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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1996年,财政部计算中心在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中,把财政部机关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积极搞好部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加强对部机关业务干部的计算机技能培训,同时努力做好全国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一)着重抓好财政部机关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信息产业的迅猛成长,在财政管理中,用现代化手段获取、处理、储存财政信息的要求日益迫切,时机日趋成熟。建立财政系统INTRANET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成为财政部计算中心重要任务之一。
1.努力抓好软件开发工作。1996年,财政部计算中心在调整原有三个软件开发小组力量的基础上,又新组成三个软件开发小组,为部领导、办公厅、预算司、综合与改革司、会计司和国际合作司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业务处理系统,并为建立部内计算机网络系统作准备。
(1)开发《办公厅公文档案管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其主要功能为收发文的登记、流转管理和档案查询,使办公厅公文处理摆脱了繁琐低效的手工操作。此网络的操作系统是UNIX,后台数据库为INFORMIX。此系统还在进一步修改,以更好地适应财政部的情况。
(2)完...
一、财政信息系统建设
1996年,财政部计算中心在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中,把财政部机关信息化建设作为重点,积极搞好部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加强对部机关业务干部的计算机技能培训,同时努力做好全国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一)着重抓好财政部机关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和信息产业的迅猛成长,在财政管理中,用现代化手段获取、处理、储存财政信息的要求日益迫切,时机日趋成熟。建立财政系统INTRANET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已成为财政部计算中心重要任务之一。
1.努力抓好软件开发工作。1996年,财政部计算中心在调整原有三个软件开发小组力量的基础上,又新组成三个软件开发小组,为部领导、办公厅、预算司、综合与改革司、会计司和国际合作司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或业务处理系统,并为建立部内计算机网络系统作准备。
(1)开发《办公厅公文档案管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其主要功能为收发文的登记、流转管理和档案查询,使办公厅公文处理摆脱了繁琐低效的手工操作。此网络的操作系统是UNIX,后台数据库为INFORMIX。此系统还在进一步修改,以更好地适应财政部的情况。
(2)完成《预算司月报处理系统》的开发,并投入实际运行。1996年下半年,开始为预算司总会计处开发《政府会计管理系统》。此系统按照新的预算会计制度,包括系统总控、财政拨款、财政会计记帐和集中缴库记帐四个大模块。
(3)完成《国际合作司业务处理系统》的开发,并已投入运行。
(4)基本完成《会计司公文文档管理系统》的开发。此系统是在WINDOWS NT网上,以LO-TUS NOTES为工具开发的。
(5)针对综合与改革司的业务特点,《综合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课题开发小组计划在综合与改革司建立综合财政信息数据库,构造财政数学模型,开发一些处的业务处理系统等。1996年,课题小组进行了系统需求分析和概要设计工作,基本完成综合与改革司预算外处《预算外资金管理系统》和收费处《政府性基金和收费管理系统》的开发。
(6)为更好地利用财政系统内IBM AS/400计算机系统,财政部计算中心与湖北省财税信息中心合作,在AS/400上联合开发公文处理系统。1996年课题组完成了系统需求分析和系统概要设计。
2.增强对财政部机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1996年财政部计算中心继续为部内司(局)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如协助预算司、地方司、税收司等司编制月报年报和汇总分析报表)外,增派人员加强了计算机应用服务小组的力量,更好地为部内各司(局)常年提供软硬件维护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为适应WINDOWS成为微机上的主流操作系统和MS OFFICE办公应用软件工具的日益普及,于10月成立了MS-OFFICE应用培训小组,制定计划,分期举办培训班,提高部内各司(局)业务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技能。全年举办了4期培训班。
(二)抓好全国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
1.1996年8月召开了10个尚未安装中小型计算机系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作讨论会”。会上介绍和演示了6省市财税信息中心联合开发的《FOAS/A+U系统》和财政部计算中心开发的5个计算机应用软件。与会人员对尚未安装中小型计算机系统的省市如何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问题交流了意见。会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重新上报了建立计算机系统的需求调查报告和总体设计方案。
2.完成了1996年度的进机用款核对与结算工作;对机型、软硬件平台、网络及设备、UPS、专用空调等进行对比测试;对机房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3.为解决UNISYS U6000计算机系统安装后出现的一些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对IBM AS/400计算机系统在系统扩容、故障设备维修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4.针对在一些省市试运行《FOAS/A+U系统》出现的问题,组织力量对《FOAS/A+U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
5.对财政系统的计算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这方面的工作包括:(1)分期对财政部计算中心的技术人员进行POWER-BUILDER开发工具和WIN-DOWS NT、SQL SERVER的培训;(2)举办了一期财政部计算中心和部分省市信息中心的技术人员参加的美国D&B公司的LIGHTSHIP(PILOT)开发工具培训班;(3)组织了两期IBM AS/400客户机/服务器技术培训班;(4)举办一期全国财政系统网络环境下的UPS、专用空调和综合布线培训班;(5)在清华大学举办财政系统部分省市技术人员的VB编程技巧高级培训班;(6)完成合同规定的2人赴软件培训。
(财政部计算中心供稿,陈必陶执笔)
二、税收电子化工程建设
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在进一步明确“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的同时,制订和公布了《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以更大的力度开展全国范围的税收电子化工程建设工作,并在若干项重点工程上取得重大突破。1996年内,税收电子化工程建设工作在建设进度、资金投入、建设成效等方面均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
(一)大力宣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确定了“科技兴税”的原则,全面提高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对税收电子化工作的认识,正式公布实施《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根据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把“实施科技兴税战略”作为今后的工作应认真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强调了税收电子化工作对于整个税收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给予充分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战略性和方向性的工作来抓。
