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1996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亿元,下降3%;第二产业增加值70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818亿元,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地方国有单位完成523.2亿元,增长0.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7.3%,比上年涨幅回落5.3个百分点。进出口贸易总额53.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
1996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150.9亿元(未含中央返还部分),为预算的116.9%,比上年增长30.9%。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177.48亿元,为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23.1%;其中上划中央的工商税收70.2亿元,比上年下降2.8%,地方工商税收107.3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全市财政支出为187.45亿元,为预算的90.3%,比上年增长21.4%。1996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增幅也得到了一定控制。
一、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推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其他各项改革
(一)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国务院1993年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北京市对区、县“按新税制征税,按老体制算帐”...
1996年,北京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亿元,下降3%;第二产业增加值704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818亿元,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地方国有单位完成523.2亿元,增长0.8%。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9.7亿元,比上年增长17.3%。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7.3%,比上年涨幅回落5.3个百分点。进出口贸易总额53.9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
1996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完成150.9亿元(未含中央返还部分),为预算的116.9%,比上年增长30.9%。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工商税收177.48亿元,为预算的107.1%,比上年增长23.1%;其中上划中央的工商税收70.2亿元,比上年下降2.8%,地方工商税收107.3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全市财政支出为187.45亿元,为预算的90.3%,比上年增长21.4%。1996年北京市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的同时,增幅也得到了一定控制。
一、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推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和其他各项改革
(一)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国务院1993年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规定,北京市对区、县“按新税制征税,按老体制算帐”,重新换算分成比例。分税制体制实行两年多来,区县政府积极发展区域经济、开辟区域财源、组织财政收入,区县财政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1996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财政局组成调查组,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全面调查,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同时采取税收返还等办法支持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使新技术产业逐步成为北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推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深化企业改革。
1.支持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发了《关于北京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核销潜亏、明亏挂帐的通知》,对111户试点工业企业的潜亏、明亏、挂帐损失进行了调查核实,帮助企业核销各种损失19.28亿元。同时核实了这些企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
2.做好优化资本结构、所得税返还政策的落实工作。一是市财政局对北京市国有企业负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后,向市政府提出落实所得税返还政策的具体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向市政府提出了37户重点企业名单,经市政府批准按100%返还所得税。二是发出了《关于北京市国有工业企业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补充和企业自补流动资本制度的财务处理办法、资金使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
3.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帮助企业分流富余人员。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参与金属材料加工厂等4户试点企业破产预案的研究。参与国有企业下岗待业职工“托管”试点方案的研究、论证,为今后调整企业分流富余职工创造了条件。
4.做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考核和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完成1995年授权经营考核目标的总公司,兑现机关人员奖励基金;制发了《关于下达1996年度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目标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暂行办法》。
5.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市财政局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对向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机构,境外企业、机构的产权登记、注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作出规定,为使境外国有资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促进其他各项改革。
