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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围绕年初确定的“一个中心、三项首要任务”(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心,努力完成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三项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积极为企业改革服务,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有力地推动了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工作。
一、召开全国地方局长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1996年1月10日至12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地方局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前,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作了重要指示。会议对1995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做了总结,就如何进一步做好1996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探讨,明确了1996年的工作思路。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作了题为《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讲话。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于12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朱镕基副总理向会议代表发来贺信,作了重要指示,肯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着眼于建立...
1996年,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围绕年初确定的“一个中心、三项首要任务”(围绕国有企业改革这个中心,努力完成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三项首要任务),扎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积极为企业改革服务,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有力地推动了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的工作。
一、召开全国地方局长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1996年1月10日至12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地方局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前,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作了重要指示。会议对1995年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做了总结,就如何进一步做好1996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探讨,明确了1996年的工作思路。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作了题为《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的讲话。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于12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朱镕基副总理向会议代表发来贺信,作了重要指示,肯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着眼于建立现代化的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提出了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方法。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到会做了重要讲话。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佑才作了题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新体系》的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的成绩,指出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经过“七五”时期的起步和探索阶段、“八五”时期的奠基和开创阶段,已进入到“九五”时期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报告提出,进入“九五”时期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思想要实现六个转变,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从着眼于搞好单个企业制度创新的同时,向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结构调整转变;从注重对国有企业的微观管理向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搞好各项配套措施相结合转变;从侧重经营性资产管理,向同时开拓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新局面转变;从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向重视公有资产管理,带动全社会各类企业资产发展转变;从“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向“两手都要硬”转变。张佑才同志在报告中还对1997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会上,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代表交流了工作经验,对提交会议讨论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九五”规划》进行了认真研究。这个规划已经财政部讨论通过,并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
二、扎实推进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多年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基本管理手段,是一项基本功。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狠抓基础管理,有力地推动了整个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发展。
(一)产权登记工作。1996年1月25日,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192号令,正式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的产权登记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之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布置了产权占有登记和1996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工作。1996年,首次在全国范围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工作,登记户数达46万户,登记资产达10500亿元;完成了1994年度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对1995年度的年检作了布置;对中央部门所属境外企业及非经营性机构的产权登记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完成了《1995年度产权登记及变动状况分析报告》;起草了《产权登记行政处罚管理规定》;对建立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企业产权登记及变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年度报告制度等进行了研究;对产权登记电脑化管理进行了探索。
(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截至1995年底,全国国有资产总量达57106.4亿元,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45063.3亿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12043.1亿元。针对新的国有资产统计体系刚刚建立,许多环节尚不规范的情况,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狠抓薄弱环节,重在规范,突出重点、难点,绝大多数地区和部门在1996年6月底以前完成了1995年年报编制工作。在认真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向国务院报告了全国国有资产的“一张表、两本帐”(即《国有资产年度报表》、《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分布、结构状况总帐》、《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总帐》),初步完成《国有企业基本状况分析》等综合性分析报告。从而初步形成既有宏观数据,又有原始数据的全国性国有资产数据网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数据处理软件进行了修改,认真布置了1996年国有资产年报编制工作,并开展了有关业务培训,为确保1996年年报编报质量奠定了基础。
(三)资产评估管理。1996年全国国有资产评估立项44323个,评估帐面净值5693.99亿元,确认评估价值7701.17亿元,升值2007.18亿元,升值率达到32.25%,维护了产权主体的利益,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为解决资产评估行业政出多门的问题,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的统一管理。据此,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通过财政部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提请审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正案>(送审稿)的报告》;起草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条例》,并力争纳入1997年国务院立法计划;会同人事部组织了首次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有5000多人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与国家计委就加强评估机构收费管理问题、与中国专利局就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有关问题联合作出规定;与林业部共同组织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业技术标准(试行)》进行了专家评审;发布了《中国资产评估行业纠纷调处规则》;就《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通过以上工作,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混乱的局面得到了初步扭转。
