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6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40.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6%,提前四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6.97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增长17.2%;第三产业增加值844.7亿元,增长12.6%。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由上年的31.2%、37.2%和31.6%变为29.8%、38.2%和32%。农业战胜严重的洪涝灾害,获得较好收成,全省农业总产值1226.32亿元,比上年增长8.3%。工业生产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全省工业总产值3288.3亿元,比上年增长28.3%。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增长,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71.4亿元,比上年增长28.1%。交通邮电业快速发展,全省交通运输业实现增加值14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全省邮电业务总量42.16亿元,实现增加值23.92亿元,比上年增长33.3%。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7.7%。对外经济有一定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出口22.13亿美元,增长5.7%,进口9.87亿美元,增长20%。旅游业取得较大成就,旅游外汇收入1.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
1996年,湖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40.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6%,提前四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6.97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1009亿元,增长17.2%;第三产业增加值844.7亿元,增长12.6%。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由上年的31.2%、37.2%和31.6%变为29.8%、38.2%和32%。农业战胜严重的洪涝灾害,获得较好收成,全省农业总产值1226.32亿元,比上年增长8.3%。工业生产保持较高增长速度,全省工业总产值3288.3亿元,比上年增长28.3%。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大增长,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71.4亿元,比上年增长28.1%。交通邮电业快速发展,全省交通运输业实现增加值145.31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全省邮电业务总量42.16亿元,实现增加值23.92亿元,比上年增长33.3%。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态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8.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7.7%。对外经济有一定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出口22.13亿美元,增长5.7%,进口9.87亿美元,增长20%。旅游业取得较大成就,旅游外汇收入1.0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国内旅游收入52亿元,比上年增长36.8%。
1996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两个根本性转变”,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大力加强以本级为重点的财源建设,严格财政管理,认真整顿财税秩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自然灾害严重等方面的困难,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有力地支持了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1996年,全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0.36亿元,比上年增加22.2亿元,增长20.53%;完成上划中央“两税”(增值税、消费税)收入106.74亿元,比上年增加10.86亿元,增长11.33%。全省共完成财政支出217.74亿元,比上年增加43.8亿元,增长25.1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了部分老赤字。
一、财税改革有了新的突破
(一)制定比较科学和规范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996年,湖南省参照中央对湖南的转移支付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在反复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过渡时期省对地市州的转移支付办法。包括利用计量经济分析软件(tsp)建立收入和支出的回归模型,测算出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同时,考虑少数民族县和国家级贫困县的实际情况,增加政策性转移支付,不建立数学模型,选择具有代表性和稳定性的因素作为计算转移支付额的依据等。
(二)积极探索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调动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996年是湖南省撤区并乡建镇的头一年。湖南省财政厅抓住这一契机,根据省委领导关于“乡镇一级政府应有一级财政和一级国库”的指示,探索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对乡镇制定了财政平衡的激励约束机制和消化老赤字、债务的目标,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金库的通知》,出台了《湖南省乡镇国库财务核算办法》。至1996年底,全省已有827个乡镇实现了分税制财政体制,308个乡镇建立了乡镇国库,分别占全省乡镇数的34.46%和12.83%。乡镇“费改税”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湖南省武冈市将村级提留和乡镇统筹实行“费改税”,改变了过去费比税硬、费挤税的现象,既控制了税收流失,又规范了农民负担,其做法和效果得到中央领导和财政部的充分肯定。
(三)参与和配合国有企业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兼并破产等试点工作。二是下发《关于国有工业企业增资减债财务问题处理的通知》,制定了帮助企业增资减债若干政策措施,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制发《加强国有工交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加强工交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就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在基建财务方面,已恢复原委托建设银行行使的有关职能,初步推行了工程预决算审核制度,并出台了《湖南省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审查监督办法》。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上,一是积极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合理确定了益阳、湘潭两个城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比例;同时在完善卫生经济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实行医药分开管理等卫生事业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探索。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全面开展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了《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三是加强了对救灾扶贫周转金、就业经费等的管理,完善了社会救济和抚恤制度。
(四)促进以粮食财务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粮食财务管理体制。在粮食财务体制省里下放地市后,有10个地州市按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下放到县市,其他4个地市也已制定了实施方案。二是改革水库移民口粮供应办法。在充分考虑库区移民实际情况和省级财力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对水库移民口粮补贴款的下拨采取设专户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即省财政通过专户按季将移民口粮补贴款逐级下拨给县市财政,县市负责按月发放到移民手中,确保补贴款及时足额到位。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行粮食系统“两线运行”。为加快粮食企业改革步伐,制定了《湖南省粮食部门两线运行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较好地促进了粮食企业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的分别核算。四是切实做好粮食企业财务挂帐的消化处理工作。1996年,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多种办法顺利完成了全省5亿元消化挂帐任务。五是积极配合粮食部门推行连锁经营,开展代理制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确保了消费品市场供应和市场稳定。