1.深化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企业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从财政管理与财务监督的角度提出加强基金管理、服务费提取比例与使用的管理措施,以及建立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对管理服务费支出实行分类、分项管理,降低管理服务费的提取比例和提高管理效率等措施。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工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和卫生事业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医疗保险筹资比例、各方负担水平及待遇水平,组织试点区县的财政部门在有关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试点方案,保证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推动建立北京市城镇居民社会救助体系。1996年在全市推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了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经过多方论证,确定每人每月为170元;标准出台后,还制定了配套措施,对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范围、资金负担办法、列支科目以及加强最低生活保障金财务管理与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改进、规范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城市建设企业财务管理。1996年市政府制发了《北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有土地收入资金的内容、征收的主管机关及地价款征收的依据、土地收入使用的范围等;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配合对全市施工、开发企业进行了工资清算,同时核定了1996年工效挂钩基数;市财政局编印了《北京市城市建设财务制度》,为全市城建企业和区县财政局提供了有关工作依据。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积极筹措资金,增加农业投入。1996年全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为7.42亿元,比上年增长27.3%。重点支持了粮食基地和副食品基地的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以及农业技术的示范应用推广等主要农业工程项目的建设,同时兼顾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山区后备资源开发和险村险户搬迁。强化支农资金管理,对支农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检查,控制资金结转率,保证支农资金及时到位,利用财政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向农业投入。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1996年市财政局通过税收返还和直接拨款等方式,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及时返还电子城、建材城的国家专项扶持资金;拨付资金,保证工业搬迁企业正常生产;支持100多个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调整结构项目;按政策规定返还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科技园区等各项税收,促进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三)促进商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规模效益的提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筹集资金,采取借款、贴息、滚动使用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植、导向作用,重点用于建立连锁商业体系和开拓旧货市场,提高全市商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规模效益。积极推动粮食企业“两条线运行”,支持北京市800家定点粮店改造和连锁经营。重点扶持各区县居民“主食厨房”12家,方便了居民供应,促进了粮食企业调整结构、技术改造和发展商业经营,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市、区两级财政还投入资金,支持国有蔬菜网络、定点菜店和蔬菜配送中心建设。
(四)支持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一是在财政预算安排上,坚持教育优先。全市1996年教育事业费支出29.7亿元,比上年增长29.2%,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重点支持了市属高校布局调整和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十大工程,防止基础教育出现二部制,大力扶持高中阶段教育,增加了全市中小学校舍危房修缮经费。二是增加对科技事业的投入。1996年,全市科技事业费支出2.94亿元,比上年增长25.6%,重点支持了科学普及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促进新产业、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三是文化事业费支出1.3亿元,比上年增长24.2%,主要用于筹备国际图联大会和国际档案大会专项经费,以及其他重大文化活动的经费。四是增加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全年卫生事业费支出5.3亿元,比上年增长30.7%。主要用于防疫、妇幼保健、更新急救网络等。
(五)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市财政局在保证公检法部门正常经费的同时,增加对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经费的投入,公检法支出比上年增长22.2%。全市用于抚恤和救济的支出比上年增长45.7%,设置了最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线,解决困难居民的实际困难。
(六)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展顺利。截至1996年底,北京市利用世行贷款总金额为4.3亿美元,共16个项目,在教育事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加强收入管理,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一)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1996年,北京市税务部门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自觉性。在积极为纳税人服务的基础上,加强税收检查,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积极清理欠税。狠抓纳税申报率和税款入库率,强化税源的监控体系,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的监控和管理,积极改进征管方式和征管手段,并开始在一些地区试行了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础的申报制度。加强了税务稽查工作,应用计算机等先进征管手段,规范了税收管理,税收征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促进财政收入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第三产业快速发展,1996年其增加值已占到北京市国内生产总值的50.9%,营业税收入已成为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为此,北京市财税部门1996年重点抓了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全年营业税比上年增长26.6%。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北京市财税部门把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做为新的收入增长措施,1996年北京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达22.7亿元,比上年增长39.9%,是主要税种中增幅最高的。
(三)狠抓企业扭亏增盈,力保财政收入完成。市财政局筹措和调度资金,保证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需要;完善现行工效挂钩办法,调动企业扭亏增盈的积极性;并与市经委一起,建立了企业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按月进行公布考核。
(四)加强财政监督,减少财政收入的流失。1996年,市财政局在清理预算外资金、整顿会计秩序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减少了财政收入的跑冒滴漏,为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保证。
