高。层层开展行政处罚法的培训,切实保证了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
(四)健全稽查机构,税收稽查工作得到加强。县和县以上地税局大多成立了稽查机构,实现了征管、稽查机构的分离;建立了稽查制度,逐步规范了稽查工作程序,稽查工作得到加强,执法力度加大。截至1996年底,全省地方税收大检查共检查纳税户13.9万户,查补地方各税2.16亿元,入库1.7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收入任务的完成。
(五)建立涉外税收管理机构,涉外税收管理工作步入正轨。为了强化地方涉外税收管理,有的地、市、州成立了专门管理机构,有的将有关业务的归属作了明确。全省开展了涉外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初步掌握了地方涉外税收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同时,狠抓了涉外税收业务的培训,提高涉外税务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
三、一手抓强化征管、一手抓“有保有压”,增收节支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省政府《关于增收节支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的意见》,省财政厅连续制定了几个实施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在这些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树立了“增收保支促平衡”的观念,通过增加收入来弥补支出缺口,在保证工资等重点开支的前提下努力实现财政平衡。财力倒差县主动想办法、添措施,缩小倒差额;财力顺差县和平衡县则着力于消化历年赤字。绵阳市针对1995年度执行省政府关于增收节支文件精神不够理想的情况,1996年市财政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县督促检查,帮助各县分析县情,找准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路子,并提出了增收节支、消化赤字促进平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南充、达川、攀枝花、内江等地市,把省财政厅以奖代补规定层层落实到乡镇,建立了各级财政自求平衡的约束机制。为了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广元市政府推出了财政收入“一票否决”制,由市政府对区县政府一把手和财政局长实行收入目标一票否决,充分调动了各区县抓好财政收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德阳市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与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在抓好重点税利大户的同时,加强零散税收的征管,超额完成了地方财政收入任务。
各地在抓好收入的同时,坚持过紧日子,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支出结构,在保证工资等刚性支出和重点开支的同时,大力压缩不合理开支和一般性开支。严格执行控购政策,对拖欠国家税利、欠发职工工资的企业,对增收节支工作不力,受到省财政厅红牌通报的县,不予办理控购审批。南充市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方面想了不少办法,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规定跨级次、跨行政区域调入财政供养人员的,必须带出支出基数;严格规定超编单位限期消化超编人员,缺编单位增人只能在同级行政事业单位中调剂,财政不新增人员经费。巴中地区对行政部门的小汽车、电话实行了经费包干办法,堵住了支出漏洞,控制不合理支出的增长。
四、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财经秩序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集中力量抓了会计秩序的整顿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重点调查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并结合《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加强了会计基础规范化管理。帮助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电算化培训,认真开展了财政“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经法纪意识。
根据中央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1996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审计、监察、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工作。全省自查单位达18248户,自查出各种违纪金额7.58亿元。为了推动重点检查,省清查领导小组派遣5个工作组,深入全省13个地、市及部分县巡回检查督促,重点检查面达到42%。通过清理检查,一是基本摸清了“家底”,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增强了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边清理边整改,取消各地自立收费项目39项,基金、资金、附加33项,合计取消72项。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对财政收支、预算外资金、周转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审计检查。通过多次审计检查,没有发现违法犯罪、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证明财政管理总的是好的。针对审计检查中暴露出的有关财政、财务管理问题,各级财政积极进行了整改。特别是在周转金管理上,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指示和财政部制定的《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统一开户、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原则,使财政周转金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宜宾、绵阳、成都、乐山、广安等地市,还建立了较为科学的项目决策机制和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周转金的投放更加科学合理,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还加大了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力度,截至年底,全省(不含重庆市及其代管的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共清理检查出违纪资金7.98亿元,应入库7.41亿元,已入库6.03亿元。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为了规范省级财政支出审批制度,省财政厅配合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并报省委常委会批准实施了《财政性大额度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制度》,在省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中较好地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资金的分散使用,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资金用在解决重大急、难问题上。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一些地方制定了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管理办法,对预算内外资金和单位创收资金进行了统筹管理;一些地区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利用资金使用的时间差较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一定程度减少了资金的闲置浪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大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了全省11777户国有企业和67895户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认真落实清产核资政策,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解除了部分企业历史包袱。根据省政府领导关于统一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指示和省政府《关于对全省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精神,认真清理解决资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初步遏制了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多头管理、各自为政、行业垄断的局面。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产权交易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开展了对全省产权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企业产权拆细交易进行了调查和清理,在此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了整改建议,并拟定了全省产权交易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盘活存量资产的有效途径。
七、围绕目标管理,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1996年,四川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初提出的“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打紧安排,保证重点”的财政工作方针,增收保支促平衡,强化管理重监督,全面完成了省政府年初下达的各种业务目标、职能目标、保证目标和共同目标任务,加强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在省级机关中目标管理综合评分第一名的良好成绩。
(一)财政厅领导班子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创“四好”活动。有规划、有目标、有检查、有总结,各项基础工作规范落实,在连续三年开展“四好”活动成效显著的基础上,1996年又被省委命名为“四好”领导班子,受到了表彰。