二、财源建设有了新的发展
1996年,湖南省财政厅继续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精神,狠抓财源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一是认真开展对各地市州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的量化考核工作。省政府召开了全省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电视表彰会,对综合考核、单项考核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的财源建设。二是突出抓省、地本级财源建设。针对省本级财源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湖南省财政厅组织有关处室,对省本级财源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摸清了省级财源、税源的底子,制定了省本级财源建设规划,在工业上集中各种资金1.85亿元,重点投向湘潭钢铁公司、湘乡水泥厂、湖南维尼纶厂和岳阳造纸厂4个骨干财源建设项目;在农口企业上,集中资金1850万元支持湖南开关厂、新生水泥厂、长华工业总厂等5个重点单位。8个地市州本级制定了本级财源建设的规划。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扶持财源建设的方式方法,逐步改变过去主要由政府定项目、筹资金、承担投资风险的“包办式”做法,将着力点放在政策引导和提供服务、改进投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上。到1996年底,按老口径统计,湖南省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有46个,占全省县市区数的37.7%;按新口径统计,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有20个,占全省县市区数的16%。
三、财税管理有了新的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为加强省级收入的征管,组建了湖南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专门负责省级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促进了省级收入的均衡入库。长沙、岳阳等6个地市还成立了负责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的专门机构。同时开展了税源普查、建立税源档案和税收基础工作,摸清了税源底子,强化了收入征管。二是对地税经费实行“收支挂钩,比例分成,平时预拨,年终结算”的办法,规范了地税经费管理。三是对预算中用于弥补地市的部分,原则上要求将指标直接追加到地市,不通过省直单位转拨,规范了预留指标管理。四是对地市“预抵税收返还比例”采取按上年度的实际税收返还、收入追加追减、定额补贴、体制上解、专项上解与年度上划“两税”的任务统一挂钩算帐的办法,解决了过去资金调度中存在地市预留部分比例过高,导致欠省资金较多的问题。五是重新明确省级收入范围,特别是对罚没收入做了系统的归纳。
(二)强化税收征管。1996年,湖南省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强化依法治税,积极推进征管改革,确保全省财政收入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仍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收入任务。
1.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一是进一步强化税收计划管理,加强计划调度。在层层分解落实全年收入任务的基础上,省里每个季度专门召开税收计划会议,分析计划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计划的措施和办法。在落实收入计划中,各级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制,加强指导、督促并采取省包地市、地市包县、县市包乡镇的措施,充分调动了全体税务干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各级税务机关纷纷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现场办公,指挥组织收入。二是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和欠税清理工作。从年初开始,各级税务部门在澄清税源底子的基础上,按照本地税源情况,确定重点税源管理户,并严密进行监控,为各级领导决策和组织收入及时提供可靠的依据。在企业资金紧张,欠税急剧上升的情况下,各地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如对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实行驻厂征收,还有的依法采取“一收、二罚、三停、四冻”(收回发票、罚收滞纳金、停领发票、冻结银行帐号)措施,及时收回老欠,杜绝新欠发生。三是强化重点税种监控。地税部门采取超常措施加大营业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的征管力度,及时调整屠宰税定额标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税收和道路运输税收的征管,接管涉外地方税收,挖掘增收潜力。国税部门从1996年起全面实施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开展了对全省44356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取消了2091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也已全面运转。同时对消费税的管理也得到了有效改善,并采取逾期一律加收滞纳金办法,重点解决了卷烟企业长期拖欠税款的问题。四是严格征收纪律。为治理收过头税的问题,实现税收征管的良性循环,省政府规定各地不准再搞“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不准搞顶缴、空转,不准转移买卖税款,不准税务人员集资交税,不准税务部门向银行担保贷款交税,税务部门对各地计划考核既要考核完成数量,更要考核征管质量,大大促进了各地在税收征管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
2.征管改革迈出新的步伐。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部署,1996年,湖南省加快了征管改革综合试点的步伐,积极引导全省各地抓住申报纳税、微机应用、税务稽查等环节进行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各地按照积极稳妥、立足现实、逐步推进的总原则在辖区内主动开展征管改革试点,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意识已明显增强,城市和农村集镇自行申报纳税率达到了60%;税务机构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观念增强,许多征收机关推行了文明服务承诺制,制定文明服务用语,不少地方开设了办税服务厅,有的还实现了“银税一体化”,方便了纳税人。同时计算机正广泛应用于税收征管,大大提高了征管工作效率。
3.强化税务稽查和税收检查工作。为加强税务稽查的力度,各级税务部门均组建了稽查局,充实稽查人员,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稽查工作规程,初步形成了确定稽查对象、进行稽查实施、稽查审理、稽查执行四个环节互相配合、制约的稽查工作机制。在强化税务稽查的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还认真开展税收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做到了边检查、边入库,较好地堵塞了税收漏洞,减少了税收流失。同时各级税务检查部门对各类涉税案件查处和打击力度也逐步加大,受到社会和企业的好评。
(三)严格支出管理。在受灾严重、支出压力很大的情况下,湖南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保救灾的原则,及时调整支出结构,基本保证了工资发放和农业、教育、科技、救灾等方面的支出需要。在支出管理上,一是改变原来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安排实行“基数增长”办法为“核定收支,以收定支或以收抵支,收支包干”,“综合定额,内外统筹,总额包干”等不同的管理形式,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并为建立“内外统筹、收支统管”的新型财务体制奠定了基础。二是修订完善了《湖南省文教行政财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集中部分专项资金奖励工作较好的地市。三是对省直行政单位和地市本级分别实行行政经费定额考核办法,把加强人、车、会等费用的管理列入考核范围,部分地市也相应制定了县市的考核措施。四是对计划生育经费管理率先推行了“乡征县管乡用,财政监督”的新举措,收到良好效果。五是修订完善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月报制度》,便于客观、真实、全面掌握各地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情况。
