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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外事财务制度
继1994年、1995年驻外使领馆工资制度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等几项大的外事财务制度改革后,1996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一方面补充完善现行制度,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其他外事财务制度改革。
(一)完善驻外使领馆财务制度。1996年4月,财政部、外交部组成联合考察组,在两部主管领导的率领下,赴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就驻外使领馆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察。1996年7月,财政部首次组织驻外机构财务巡视,赴日本、法国、俄罗斯等国调查了解各类驻外机构财务、工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补充完善了现行驻外使领馆财务制度。
1.提高了馆员随任配偶补贴标准,将大使、总领事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提高90美元,其他人员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提高60美元。同时明确规定,随任配偶补贴标准调整后,随任配偶均有义务承担使领馆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劳动。今后安排随任配偶工作和劳动,使领馆不另发补贴。
1996年,外汇外事财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外事财务制度
继1994年、1995年驻外使领馆工资制度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等几项大的外事财务制度改革后,1996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一方面补充完善现行制度,另一方面积极进行其他外事财务制度改革。
(一)完善驻外使领馆财务制度。1996年4月,财政部、外交部组成联合考察组,在两部主管领导的率领下,赴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就驻外使领馆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察。1996年7月,财政部首次组织驻外机构财务巡视,赴日本、法国、俄罗斯等国调查了解各类驻外机构财务、工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补充完善了现行驻外使领馆财务制度。
1.提高了馆员随任配偶补贴标准,将大使、总领事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提高90美元,其他人员随任配偶补贴标准每月提高60美元。同时明确规定,随任配偶补贴标准调整后,随任配偶均有义务承担使领馆安排的各项工作和劳动。今后安排随任配偶工作和劳动,使领馆不另发补贴。
2.扩大了驻外使领馆馆务基金的提取范围,积极支持使领馆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使领馆的凝聚力。严格了馆务基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强了对馆务基金的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了部分驻外使领馆的地区类别。
(二)制定《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曾几次下发文件,加强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及生活待遇管理,但是一直没有一个完整的、规范的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及生活待遇管理办法。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对现行制度进行改革。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下发了《外国文教专家工资和生活待遇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应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对外国文教专家的直接报酬部分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和财政部共同制定,并公开发布。聘用单位按照国家公布的外国文教专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外国文教专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实际业务水平,并参考其学历和资历确定月工资数额。
(三)适时调整有关人员境外生活待遇标准。近年来,国内外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国各类境外常驻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境外生活待遇标准陆续进行了调整。1996年,财政部在实地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又适时调整了国际铁路联运出国人员境外伙食费开支标准,提高了赴俄商检人员境外伙食费补助标准。
(四)积极完善其他有关制度。针对目前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派人到上海、浙江等接待外宾较多的省、市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召集北京的数家涉外宾馆饭店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积极参与了援外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标准的调研,与国家体委共同草拟了《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它规定》。1996年财政部把落实《关于改革境外企业工资制度的通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与外经贸部共同召开了境外外贸企业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同时督促各外贸企业尽快制定所属境外企业的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对中国银行、中国纺织总会等单位报来的境外企业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摸清情况,为今后进一步搞好境外企业工资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保证重点,保障外交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保证我国外交工作的正常需要,1996年中央财政安排外交支出预算37.27亿元(不含国际组织会费、捐款支出),比1995年预算增长7.9%,使外交外事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一)1996年我国外事工作十分繁重,成果显著:美国对华关系由遏制改为全面接触;中俄确立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战略伙伴关系;中、俄、哈、吉、塔五国签署了边界相互信任协议,与周边国家信任增强。由于首脑外交活动的活跃开展,使我国在不长的时间内,摆脱了西方对我国的孤立,为国内经济建设营造了一个有利的国际环境。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临时立法会顺利产生,为政权平稳过渡奠定了基础。以上这些工作是1996年外交工作的重点,也是外交支出经费保障的重点,中央财政及时拨出专款,保证了我国重大外交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预算执行环节的管理。1996年财政部制定了《外交支出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外交支出的开支范围、帐务设置、预算决算编报要求及监督管理工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外交支出管理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同时,按照税利分流的原则重新核定了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体制,大大调动了这些单位的积极性,上交税收成倍增长。
