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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670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50亿元,增长11.2%;第二产业增加值1720亿元,增长16.1%;第三产业增加值1000亿元,增长12.5%。农业生产喜获丰收,粮食总产达到3839.9万吨,比上年增长0.8%。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1.48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商品市场购销两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51.64亿元,比上年增长25.8%。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7.9,物价涨幅比上年回落7个百分点。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平稳。1996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2.06亿元,比上年增长30%;财政支出完成255.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2%。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达到117.87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累计结余8784万元。
一、继续深入开展“两扭两创”活动,财源建设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八五”期间,河南省“两扭两创”(促进县级经济加快发展,创建财政强县,财政困难县扭转困难局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建税利大户,亏损企业扭亏)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财源建设...
199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670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50亿元,增长11.2%;第二产业增加值1720亿元,增长16.1%;第三产业增加值1000亿元,增长12.5%。农业生产喜获丰收,粮食总产达到3839.9万吨,比上年增长0.8%。固定资产投资适度增长,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01.48亿元,比上年增长24.4%。商品市场购销两旺,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51.64亿元,比上年增长25.8%。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07.9,物价涨幅比上年回落7个百分点。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平稳。1996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62.06亿元,比上年增长30%;财政支出完成255.29亿元,比上年增长23.2%。上划中央的增值税、消费税收入达到117.87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结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累计结余8784万元。
一、继续深入开展“两扭两创”活动,财源建设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八五”期间,河南省“两扭两创”(促进县级经济加快发展,创建财政强县,财政困难县扭转困难局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创建税利大户,亏损企业扭亏)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财源建设成效显著,涌现了一大批亿元县(市),增强了县级财政实力,全省财政逐渐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为了进一步加快县级财政发展,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九五”期间要继续开展“两扭两创”活动,加快财源建设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1996年,省财政厅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活动,分别在豫北、豫南召开了财政局长座谈会,深入探讨“九五”时期全省财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工作重点和有关政策措施。9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财源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明确,今后五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财源建设为中心,大力支持生产发展,培养壮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财政实力;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方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全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深化财税改革,理顺分配关系,强化财政职能,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实现全省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九五”时期河南财政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开展“两扭两创”活动,加快财源建设步伐,五年内实现财政收入翻番,力争提前;甩掉包袱,逐步消化掉历年滚存赤字和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逐步实现财政状况的好转。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全省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产业政策导向,层层制定和落实财源建设规划,“两扭两创”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到1996年底,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超过亿元的县(市)由1995年的8个增加到22个,其中济源市、巩义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
二、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一)积极探索较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县级财力,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在前几年试行转移支付办法的基础上,1996年,省财政厅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了省对县的转移支付办法,取消了省对市地的一些零星补助项目,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全区人口、贫困人口、财政供给标准人口、粮食产量、人均财力、税收努力程度等因素,利用数理经济和统计学方法,建立多元回归模型,确定省对县的转移支付额度,重点对62个困难县进行了补助。这对于保证贫困地区政府机构正常运转,促进县级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取消了县对市地、市地对省3%的递增上缴,一律实行定额上解;对补助市地不再执行每年5%的递减;中央企业、省和市地企业增值税25%部分,省里不再参与分成。通过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增加市地、县级财力,有效地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局面。
(二)实行“零基预算”,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为了适应财税改革的需要,规范财政分配关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996年,河南省对省级财政支出实行了“零基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零基预算后,取消了延用多年的基数法,按编制、工资标准确定个人经费,按十大类别确定公用经费,按项目确定事业发展专项经费,大大提高了预算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对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预算编制办法,实现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有着重要意义。为了保证零基预算的顺利实施,从1996年初开始,省财政厅就和省直单位一道,认真搜集数据,测算定额,设计方案,经与各单位反复研究、修改,省级预算审议小组审议,制订了1996年省级零基预算编制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行。1996年实行的零基预算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按照省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的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如实核给相应的人头费,保证了人员工资的发放;公用经费,按单位编制人数和相应的公用经费定额安排,比1995年增加较多,为省直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基本的财力保证。二是逐步调整支出结构,尽量增加对农业、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支出。支农、农业综合开发及农林水事业费比上年增长13.3%,科技三项经费增长11.2%,教育事业支出增长11.2%,均超过了省级财政支出平均增长幅度。三是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加规范化、程序化。零基预算剔除了财政资金分配中不具有延续性的非基数支出因素,使预算年度内各项支出建立在重新审核评估的基础之上,预算编制方法和有关定额标准是统一的,政策和程序是公开的,这就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河南省在实施零基预算过程中,由于财力限制,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反映出许多新的矛盾,针对存在问题,省财政厅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得到了省直各单位的理解、支持和肯定,使零基预算改革进展比较顺利。
三、积极参与和推进企业改革,加快实现“两个转变”
(一)积极参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为了搞好这项工作,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各试点企业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对企业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企业办社会剥离等按国家政策进行把关,规范试点企业的分配制度,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
