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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2亿元,增长12.0%;第二产业增加值532.8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417.5亿元,增长11.9%。粮食总产量达465亿斤,是历史最高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零售物价涨幅为5.4%,消费品零售额555.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在全省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了全省财政预算任务。1996年,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37.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8%。其中,地方级收入76.4亿元,增长17.9%,上划中央消费税、增值税收入61.4亿元,增长13.2%。全省财政支出145.5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结余3532万元。
一、财税、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改革省对市县财税管理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通过减少省与市县的共享税种,调整上解市县的上解办法,对一些自有财力保不了工资等基本开支需要的县(市)适当增加补助等,扩大了市县财力,缓解了市县的财政困难。二是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地税机构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地方税务机构实行了市县政府和省地...
1996年,吉林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3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2亿元,增长12.0%;第二产业增加值532.8亿元,增长10.1%;第三产业增加值417.5亿元,增长11.9%。粮食总产量达465亿斤,是历史最高水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78.1亿元,比上年增长10.6%。零售物价涨幅为5.4%,消费品零售额555.9亿元,比上年增长16.6%。
在全省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超额完成了全省财政预算任务。1996年,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37.8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5.8%。其中,地方级收入76.4亿元,增长17.9%,上划中央消费税、增值税收入61.4亿元,增长13.2%。全省财政支出145.5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8%。按现行财政体制结算,收支相抵,结余3532万元。
一、财税、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一)改革省对市县财税管理体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通过减少省与市县的共享税种,调整上解市县的上解办法,对一些自有财力保不了工资等基本开支需要的县(市)适当增加补助等,扩大了市县财力,缓解了市县的财政困难。二是落实省政府关于调整地税机构管理体制的决定,对地方税务机构实行了市县政府和省地税局双重领导、以市县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是开展财政体制调查,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财政体制的调查报告》,分析研究了吉林省财政体制现状、存在问题和改革方向,提出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二)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各级国税部门在省国税局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征管改革措施,征管工作基本上实现了“十统一”。即统一了税收征管模式,统一了征管机构设置,统一了征管机构职责,统一了征管工作规程,统一了税收征管资料,统一了纳税档案管理,统一了应用计算机征收管理,统一税收管理软件,统一了税法执行程序和税收违法处罚标准,统一了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在征管改革方面,一是对县(市)国税机关职能进行了重点调整。改革后的县(市)国税局和城市国税分局一方面要对县(市)城区内的全部企业直接进行征收管理,另一方面要管理指导城区以外国税分局(所)的工作。县城除个体分局以外,不再设立征收分局(所),城区内的所有企业统一由县(市)国税局负责征收,从而有效地利用了现有征管装备和人力,提高了征管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立了税收服务体系。各级国税部门建立办税服务厅204个,配备计算机1544台,从而为申报纳税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条件。1996年,纳税申报率城市达98%以上,农村达93%以上。三是推进了税收会计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转换税收会计核算办法,逐步规范纳税申报制度,统一采用借贷记帐法,按纳税单位设置分户明细帐,核算到每一纳税人,对税收资金运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算反映,增强了对税款的监控能力。
省地税局制定了《吉林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确立了全省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征管模式。全省83个县(市、区)地税局实行了征收、管理、检查机构分设,并相应调整了征管力量布局,从事检查和稽查工作的人数占一线征管人数的46.7%。有26个县(市、区)地税局取消了专管员管户制度,实现了由专管户向专管事的转变。全省有61个县(市、区)地税局建立了办税服务厅,有59个县(市、区)地税局将计算机应用于税收征管,初步实现了税务登记、受理纳税申报、发售发票、开展税务咨询等一条龙作业。
(三)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后,财力分配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零星、分散的税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这些税种大部分都在县乡。因此,如何发展壮大县乡财源,加强收入征管,是实行新财政体制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吉林省县乡经济发展相对缓慢,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比较薄弱的情况,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入手,促进县乡财政经济发展,为振兴全省财政打好基础的思路。各级财政部门把推动乡镇财政改革与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从有利于调动乡镇政府组织收入积极性、有利于巩固乡镇政权出发,根据乡镇组织收入的特点,对乡镇实行了财政和地税机构合一的管理体制,明确了乡镇财税所以乡镇政府领导为主,财政和地税部门共同管理的模式,全省900多个乡镇成立了财税所。二是一些县(市)按照分税制改革的要求,本着“乡财乡理、乡事乡办”的原则,把应下放给乡镇的收支都下放给乡镇,合理划分县乡收支范围,进一步调动了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推进乡镇国库建设,有条件建立乡级国库的地方都建立了乡级国库,全省建立乡级国库543个,占全省乡镇总数的59%。