(三)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外事财务管理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国际交往日益增加,为使预算分配进一步科学、合理,财政部在“外交支出”预算安排过程中,深入部门了解情况,宣传财政政策,认真核实单位预算指标,严格执行“保障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在各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下,圆满完成了预算安排任务。在决算审批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坚决予以剔除。为保证驻外机构总体改革方案的实施,财政部深入外交部、外经贸部、国家教委、国家旅游局等部门了解馆舍情况,共同商定馆舍改造方案,提出改造重点,为严格公私费用划分创造条件。
(四)加强国际会议的经费管理,保障国际会议顺利召开。1996年国际组织在华召开了几个大中型国际会议,如各国议联大会、档案大会、图联大会、行政大会、二十一世纪论坛等,为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财政部派人参加了这些会议的筹办工作,对国际会议的经费进行跟踪审核,统一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严格经费和资产的管理,保证了国际会议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加大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办法
(一)颁布实施《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适应改革开放和涉外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境外企业健康发展,提高境外投资效益,1996年财政部制定下发了《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本着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划分了主管财政部门和投资单位的职责,充分尊重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财政部门主要是通过分配、管理、监督、检查职能对境外企业进行宏观调控。
1.分配职能。境外投资收益的分配、境外投资收益免缴期限由主管财政部门确定,上缴主管财政部门的投资收益可在一定期限内用于扶持境外企业的发展。
2.管理职能。财政部门负责审批境外投资年度财务报告,汇总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基本情况,并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境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考核,重大财务事项也必须报告主管财政机关。
3.监督、检查职能。财政部门根据掌握的有关情况,会同投资单位对境外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财产损失、连续几年经营亏损等重要财务问题,财政部门可责成投资单位对其进行检查或予以处罚。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工作。自《办法》出台后,财政部召开了全国会议进行贯彻落实,对《办法》在全国实施做了具体布置,要求各省市根据《办法》的精神尽快制定出符合本省、市发展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采取点面结合的办法,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境外企业的国内投资单位进行重点调查,本着统一政策与灵活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析,妥善处理了部分省、市的具体问题。下发了《关于填报<境外投资财务管理基本情况表>的通知》,并积极草拟境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力争建立一套科学、完善、规范的境外投资年度财务报告体系和财务报告审批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影响面。《办法》下发后,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不仅要认真学习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而且要以不同形式对政府各主管部门及投资单位进行宣传贯彻。财政部在《中国财经报》的显著位置全文登载了《办法》和财政部外汇外事司领导的答记者问,并在《财政》、《财务与会计》等杂志上发表数篇文章。
四、进一步做好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工作,为最终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奠定基础
自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已步入正轨,为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创造了一定条件。
(一)完善购汇限额日常管理工作。外汇体制改革两年来,购汇人民币限额管理已日趋成熟。为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财政部先后召开了部分省、市及中央重点部门购汇人民币限额会议,就外汇体制改革后限额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和研究,探讨了下一步放开限额管理的一些过渡性意见,下发了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1996年执行情况和1997年预算的通知。
(二)继续做好购汇限额预算安排,保证外事工作需要。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全国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为89.62亿元,折合10.75亿美元,实际执行为74.52亿元,折合8.95亿美元,占全年预算的83.16%,共减支15.1亿元。其中,出国用汇实际执行10.1亿元。1996年全国党政干部出国人数为11.75万人次,其中:中央单位7.13万人次,地方各省市4.62万人次。1996年购汇人民币限额减支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各单位在保证外交、外事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严把出国用汇关,使出国用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压缩;中国人民银行、邮电部、外经贸部等由于推迟缴纳股金与基金,减少了购汇限额的支出。
五、加强国际组织财务管理,促进对外经济发展