(四)产权市场培育与监管工作。至1995年底,全国省级产权转让机构已达15家,地市级产权转让机构达100余家,在国有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产权转让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基本理清了建立产权市场体系的工作思路,在积极培育产权市场的同时,加强了产权市场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了《建立产权市场监管体系指导意见》,组织了产权市场监管体系试点,总结推广了典型经验;在抓紧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同时,积极指导地方和中介机构开展产权转让服务工作,截至1996年底,已有十几个省市正式出台了产权转让法规。此外,完善了全国产权市场信息网,发布了《产权市场信息网管理办法》。产权市场的培育和监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五)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境外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统计汇总,初步掌握了我国境外国有资产的总量规模、行业构成、地区分布和盈利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设计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软件;完成了境外国有资产管理试点方案的设计;拟定了《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境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步伐加快,1996年,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会议,下发了《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规划》,对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三级计算机网络系统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已建成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计算机网络中心和数据库中心,并进行了大量数据处理;开发了国有资产计算机信息查询系统,如资产评估查询系统、产权转让信息系统、企业名录核对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查询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法规查询系统等;建成并开通了10个省(自治区、市)的二级网络系统,其中本地工作站约80个,远程工作站130个。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开发了产权登记、资产统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资产评估等基础管理专用软件11个,其中9个已经使用;开发了供省、地级国有资产管理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的软件和数据库系统,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总结全国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积极开展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
(一)全国第五次清产核资后续工作。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清产核资机构对全国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了较大规模的检查验收,对1995年清产核资数据进行了审核、整理、加工并与几年来的清产核资数据相衔接,对少数尚未开展清产核资和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进行了补课,形成了比较全面和完整的清产核资数据资料,向国务院上报了《全国清产核资工作总结报告》。1996年4月3日,朱镕基副总理和吴邦国副总理专门听取了关于全国第五次清产核资工作总结的汇报,对清产核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清产核资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方针,并对进一步开展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为使清产核资中的有关问题得到解决,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土地估价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清产核资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认真研究了“贷改投”的有关政策和工作落实问题,参与完成了进行“贷改投”试点的48户中央企业的审批工作。此外,还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了境外企业清产核资的核查工作,确保了境外企业、机构清产核资的质量。
(二)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与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建立了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以后,为尽快组织试点,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研究试点工作方案,陆续下发了一系列工作文件,积极指导和帮促各地开展试点工作。1996年全国有1.7万户企业参加试点,工作进展基本顺利。
四、认真贯彻《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推动企业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
(一)认真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委派监事会工作。贯彻《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核心是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40个行业、8331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1995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了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3.59%,比1995年初核定的考核指标高0.59个百分点;如不扣除国家投资等客观因素,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28%。此次纳入考核范围的83315户企业占全国应考核企业28.2万户的30%,其中:中央企业4326户,地方企业78989户。被考核企业1995年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帐面值占全部国有企业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的7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分析、评价,向国务院上报了考核情况分析报告;完成了1996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的布置工作,并使之与企业会计决算布置工作衔接起来。同时,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问题,探索企业工资总额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挂钩办法。各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积极进行试点,山东省制定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暂行办法》及奖惩措施;福建、河南、湖北、青海、江西等地也进行了年薪制试点,根据保值增值指标考核经营者业绩,并进行奖惩。此外,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配合经贸委做好对企业派出监事的工作,并与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会议事规程》。
(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各项企业改革试点工作。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加强了对国务院确定的百户试点企业的国有资产占用量核实及国家资本金的核定工作,审查核定了27户中央试点企业的资本金,下发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参与了航空、石化、有色总公司三家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方案的论证和修改工作,对有关企业改革方案提出了意见。对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的财务并帐和工商变更登记等问题加强了协调,初步建立了企业集团内部资本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制发了《关于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试点城市国有资本金制度的建立,特别是企业兼并破产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省和试点城市的工作联系制度,对试点城市国有企业资本结构进行了分析。
(三)进一步健全国有股权管理。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股份制试点企业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台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行为意见》、《关于对原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章和文件;严格审核了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时的国有股权管理,认真规范国有股东行为,保护了国有股权益;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有股权益进行了首次汇总,明确了这些企业中国有股权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推动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也积极加强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天津市发布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在年度分红中维护国家股权益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对设国家股的企业选派国家股权代表,并建立了股权代表定期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的制度。
(四)探索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途径。为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要求,推动企业改革,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根据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等数据,就如何搞好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汽车、电子、石化、冶金等四个支柱行业和上海市、大连市、四川省、武汉市等四个地区进行了重点调查研究,提出了结构调整意见,对资产重组和企业并购比较成功的案例做了解剖,总结了其中的成功经验。同时,对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全局性、共性问题,如金融、财税、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了全国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建设