(四)农业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乡镇财政工作稳步发展。
1.加大农业投入力度。一是增加对农业支出的预算安排。1996年,在遭受严重洪涝灾害面前,各级财政部门仍妥善安排支农支出预算,全年共完成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9.05亿元,比上年增加3.45亿元,增长21.2%。二是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1996年,中央和省共投入2000万元重点扶持汉寿甲鱼、湘潭相莲、江永香柚三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同时省财政集中支农资金2900多万元,以点带面,与地市共同扶持了一批有资源、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产业化项目。这些产业化项目进展顺利,产业化雏形已经形成。三是加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1996年,省共下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58个,拨付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81亿元,并实行资金和项目同步结合,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如期如质完成。四是建立农业科技项目攻关经费,重点支持了杂交稻二系法研究及推广、吨粮田开发和农业种子工程建设等。五是下发了一系列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粮食自给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
2.乡镇财政工作稳步发展。1996年,湖南省乡镇财政部门勤征细管,狠抓乡镇财政收入。全年预算内收入完成36.87亿元,比上年增长25.32%;预算外收入完成29.26亿元,比上年增长26.07%。乡镇财政预算内支出25.77亿元,比上年增长11.75%;预算外支出27.41亿元,比上年增长26.02%。1996年,是湖南省撤区并乡建镇的头一年,全省乡镇财政部门在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的奖励办法,将乡镇财政收入纳入当地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采取上门及时督促征收、签订责任书、考核奖罚等各种措施,狠抓财政收入;三是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源建设、严格财政管理的决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乡镇财源建设规划,筹措资金,加大乡镇财源建设力度。
(五)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1996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152.92亿元,比上年增加50.62亿元,增长49.48%;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152.7亿元,比上年增加51.49亿元,增长50.83%。收支相抵,全省预算外资金当年结余2200万元。
1.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法制建设。1996年,湖南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结合本省已出台的《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出台了《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综合财政收支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2.收费制度改革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抓出了成效。1996年,湖南省财政厅选择益阳市作为收费制度改革的试点地区。在益阳市内推行“单位执收执罚,银行定点代收,资金缴存财政,综合预算分配,群众民主监督,部门联合稽查”的收费制度改革。该办法试行以来,月平均财政入库额近1亿元,比改革前增长一倍多,并通过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全年市直单位以收顶支达6000多万元,缓解了预算内压力。益阳市的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同时,全省的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已结出硕果。1996年,全省有75个县市实行了综合财政收支计划,效果十分明显。《中国财经报》以“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为题详细报道了湖南省预算外资金改革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情况。同时,湖南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配合,对企业税外费进行了清理,取消收费项目170项,降低收费标准158项。同时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把收费的立项、标准审定关,并切实加强了收费票据管理。
3.切实加强住房资金的管理。制定了《湖南省住房资金财政监督办法》、《湖南省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制度》,并出台了住房公积金补贴办法。
(六)加强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管理。1996年,湖南省财政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积极有效地扩大利用世行贷款的意见》,出台了《湖南省世界银行贷款债务清偿办法》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从而使世行贷款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1996年是湖南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工作的一个丰收年。大的项目,有9000万美元的内河航道项目,2亿美元的国道2项目和2亿美元的国道4项目;小的项目,有1191万美元的种子商业化项目和800万美元的贫困省教育第四期项目。
四、财经秩序和理财环境有了新的好转
(一)深入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1996年,湖南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改进方法,依法查处财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检查了17.06万户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检查面达到45%;共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0.15亿元,应收缴财政8.96亿元,已入库8.56亿元,入库率达95.54%。
(二)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根据中央有关精神,1996年5月,湖南省政府成立了湖南省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各地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班子,由于行动积极,措施得力,全省清理工作于当年圆满结束。据统计,全省进行自查的单位13751户,占应自查单位的96.8%;抽调检查人员4804人,组成1266个检查组,对794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37.9亿元,收缴财政6.8亿元,缴存财政专户13.5亿元。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三)对财政周转金进行清理整顿。根据财政部有关精神,对财政周转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初步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开户、统一核算);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湖南省财政周转金会计制度》、《周转金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明确周转金委托放款和手续费率的规定》。
(四)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活动,制定了《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办法》。到1996年底,全省有7万个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自查面92%;对1.6万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面21.05%。通过检查,共查出违法违纪金额9.77亿元,并分别作了处理。通过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湖南省会计基础工作普遍加强,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会计信息失真和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五)加强财政财务执法检查监督工作。1996年,省财政厅配合省人大在全省范围内对各地贯彻实施《预算法》、《湖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社会中介机构执法情况进行了抽查。