根据我国的经济及财政状况,在审定我国政府参加各国际组织财务、预算,管理我国政府参加各国际组织需缴纳的会费、捐款及其他有关支出工作中,财政部积极与各主管部门配合,做到既要保证我国作为国际组织成员国应履行的财政义务,又要充分发挥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作用;并本着有给有取的原则,在我国向国际组织提供一定支持、履行应尽义务的同时,尽可能争取更多的国际组织援助,并对部分援助进行财务管理,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一)审定我国与国际组织之间有关的财务问题。与林业部和林科院研究了拟在我国建立国际竹藤网络中心有关财务事项,多次参与了与加拿大IDRC组织商谈建立竹藤网络中心事宜;配合各主管部门制定和审定了我国参加国际组织会议有关财务对策;研究制定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行政预算会议的预算和会费比额;参与制定了联合国五十一届大会五委会议、北太平洋组织会议、西亚海行动计划、东亚海协体第十二次会议、亚太电信联盟会议和国际劳工组织大会等财务对策。
(二)批复我国参加国际组织支出预算并办理拨款。为保证我国按时履行对国际组织的财政义务,财政部批复了1996年国际组织支出预算并办理了拨款。1996年我国共向联合国及其他一些主要的国际组织缴纳会费2.7亿元人民币,缴纳联合国维和摊款1.5亿元人民币,向国际组织捐款1亿元人民币。严格审核了各部委上报的1997年向国际组织机构捐款计划,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捐款的请示报告,并及时将国务院批准的捐款额通知各有关部委。
(三)参加国际会议,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为加强我国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财政部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第五十一届大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大会、亚太经合行政预算会议、国际劳工组织大会、北太平洋组织会议和第十二次东亚海协体会议。通过参加大会,一方面对这些国际组织上一财政年度的年度预算执行、下一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分配、财务结构以及会费比额等有关财政方面的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了解国际组织提供经济援助的适用范围,以争取获得更多的国际援助;同时也借此机会让国际组织了解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及在国际组织支出方面的有关情况,以便将来能更好地进行合作。
(四)加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的管理。财政部作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的债务担保人,为保证项目的有效执行、贷款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偿还,于1996年9月召开项目财务管理座谈会,使各项目区财政部门统一了思想,加强了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另外还研究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研究和办理了“中国北方草原畜牧发展项目”还款催收办法,并与农业部一道去河北省督促落实河北盐碱地改造项目偿还资金,办理了湖北省项目的对外还款,对其他项目也分别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各项目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确保我国的偿债信誉。为确定项目资金的发放渠道,还到吉林省和山西省等项目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与农业部一起参加了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四川川东北农业发展项目评估活动和青海海东地区、四川川东北农业发展项目等两个贷款协议的谈判工作,争取到了2700多万美元的优惠贷款。
六,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促进外经企业进一步发展
1996年我国对外经济合作企业新签合同额102.73亿美元,比1995年增长6.2%,完成营业额76.96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16.8%,实现利润总额17亿美元,与1996年相比,下降19%。
(一)1996年10月,财政部在海南省召开了全国第四次外经企业财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八五”计划结束、“九五”计划开始后召开的一次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的同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志及中央和地方主要外经企业负责财务的同志。会议对“八五”时期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当前外经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探讨了“九五”时期外经企业以财务管理为中心,抓管理,增效益,实现两个转变,促进企业发展的思路,并对做好外经企业财务工作作了部署。
(二)积极推进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财务的监督,1996年外经企业基本上实现了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三)核批和汇总了全国外经企业1995年度财务决算。其中审批了45家中央级外经企业1995年度财务决算,汇总了全国外经企业1995年度决算。从汇总情况看,1995年外经企业资产负债率为77.4%,总资产报酬率为2.51%。
对地方外经企业财务决算进行了评比,评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十名。
(四)继续支持项目效益好、有偿还能力的对外经济合作项目,1995年财政部共借出外经周转金人民币9300万元,现汇3800万美元,支持了33个项目;收回外经周转金人民币9900万元,现汇2750万美元。
七、积极参与援外方式改革,加强援外规章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援外资金效益
1996年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推动援外优惠贷款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充分发挥援外资金的效益,加强援外规章制度的建设,使援外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积极参与援外方式改革。参与援外优惠贷款工作,规范优惠贷款管理。1995年,我国政府开始推行优惠贷款援助方式,1996年是推行优惠贷款援助方式的关键一年。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共同颁发了《关于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援助的暂行规定》,规范了援外优惠贷款工作。优惠贷款援助方式是一种新的援外方式,针对在推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并积极向国务院反映意见,其中一些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对推行优惠贷款援助方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积极推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1996年财政部与外经贸部共同起草了《援外合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和《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管理办法》,并且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