(二)积极参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郑州市、洛阳市被列为全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后,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试点城市补充流动资本等文件,并结合河南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利用自身联系面广,熟悉企业财务的优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支持企业的兼并、拍卖、联合、租赁和股份制改革。在各级财政部门的支持下,郑州、商丘、南阳等地先后对小企业进行了“先出售、后改制、内部职工持股”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并对一部分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救活无望的企业进行破产试点,促进了资产合理流动,优化了资产结构,提高了运营效益,收到了较好成效。
(四)大力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继续推行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在全省范围内按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落实责任制,开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扭亏增盈工作网络。为了帮助亏损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和解决周转金困难,省财政厅协调银行等部门共同筹集建立扭亏资金,专项用于帮助企业启动生产,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拟定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省内清欠的意见》,组织了省内大中型企业的债务清欠工作,对搞好扭亏增盈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积极消化粮食财务挂帐,减轻粮食企业负担。根据省政府《关于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的通知》精神,省财政厅分别与各市地签订消化责任目标,相继出台了考核、补助、奖惩和专户管理等办法。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省里先后两次组织工作组,分赴一些市地、县对粮食财务挂帐消化情况进行调查,并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截至1996年11月底,全省累计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9.42亿元,占全省挂帐总额的35%,为圆满完成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帐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大支农投入,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1996年,河南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河南时对农业工作的重要谈话精神,牢固树立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业经济的发展。1996年全省财政支农支出(包括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和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8.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2%。
(一)多方筹措资金,尽可能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困难和资金调度紧张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保证了当年预算安排支农支出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继续筹集农业发展基金,全年筹集2亿多元,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抓好征收水利建设附加和非农业建设征地收费工作,全省共筹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2亿元,缓解了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矛盾,支持了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另外,择优上报农业项目200多个,争取中央扶持资金2.5亿元,有力地促进了高效农业的发展。
(二)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1996年,各级财政投入财政贴息资金5400多万元,吸引银行贷款等10亿多元,用于支持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项目,缓解了支农资金紧张的局面。
(三)千方百计加快财政支农支出进度,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尽早落实年度预算,尽早安排项目和资金,搞好配套资金落实,实行直拨现金,加强预算执行反馈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责任目标和奖惩机制等措施,加强资金调度,保证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发挥效益。1996年,全省支农支出进度达到97.2%,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是河南省历史上支农支出进度完成最好的年份。
(四)突出重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一是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亿多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2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161万亩。同时,还投入8802万元用于支持抗洪抢险和恢复水毁工程。二是重点支持粮食自给工程建设,财政投资规模达2850万元。三是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4100万元,支持了7个以当地自然资源为依托,适应市场需求,具有一定规模,可以辐射和带动一大批农户的产业化项目,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四是重点支持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开发,各级财政当年投放资金4300万元。
(五)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1996年,省财政厅对60多家事业单位和30多家农口企业单位财务决算进行了审查批复,及时查出违纪问题,避免支农资金损失270多万元。还针对支农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和修订了8个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支农资金管理制度。
五、强化依法征税,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一)加大征管力度,依法组织收入。1996年,全省各级国税、地税部门按照税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入库和稳定增长。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强税收计划管理。年初,省税务部门就将税收计划下达到各市地,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层层分解计划,落实到所、到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制定奖惩措施,调动广大地税干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收入计划的完成,实现了税款均衡入库。二是狠抓重点税源管理。地税部门建立了省、市地、县(市、区)三级税源监控网络,分别对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进行监控,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而保证了绝大部分税源的稳定。三是大力清理欠税。国税部门制订“以票控税,加收滞纳金和税款过渡帐户”制度,全年压缩企业欠税7亿多元;地税部门清理欠税2.6亿元。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税务稽查,堵塞税收流失漏洞。省国税局把查处重大偷税案件和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案作为加强收入管理的重要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全年查补税款4亿多元。省地税局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查补个人所得税4345.7万元;各级地税部门稽查各类纳税人2.33万户,补税2.44亿元。
(二)大力推进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为了深化征管改革,河南省国税、地税部门研究制定了《1996年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农村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税收征管资料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目标。各级税务部门按照“积极、稳妥,先试点后推广,先城市后农村,城乡有别,统一规范”的原则,统一思想,制定方案,全面深化征管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截至1996年底,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申报率达到99%,小规模纳税人和城市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率达到95%以上,农村纳税申报率达到80%以上。地税部门实行上门申报纳税户已达44.2万户,占总户数的86.89%,实行自行核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三自纳税企业有3.54万户,占国有、集体企业总户数的59.92%;纳税人按期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分别由实行税收征管改革前的80.63%、80.35%上升到95.35%和95.2%。二是基层建设得到加强。国税部门投入资金1.2亿元,建立办税服务厅188个,组建农村中心所719个。地税部门建立办税大厅147个,建立办税厅(室)890个。三是大力推广计算机应用。国税系统配备计算机和配套设备2873台(套),建立计算机局域网145个,广域网干线20条,实现了省局同17个市地局和若干基层单位的联通,基层单位普遍实现了征收、会计报表、出口退税和防伪程控系统的微机处理等。四是压缩机构,精减人员。按照征管改革的统一布置,对原有机构进行就地压缩,据统计,全省国税系统县城税务所由原来的351个撤并为116个,压缩68%,农村税务所由2127个合并为719个中心税务所,压缩65%,城市税务分局也压缩了28%。