在1996年7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指出,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必须依托计算机及其网络,实行计算机管理,大量、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纳税信息,建立网络系统,利用网络优势,把单独运作的计算机和小局域网联合起来,实现信息共享,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国务院副总理朱基在给会议的贺信中强调,关键是要建立一支廉洁高效而又具有现代化管理知识和先进技术手段的队伍。
为落实朱副总理指示精神和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22日至25日在浙江省召开了全国税务系统第三次计算机应用工作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部分局长、信息中心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各司局有关人员,电子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有关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总局领导对税收征管改革和电子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总结了1992年以来的税收电子化工作,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讨论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拟订的《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和若干制度、规范,并就如何贯彻《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以及对税收征管计算机化的统一推行、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络建设、加快实施“金税”工程、税务干部计算机培训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加强对全国税收电子化工作的领导,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税务系统信息化的规划,监督、检查、协调规划的实施,组织税收电子化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制定有关技术和应用标准。领导小组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项怀诚任组长,副局长郝昭成、总会计师张英惠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
1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实施《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九五”时期发展规划》。该《规划》分六个部分:1.税收电子化工作面临的形势;2.“九五”时期我国税收电子化工程的建设目标和任务;3.“九五”时期税收电子化工程实施计划;4.实施税务管理现代化的配套政策和措施;5.加强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科技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干部素质;6.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加强各级税务机关对税收电子化工作的领导。这一《规划》的公布实施,明确了“九五”时期全国税收电子化工程的建设目标、实施步骤、有关技术标准和具体措施,将对税收电子化工作和整个税收工作的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和总局领导的指示和上述会议的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总局关于征管改革方案、电子化工程发展规划,各地区陆续制定了本地区的税收电子化工程建设规划,许多地区的党政部门对这项工作也非常关心和支持,全国税收电子化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
(二)围绕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这一核心,积极做好配套和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技术的依托和支持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及世界银行财税改革技术援助项目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抽调数十名信息专业技术骨干,与税收业务人员密切配合,先后集中十余次近五个月,按照总局颁发的包括管理服务、申报征收、税务稽查、复议应诉、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五大块业务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及表证单书,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陆续完成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总体设计和详细需求设计书及有关软件文档,并在有关厂商的协助下,投入征管软件的编程工作。至1996年底,该软件的原型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税务法规数据库部分已投入试运行。
根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有关规定和税收征管改革项目时间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于1996年2月开始进行数据库产品的国际招标采购工作,共有8家公司参加了此次投标。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1996年已基本完成了数据库标书的评标、报批、合同初步谈判等工作。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完成了计算机设备采购标书的编写工作,并与世界银行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见,从而为1997上半年开始正式进行计算机设备的国际招标采购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抓紧进行统一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设计和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份组织进行了部分省市税收征管软件的技术交流,共有38个省市税务机关的30个软件参加。这次交流基本反映了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领域计算机使用情况和应用水平,对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进一步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在业务和技术方面的规范化要求有很好的作用,为下一步税收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根据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于8月发出了《关于加强税收征管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行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税收征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管理工作,各省级税务机关要确定一套较为成熟的征管计算机软件,以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为依据,遵循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软件开发的技术标准进行必要的充实、修改和完善(包括平台的更换),以满足现阶段本地区征管计算机化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向全国推荐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计算机软件,并决定凡目前没有征管软件或已有征管软件但尚不成熟、不完整、修改完善比较困难的地区,不得再另行组织开发,应以省为单位在上述推荐软件中选择使用。