(六)加快财政法制建设。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方努力,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11月出台了湖南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会计法规《湖南省会计条例》,标志着湖南省财政法制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完成了《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等的起草工作,全面部署了财政“三五”普法,重点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赔偿法》的培训工作。
五、国家资产管理有了新的进展
1996年,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全面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为目标,积极推进企业改革,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上做了大量工作。
(一)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积极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从1992年起,全省共组织2000多人的专业工作队伍,动员40万企业干部,到1996年底,圆满完成全省11906户国有企业和31897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任务。据统计,全省共拥有国有资产总量1982.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704.9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77.2亿元。同时从1996年开始,对供销、二轻两个行业的28户城镇集体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试点,并在全省全面开展了城镇集体企业户数清理工作。
(二)努力抓好产权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一是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全省共办理产权年检登记10537户,共登记国有资产总额546.18亿元。二是加强对“三资”企业和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全省性的“三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47户境外企业、机构进行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17户以个人名义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国内办理了委托和公证法律手续,使境外企业、机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
(三)切实搞好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一是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贯彻“抓大放小”战略,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试点企业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确认及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已成为全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重要配套政策。二是认真做好股份公司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国有股权管理等基础工作,并就股份公司资产重组、规范运作等提出建议,为湘股的成功发行和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规范作出了积极努力。三是完善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的资产经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了资产责任制由过去主要考核上缴利税,改为考核实现利润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制度上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提供了重要条件。四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搞好湖南省第四届“香港经贸洽谈会”的产权交易工作。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产权交易工作要加大力度”的指示精神,与有关部门共同组建了“产权交易协调组”,在“香港经贸洽谈会”上共推出交易项目200多个,已正式签订合同的有6家。
(四)资产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到1996年底,湖南省具备评估资格的机构157家,其中具有正式资格的82家,临时资格75家,有3家获得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直接从事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达2362人。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初步摸清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1996年全省共登记行政事业单位18087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34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亿元。同时,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建立健全了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有偿制度,全年全省共征收“非转经”资产占用费2112.32万元。
六、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有了新的起色
(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廉洁、公正、高效的要求,湖南省财政厅机关各处室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领导负责制和内部监督等制度。党建工作也得到加强,1996年省财政厅机关新发展党员16人,重点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8人;同时,党员学习和机关党校培训制度得到较好地坚持。1996年,省财政厅机关轮训在职党员145名,举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班3期,共有87名党员处级干部参加。为切实加强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省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加强全省财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先进模范人物在全省各地进行巡回演讲。省财政厅机关还组织部分青年干部职工下灾区了解灾情、体验生活,积极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廉政建设有了新的加强,兼职纪检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并结合“三五”普法,开展了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的学习和竞赛,并荣获全省和全国竞赛集体组织奖。同时,对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进行了及时处理和纠正。
(二)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为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1996年,湖南省财政厅坚持面向基层、服务改革、力求发展的原则,在下基层搞调查,为基层办实事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为切实管好用好世行贷款,省财政厅会同省委政研室就全省利用世行贷款情况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由省委、省政府制发了《关于积极有效地扩大利用世行贷款的意见》;为总结推广“费改税”试点成果,省财政厅就武冈市“费改税”试点工作撰写了调查报告,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得到财政部和有关新闻界的肯定;为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省财政厅深入灾区调查研究写成的调查报告,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好评;为增强水患意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财政厅通过调查后起草的《认清水情,调整策略,充分发挥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的报告也得到有关方面的关注。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也有新的起色,不少地方财政部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务实求新的工作作风受到了有关部门的称赞。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欧阳煌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