(二)充分发挥援外资金的效益。继续从对外援助支出预算中安排资金援建成套项目、派遣援外医疗队和与第三世界国家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1996年,援外成套项目竣工37个;在37个国家的92个医疗点上有我国援外医疗队员879人;国家科委举办由第三世界国家有关专家参加的培训班23个,培训外国专家402人。还安排援外资金向受援国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物资援助。
(三)加强援外财务制度建设。财政部起草了《援外预算资管理办法》,与有关部门共同颁发了《关于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援助的暂行规定》,起草了《援外合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和《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管理办法》,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援外财务管理办法。
八、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1996年是“中国山水风光游”年,我国旅游业有了一个新的突破,当年来华旅游入境人数5112.75万人次,比1995年增长10.22%;国际旅游外汇收入首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达到102亿美元;国内旅游收入达1638亿元人民币。全年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2487亿元人民币,比1995年增长18.5%。1996年中央财政对旅游业的投入资金为1.49亿元,其中旅游事业费17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1.04亿元,旅游周转金2800万元。这些资金基本保证了国家旅游局对外宣传促销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需要,对缓解国有旅游企业资金困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旅游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强旅游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联合下发了《旅游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理顺了旅游发展基金的征收渠道,并对旅游发展基金的使用做了具体规定。1996年共催收旅游发展基金1.37亿元,安排支出1.04亿元,该项资金在对外宣传促销、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弥补了旅游事业费的不足。
(二)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重点扶持旅游发展地区。1995年经国务院领导批准,财政部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并同意其免税进口300辆旅游用车。其中1996年向新疆拨付专项资金2000万元,办理50辆进口汽车退税1258万元,并对项目实施情况做了进一步跟踪了解。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1996年中央预算借给贵州省旅游发展专款3000万元,派人赴贵州进行了实地考察,落实项目计划,并按时拨付了资金。
(三)做好旅游财政财务管理工作。1996年8月,财政部首次在新疆召开了全国财政旅游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了各级财政部门抓旅游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了今后的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抓好旅游企业管理的关键是财务管理工作,旅游企业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应以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的成本控制,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开展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工作包括: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帮助旅游企业尽快实现两个转变;二是努力筹措资金,继续给予旅游企业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内部理财水平,确立财务管理的中心地位;四是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保证旅游业健康发展;五是积极参与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六是加强对旅游财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财政财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四)做好旅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汇总报表的评比和布置工作。1996年5月,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地方1995年度旅游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汇总报表进行了汇审评比,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为提高报表的编报质量,1996年11月,在贵州召开的旅游财务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对1996年度全国旅游企业财务决算汇总报表进行了布置,会后印发了《关于编审1996年度国有旅游企业财务决算的通知》。
(五)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建设,狠抓旅游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旅游企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草拟了《旅行社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范本)和《旅游饭店内部管理办法》(范本),旅游企业可据此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以带动企业实行全面科学管理。为实现旅游企业财务信息电算化,财政部为44个省(区、市)财政厅局配备了微机,并于1996年4月在深圳进行了人员培训。根据有关规定,财政部对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所属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总挂总提办法,同时对上述单位1995年度效益工资进行了清算。
(财政部外汇外事司供稿,武翠英、杨瑞金、邸胜军、叶丽萍、李勇、杨彦、吴国生、鲍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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