六、认真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严肃财经纪律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工作全面展开,截至1996年底,重点检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组织力量,认真布置。为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从财政、审计、地税、国税、工商、监察等六部门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办公室。在省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地迅整行动,至9月底,全省17个市地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配备专人从事整顿工作。
(二)扎扎实实地抓好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河南省整顿会计秩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地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认真布置,制定了工作方案。各地都开展了自查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自查工作中,严把“四个环节”,做到“四不过关”,即严把自查户数,有遗漏者不过关;严把自查内容,自查报表数字填写不清、对违纪金额未附说明的不过关;严把审查内容,审查手续不全的不过关;严把自查质量,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不过关。到10月底,全省自查工作按原定计划结束,全省参加自查的单位91865家,达到了国务院要求100%的自查面要求,自查出违纪金额10.45亿元。
(三)与财税大检查相结合,开展重点检查。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要求,把重点检查工作与年度财税大检查工作相结合,统一派检查组、统一定检查单位,共同批复检查结论,保证了重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重点检查中,突出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一方面大力宣传会计工作规范及严格遵纪守法单位,认真总结其做法和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另一方面对一些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在严肃处理的同时,认真剖析原因,予以公开曝光。据统计,这次大检查,全省共对21万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0.3亿元,已入库5.1亿元。
(四)配合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在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中,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正常的会计管理制度做为一项重要环节来抓,结合河南实际,制发了《河南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转发了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意见》,在全省开展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活动,收到了显著成效。
七、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拓展财政理财领域
1996年,河南各级财政部门抓住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清理预算外资金的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清理省级预算外资金。一是根据河南省政府发出的《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对省直244家单位的银行帐户进行清理和审核,控制了收费立项,改进了工作程序和方法,设立了“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先后取消省级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77个。对119种收费、基金项目进行检查,要求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到1996年底,已落实到位105项,全年累计缴入财政专户资金16.6亿元,省级80%的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认真审查批准预算外支出项目,全年累计拨付资金14.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支出11.2亿元,行政事业支出3.3亿元,加强了财政管理监督,支持了重点建设和事业发展。二是强化省级预算外资金基础配套工作。严格了收费立项审批,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一律不予审批,暂缓出台10多个收费立项文件,重新审定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等100个贷款公路工程项目的收费站,撤并19个收费站,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三是完善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印制、发放、库存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建立票据印制保管与发放核销相对分离的票据管理新机制,严格了票据印发核销,加强了预算外资金源头控制,促进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基本完成全省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阶段性目标。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关于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实施办法》的要求,自1996年5月中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宣传动员,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面达到65%,基本摸清了全省预算外资金的底数,查处各种违纪资金40多亿元。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深入分析,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颁布实施《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把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于1996年11月30日在省八届人大第23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较大改进,在管理范围、资金性质、财政专户、帐户管理、结余调控、监督处罚等六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标志着河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八、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全面总结了河南省第五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一张表、两本帐”(即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总表、经营性国有资产总帐和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帐)以及清产核资综合报告和国有资产统计报告。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国有资产“家底”,截至1995年底,全省国有资产总量为1029.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49.4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80.4亿元。开展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在摸清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户数的基础上,在纺织、轻工、供销社系统的111户集体企业进行了试点工作。
(二)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对全省10977户国有企业进行了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对全省26075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产权登记,占应登记户数的98.7%。对全省124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年检,撤销了3家机构的执业资格,限期整顿了17家评估机构,规范了评估中介市场。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财政部门先后对全省33家产权交易机构和65家拍卖机构进行了执业检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公告。
(三)制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及解决困难企业职工生活和再就业问题的八条措施。通过落实清产核资政策,核销冲减企业损失挂帐74.5亿元,帮助企业减轻了历史遗留包袱,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在规范评估执业行为的基础上,为企业改制、改组搞好配套服务,1996年全省评估立项1386个,评估确认资产净值218亿元。省产权交易中心盘活资产存量2.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兼并联合、合资联营、转让重组工作。
(四)开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完成了1995年度保值增值指标考评汇总和1996年度指标核定任务。1995年考核了6841户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率为105.15%;1996年考核面扩大到7749户企业,核定保值增值率为103.38%。同时,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劳动、地税部门制定了《河南省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奖惩办法》,强化了激励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
(河南省财政厅供稿,菅明军 李文兵 陆晓楠 骆冲 贾宝同 马学思 罗晓红 郭绍谦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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