(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力度,建立健全党组(党委)负总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处科级干部,纳入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和省领导有关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及时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重点抓好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制发了《关于机关处级干部、所属企业单位领导干部按廉洁自律规定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实举报线索,1996年共处理举报信件21件次,加强了对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和指导。
(三)整顿机关作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政务督办工作,公文处理文件,政务信息工作等都得到进一步加强。财政厅办公室初步实现了与财政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计算机联网。1996年共编发四川财政信息52期,四川财政简报18期,专报信息93期,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信息采用目标。
(四川省财政厅供稿,聂川松执笔)
重庆市
1996年,重庆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60.08亿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74.6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375.53亿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309.87亿元,增长1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21亿元,比上年增长19.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33.48亿元,比上年增长16.2%;外贸进出口总额13.8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6.6%;城市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6.1。
1996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39.84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另外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29.13亿元。地方财政支出51.18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税收返还和专项补助,减地方财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和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的各项资金,当年结余3791万元。
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一)继续实行对农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重点支持中低产田的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长江防护林和水保林项目的实施,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能力,以及发展乡镇企业。在预算执行中,增加了对化肥、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及时拨付抗灾救灾资金,促进了农业丰收。全市支农及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比上年增长26.2%,支农资金到位达97.4%,比上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全年财政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基建、科技和农业事业费用于农业的资金共5亿元。
(二)认真贯彻“抓大放小”的战略决策,积极参与优化资本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支持工业结构调整。一是全面落实对市工业50强和试点企业返还所得税、增加资本金投入、新产品退税等政策。二是增加挖潜改造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市财政拨付的挖潜改造资金比上年增长36.2%,重点支持了18个技改项目。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鼓励企业集团发展的有关财务规定,加快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步伐。四是积极支持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成了重钢集团公司在江北区和大渡口区18所中小学划归政府管理的工作,支持国有企业逐步剥离社会职能。五是抓好企业扭亏工作,巩固扭亏的成果。对33户扭亏有望的企业和9有巩固扭亏成果的企业,拨借扭亏措施费1897万元,帮助其加强经营管理,较好地支持了企业发展。这33户企业全年减亏4796万元,亏损额比上年下降27.86%,其中永荣矿务局等10户企业实现扭亏为盈。六是认真开展“管理效益年”活动,完善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办法,重点帮助30户企业加强了财务管理。
(三)积极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城乡经济。对国有商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连锁店、便民店、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和小城镇建设,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大力扶持。同时,落实了重庆工业改革与环保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实施计划。
二、狠抓增收节支,较好地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把应收的收入及时足额组织入库。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加强清缴欠税,严格退库手续,严厉打击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骗税的行为。逐步实行法人支付与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并对隐性收入加强监控和稽核。1996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比上年增长50.9%。二是加强了各种政府性基金、附加、收费等纳入预算管理的工作,农业税和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行政性收费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三是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63亿元,应上缴财政3.33亿元,已组织入库3.21亿元,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加大对教育、科技、卫生、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市级教育事业费支出比上年增长21.2%,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18.8%,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比上年增长22.2%。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进程,全市“普六”、“普九”覆盖率分别达到94.6%和63.6%。市图书馆特藏书库工程基本完工。科技投入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支持了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并初步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基本完成卫生系统的危房改造;拨付专项资金300万元,支持开通“120”医疗急救电话,提高了全市急救医疗水平。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投入的力度,支持购置广播电视直播车,对巴岳山、黄泥塘两个远郊区转播台及重庆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了设备更新;增加文化事业单位购书经费,并设立文化宣传基金。安排1280万元,保证了大田湾灯光体育场一期工程的建设,结束了重庆市无灯光足球场的历史。拨专款进行劳动人民文化宫的维修改造,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加强物价调控,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围绕重庆市物价涨幅调控目标,加大调控力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粮、油、肉、菜补贴和价格补贴3亿元,其中风险基金6000万元。增加粮食、猪肉、食糖、地膜、化肥、农药等重要商品储备专储经费及相应的贴息资金,配合有关部门保证粮油收购任务的完成。二是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制度,配合调整粮食购销价格工作,对城镇低收入者实行了帮困补贴。全市共有14万多户、30余万人享受上述两项补贴920万元。此外,1996年全市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1.3亿元。三是及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问题,拨付困难企业职工生活费借款和财政贴息3000万元。四是积极支持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失业培训,拨付资金1170万元,促进了“安置待业人员5万人、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目标的实现。五是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全市公检法支出比上年增长30.2%,并开通了“110”报警服务电话。
(四)加强重点建设资金和项目的管理。集中资金支持了长江二桥、两江滨江路、朝天门隧道、渝长高速公路、和尚山水厂、梁沱水厂、西部引水工程、彩电中心、唐家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建设,保证了建设资金的及时到位。同时,加强自筹基建资金的审查和财务管理,对1994年以前的“拨改贷”资金进行清理,将12个项目的贷款本息7665万元全部转增为国家资本金。