三是推广了一批乡镇财政建设的典型经验,磐石市坚持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扎扎实实地抓乡镇财政的基础工作,乡镇财政工作步入了比较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全国产粮大县农安县,积极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落实乡镇财税合一,有效地理顺了县乡财政分配关系,极大地激发了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乡镇收入征管和财源建设出现了可喜的局面。临江市花山镇立足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乡镇企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财政收入持续大幅度增长,乡镇公益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从运行情况看,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促进了乡镇党政领导理财观念的转变,乡镇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得到了加强。1996年乡镇财政组织的收入达到15.5亿元,比上年增加3亿元,增长23%,高于全省收入平均增幅7.2个百分点。
(四)积极参与各项配套改革。积极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市职工医疗保障制度以及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与财政部、省社会科学院联合对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基本原则、标准确定、资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长春、吉林、延吉等市、州先后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在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支持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加大生产经营性投入。1996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投入支农资金13.1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利用外资4.2亿元人民币,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46万亩,造林12万亩,改良草场35万亩,除险加固水库26座,重建和维修拦河坝、桥、涵等300多座,打井4万多眼,新增抗旱治涝面积1870万亩,解决了100多个重病屯的防病改水问题,为全省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筹措资金3.7亿多元,支持了吉化30万吨乙烯、吉林化纤6万吨腈纶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对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国家和省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实行所得税返还等政策,共增加企业流动资金8100多万元,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各级财政安排贴息资金62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发展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通过政策性减、免、退税和开发区超基数税收返还,以及对养路费、育林基金财政分成实行特殊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二)支持各项事业发展。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7.55亿元,主要用于长春新机场筹建、吉林玉米深加工研究中心等400多个项目建设。为解决省属高校住房问题,省财政安排一次性专项投资3000万元,用于建设12万平方米教师住房,已有1200多名教师乔迁新居。全省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6.1亿元,比上年增长21.4%,重点支持了超扭曲液晶显示、玉米大面积高产技术研究等276个项目。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30.18亿元,比上年增长15.8%,新建中小学校70所,翻建和维修中小学校舍63295平方米;当年又有7个县(市、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通过国家验收,“普九”面达到90%。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城市扶困资金以及社会保障资金和各项价格补贴共22.2亿元,平抑了市场物价,缓解了城镇职工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安定。
(三)积极活化国有资产。通过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重组等项工作,帮助企业卸掉历史包袱84亿元,占清查出全部资产损失的30.7%;通过价值重估,增加了企业固定资产净值,按全省企业平均折旧率计算,每年可增提折旧7.6亿元,为企业依靠内部积累实现自我发展创造了条件。
三、加大增收节支工作力度
在大力组织收入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收入均衡缴库考核和收入情况分析。通过这项工作,比较准确地把握了组织收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全省财政收入均衡缴库状况有了明显好转。预算执行中各月的收入进度比前两年快了3~6个百分点。二是努力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针对地方税税种多,税源零散、易漏难管的特点,省地税局积极采取了措施。改变了屠宰税征收环节,实行出栏和屠宰环节双向征收办法,健全和完善征管措施,堵塞了征管上的漏洞,使屠宰税由1995年的704万元增加到1996年的2370万元,增长2.4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建立了代扣代缴网络,完善了代扣代缴制度,开展了个人收入双向申报试点工作,个人所得税由1995年的1.8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2.5亿元,增长38.6%;对房产税实行按资产评估后的现值征税,由1995年的2亿元增加到1996年的2.4亿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征收营业税的征管,1996年全省共对2148个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2700万元;积极搞好农业税“册外耕地”的清理工作,对新开垦的“帮忙地”、“旱改水”等免税期已满的耕地,进行认真清理核定,并按期征收农业税。三是强化依法治税,保证应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针对地方税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各级地税部门加大检查和稽查工作力度,采取日常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上下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堵漏增收。同时,加强部门配合,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偷、抗税行为。1996年全省共查补税款和征收滞纳金4.93亿元,比1995年增加2300万元。四是加大财政部门组织收入的征管力度。加强了对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了一些截留、坐支、挪用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了执收执罚单位按规定及时上缴收入。1996年全省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3.8%、53%和100%。
