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4日
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查“小金库”工作。通知说,各地区、各部门在清查工作中,要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清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广泛宣传清查“小金库”的重大意义、政策界限、清查方式、清查重点等;在重点清查阶段,要注意选择一些私设“小金库”情节恶劣,经过核实证据确凿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要抓紧抓好自清自查的善后收尾工作。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其限期进行自清自查自纠。对于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报的私设“小金库”问题,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定性,按自清自查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那些确有私设“小金库”问题又不认真自清自查、走过场的单位,要列作重点清查对象,认真进行检查,查出问题,一律按重点清查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月10日
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登记各种基金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对清理登记的范围,清理登记的要求,清理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
5月12日
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会见巴基斯坦财政部部长沙哈布丁,...
5月4日
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清查“小金库”工作。通知说,各地区、各部门在清查工作中,要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清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广泛宣传清查“小金库”的重大意义、政策界限、清查方式、清查重点等;在重点清查阶段,要注意选择一些私设“小金库”情节恶劣,经过核实证据确凿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要抓紧抓好自清自查的善后收尾工作。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其限期进行自清自查自纠。对于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报的私设“小金库”问题,要组织专人进行审核定性,按自清自查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那些确有私设“小金库”问题又不认真自清自查、走过场的单位,要列作重点清查对象,认真进行检查,查出问题,一律按重点清查的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月10日
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登记各种基金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对清理登记的范围,清理登记的要求,清理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
5月12日
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会见巴基斯坦财政部部长沙哈布丁,双方举行了会谈。
5月12日
国务院决定,任命金人庆为国务院副秘书长;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副部长职务。
5月15日
第四期股份公司经理与财务主管高级研讨班在北京开课。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杨纪琬及有关部委负责人参加了开课典礼。这个研讨班是由财政部所属的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和世界六大会计公司之一的普华国际会计公司联合举办的。主办单位计划用3至5年的时间,轮训各省市和国家各部委所属的3000余家重点企业(公司)的行政领导和财务主管,全面提高股份制企业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企业管理水平,加速我国股份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进程。
5月16日
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了1994年的财政法制工作,交流了各地工作经验;部署了1995年的财政法制工作任务,并研究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的措施。财政部部长助理汪兴益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他提出了财政法制工作要“明确任务、保证质量、立足全局、加强监督、开拓进取”的总体要求。他强调,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一项极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5月26日
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巴林财政与国家经济部大臣克里木一行,双方举行了会谈。
5月30日
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清产核资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提出,各级财政、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会同各级清产核资机构,在1995年第四季度对各部门、各地区和各级国有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通知》指出,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地区、各部门对所举办或管辖的国有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的情况,包括各级国有企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产权界定、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土地估价、资金核实等各个阶段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在这次重点监督检查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将区分自查与被查的界限,按照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处理。