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6年,湖北省国内生产总值297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6.3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344.36亿元,增长18.3%;第三产业增加值909.5亿元,增长12.1%。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122元,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84.38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5.73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全年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6.5,零售物价涨幅由1995年的16.6%回落到6.5%,低于经济增长率,控制在年初省定目标之内。受退税率下调、优惠贷款利率取消等因素影响,外贸进出口出现滑坡,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2.0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3%。
1996年,湖北省财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财政部的指导下,围绕建立效益财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这个中心,深化财税改革,加强收入征管、支出控管、预算外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战胜了特大洪涝灾害等造成的减收增支困难,圆满完成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实现了大灾之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完成216.15亿元,为预算任务的105.33%,比上年增长19.68%。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91.64亿元,为预算任务...
1996年,湖北省国内生产总值297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6.34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344.36亿元,增长18.3%;第三产业增加值909.5亿元,增长12.1%。全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122元,增长12.2%。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984.38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5.73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全年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06.5,零售物价涨幅由1995年的16.6%回落到6.5%,低于经济增长率,控制在年初省定目标之内。受退税率下调、优惠贷款利率取消等因素影响,外贸进出口出现滑坡,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32.0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3.3%。
1996年,湖北省财税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财政部的指导下,围绕建立效益财政、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这个中心,深化财税改革,加强收入征管、支出控管、预算外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战胜了特大洪涝灾害等造成的减收增支困难,圆满完成了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实现了大灾之年全省财政收支平衡。财政收入完成216.15亿元,为预算任务的105.33%,比上年增长19.68%。其中: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91.64亿元,为预算任务的98.7%,比上年增长13.2%;地方收入124.51亿元,为预算任务的110.7%,比上年增长24.9%。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97.44亿元,为预算的106.76%,比上年增长21.55%,基本保证了工资兑现和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等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931万元。
一、坚持效益财政,促进财源建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效益财政的要求,湖北省各级财政部门狠抓效益财源建设。一是确立新的理财思路。初步树立了“经济发展看效益、效益提高看税利、税利增长看入库、入库增加看平衡”的理财思想,确立了巩固基础财源、壮大骨干财源、开辟新兴财源的财源建设思路。省政府与各地行署和市州政府签订了《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各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大为提高。二是认真执行《农业法》,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稳固农业基础财源。全省财政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农业投入的各项政策,增加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和农村财源建设的投入。除增加财政预算支农支出外,省级财政还投放支农周转金达3.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农业的稳定发展。三是积极支持发展外向型经济,仅省本级1996年就新增外贸周转金5000万元,支持了外贸企业的发展。四是支持国有企业“三改一加强”,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和促产增效工作。制定了《湖北省“九五”时期国有工业企业财源建设规划》,省财政对国有工业企业已累计投放财政周转金12.8亿元,壮大了国有企业骨干财源。完善企业扭亏增盈责任制,开展财务检查,加强财会监督。积极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优化资本结构改革试点,支持企业实行股份制、兼并、出售、破产、集团化等经营方式和增资减债。对国有商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双线运行”改革,加强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落实财政补贴,保证粮价的稳定,保护粮农种粮积极性。在处理粮食财务挂帐资金缺口大、困难多的情况下,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千方百计挖潜开源,筹措资金,圆满完成中央下达湖北省10.2亿元的处理粮食财务挂帐任务。
二、坚持财税改革,理顺分配关系