在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的同时,妥善调度资金,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按收入进度掌握各项开支,区别轻重缓急拨付资金,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支出预算。积极配合编制、人事部门控制增编增人,对省直党政机关会议费中的床位费、场租费实行最高限价措施,将行政费“下管一级”的范围由上年的26个单位扩大到35个单位,控制了经费开支。28个市县对公费住宅电话实行了“定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理”的办法,一些市县医疗费、采暖费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严格控购管理,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按级别、企业按效益审批小汽车的原则,对符合购车条件的坚持批购国产车和省产车,降低了购车档次,控制了开支。
由于全省上下努力增收节支,1996年全省财政当年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结余353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结余818万元。赤字市县由上年的17个减少到4个,赤字额由1.3亿元减少到5000万元。预算执行情况是近年来比较好的一年。
四、整顿财经秩序取得初步成效
(一)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精神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在自查的基础上,全省对8027户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13亿元,已收缴入库8182万元。通过清查,初步摸清了预算外资金底数,为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奠定了基础。针对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单位逃避专户监督等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了专户管理工作力度。截至1996年10月底,纳入省直财政专户的单位383个,累计储存资金3.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6.3%和34.1%。
(二)开展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活动。通过自查、互查、重点检查和整改,对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存在的编造假决算、假报表、假审计报告等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顿,全省重点检查了11901个独立核算单位,查出虚增(虚减)利润、擅自冲减资本金、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问题1.3亿元,已收缴入库1638万元,并对会计核算、内部管理、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三)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及各种专项检查工作。1995年度大检查全省共查出各种违纪资金7.7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5.1亿元,已收缴入库4.8亿元。1996年度的大检查进展顺利,截至1996年底,已查出各种违纪资金5.3亿元,应上缴财政3.3亿元,已收缴入库2.5亿元。此外,还对部分粮食、外贸企业决算及社会中介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结合粮食企业经营管理整顿,对部分粮食企业财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全面检查、公费医疗联审互查;会同审计部门对救灾扶贫周转金进行了全面检查。
(四)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工作。
1.开展全省财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并加强财政立法。着重对《预算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财政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快财政立法工作进程,起草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吉林省科技进步条例》中有关财政投入的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被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采纳,同时还对各部门转来的80余件立法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把关。
2.强化税收法制建设。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围绕巩固完善新税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税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法制建设。一是切实加强税政管理。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审批,强化对零申报和负申报企业的税收征管,推广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和丢失、被盗报警系统,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和交叉稽核,提高了增值税管理水平;建立消费税重点税源企业信息上报和金银首饰纳税人年检制度,及时准确掌握消费税重点税源变化和政策执行情况,规范了消费税管理;认真开展涉外企业税务登记和纳税检查,规范涉外税务稽查,增强反避税斗争的能力,全年共检查涉外企业1867户次,查补税款2100万元;制定下发了《吉林省个体、私营税收管理办法》和《吉林省个体、私营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调整个体税收征管范围,认真开展个体私营企业户籍清查、定期定额管理办法,推广建帐建制查帐征收的个体税收征管办法,有效地堵塞了征管漏洞,全年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2.8万户。二是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根据新税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具体行政行为的检查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工作,制止和纠正了各种违反统一税法的行为,全省共清理各地自行制定的、在本辖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385份,维护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三是较好地发挥了税务稽查和司法保卫体系的职能作用。全年共组织检查7.55万次,检查出有问题的企业3.01万户次,查补税款4.4亿元。