为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中的标准化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还对《税收业务分类代码》进行了修订,于8月正式印发执行。有关税收征管软件的统一数据结构、软件开发管理规范等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中。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全面推广使用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的决定。该软件由总局委托辽宁省国税局、抚顺市国税局开发,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相配套,这对规范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将起到重要作用。该软件1996年已推广至地、市一级税务稽查机构,其中赤峰市等17个地区年内推广至区、县级税务稽查机构,从而为1997年以电子方式报送稽查案例做好了准备。
为继续支持各地的税收征管改革和计算机化工作,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用于各地增配计算机设备、软件推广应用和人员培训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也高度重视征管计算机化工作,积极投入,大力推广,自筹资金14多亿元投入征税服务厅建设和计算机软硬件建设。截至1996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建在征税服务厅10000多个,装备各类计算机设备84930台(其中国税局系统49679台,地税局系统35251台),配套设备(包括打印机、调制解调器、电源等)110000余台,共有11581个基层征收单位实现了电子化运行(其中国税系统6342个,地税系统5257个),约占征收单位总数的30%,其中1996年投入运行的就有4600个左右。1996年全国完成的6400多亿工商税收中,有近3600亿元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征收上来的,占税收总额的56%。
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还完成了财税系统第八批进口小型计算机系统工作,进机单位为贵州、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宁夏、西宁等7个省(自治区)市国家税务局,进机设备总额近2000万元,各进口IBM RISC/6000小型计算机系统统一套并配备ORACLE数据库。至此,列入国家“七五”和“八五”进机计划的全国6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国税局的小型计算机配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为了搞好小型计算机的开发应用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还借鉴集中开发Unisys公司U6000小型机征管软件的经验,在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组织了IBM RISC/6000小型机(ORACLE数据库平台)征管软件的开发工作。
(三)“金税”工程继续取得进展,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扩大推行。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全国50个城市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系统的正常运行。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系统工程自1994年三季度正式启动一期先导工程以来,已取得积极的进展,初步发挥了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在专用发票稽核方面的作用。从50个城市的运行情况看,这个系统的稽核面较广,可以发现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案件的线索,并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的税务机关,许多工程单位都摸索出一些比较有效的利用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犯罪线索的方法。如襄樊市国家税务局两年来共录入发票151万笔,计算机稽核系统提供有疑问发票479笔,经人工核查,共发现违章案件205起,查补税款450余万元;沈阳市国税局共录入发票124万笔,经过计算机稽核与人工稽核,共发现有问题发票1363组,补罚合计500余万元,行政立案240件,刑事立案35件,逮捕4人。据国家税务总局对上海、无锡、中山三市的重点调查,这三个市利用计算机稽核系统查实多起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违纪案件,共查补税款5000多万元。各稽核单位还积极向纳税人宣传“金税”工程,列举事例,教育、规范纳税人的行为,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威慑效应。
同时,针对一期工程上马比较仓促,软件设计比较粗糙,稽核系统的数据收集手段比较落后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完成了计算机稽核系统新版软件设计与开发工作,并在上海市和江苏省淮阴、宿迁、盐城、连云港等城市投入了试运行,为二期工程上马做好充分准备。
2.积极推广应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百万元版手工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凡一次性开具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并由税务机关进行防伪认证和交叉稽核。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进行了大量而充分的宣传、培训、设备安装等准备工作,全国纳入使用这一系统范围的3145户企业运行比较正常,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也日趋完善,质量日趋稳定,逐步发挥了在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这一情况,国家税务总局8月又作出进一步扩大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决定。具体内容包括:从1997年1月1日起,凡使用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一律配备防伪税控系统自行开具,同时取消税务机关代开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逐步将10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争取在1997年7月1日前全面推开,至迟不超过1997年年底;在适当时候对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面推行防伪税控系统。
为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国家税务总局还重点对各地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存根联进行交叉稽核,但由于部分地区管理力度不强,管理措施不够严密,以及通信线路故障等因素,有部分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未能纳入交叉稽核范围。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共收集和稽核百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61000多张,抵扣联近2万张.
