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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向大会报告了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现在1996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并经过了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我受国务院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出199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1996年,中央财政总收入4264.95亿元,比预算增加8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66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0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中央财政总支出4873.79亿元,比预算增加7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7.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2151.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72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608.84亿元,比预算确定的614.42亿元减少5.58亿元。
上述中央决算收支与我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了12.69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了11.53亿元,财政赤字减少了1.16亿元。
1996年中央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向大会报告了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现在1996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并经过了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我受国务院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提出199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1996年,中央财政总收入4264.95亿元,比预算增加83.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66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0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中央财政总支出4873.79亿元,比预算增加7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比上年增长7.6%。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2151.27亿元,完成预算的97%;税收返还和补助地方支出2722.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608.84亿元,比预算确定的614.42亿元减少5.58亿元。
上述中央决算收支与我向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财政总收入增加了12.69亿元,财政总支出增加了11.53亿元,财政赤字减少了1.16亿元。
1996年中央财政收支按复式预算汇总的完成情况是:
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4308.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中央本级经常性收入3704.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其中,各项税收3457.7亿元,完成预算的99.1%。(二)地方上解收入603.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
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支出3815.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中央本级经常性支出1637.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其中,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12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243.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3%。在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支出中,农林水事业费42.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9%;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161.6亿元,完成预算的97.5%,主要是原列中央预算的部分支出,执行中下划地方。国家政权建设支出874.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在国家政权建设支出中,行政管理费13.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8.3%;国防费715.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4%。价格补贴支出12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9%。其他支出236.13亿元,完成预算的97.7%。(二)税收返还和中央补助地方经常性支出2178.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这项支出超过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是为支持地方消化粮食挂帐,中央增加对粮食政策性停息挂帐补贴14.26亿元;二是受预算执行中政策调整因素的影响,开发区增收较多,按政策规定中央对地方返还数额增加39.17亿元;三是为支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开发,增加转移支付支出14.65亿元;四是一些年初预算列中央财政本级的支出项目,年度执行中下划地方,相应增加地方支出。中央财政经常性预算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492.89亿元,转入建设性预算。
中央财政建设性预算收入449.52亿元,完成预算的91.7%。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经常性预算结余转入492.89亿元。(二)专项建设性收入24.34亿元,完成预算的55.1%。专项建设性收入没有完成预算,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决定将一部分基本建设贷款改为国家资本金投入,使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短收21.98亿元。(三)生产性企业亏损补贴67.71亿元,比预算超亏1.17亿元。
中央财政建设性预算支出1058.36亿元,完成预算的95.8%。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中央本级建设性支出513.86亿元,完成预算的87.2%。其中,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271.03亿元,完成预算的82.8%。基本建设支出没有完成预算,一是由于年初预算列中央本级支出的部分基本建设支出,执行中下划地方,相应减少中央该项支出;二是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没有完成预算,相应减少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124.6亿元,完成预算的98.3%。地质勘探费67.36亿元,完成预算的98.4%。支援农业生产支出12.19亿元,完成预算的76.2%。支援农业生产支出比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该项下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初预算列中央本级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下划地方。(二)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建设性支出544.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建设性支出超出预算,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如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生产性基本建设支出,年初预算列中央本级支出,预算执行中下划地方,相应增加了中央对地方的补助。中央财政建设性收入与支出相抵,支出大于收入608.84亿元。
此外,1996年国家债务收入1967.28亿元,完成了年初确定的预算。其中,用于弥补中央财政建设性预算收支差额608.84亿元,用于归还国内外债务本息1315.32亿元,债务收入大于支出43.12亿元,将结转下年使用,已相应减少1997年国家发债数额。
1996年中央预算执行结果是好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基本实现了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收入保持了较高增长,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下降的势头有所扼制。财政支出结构有所调整,总支出增长低于总收入增长2.7个百分点,财政赤字比预算确定的数额有所减少,预算超收部分主要用于增加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解决粮食企业亏损停息挂帐、救灾和弥补赤字等方面,符合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199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要求。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中央财政赤字数额仍然偏大,债务依存度偏高,完成“九五”计划规定的压缩财政赤字目标非常艰巨;税收流失仍然比较严重,越权减免税以及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支出约束不严,财力不足与损失浪费并存,支出结构也有待进一步调整;财经秩序混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除预算管理本身的问题外,越权设立基金、乱收费的现象还很普遍,预算外收费侵蚀税基也比较严重,国家财力分解的势头还未得到扭转。部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亏损增加,停产、半停产企业和下岗人员增多,也将增加财政困难。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年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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