(一)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建设工作。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积极贯彻《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配合国务院法制局完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修正案)的上报工作;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细则》、《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评估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等15件规章。各地也分别制定并出台了一些地方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办法,进一步促进了国有资产的法制化管理。
(二)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和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除加强产权登记过程中的日常产权界定工作外,1996年着手进行了集体企业的产权界定工作。首先是在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试点工作中进行产权界定,其次开始进行分行业的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国家科委联合制定了《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并成立了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工作委员会。产权纠纷调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圆满调处了一批重大的产权纠纷案件。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查处工作试行规则》,对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举报、登记、调查、处罚等工作规则作了具体规定。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大了流失查处力度,全系统共查处300余起流失案件,挽回21亿元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查处了25起,已结案20起,制止和挽回流失金额17亿元。
六、积极开拓行政事业性和资源性资产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颁发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核实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状况,掌握了产权登记户数、资产结构和分布情况,为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国有资产提供了依据。同时,加强了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建立和推行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制度,强化了所有权管理职能。此外,积极参与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改工作,对国有住房的出售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并组织研究了社团资产的管理问题。湖南、湖北、河北、山东、山西、广西、云南等省(区)和文化部、司法部、机械部等部门在建立“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申报审批制度和征收资产占用费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资源性资产管理工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林业部审定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发布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督查的实施办法》,发出了《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促进了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的进一步深化;会同地矿部、冶金部等单位对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作了深入调研和积极探索;会同国家海洋局在河北、辽宁、福建开展了海岸带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通过产权界定、产权登记、确定市场基准价等手段,促进了海岸带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源主管部门一起开展了将自然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试点工作,并对森林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试编试算。此外,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拍摄了大型资源资产化管理宣传片《千秋万代话资源》。
七、深入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科研、宣传、培训与出版工作
(一)调查研究与理论探讨。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先后对如何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分级管理的关系,国有股权管理,资源性资产管理,企业改革和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中的国有资产管理、小企业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入。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充分发挥专业研究队伍作用的同时,积极组织群众性国有资产管理理论研究,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国有股权的流动问题、国有资产重组问题、培育资本市场问题等的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宣传工作。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宣传中央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突出报道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的进展、各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成就和成功经验。国有资产管理宣传阵地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国有资产知识进一步普及,国有资产意识进一步增强。7月1日《中国资产新闻报》的创刊,为国有资产管理宣传工作开辟了新的阵地,带来新的气象,成为国有资产管理宣传战线的生力军。在短时间内,发行量达到10万份,受到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欢迎。
(三)干部培训工作。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社会中介队伍、企业董事的国有资产管理知识培训。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国资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举办了32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达4000多人。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团校、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培训中心等单位举办了14期国有资产管理知识讲座,听课学员达3000多人次,产生了积极反响;举办了企业董事培训班,培训学员近4000人。此外,还拟定了《1996~2000年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培训指导。
(四)出版工作。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所属经济科学出版社在1995年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评为良好出版社以后,进一步增强了争创一流出版社的信心,图书精品增多,质量提高,受到经济学界和广大读者的好评。《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研究》两本杂志的质量也不断提高,发行量稳步上升,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八、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明确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1996年,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指示,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提高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使之与形势发展、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与规范执行国有资产所有者监管和参谋职能相适应。重点是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加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专司机构”的精神,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专司机构的建设,二是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三定方案”中规定的各项职责,三是在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中充分发挥现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队伍的作用。按照朱镕基副总理“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精明强干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的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了业务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改革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切实、有效地开展扶贫工作,受到当地政府和各族干部群众的高度称赞。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供稿,宋文玉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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