(五)开展清理整顿周转金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周转金的部署和要求,对财政周转金进行了清理整顿,基本摸清了全省财政周转金的来源、种类、规模以及存在的问题,重新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财政周转金的来源、项目的决算程序和审批权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六)积极配合省审计厅开展同级财政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认真整改,并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省级财政管理的决定》和《关于省级预算拨款审批权限和程序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省级财政管理制度。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参与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一)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基本步入正轨。1996年,全省对5068户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核定了4707户企业199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企业产权年检登记9094户,比1995年增加1073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为504亿元,比1995年增加140亿元;完成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年检登记15307户,登记国有资产总额205亿元。加强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初步统计,1996年,全省共完成评估项目3900项,评估帐面净值244亿元,评估值324亿元,平均增值率为32.8%。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996年底,全省22158户单位资产总额2836.9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2504.4亿元,占88.29%;非经营性国有资产332.5亿元,占11.71%。会同省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组织首次全省企业商标(商誉)资产评估活动,总评估值21.7亿元。
(二)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各项配套改革。参与4户国家级、30户省级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等办法和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的政策,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了改革中遇到的有关财政、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清产核资工作得到深化和发展。完成了三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总结与分析工作,开展了外埠企业和境外部分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调查工作,部署了全省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
六、财政科研、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取得
较大成绩
(一)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为顺利进行财政体制改革、正确制定财政政策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部署的县级财源建设、开发区建设、农牧企业发展、外经贸企业经营现状分析、通钢“八五”期间经济效益情况分析等7个调研课题。这些调研课题所反映的问题引起了省领导的重视,其中有的课题提出的建议被政府决策所采纳。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在四平市组织开展了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的税源调查,基本摸清了这几个税种的税源分布情况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受到财政部的肯定。完成了“关于组建吉林省税务警察问题研究报告”、“在分税制下吉林省财源建设问题研究”、“农业地区加快工业化发展的目标模式及财税对策”等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完成了省财政厅办公楼计算机网络系统和通化市、公主岭市两个试点财政局计算机局域网的建设工作,为省财政厅机关及财政系统计算机应用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开发了省财政厅机关文书档案管理、政务管理等办公软件,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小型数据库软件、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资金测算软件等。引进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决策支持系统,完成了《吉林省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设计。
七、坚持两手抓,党团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在党团建设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党课教育和形势报告,举办了首期“处级干部读书班”活动,聘请省内的专家和学者为读书班讲解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企业改革和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大型图片展览“红岩魂”,用革命烈士爱党、爱国、爱民族的崇高品质和大无畏献身精神,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政治信仰,增强公仆意识,树立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了生动、具体的党建活动。组织开展了“送温暖”和捐助“希望工程”活动,捐款5万多元,捐献衣物4000多件,结对救助失学儿童14名。
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厅(局)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公务员考核制度;加强了对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制定了“九五”财政教育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开展了业务培训工作,1995年全省各级干校共培训10100人,其中财会人员7400人,财政人员2700人。
在廉政建设方面,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警钟勤鸣、招呼勤打、小雨勤下,做到了抓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同时,注意加强廉政制度建设,注重在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上下功夫。制定了《吉林省财政厅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和处理办法》;监督检查了“处级干部收入申报”和“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省财政厅开展了纠治公款吃玩、超标准乘车和住房方面的问题,对省财政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企业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董本源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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