(五)国债发行任务圆满完成。1996年,北京市的国债发行继续面向市场,市财政部门22个网点发行十期国债总计46.1亿元,是上年发行数的2.4倍,圆满完成了1996年度财政系统国债发行任务。
四、严格预算支出,用好财政补贴
(一)规范财政支出,提高使用效益。1996年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照责、权结合,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力争不留硬缺口;对部分资金采取与主管部门共管的办法,增加了主管部门的自我约束力;重新核定和规范财政资金供应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对有收入的事业单位,根据其收入情况,适当核减预算拨款。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制定了支农、文教、行政、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益考核办法,对控制专项资金被挪用、浪费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制发了《北京市文教行政专项资金实行效益考核责任制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与市文物局就文物修缮专项经费签订了《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文物局试行半年来取得很好的效果,并在全市推广。
(二)采取有效措施,压缩财政补贴。
1.探索粮油、副食品、农资补贴的新思路。1996年,为遏制居民口粮政策性亏损补贴增长过快的势头,压缩不合理补贴,市政府制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粮食销售价格的通知》,提出调动市、区县两个积极性,实行粮食销价调整后的购销差价,由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为落实这一举措,市财政局与市粮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城镇居民口粮指标实行两局双重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调整本市粮食销售价格后购销差价实行两级财政负担的通知》,从实施后的情况看,居民口粮政策性亏损补贴明显减少。同时进一步完善粮食企业“两条线运行”办法,加强粮油市场的宏观调控,改革储备粮油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补贴机制;理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堵塞流通中的漏洞,减少了财政补贴。
2.发挥财政职能,完善对公用企业的财政补贴办法。1996年,市财政局在控制市公用企业财政补贴方面有所突破,其主要措施:一是完善财政补贴办法,实行“总额控制、分项考核、鼓励副营、减亏分成”的财政补贴政策,逐户核定企业年度控亏指标,奖励企业减少亏损,抑制了企业亏损的膨胀和财政补贴的增长。二是规范企业工资同效益挂钩办法,引入减亏机制,改变原工资单一的与社会效益挂钩为与经济效益(减亏)、社会效益双挂钩办法。三是加强对补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公用企业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有效地控制了各项费用特别是非生产费用的增长。四是严格区分公用企业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的界限。五是积极支持公用企业分流富余人员。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6年,北京市国有资产工作从完善管理体制、强化产权管理和基础工作三方面入手,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动全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
(一)完善管理体制。一是成立了产权纠纷调处办公室等机构,使产权纠纷调处有专职机构负责;二是建立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三是建立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培训和考试机构。
(二)加强产权管理。一是对1995年度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并核定了1996年的保值增值指标;二是推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配合市体改委对参加市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市属6个公司(集团公司)和35家法人企业的试点方案进行了审查,同时核实了这些企业的国家所有者权益;三是对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从国有资产管理的角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些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归属、股权结构、资金到位以及红利分配情况进行了审查,并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规范;四是积极贯彻落实《破产法》,为北京市国有企业破产工作做了必要的准备;五是完成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工作。
(三)做好基础管理工作。一是重点抓好全市国有资产存量统计工作和国有资产产权年检登记工作。二是完成了为期四年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通过财产清查、界定产权、重估价值、核定资产,基本摸清了全市国有资产的家底,核实后资产总额2576亿元,负债总额1598亿元,所有者权益978亿元,资产负债率62.04%。三是以项目管理为重点,加强资产评估的管理。四是继续开展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试点工作,进一步修订授权经营管理办法。针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又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规范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五是抓好业务基础建设,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通论》和《国有资产管理大全》编写工作,并筹备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计算机业务联网。
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一)清理预算外资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的通知》及北京市政府的具体工作部署,1996年5月,清理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通过清理检查,基本摸清了全市预算外资金的底数。据统计,1995年全市共有预算外资金123.6亿元,其中1995年初滚存余额36.7亿元,1995年预算外实际收入86.9亿元。查出预算外资金违纪金额15.36亿元,其中:应缴未缴财政预算金额1亿元,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金额12.35亿元,违规支出1.85亿元。市财政局严格掌握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把清理检查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被查单位讲解政策,下力量将清理检查预算外资金报表与北京市决算报表相核对,对不实数字进行调查分析,积极核实定案,督缴资金入库,圆满完成了清理检查工作。在检查预算外资金的同时,加强了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整顿会计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1996年北京市会计整顿自查面达100%,查出有问题的单位2823户,自查违纪金额2.4亿元。重点检查的单位为4810户,其中有违纪问题的为746户,占15.5%。查出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虚增虚减收入及费用,擅自冲减资本金,偷税逃税,私设“小金库”等。针对查出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解决办法。
为促进北京市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市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了北京市注协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章程,制定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行为规范。