3.加紧税控收款机试点准备工作。1996年5月,成立了由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工业部、国内贸易部等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小组,起草了《税控收款机系统技术条件》、《税控收款机试点城市管理办法》、《税控收款机生产资格认证办法》、《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试点方案》等文件,并向国务院提出了税控收款机推广与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结合推行的意见。
(四)全国国税系统计算机广域主干网正式建成,各业务应用系统逐步上网运行,税务系统的网络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为今后的信息系统建设奠定了基础。1995年第四季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着手建立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主干网后,总局和各省、市级国家税务局积极投入了各项建网工作。该计算机广域主干网采用省、市两级国家税务局均在本地计算机局域网上挂接路由器,通过调制解调器以9600bps同步专线方式联入CHINAPAC的组网方式。至1996年6月底,全国已有43个省级国税局和328个地市级国税局与国家税务总局通信网管中心联通。一些通信条件较好的地区还组织进行了该广域网络向区县级税务机关延伸的工作,1996年底该网络的结点达到1100多个。由于该网络具有方案科学、建设速度快、网络质量好等特点,被邮电部列入部委建网的成功范例予以推广。
1996年11月,根据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主干网的运行情况和税收业务发展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开始部署实施广域网二期工程,将省级地方税务局纳入联网范围,并对省级国家税务局的通信设备进行了扩容。根据二期工程方案,国家税务总局将使用2Mbps线路,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采用64K的X.25线路(其中地税局可根据数据量大小适当下调带宽),广东、江苏、上海三省市国家税务局直接开通64K帧中继,各网络结点下还配备了含有邮件功能的群件系统,可以支持广域网络环境下的软件开发。
随着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主干网的开通,由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开发的“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查询系统“、“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系统”也陆续上网运行。其中“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查询系统”共收集各地上报的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23万多条,为提高各地税务机关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犯罪活动的能力提供了重要的帮助手段。
“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是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配合恢复使用出口退税专用税票制度、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管理工作,于1996年4月开始推行的一个全国性应用系统,也是“金关”工程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项目的一项重要内容。该系统依托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主干网,实现出口退税专用税票信息从开票地点到退税地点的传递,以确保退税审核机关的审核效率和准确性。该系统1996年共收集处理出口退税专用税票信息45万余条,对加强出口退税征税环节管理、严格出口退税审核、防范出口退税中的犯罪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还积极与海关、外汇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和沟通,分析、研究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电子信息传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信息的分析利用水平。1996年由国家税务总局利用全国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主干网处理、分类、下发至全国各出口退税审批单位海关报关信息共631万余条。这一工作与“出口退税专用税票认证系统”相互补充,为各地审批出口退税业务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依据。
根据各地将陆续开展地市以下税务机关广域网建设这一情况,为保证税务系统计算机局域、广域网络的建设质量和网络的通信畅通,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方案报审制度,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凡拟建立本地区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的,均应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审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方案。
(五)强化税务系统计算机类设备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电子信息技术发展较快,计算机产品市场价格多变、竞争激烈的情况,为保证税务系统所购计算机类设备的质量和服务,降低购机成本,并加强税务系统廉政建设,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加强税务系统计算机类设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决定。具体内容包括:由国家税务总局在对若干厂商的计算机设备进行技术测试和价格审核的基础上,确定税务系统计算机类设备采购范围,定期公布入选设备价格;各级税务机关根据采购范围自行谈签合同,并将合同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统一报价对所属单位的计算机设备采购工作进行审核。为扶持民族工业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还作出决定,工作站类设备一律国产化。
1996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首批列入税务系统计算机类设备采购范围的产品及其报价,包括:联想集团、长城集团、方正集团的微型计算机(工作站),COMPAQ、HP、IBM、AST等公司的服务器,山特、创统、四通、APC、科华、同策等公司的UPS产品,得实、福建实达、四通、赞华、智凯等公司的打印机等。11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向全系统公布了上述设备的第二期报价。
这一办法自1996年第三季度实行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首先是保证了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体现了国产化原则;其次是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益,年内税务系统按这一办法采购的计算机设备达5000套以上,节约资金数百万元;三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定期公布报价,为各地办理采购工作和对采购工作进行审核管理提供了确切依据。另外,根据一些企业反映的税务机关在指定企业购置计算机类设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又作出规定:凡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统一规格和技术要求配备计算机设备的,应采取企业按税务机关要求自行购置、税务机关验收的方式,或有企业自愿的前提下,采取由税务机关统一组织的方式,税务机关要严把设备的质量关和价格关,不得借机谋取利益;税务机关在这一过程中如负责提供一定技术服务的,可参照服务成本收取必要费用,但不得混入设备购置价格内。这些规定,有效地促进了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