(五)严格预算约束,控制支出总量。对行政事业单位试行了“零基预算”,加强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精简压缩会议及评比达标活动,继续执行电话费限额报销办法,严格专控商品审批。通过以上措施,财政支出增长过猛的势头有所遏制。
三、完善公税制,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一是在1995年取消三市七县递增上解的基础上,1996年取消了巴南、渝北、万盛、北碚和双桥五区递增3%部分的上解。二是将增值税原市级分成的15%部分下划给10县市,并对巴南和渝北区采取了三年过渡期的办法。三是将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下的涉外企业502户下划区市县管理。四是初步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对人均财力偏低的区市县予以补助。五是继续开展区市县财政收入创亿元和乡镇财政收入晋档升级活动,签订了182个1996~1998年乡镇财政收入晋档升级责任书。此外,积极参与了社会保障体制、住房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
(二)继续推进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1996年,重庆市地税局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市地税系统征管改革方案,扩大征管改革的试点范围,并将税收征管改革与税收会计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推动了税收征管的规范化。同时,积极研究和开发新的征管软件,加大对征管改革资金的投入。通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效果明显,新的征管模式已初步形成。一是在税源集中的地区设立了征税服务厅,全市共有15个地区建立了规模不等的征税服务厅,实行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的“一条龙”服务,部分地区实现了“银税一体化”。二是在税源分散的地区实现了单机开票,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各边远税务所单机开票面不断扩大。三是对税源大部分集中、小部分分散的地区,实行征税服务厅和单机征管相结合。
市国税部门在总结近两年来税收征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从1996年至2005年分三阶段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措施和步骤。经过全市国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全市9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自行申报纳税,已有20个区市县局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络办税大厅,综合服务功能也不断增强,230个税务所配备了计算机,95%以上的税源实行了计算机征收,5个区市县局建立了与税务所的远程通讯网络。同时,通过加大税法宣传和税务稽查力度,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1996年共查补税款2.08亿元,司法机关涉税立案70件,涉税违法金额70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税犯罪分子,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四、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整顿财经秩序
(一)全面完成了财政“二五”普法验收工作。制定了《重庆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从地方财政立法、财政法规执行、监督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及保证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财政法制工作的努力方向。积极参与立法工作,报经市政府批准,颁布了《重庆市行政赔偿费用核拨与管理办法》,对市政府发布的14个财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废止、失效或修改的建议,参与了《税收基本法》、《拍卖法》等23个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
(二)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了《预算法》的执法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十分重视《预算法》的执法检查,检查中对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决算以及赤字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分析,针对《预算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措施。
(三)按照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会同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了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并整顿和规范了各种收费行为。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调160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426个检查组,对1038户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全市共查出各种违规金额10.68亿元,其中,应缴财政预算1139万元,已全部缴库;应缴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9.46亿元,已缴专户管理5.52亿元。取消取了27项收费,降低了12项收费标准。同时,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会计工作“约法三章”的要求,开展了整顿会计秩序的工作,通过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全市第五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历时三年,清查企业1937户,资产总量达795.54亿元,负债530.21亿元,所有者权益265.33亿元。共查出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挂帐66.7亿元。另外,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部署,选择45户城镇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试点。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全年登记企业1950户。并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产权登记,登记行政事业单位4913户,资产124.87亿元,其中国有资产81.82亿元。
(三)积极参与企业改革的各项试点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多渠道探索企业增资减债的途径,通过“债转投”、“债转股”等方式,为企业减债2亿元。通过兼并、破产、转让等形式,推动优势企业扩张和劣势企业转让。支持19户国有企业兼并所属大集体企业,研究了17户市级企业的破产方案。规范股份制企业运作,加强国有股权管理,维护了国有股权益。搞好产权纠纷调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监督管理,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认真搞好两市一地代管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根据中央关于四川省委托重庆市代管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的批复,重庆市于1996年9月15日开始代管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重庆市财税部门按照中央领导关于“思想领先,平稳过渡”的指示,以维护、促进四川及重庆和两市一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前提,一手抓代管,一手抓发展。在财税工作中: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确保财政工作的连续性和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协商,理顺关系,搞好基数划转等衔接工作;坚持有利于发展的原则,特别是两市一地的经济发展和三峡库区的开发建设;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党纪政纪,加强廉政建设。经过努力,代管衔接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在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广大财税干部的辛勤努力下,1996年共组织地方财政收入15.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23.2%,比上年增长30.4%;完成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0.1亿元,完成财政支出28.2亿元,比上年增长21.2%;圆满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二是共同研究制定了代管实施办法和财政基数划转方案,并与财政部、四川省进行了多次协商,就有关基数划转等问题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协助两市一地解决发放工资和抗灾救灾困难,借拨资金1400万元。四是制定了对两市一地的财政管理体制、预算收入缴库办法、票据使用和管理办法。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弘扬红岩精神,塑当代重庆人”活动,加强对广大职工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进一步树立爱岗敬业,团结奋进,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优良党风政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业行为,当好人民公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纠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管理。适应现代化经济管理的发展需要,加强干部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创优争先活动,1996年度,共获得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奖66项。
(重庆市财政局供稿,陈万里、蒋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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