(三)全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1996年北京市继续深入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市共查出违纪金额7.51亿元,应入库金额7.56亿元(含上年应入库金额7483万元),已全部入库。
(四)控购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自1996年5月10日起,北京市财政局恢复对轿车的专控审批,有效控制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过快增长。据统计,1996年全市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在财政部下达的指标内。
(五)积极清理整顿财政周转金。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市财政局对财政周转金的管理实现了“统一开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制度”,规范了财政周转金占用费的收取标准及各项业务费支出范围和比例,采取措施,加强了周转金管理和清欠工作。
七、区、县财政工作成效显著
1996年区县财政收入完成63.5亿元,比上年增长38.1%,增长幅度高于市级财政收入,其中: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大兴、怀柔的收入增长幅度均超过35%,有力地支持了区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区县财政收入已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0.2%,是全市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各区县财政工作卓有成效、各具特色:一是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发展。顺义县财政局集中资金,对县属规模较大、效益较好、产品有市场的50户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本县经济和财政收入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怀柔县财政局加快企业转制改组的步伐,通过引进生产要素,为全县经济增加了活力,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平谷县财政局突出农业的基础地位,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开发经济沟,促使全县农果业迈上新台阶。延庆县发挥本地优势,制定了“旅游牵动、城镇带动、科教推动”的发展战略,使该县经济在“九五”第一年有了新的发展。海淀区财政局集中资金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1亿元,修建公路,为该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二是在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宣武区财政局试行了以定员、定额为基础的“零基预算”,对专项资金实行“按项审批,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追踪问效”的管理办法。大兴县财政局针对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互相挤占的问题,推行了“统一公用经费列支科目”的管理办法,积极压缩购置费、修缮费、会议费,使预算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西城区财政局加强街道财政管理,完善了区与街道的分配关系,把街道推向了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道路。三是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宣武区财政局狠抓内部管理,对干部进行局风、局貌、衣着和语言教育,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朝阳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向公务员制度过渡,严格干部管理,提高干部素质,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八、重视财政调研和法制工作,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一)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促进财政改革和工作的开展。1996年,北京市财政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和财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振兴财政的目标做了大量调研工作。
1.领导重视,坚持不懈抓调研,推动了财政工作的开展。据统计,在1996年全市财政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比获奖的文章中,由局处级领导参加撰写的调研报告就有15篇。领导重视对推动本单位的调研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坚持调研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1996年,各单位在确定调研课题时,重视围绕中心工作确定重点课题,增强了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如市财政局外贸处1996年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外贸企业财务管理,根据这一中心,处内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当前外贸企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造成困难的原因,写出了有关的调查报告。其中关于区县外贸企业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建议已转化为政策措施,正在落实。1996年,北京市财政系统有不少反映当前改革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政府内部信息资料上刊登,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扩大了财政信息的交流。
(二)财政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1996年市财政局以普法宣传、执法检查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为重点,举办了法律、法规培训班和“财政与法”知识竞赛;制定了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加强了市与区县财政法制工作的联系,推动全市财政系统的法制建设。
(三)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1996年,北京市财政系统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财政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和《北京市财政局干部人事管理若干规定和办法》,已印发执行。制定了《北京市财政局加强廉政建设,严格理财及其他权限的若干规定》,对资金审批和干部使用的程序、权限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落实中央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举办了两期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加强反腐败教育,抓好防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和党的组织建设,开展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活动,坚持每月利用一次党日活动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1996年,北京市财政局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了财政监督力度,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意识明显增强。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张爱冰、金波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