199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还对计算机系统软件的购置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各地应以微机服务器构成Client/Servet体系结构的局域网,服务器端应采用WindowsNT或SCOUNIX操作系统;对共享式小规模应用,可继续延用Foxpro或Visual Foxpro;对较大型应用,应在Microsoft SQL Servet、ORACLE、SYBASE、INFORMIX等数据库中选择其一,并以省为单位统一选购使用。
(六)进一步加强税务科技队伍建设。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科技队伍建设和税务干部现代化管理技术培训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继续开展税务系统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广大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1995年度评审工作情况和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计算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的评审办法进行了调整,即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自行负责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委托代评所属单位计算机(硬件)工程系列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国家税务总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只负责中级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并负责委托各省级人事、职改部门代为评审国税系统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工作;地方税务系统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审问题,仍由各级地税机关按当地统一规定自行办理。按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1996年度共受理144名申报者的评审材料,具体评审工作将于1997年初完成。
2.充实税务系统科技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分析了税收工作发展需要和税务系统现有科技队伍状况后,向全国税务系统提出了“积极引进科技人才”的号召。各地纷纷行动起来,采取公开考录等方式,大力引进计算机专业人才加入税收电子化建设工作,并在现有税务干部中积极进行培养工作。如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在全自治区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录工作,一次性录用计算机专业人员128人,大大加强了该区国税系统的计算机专业技术力量。1996年,全国约有7000多名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入到税务信息系统,成为税收电子化工作的新生力量。
为推动税收电子化工作的发展,表彰先进,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1996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授予在税收电子化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陈柯等66人“税务系统先进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并对王彤等65人予以通报表扬;9月又决定授予河北省地税局、沈阳市国税局、吉林省国税局、上海市国税局、江苏省国税局、浙江省国税局、南京市地税局、河南省国税局、武汉市地税局、广东省国税局、深圳市地税局、海南省地税局、重庆市国税局等13个单位“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授予河北省国税局、山西省国税局、山西省地税局、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辽宁省国税局、沈阳市地税局、宁波市国税局、安徽省地税局、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山东省国税局、湖北省地税局、武汉市国税局、湖南省国税局、深圳市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四川省国税局、甘肃省国税局等18个单位“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于全国税务系统第三次计算机应用工作会议上对上述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表彰。这一活动进一步宣传了税收电子化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促进了向先进同志学习、为税收事业再创新功的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开展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199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开展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普及培训工作的意见》,把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的普及培训列为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原则上要在3年内学完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普及培训的全部内容(个别条件不完善的地区可延长至5年以内完成),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根据工作职责经培训后要参加相应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为配合这项工作的进行,国家税务总局编印了《计算机管理基础知识》一书,在1996年度计算机专项经费中专门安排了购置培训用计算机设备的补助经费,并与国家教委就将税务系统计算机与网络基础知识培训纳入全国信息应用技术证书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取得了初步一致的意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这一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精心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很多地区领导带头参加培训。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全系统共开展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培训4000多期(次),参加培训人员在10万人以上,至1996年底,全系统干部完成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培训的人员已达20%以上。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还注意采取多种方式,对计算机专业人员进行深化培训,使他们能够适应更大规模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年仅国家税务总局直接组织的计算机专业技术深化培训即近20期,参训人员1000多人。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组织了100多人次的计算机技术国外培训和交流。
(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供稿,胡卓尔执笔)
三、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1996年,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领导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在网络系统建设、专用业务软件开发及专业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并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服务和保障。