全省财税部门继续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方针,着重抓了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调整完善财政体制,调动各地理财积极性,增强县市发展后劲。按照“公平竞争、照顾困难”的原则和“稳住省级、增强县级、壮大乡级”的思路,完善财税体制。省财政在把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时中央给地方的好处全部留给各地市州县,实行超收与上缴不挂钩的政策,省财政不集中、不截留的情况下,面对1996年特大洪涝灾害,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多,保收支平衡难度大的严峻形势,为了照顾各地灾后困难,再度壮大县市后劲,省财政又在减少亿元县结算上缴和体制上缴的基础上,取消了财源建设按5%比例结算上缴和老体制递增5%上的办法,调动了各地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到1996年底,全省财政收入超亿元的县市由1993年的9个增加到1996年的36个,占全省县市总数的53%。同时,继续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和特困县的扶持,省财政对全省12个特困县除各种专项资金给予倾斜外,又给每县新增200万元周转金,扶持效益财源建设。二是完善税收制度。清理了一些行业和产品的增值税、所得税等过渡性的优惠政策,对到期的减免税恢复征税。三是推进财政周转金管理制度改革。省财政按省政府关于集中统一管理财政周转金的要求,在全面清理省级财政周转金的基础上,制定了周转金借、用、还新的办法,实施了统一帐户、统一核算、统一计划、统一制度和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措施,坚持一手抓投放,一手抓回收,基本完成了全年财政周转金的回收任务。四是继续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改革。全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决定,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同整顿财经秩序、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相结合,取得新的成效。到1996年底,全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73亿元,比1995年增加35亿元,增长92.1%,其中省直属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达19.2亿元,增长1.3倍。全省已有85%以上的县市试行了综合财政预算,地市州一级实施综合财政预算达65%。五是加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及其经办机构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制度,积极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
三、坚持依法征收,促进财政收入任务完成
全省财税部门牢固树立收入意识,坚持依法征收,加大各项收入的征管力度,大力组织收入,突出了“四抓”:一是抓任务。省财税部门层层分解落实年初收入任务,制定了分地区、分行业的收入目标任务,坚持做到执行政策不越轨,依法征税不过头。二是抓关键。根据收入进度,对收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欠税大户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特别是狠抓农业税收执行情况检查,促进依法征税,制止个别地方按田亩、按人口分摊农业税收的现象。三是抓调度。按月召开收入进度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问题,财政、税收、银行、企业协同作战,确保财政收入按时入库。四是抓奖惩。各地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财政收入进度责任状,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逐月检查,奖惩兑现。省政府制定了全省财政收入超收奖励办法,调动了各地各部门增收的积极性。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财税部门关于收入进度的情况汇报,研究增收措施,亲自协调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圆满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坚持服从大局,促进财政支出规范管理
全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强化支出控管,压缩一般性专项支出,确保农业、教育、科学、卫生等重点支出和正常的工资支出的资金需要。一是抓制度,用制度来规范财政支出行为。省政府制定了控制省级财政新增支出、省级预备费和省级会议费管理等办法,省人大通过了贯彻执行《预算法》实施办法,强化了预算约束。各级政府都相应制定了加强支出控管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二是抓检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开展了重点支出项目使用效益情况检查,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加强资金审批程序管理。三是抓重点。坚持将兑现干部教师的工资作为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在预算支出上优先安排、足额拨付,并按《财政工作目标责任状》要求逐月开展督促、检查、通报,有些地方还建立了工资发放准备金,基本保证了全省工资兑现。四是抓创收。推广以文补文、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经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合理创收,实施单位收支统管、以收抵支,节约财政支出。
五、坚持依法治理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省政府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改革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1996年首次完成5.3万户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编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省国有资产“家底”和运营状况。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年检工作,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也进行了产权登记。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开征了“非轻经”国有资产占用费。继续推进授权经营、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
六、坚持“两手抓”,促进全省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全省财政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着力建设一支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贡献的过得硬的财政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制度,根据工作特点,提出了塑造“团结开拓、服务兴财”的湖北财政形象的要求,制定了财政机关服务规范和文明用语,建立了财政内部岗位责任制和量化考核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狠抓勤政廉政和思想作风建设,在健全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开展“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增效益”的争先创优竞赛以及财政系统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全省财政系统创建县级以上文明单位已达84%,其中省级文明单位35个。各级财政部门还结合财政审计,集中开展查纠整改活动,健全财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湖北省财政厅供稿,王祺扬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