(一)积极有效地利用日元贷款,加快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利用日元贷款建设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工作十分重视,将其列入了1996年工作要点,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有关单位也很重视,积极支持,大力协助,使这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一是组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技术人员赴美国进行采购合同设备的技术培训,提高了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为有效利用日元贷款,顺利建成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网络系统打下了基础。二是于5月底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会议,下发了《国家资产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对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三级计算机网络系统作了具体布置和安排。三是经多方努力,财政部为该项目安排了国内配套资金,专用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工作进展顺利。四是建成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计算机网络中心和数据库中心,开发完成了供省、地两级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的软件和数据库系统及其他技术准备工作。五是开始为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二级计算机网络系统。截至1996年底,已有江苏、安徽、宁夏、四川、甘肃、湖北、吉林、北京、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市建成并开通了二级网络系统,其中本地工作站约80个,远程工作站约130个。六是将局机关每司一个联网点扩大到每个处室都能联网,使局机关联网的计算机由10台增加到45台。
(二)及时进行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服务和有力保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注意及时征求和听取局内业务司及地方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对软件进行修正和调整,保证了软件的适用性、可靠性。1996年共为产权登记年检、占有产权登记、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境外企业产权登记及资产统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资产评估等基础管理工作开发完成不同版本的专用软件11个,其中9个已投入使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还进行了青年总裁会员管理软件的开发,并为浙江、山西等地开发了一些录入及汇总分析软件。同时,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大量数据也及时进行了处理和整理。主要有:(1)直接录入了2000多户中央一级企业的1995年度企业产权登记年检数据,整理并汇总分析了全国29万户企业的数据。(2)汇总整理了1995年度地方43万余户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数据,中央单位的数据整理工作正在进行中。(3)整理了1994年度清产核资第一阶段的数据,得出了地方共9万多户企业的有效数据。整理了1995年度企业清产核资第二阶段的数据,得出了中央及地方近14.5万户企业的有效数据,第三阶段的数据正在整理中。(4)直接录入并汇总了1995年度境外产权登记1000多户企业的数据,整理汇总了3300多户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数据。
(三)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积极开发计算机信息查询系统,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专用数据库。随着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要求对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的大量数据、信息能够进行方便、快捷的查询。为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1996年下大力气抓了信息查询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并取得一定成效。
1.资产评估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由资产评估价格信息系统、资产评估机构信息系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数据库、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数据库、每日动态价格信息系统、电子邮件系统等6个子系统组成。通过此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方便地查询有关法规、价格信息,及时传递资料。全国已有200多家资产评估机构与该系统联通。
2.产权转让信息系统。为满足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重组的需要,保证产权转让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在产权司的支持下,开发了产权转让信息系统,开设了产权出让、投资需求、设备转让和需求等信息栏目,部分产权交易中介机构已经入网。该系统正在进一步调试完善中。
3.企业名录核对系统。长期以来,在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几项基础工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户数、主要数据不相吻合,且差距较大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着手开发了企业名录核对系统,已将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三项基础工作中的企业名录、主要数据一一对应起来。这个系统的第一阶段已经完成。
4.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查询系统。已经开发完成了1994、1995两年度资产统计汇总数据查询系统和1995年度的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数据查询系统。通过这些数据查询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查询到每户企业的基础数据,并能进行简单的对比分析。
5.中国企事业单位名录查询系统和中国“三资”企业名录查询系统。企事业单位名录查询系统提供了全国各行业、各地区共165万户企事业单位的名录.“三资”企业查询系统则包括了全国11万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的名录和主要经济指标。
6.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查询系统。该系统收集了新中国成立到1995年底国家及各部门和部分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四)抓好技术培训工作。随着信息网络系统的逐步扩大及电子计算机应用的逐步普及,技术培训工作必须及时跟上。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举办了两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培训班,共为18个省、自治区、市的地市级以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培训了近260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操作人员。经财政部全国财政干部培训中心考核验收,两个培训班均为优秀,也受到了地方的好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信息计算中心供稿,王祖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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